基本预备费
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建标〔2007〕164号规定:估算的基本预备费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额和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总额之和为基数,乘以基本预备费率8%-1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