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玉辉《环境学》(第2版)配套题库 章节题库(第七章 全球变化——第九章 人与环境和谐原理)【圣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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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全球变化
一、名词解释
全球环境变化
答:全球环境变化简称环境变化,是指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造成的全球性的环境变化。主要包括气候变化、大气组成变化,以及由于人口、经济、技术和社会的压力引起土地利用的变化3个方面。
二、简答题
1.请简述中国政府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基本立场。
答: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全球性问题。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并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中国政府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基本立场如下:
(1)减缓温室气体排放
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内容。《气候公约》附件一缔约方国家应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率先采取减排措施。发展中国家由于其历史排放少,当前人均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比较低,其主要任务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将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等措施,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2)适应气候变化
适应气候变化是应对气候变化措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过去,适应方面没有引起足够
的重视,这种状况必须得到根本改变。国际社会今后在制定进一步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文书时,应充分考虑如何适应已经发生的气候变化问题,尤其是提高发展中国家抵御灾害性气候事件的能力。中国愿与国际社会合作,积极参与适应领域的国际活动和法律文书的制定。
(3)技术合作与技术转让
技术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应加强国际技术合作与转让,使全球共享技术发展所产生的惠益。应建立有效的技术合作机制,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的研发、应用与转让;应消除技术合作中存在的政策、体制、程序、资金,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障碍,为技术合作和技术转让提供激励措施,使技术合作和技术转让在实践中得以顺利进行;应建立国际技术合作基金,确保广大发展中国家买得起、用得上先进的环境友好型技术。
(4)切实履行《气候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义务
《气候公约》规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原则和承诺,《京都议定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发达国家2008~2012年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各缔约方均应切实履行其在《气候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中的各项承诺,发达国家应切实履行其率先采取减排温室气体行动,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承诺。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国家,将认真履行在《气候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义务。
(5)气候变化区域合作
《气候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确立了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主体法律框架,但这绝不意味着排斥气候变化区域合作。任何区域性合作都是对《气候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有益补充,而不是替代或削弱,目的是充分调动各方面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性,推动务实的国际合作。我国将本着这种精神参与气候变化领域的区域合作。
2.试简述未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则、目标、措施。
答:(1)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问题上,是本着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①坚持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事关各方利益,需要各国联手应对。在气候变化上,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开展合作才能互利共赢。发达国家应该正视自己的历史责任和当前人均排放量高的事实,严格履行《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减排目标,并在2012年后继续率先减排。发展中国家应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特别是要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清洁技术,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国际社会应该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发达国家应该履行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的承诺,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②坚持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只有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才能妥善解决。可持续发展要求实现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相协调。为应对气候变化而停滞发展,或者无视气候变化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都是不可取的。应该建立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推进产业升级,发展低碳经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从根本上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
③坚持公约主导地位。《气候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奠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是最具权威性、普遍性、全面性的国际公约。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反映了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历史责任、当前人均排放量上的差异,凝聚了国际社会共识,是开展国际合作的基础。应该维护公约及其议定书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机制和主渠道地位,将公约确定的原则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原则。
④坚持科技创新。科技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只有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发展道路,才能统筹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应该加强研发和推广节能技术、环保技术、低碳能源技术,增加资金投入,大力促进技术合作和转让。应该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各方
积极性,提高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3)《国家方案》中还明确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目标,即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明显成效,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气候变化相关的科技与研究水平取得新的进展,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得到较大提高,气候变化领域的机构和体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根据上述总体目标,到2010年,我国政府将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①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争取单位GDP能耗降低20%,力争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在一次能源供应结构中的比例提高到10%,力争工业排放的氧化亚氮稳定在2005年水平,控制甲烷排放增长速度,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20%,碳汇比2005年增加0.5×108t。
②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力争新增改良草地2400×104hm2,治理退化、沙化和碱化草地5200×104hm2,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力争90%的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6%左右,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积2200×104hm2;力争减少水资源系统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基本建成大江大河防洪工程体系,提高农田抗旱标准;力争实现全面恢复和营造红树林区,抵御海洋灾害能力明显提高。
③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气候变化部分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源开发、节能和清洁能源技术方面取得进展,农业、林业等技术水平得到提高。
④提高公众意识与管理水平
普及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公众保护环境意识,建立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3)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