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间环境设计的基本美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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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间环境设计的基本美学特征
1.1.1空间的概念
中国人对人居空间的认识和理论判断是悠久而精辟的。

在两千五百多年前,老子就论述“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老子《道德经》),主要强调了用土泥做建筑空间围合体的这个外壳不是最本质的。

而建筑围合体形成的空间才是建筑的根本。

老子还形象地把这个用土泥做成的建筑围合体比喻为容纳人的活动的容器。

这个容器是人活动的空间,具有“量”、“形”、“质”的规定性特征。

实际上这个有一定规定的量、形、质的空间容器和有特定意义的外壳(围合体)共同构建了有意义的空间实质,这个空间实质不仅满足了个人,而且满足了整个社会提出的物质的功能性和思想的精神性的需求。

1.1.2美学的特征
“美学”作为一个学术意义上的学科,是在西方现代学术分野的思潮当中确定位置。

一般而言,20世纪之前的西方哲学所关注的重点是在“真”、“善”、“美”,与“美”相对应的哲学分支即是美学。

20世纪初,由日本人翻译成“美学”的Aesthetics进入中国知识的视野,以王国维为代表的有深厚的古学造诣又有着开阔眼界的学者对此投入了热情的关注,并积极地加以引介。

中国美学自此开始了一个植根于中国的文化土壤,并在欧风美雨当中成长的过程。

然而,中国现代美学从奠定到发展的过程呈现出了独特的面貌;始于美学领域的讨论,往往“越界”而至于文学的、历史的、日常生活的乃至社会的、政治的领域。

在今天看来,这不一定是学术上“不成熟”的表现,而恰恰反映了中国传统美学、美育思想的独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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