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非正规就业概念_推动非正规就业发展_彭希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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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11 中国劳动力市场正在重构, 失业问题日益突出 随着中国改革进一步深化, 自上个世纪 90 年代以来, 中国进入历史上空前的大规模经 济结构调整。这次结构调整是一次 / 创造性地摧毁0, 即: 一方面在那些新兴产业、采用新 技术领域、新的经济成份中不断创造新的工作岗位; 另一方面在那些传统产业、行业和采用 旧技术的领域中不断摧毁大量的旧的工作岗位。据估计, 在此期间, 我国共创造了 117 亿多 个就业岗位 ¹ , 而同期产生的大规模失业和下岗现象, 对我国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产生 了极其重大的负面影响。因此, 我国失业问题的主要根源在于劳动就业的供求总量和结构上 出现日益突出的矛盾。一方面非熟练、低技能劳动人口基数过大、比例过高、供给过多, 另 一方面新兴技术行业对熟练的、高技能和管理技术人员的需求却得不到满足, 并导致这些领 域内工资增长率过高。而社会中就业困难群体在逐步扩大, 许多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比 率愈来愈低, 就业难度愈来愈大。随着农村城市化和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进程, 我国的就业 形势已经并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继续保持目前的严峻态势。 21 就业形式日益多样化 面对就业问题日益突出的现状, 中国政府采取了打开就业门路的 / 三结合0 就业方针 ( 劳动部门帮助就业、组织起来就业和劳动者个人自谋职业相结合) , 同时实行了鼓励多种经 济发展的政策, 于是多种经济形式和就业形式如雨后春笋般地迅速发展起来, 除了传统意义
二、有关非正规就业的基本概念
非正规就业是一个外来的名词 ( informal employment) , 但即使是在国外, 包括提出此概 念的国际劳工组织, 对这个概念的理解也处于变化、发展和不确定之中, 所以在我们引进这 个概念之后, 对它及相关的概念理解也必然会产生一些歧义。
11 非正规就业概念的引入 非正规就业是国际劳工组织针对发展中国家里出现的一种就业现象提出的概念, 1973 年国际劳工组织 ( ILO) 综合就业问题代表团在一篇题为 5就业、收入和平等: 肯尼亚增加 生产性就业的战略6 的报告中, 首次提出了 / 非正规部门0 这一概念。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后 来的一些报告, 它被定义为 / 发展中国家城市地区那些低收入、低报酬、无组织、无结构的 生产规模很小的生产或服务单位。0 ILO 同时认定它有三种类别: 一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类, 二是家庭企业, 三是独立的服务者。/ 非正规部门0 这一概念自被提出以后就被世界上很多 国家不同程度地加以引用。虽然在不同国家对 / 非正规部门就业0 的描述和界定有很大的不 同, 但基本上可以概括为: 非正规部门就业主要是指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地区, 那些发 生在小规模经营的生产和服务单位里的以及自雇佣型就业的经济活动。根据 ILO 的研究, 非 正规就业就是指在非正规部门里的就业 ¹ 。20 世纪 80 年代, / 非正规部门就业0 的概念被引 入我国。在 80 年代初期, 非正规就业的主要功能是解决部分返城知青的就业问题, 此外, 乡镇企业及农民工进城打工, 也推动了非正规就业的发展。但考虑到当时中国的经济体制和
31 非正规就业 有相当多的学术文献和学者认为, / 非正规就业0 与 / 非正规部门就业0 是一回事, 确 实这也符合国外的情况, 但在中国这样的理解并不完全合适。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劳动科 学研究所 ( 以下简称劳动科学研究所) 在 5我国目前非正规就业的现状及促进非正规就业发 展的思路和对策 ) ) ) 非正规就业问题调研报告6 中, 特别指出 / 非正规就业0 是比 / 非正规 部门就业0 更大的一个概念。因为目前正规部门也存在着大量的非正式 ( 非正规) 就业形 式, 另外许多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许多非正规就业领域和岗位。可 见, 我们若是直接引用 ILO 的定义可能会有一些不恰当的地方。 按照上海、太原、吉林等地劳动部门的工作定义, 在我国非正规就业 / 是指下岗失业人 员介入或组织起来, 通过参与社区的便民利民服务、市容环境建设等的公益性劳动, 为企事 业单位提供各种临时性、突击性的劳务及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等形式进行生产自救, 又无 法建立或暂无条件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就业形式。非正规就业又称为非正规组织就业。0 而 且劳动部门还对成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建立制定了以下条件: / ( 1)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 织牵头领办人应是下岗、失业职工; ( 2)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原则上要有 3 人以上组成, 下 岗、失业职工须占从业人数的 70% 以上; ( 3)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必须在认定的从业范围 内、管理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机构确定的经营场所内, 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0 » 今天我们 可以在许多省市的就业促进中心或劳动服务中心看到这个定义。但是在这个定义中, 我们不 难看出我国政府对非正规就业的理解的出发点是解决目前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考虑到我国 在下岗失业登记制度、统计制度方面的因素, 如果我们仅仅从这个定义来谈中国的非正规就
21 非正规部门 1997 年有关部门的一项课题研究指出: / 非正规部门实际是指城镇中这么一类人, 他们 基本是以个体经营活动为主体, 也有少数几个人合伙结成松散的经济组织, 这些人从事的经 营活动, 很少有法定的经营范围限制, 资本量很少, 或只是以提供社会服务 ( 劳务) 来维持 生活, 经济收入很不稳定; 他们的经营活动既得不到金融部门的资金支持, 也很少取得当地 政府专门批准的手续, 但是, 工商、税务管理部门要照章收费和征税; 他们中有一些人以各 种名目取得营业执照, 其中有为数不少的人, 其实际经营内容常常处于法律法规的边缘, 即 处在合法与非法之间。0 ¹ 我国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积极鼓励通过建立非正规就业组织的形式发展非正规就业。我国 官方认定 / 非正规就业组织是下岗、失业职工自愿组织, 通过从事社区的便民、利民服务和 公益性劳动, 以及以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等形式进行生产自救, 而又无法建立或暂无条件 建立劳动关系的社会劳动组织。其宗旨是帮助下岗职工、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孵化小企 业、培养小企业带头人。0 而在学术界, 对 / 非正规部门0 的定义大致有以下几种: ( 1) 指在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 ( 企事业、政府机构和社会团体、社会组织) 之外的 规模很小的经营单位。包括: 一是由个人、家庭或合伙自办的为社会需要提供商品和服务的 微型经营实体, 如个体经营户、家庭手工业户、雇工在 7 人以下的个人独资企业等; 二是以 社区、企业、非政府社团组织为依托, 以创造就业和收入为主要经营目标的生产自救性和公 益性劳动组织; 三是其他自负盈亏的独立劳动者 º 。 ( 2) 非正规部门由为有关人员创造就业和提供收入为根本目的的、从事产品生产和劳务 的单位构成。/ 这些单位组织水平低下、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和资本基本无分工、经营规 模小; 其劳动关系大多建立在偶然的就业、亲属或个人以及社会关系之上, 而没有建立在具 有正规保障的合同协议之上。非正规部门的生产单位具有住户企业的特点。应将非正规部门 的概念与隐蔽的地下经济活动的概念区分开。0 » ( 3) 非正规部门主要是指发展中国家城市中那些小规模经营的生产和服务单位以及自雇 型就业的经济活动。/ ¹ 一般是自我就业的小私有制; º 资本规模有限; » 就业者技术水平 很低, 绝大多数是从农村流入城镇的迁入人口; ¼劳动生产率低; ½ 退休金和劳动保护条件 方面的福利极差。0 ¼
31 对非正规就业概念的不同理解以及由此产生的不同的就业政策选择 近十年来, 许多学者从促进就业, 缓解就业压力的角度出发, 对非正规就业进行了相当 多的调查和很多有意义的研究。但由于改革过程中有着太多的复杂情况和交织的因素, 政府 和社会各界对非正规经济和非正规就业的认识刚刚开始, 还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非正规经济 及非正规就业的概念, 更缺乏针对非正规经规就业的专门法规。在学术界, 对非正规就业的 研究中概念不清, 内涵模糊、外延重叠的现象相当普遍, 在名称的使用上也很不规范, 从而 给研究工作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困难。更重要的是由于有不同的概念定义, 不同领域的专家出 于各自不同的研究视角, 常常会根据自己对 / 非正规经济0、 / 非正规部门0 和 / 非正规就 业0 的定义和理解, 提出相应的就业政策理论和对策建议。 本文试图梳理 / 非正规就业0 ( 涉及到 / 非正规部门0、/ 非正规经济0) 概念在中国的形 成和发展的过程, 以期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一个参考。
¹ 参见国际劳工组织编 5劳动力市场主要指标体系 1999 年6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1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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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希哲等: 厘清非正规就业概念, 推动非正规就业发展
人们普遍的就业观念, 它没有被政府和学界所重视也在情理之中。进入 90 年代以后, 上海 在解决 100 多万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时尝试了通过扶持非正规部门就业组织的方式来解决就 业和贫困问题。从 1996 年到 2001 年 6 月国际劳工组织在上海召开 / 非正规就业和消除城市 贫困国际研讨会0 并命名上海的做法为 / 上海模式0 以来的这几年间, 政府、就业者和学界 对 / 非正规就业0 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 有关 / 非正规就业0 的研究也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 面。
( 5) 认为 / 所谓非正规经济 ( 或称地下经济、隐性经济) , 是相对于正规经济 ( 或称地 上经济、公开经济 ) 而言的。作为一类特殊的经济现象 , 非正规经济所涵盖的经济活动非 常广泛。如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地下工厂、走私、贩毒、卖淫、贩黄、赌博、拐卖人口、无 照经营、虚开各类发票、侵吞或挪用国有资产、行 贿受贿、隐性就业、各种黑市交易等 , 都属于这里所讲的非正规经济0 ¹ 。
( 6) 非正规部门。一是一个反映个人从大量分散的生产活动中得到收入和就业机会的概 念, 目的是自我创造就业和收入, 而非投资收益的最大化。二是官方统计中未被注册和记录 的最大部分, 其组织结构简单, 且拥有较低水平的资本、生产率和收入; 通常从事着小规模 的经营, 大多没有固定场所, 即使有也只是一些小商店、小作坊和小摊位等。三是个人为自 我就业创立的, 有时也雇用工人或学徒工, 但劳动关系大多基于临时就业、亲戚、个人或社 会关系, 而非法律合同关系。四是与组织规范的市场、信贷机构、现代化技术、正规教育和 培训及众多的公共服务无缘, 经常游离于现行的法律框架之外, 不为政府认可、支持或管 辖; 有时, 政府甚至把它与非法活动等同起来, 加以干扰和抑制º 。
收稿日期: 2004-02-06 ¹ 5人民日报6 2002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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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国有、集体性质的经济和正规部门的就业形式以外, 民营经济、个体私营经济迅速膨 胀, 有别于传统就业模式 的新的就业形 式也自发或经由 政府鼓励而得 以发展起 来了。从 1978 年到 2000 年, 全国个体工商户由 15 万人发展到 257114 万户, 注册资金总额达到 3315 亿元; 私营企业从无到有, 2000 年全国已有 17612 万多家, 从业人员总数达 到 2406 万人, 注册总资本为 13308 亿元。在个体私营经济部门就业人数占城乡全部从业人数的比重逐年提 高, 有些地方已超过当地城镇总就业人数的 30% , 如果我们再考虑为数众多的无证无照经 营者和自谋职业者, 这些数据还会更大。大量与传统部门和传统就业模式有着很大不同的新 的就业模式正在不断涌现, 其数量之巨, 涉及的领域之广, 在解决中国就业问题中的作用之 大, 已经开始得到政府和各界的高度重视。
第 11 期。 ¼ 见 5我国目前非正规就业的现状及促进非正规就业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 ) ) 非正规就业问题 调研报告6 , 劳动 和社
会保障部的劳动科学研究所内部资料 200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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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非正规部门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 它主要用来描述在发展中国家中存在的大规模 / 农村 ) 城市0 人口迁移和流动所产生的城市劳动力的供给剩余以及迁移者或流动人口如何 在城市中生存并发展, 非正规部门这一概念以及相关的理论同时还概括了它在劳动力就业方 面的一些主要特点、作用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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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厘清非正规就业概念, 推动非正规就业发展
彭希哲 姚 宇
摘 要: 本文通过对非正规就业 的概念 进行文 献梳理和 国际比 较, 分析了 非正规 就业的 不 同概念定义在中国的发展和运用, 论证了由于概念的不确定性导 致的政策 导向和管理 上的问题, 提出了在中国 社会经济的转型阶段应 以就业 优先为 目标开展 非正规 就业研 究, 推进 非正规就 业 的发展。
¹ 参见张小建主编 5就业与培训6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1 年版。 º 薛昭均 金: 5发展非正规部门, 增加非正规就业6, 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 2003 年 3 月。 » 冷熙亮、丁金宏: 5城市非正规就业发展及其问题非正规就业理论起源 ) ) ) 以上海为例的探讨6 , 5社会6 2000 年
关键词: 非正规就业; 社会转型; 就业优先 中图分类号: C91312; D669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257- 5833( 2004) 07- 0063- 10
作者简介 : 彭希哲 , 复旦大 学人口研 究所教 授、博士 研究生 导师; 姚 宇 , 复旦 大学人 口 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 上海 2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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