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2013清单计价规范与2013施工合同范本的相关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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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2013清单计价规范与2013施工合同范本的相关比较
文章对2013年7月1日出台实施的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相关联的关键内容:合同价款、价款调整、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进行了比较与分析,并给出了有益的操作建议。
标签:2013清单规范2013施工合同计价规范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价款调整
0 引言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以下简称“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或“新清单计价规范”、“新计价规范“)与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2013 版施工合同范本”或“新施工合同范本”)均在7月1日正式实施。于国际接轨,市场定价的清单计价实施10周年之季,第三版清单计价规范发行之季,与清单计价配套的施工合同范本终于踱步而出……
1 新清单计价规范与新施工合同范本出台背景
十年前,2003清单计价规范推出,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定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清单模式,将建筑行业推进了市场经济。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理低价中标、最低价中标让探试新果的人们记忆忧新,崭新的市场,基本建设快速的发展,入关依始金属价格受到国际市场的影响,带来2004年钢材价格异动,让新模式的清单计价工程困惑重重,带来更多的思考。人们即想到03清单计价规范本身的欠缺,也责怨到没有与清单计价相适应的合同范本,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在颁布第56号文,推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人们惊喜的发现这里有“与清单计价相适应的合同条件”!然而这隐藏在招标文件下的合同条件并未受到人们广泛的重视。2008清单计价规范第二版面市,一定风险范围、招标控制价、暂估价、计日工… …,让人看到了FIDIC的影子,似乎看到了成功就在眼前!5年过去,未等着人们总结08版的功过,全新的清单计价规范13版就已经来到人们面前。这次13施工合同范本与13清单计价规范同步实施,真是让人新喜、让人期盼!
1999年12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建设部施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共47条177款,已寿终正寝。现已为2013版施工合同范本所取代,新版施工合同共20条116款。
2 新清单计价规范与新施工合同范本相关内容比较
笔者迅速捕捉两者之间的呼应关系,确又发现新施工合同范本、与新计价规
范虽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确不是亲兄弟,也不是亲姐妹!相同问题相差甚远。
2.1 合同价款的描述新清单计价规范: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款):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合同总金额。新施工合同范本: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比较:新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合同价款包含了不确定因素的暂定金额、暂估价等,集中在其他项目费中;而新施工合同范本中的合同价款,是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合同要求内容中是否包含完成工程实施中如变更、价款调整事项、索赔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工作?我们只能且必须做肯定的理解,双方才可能达到统一。
2.2 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新清单计价规范:合同价款调整: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事项,提出、确认调整合同价款的行为。新清单计价规范用第9章整个章共15节来描述15个方面的合同价款调整。新施工合同范本: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①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②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③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④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⑤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新施工合同价款调整仅有5条,而新清单计价规范价款调整有15条,谁说了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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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优先顺序,清单计价规范强条除外,合同优先,那么这并非强条的清单规范15条价款调整,如何能得以全部实现呢?
“对于清单计价的工程”(调整的条件)只有在新施工合同文本中的协议条款中签上“合同价款调整使用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调整方式),方能取得统一。
新施工合同范本中的协议条款预留的双方约定空间: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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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调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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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新清单计价规范:9.9节+附录A规定物价变化的价款调整。主要精神为约定人材机风险幅度之外物价变化选择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之一,如无约定幅度,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超过部分的价格应选择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之一来调整。
新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第11.1款规定,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如果合同没有相关规定,正好使用新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
2.4 变更、现场签证与索赔造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实施15年,工程造价人谈得最多的就是变更、签证与索赔。“双新”是如何各自规定的呢?
新清单计价规范:将变更、现场签证与索赔,全部纳为价款调整范围进行了规定。变更用9.3节,9.3.1到9.3.4条来规定变更的调款调整;现场签证用9.8节,9.8.1到9.8.6条来规定现场签证的调款调整;索赔用9.14节,9.14.1到9.14.9条来规定现场签证的调款调整。
新施工合同范本:用第25条规定设计变更;第32条规定索赔;没有现场签证方面的规定。
关于变更,新计价规范给出了调整价款确定办法,未给出变更时效规定,新施工合同范本给出了时效规定未给出价款调整办法,两者搭配使用无矛盾。
关于索赔,新计价规范是28天系列的时效规定;新施工合同条件是10天,20天序列时间规定。两者不同,合同优先,除非专用条件对索赔时效规定采纳了新清单计价规范。
合同对现场签证无规定,发生后自然全部按照计价规范执行。
3 结语
新施工合同范本、新清单计价规范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市场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同步出台实施,两者均依据了现行的法律法规,但并非相互应照而各成体系,所以必须要认真学习钻研“双新”,方能发挥两者的最大社会价值,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新清单计价规范不单单是清单计价的规范,是“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两种计价的规范。是目前我国现行的计价规范,它当然是现行的工程计价法律依据的环境。我们应当尽量去找到“双新”的结合点。用合同约定空间去消除二者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