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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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发展
实施方案(2019-2021年)
(征求意见稿)
为大力推进全市稻渔综合种养发展,切实推动渔业和粮食产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现代渔业绿色发展“2222”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湖政发〔2017〕5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质增效、绿色生态为目标,着力提升稻渔产业发展的规模、质量和效益,努力走出一条规模化开发、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具有湖州特色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科学发展路径。
二、基本原则
(一)守住底线,以渔促稻。立足粮食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守住粮食生产底线,以农业部《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为指导,在技术上要有稳定水稻产量的具体措施,在模式上要做好水稻效益和水产效益达到平衡,坚决防止“挖田改塘”。
(二)注重创新,注重实效。强化体制机制和技术模式创新,激励和调动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
造性,按照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要求,集成稻渔综合种养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稻田综合效益和农民收入,真正让广大农民得到实惠。
(三)生态循环,产业先行。围绕“减少肥料、减少农药、减少排放”的方向,大力推广绿色防控、生态循环、综合利用、物联网等技术措施,严格投入品监管,保障稻渔综合种养产品质量安全。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方向,优化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体系,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业兴旺。
三、主要目标
到2021年,全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力争达到20万亩(其中,吴兴区3万亩,南浔区6万亩,德清县4万亩,长兴县5万亩,安吉县2万亩),综合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示范区亩均效益1000元以上,实现“千斤粮、万元钱”;与单纯种植水稻相比,稻渔综合种养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减少30%、农药使用量减少50%以上;与池塘养殖相比,饵料系数减少30%以上;培育全国知名稻渔品牌,打造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标杆市。
四、重点任务
1.实施“百千万”示范工程。充分利用中低产田、低洼田、冬闲田、低产鱼塘,采用共作、轮作等方式,大力发展“稻-小龙虾”“稻-青虾”“稻-蟹”“稻-鳅”“稻-鱼-鸭”特色的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围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创建稳产高效、生态循环、标准规范、特色鲜明的稻渔综合
种养万亩特色乡镇、千亩专业村、百亩示范主体,推动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并示范带动周边农业主体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到2021年,创建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3个,创建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点20个,创建万亩特色乡镇5个、千亩专业村20个、百亩示范主体100个。
2.加快种业配套建设。加强水产“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创建一批小龙虾、青虾、中华鳖、澳洲淡水小龙虾等水产良种场和繁育示范基地,大力引进适销对路的水产和水稻新品种,增强稻渔综合种养基地的苗种供给能力。到2021年,建成水产苗种繁育基地40个以上。
3.优化集成种养技术模式。分品种制定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标准,在基础性研究、新技术模式研发、良种选育繁育、稻渔品种选择、种养殖管理、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投入品和产品质量监管等关键环节上,形成一批可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提高农业主体的技术水平。到2021年,优化集成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10个以上,建立稻渔综合种养田间学校15个以上,累计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科技服务、交流观摩5000余人次以上。
4.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发展产加销紧密联系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化联合体,探索“技术互助”“季节性流转”“土地流转保底+分红”“田地入股”等有效联结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经营模式,引导企业、协会为农业主体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病害防治、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构建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联结、要素联结和利益联
结。探索试点稻渔综合种养保险,提高稻渔综合种养抗风险能力。到2021年,培育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化联合体10个以上,引育从事稻渔综合种养的专家、大学生、渔二代、农创客100人以上。
5.强化稻渔品牌营销。大力实施稻渔综合种养“三品一标”认证,提升稻渔综合种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新时期“鱼米之乡”为切入点,融入稻渔产品“优质、生态”理念,培育具有湖州特色的“稻渔米”“稻田渔”知名稻渔品牌。充分利用农产品展示展销推介和农事节庆活动,加强稻渔品牌宣传推介,提升稻渔品牌价值效应。大力发展稻渔产品电子商务,拓展产品营销网络。延长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链,着力提升稻渔产品加工能力,发展稻渔文化、稻渔饮食为特色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到2021年,80%以上的稻渔产品通过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培育知名稻渔品牌5个以上,培育以稻渔综合种养为主要特色的休闲农业(渔业)示范基地10个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高效有力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区、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职责,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督查考核。将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发展纳入县区综合考核及渔业绿色发展重点工作,建立常态督查通报机
制,进行适时监测、定期考核评价,实现长效化管理,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撬动作用,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稻渔综合种养,各县区要制定出台相应的扶持和奖励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加大对稻鱼综合种养的投入力度,切实提高资金利用绩效,确保政策惠及广大农户。
(四)加强技术支撑。构建由省淡水所、浙江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和市、县区、乡镇等农技推广部门组成的专家技术团队,主动为农业主体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充分发挥技术推广队伍在促进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进步中的作用,发掘和培养一批贯穿稻渔综合种养全产业链的技术人才,提高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作用,借助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科技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稻渔综合种养对稳粮增效、生态安全、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作用,总结一批经验做法,培育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一批示范样板,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附件:主要指标年度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