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预算管理,统筹规划、管理公司系统内的资金运作,增强资金收支管理的计划性,根据《全面预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资金预算是指公司对未来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所产生的资金流入与流出通过计划的形式作出的预期安排,包括年度、月度、周度资金预算的编制、上报、执行、调整、执行说明、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属的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资金预算管理职能部门是公司财务产权部,负责对各单位资金预算进行审核、批复、汇总、上报,并对各单位资金预算编制、报送、执行、调整情况进行定期通报考核。

第五条各单位资金预算管理职能部门是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调整、执行、说明本单位资金预算,并报送公司财务产权部。各单位应按照经公司批准的资金预算安排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各项收支,并将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纳入本单位日常考核并定期通报。

第三章资金预算编制

第六条资金预算编制原则

(一)安全性:遵循“资金安全第一”的原则,所有资金活动必须按授权进行审批,并选择经公司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二)流动性:合理筹措资金,保证拥有充裕的资金,满足生产、经营、投资需求;

(三)及时性:预算编制应及时上报公司,资金收支的时间、金额及用途出现偏差时应及时进行预算调整;

(四)效益性:做好统筹规划,鼓励通过提前还贷、优化债务结构、在信用期内合理推迟付款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整体利益最大;

(五)准确性:合理预测收支时间及金额,严格控制资金收支与预算偏离的程度,减少预算变更次数;

(六)合规性: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各项资金收支业务必须

合法、真实。

第七条资金预算编制内容

资金预算编制内容包括资金预算表和预算编制说明。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下发的资金预算表中规定的预算项目和要求填制资金预算表及编制说明。预算编制说明中应对售电(热)收到现金、售煤收到现金、资本金、前期费、筹融资、购煤支出、税费、修理费、建设与改造工程支出等大额预算项目在“备注”中进行详细说明,具体要求如下:售电(热)收到现金:包括电(热)价、售电(热)量;

售煤收到现金:包括煤价、售煤量;

资本金:包括业务部门批复的相关文件,工程进度情况报告;

前期费:包括业务部门批复的相关文件、前期费支出明细;

筹融资:包括内部委贷、财务公司贷款、外部债务的借还款时间、用途、利率、期限、落实情况、是否到期(提前)还款等;

购煤(气)支出:包括燃煤(气)量、燃煤(气)单价等;

税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等各项金额;

修理费: 包括项目名称、年度预算、进度情况等。

建设与改造工程支出:包括基建、技改项目名称、年度预算、进度情况等。

第八条资金预算编制周期

资金预算编制周期指资金预算编制覆盖的经营期间和资金预算的实际执行期。公司的资金预算分为年度、月度和周度资金预算,年度资金预算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度资金预算期为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1日,周度资金预算期为每周一至每周日。

第九条年度/月度资金预算的编制及报送

(一)年度/月度资金预算编制

编制资金预算时应当依据当期的财务预算和业务计划,将涉及的资金收支金额归入相应的资金预算表项目,并按照具体情况预测、划分每项资金收付的期间,汇总每个期间各项资金收支项目,编报资金预算表。

(二)年度/月度资金预算报送

各单位应根据《全面预算管理规定》于每年9月开始,在“1+5”财务预算套表中编制相应的资金业务计划和借还款预算等相关年度资金预算,并与“1+5”财务预算一并上报。

各单位应分别于每年12月10日前、每月23日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月度资金预算,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公司财务产权部。

(三)公司年度/月度资金预算汇总

公司财务产权部对各单位上报的年度/月度资金预算进行审核、平衡后,编制公司年度/月度资金预算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于每年12月20日前、每月25日前报送股份公司或集团公司。

各单位应按照公司财务产权部批准的年度/月度资金预算开展业务,未经批准不得发生。

第十条周度资金预算编制及报送

(一)周度资金预算编制

各单位应按照本单位月度资金预算分解,编制周度资金预算(见附件1)。

(二)周度资金预算报送

各单位应将下周资金预算于每周五12:00前报送公司财务产权部,并提出下周内部委贷借/还款申请和资金集中回拨申请。

(三)公司周度资金预算汇总

公司财务产权部对各单位上报的周度资金预算和用款申请进行审核、平衡后,编制公司本部周资金预算,经审议后对各单位予以反馈。

各单位应按照经公司财务产权部批准的资金预算开展业务,未经批准不得发生。

第四章资金预算调整

第十一条资金预算调整原则

由于业务计划或外部环境等发生较大变化,导致资金收支的时间、金额及用途出现偏差,资金预算的准确性明显降低时,应对相关预算周期内的资金预算进行调整,并以效益最大化为原则。

第十二条资金预算调整项目

资金预算调整项目包括需上报公司的调整项目和各单位内部的调整项目。

需上报公司的调整项目包括内部委贷、资金集中、外部融资、前期费。

各单位内部的调整项目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第十三条资金预算调整程序

对于需上报公司的调整项目,各单位应于资金业务发生前一周的周五12:00前按照公司下发的《资金预算调整申请表》(见附件2)向公司财务产权部提出申请。公司财务产权部对各单位的预算调整申请进行审议,并予以反馈。各单位应按照经公司财务产权部批准的调整预算开展资金业务,未经批准不得发生。

对于各单位内部的调整项目,各单位应按照本单位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上报公司财务产权部进行备案。

第五章资金预算执行说明

第十四条资金预算执行说明编制周期

各单位应按照资金预算编制周期编制预算执行说明。

第十五条资金预算执行说明内容及报送

(一)资金预算执行说明内容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当期资金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分别编制年度/月度/周度资金预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