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杂病论义疏第十四卷(繁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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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杂病论义疏卷十四
瀏陽劉世禎昆湘述義
瀏陽劉瑞瀜仲邁疏釋
受業方錫藩振群敬錄
劉裔誠樸庵校字
劉淵仲劉仲鴻李謨光同校
劉芹齋易雨郇易石庵同校
劉藥橋傅文斗唐雲崧同校
辨发汗后病脉证并治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
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
如此可小发汗。
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
若发汗不彻,彻(通行本缺)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烦躁,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此示发汗后,仍有汗出不彻之证。
以短气烦躁,不知痛处,脉涩辨之,亦临病所难知也。
素秉阳盛多湿者,乃有此变。
未持脉时,病人叉手自冒心,师因教示令咳而不即咳者,此必两耳聋无闻也。
所以然者,以重发汗,虚故如此。
发汗因致耳聋,素秉上焦气虚,肺肾之交不固,乃有此变。
发汗后,饮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素秉肺虚,腠理不密,汗后饮冷,则水寒上射,以水外灌,则冷气内侵,为治不同,致喘之变则一。
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
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
此虚人误汗之变,轻则客气上逆,剧者中气暴亡。
发汗之宜慎,有如此者。
阳明病,本自汗出,医更重发汗,病已差,尚微烦不了了者,必大便硬故也。
以亡津液,胃中干燥,故令大便硬。
当问小便日几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
今为小便数少,以津液当还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素秉胃阳盛者,发汗则亡津便硬,然胃气内盛,又有津液自还之例。
发汗多,若重发汗者,亡其阳,谵语,脉短者死,脉自和者不死。
谵语多胃实之证,次则亡阴而心气热者有之,亡阳谵语,乃气虚神乱之证,此其变也。
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
所以然者,以寒湿(一作温)在里不解故也。
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
素秉寒湿之体,则汗后转阴黄之证,以上无头汗,故身目俱黄。
病人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蚘。
此胃冷令蚘不安,复发汗,引气上逆,故为吐蚘,与厥阴吐蚘不同,亦病由体变也。
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属桂枝加附子汤证。
素秉肺肾两虚者,误汗则致漏汗之变。
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
荣郁化热于经,则当刺以泄实,与清凉必令邪陷。
刺后仍继以桂枝汤者,知解外以汤液为良也。
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白虎汤(通行本缺白虎汤三字,有桂枝汤如前法六字)。
若形似疟,一日再发者,汗出必解,属桂枝二麻黄一汤证。
此二变,一为胃阳素盛,汗后则转阳明;一为三焦气虚,汗后则转如疟。
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属白虎加人参汤证。
此因胃阳素盛,故汗后转属阳明。
若寒中者,即大汗出,亦不转阳明也。
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
得之便厥,咽中干,烦躁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与四逆汤。
此风入厥阴之变,乃其人络血素虚,故变生诸证。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复发汗,服汤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
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宜麻黄汤。
因其人血气素盛,故有发烦自衄之变。
阳气重者,体秉之异,非外来之邪也。
伤寒,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属桂枝汤证。
汗后而余邪复聚为烦,亦其人阳气重故也。
以浮数知热在表,故更宜汗解。
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属桂枝去芍药加生姜一两人参二两新加汤(通行本作加芍药)。
素秉血虚气陷者,汗后乃有此变,病属经气之虚,不得以沉迟属之少阴,以证悉在表,脉随证断故也。
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
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
此素秉肺燥腠疏,发汗后令寒热内陷于肺,虽汗而肺气实闭,故仍主麻杏,汗出而用麻黄者变也。
发汗过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属桂枝甘草汤。
素秉肝气浮动者,汗后乃有此变。
桂枝以降冲,甘草以缓急,治里兼可和外。
此肝气上越乘心为悸,与水停心下为悸者不同,且非心气之虚悸也。
发汗后,其人脐下悸者,欲作奔豚,属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脐下悸,为肝气搏水上犯。
素秉肝络下郁,冲阳不固者,乃有此变。
发汗后,复胀满者,属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
素秉脾气不运者,汗后则变胀满。
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属芍药甘草附子汤。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属调胃承气证。
同一汗后之变,而寒热虚实不同,相体以诊之义,盖可知矣。
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
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属五苓散。
发汗已,脉浮弦(通行本误作数),烦渴者,属五苓散证。
五苓散证,为太阳毛脉不能合精,致胃络难以行水,遂使三焦气阻,水道失其通调,证在阳而不在阴,病因由邪客肤表,令阳明主阖之机针[juzhuo校注:疑有误]不利,与太阴不开,少阴不能制水之证,有内外浅深之异。
伤寒,汗出而渴,小便不利(通行木缺)者,宜五苓散。
不渴者,属茯苓甘草汤。
五苓散证,虽汗出而玄府之气仍未透彻,盖微微似汗而己。
汗出而渴,所治重在生津,运脾即以生津也(五苓散用白术以化气生津)。
汗而不渴,所治重在化气,宣胃即所以化气也(茯苓甘草汤,用生姜以宣散水气)。
两证皆以小便不利为机针,而治分府藏之辨。
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瞤动,振振欲擗(一作僻)地者,属真武汤。
素秉肺肾不交,而肝阳浮越者,误汗即成此变。
真武法敛肝温肾,转中府以交上下,肾虚而肝阳内动者宜之。
伤寒汗出,解之后,胃中不和,心下痞硬,干噫食臭,胁下有水气,腹中雷鸣,下利者,属生姜泻心汤。
素秉血热气寒之体,则变生泻心诸证。
伤寒,发热,汗出不解,心下痞硬,呕吐而不(通行本误作下)利者,属大柴胡汤。
素秉胆热胃实之体,则变生本证。
阳明病,自汗出,或发汗,小便自利者,此为津液内竭,虽硬不可攻之,须自欲大便,宜蜜煎导而通之,若土瓜根及大猪胆汁,皆可为导。
素秉肠燥而胃不过实,则变生本证。
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属调胃承气汤证。
此胃热素盛,发汗即热越过经,化热速而糟粕未实,故但主调和胃气,不用枳、朴峻攻气结也。
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属四逆汤证。
此素秉肝肾虚寒,故误汗变生厥利,腹内拘急之证。
盖热浮三阳,寒入三阴之为变也。
发汗后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此素秉胃热气盛,故发汗即表虚里实,证成急下。
发汗多,亡阳谵语者,不可下,与柴胡桂枝汤和其荣卫,以通津液后自愈。
此言阳明实证,本应下之,或下之太迟,令汗出过多,津伤气泄,邪实正虚,则不可更下。
发汗,指病人自汗,因阳明外证必多汗,非指医发其汗也。
阳明下证,失下则阴竭邪陷而转少阴,本条虽汗多亡阳,病机尚未入阴,此时脉象必弦大而急,食[juzhuo校注:疑有误]下则转浮洪,时而恶热谵语,时又乍感微寒,所谓亡阳谵语之义,亡阳二字,不可拘泥,凡阳明实证,汗多亡阳者,谓亡胃中津液,津亡则胃脘之阳不能运化(胃阳赖津濡而气化),故亦谓之亡阳,盖同表虚里实之称,不可以表虚竟用参芪转实其卫,与阳虚多汗手足厥冷之亡阳,又有天渊之别。
故但以柴胡桂枝汤复法,清胆热以生津液,达荣郁而和腠理,此亦治谵语之一例也。
本篇多六经已见之条,乃复集示以垂教者,使学者知读论之法,必于每一病变,详求致变之因。
每一病机,深究体秉之异。
如同一汗出,而变象万端,方随证转,一药进退,主治顿殊,循是精思,因熟致巧,庶乎长沙之室,得由户升堂云尔(昔尝治一湖北刘媪,发热谵语,时微恶寒,余以柴胡桂枝法治之,次日转躁烦气短,脉沉而涩,坚问其家,不承认服他方,证象甚险,余与言此为灾怪,假令但服和外之剂,即治逆不当内陷,今虽加剧,能实语服何药致此变,尚可起也。
病家喜余犹能转危,乃述他医与牛黄丸一服,后变此证,因复以柴胡桂枝汤投之,一剂而病解矣。
调理兼旬乃廖,可知圣法求源之治,不可与禁方同日语矣)。
伤寒杂病论义疏卷十四中
辨不可吐
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
若得病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
此为小逆。
吐法可以令谷气空虚,引胃阳外通腠理,其逆则胃阳外泄,助客气上逆,且生虚烦。
故胃中虚者,不可用吐。
吐中有发散之意,亦可动气,故气虚者亦当禁吐。
吐令气逆,不专在胃,故有一二日、三四日误吐之异,值他经主气,亦可随吐上越,经曰:在上者,因而越之,吐法是也。
吐于汗下诸法中,误用其害尚小,故曰小逆。
本论皆先示禁而后举所宜,医津之垂戒深矣。
太阳病,吐之。
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者,此为吐之内烦也。
此吐令胃阳外越,故反不恶寒而内烦,虚甚者,则吐后乍一烦热,汗随吐泄,旋即手足微冷,因知诸虚皆不可吐,以涌吐亦可发阳故也。
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
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当温之。
少阴病之胸中实,病在脉气之阻,故可用吐,令胃气外通,以吐则气动,气动则脉动故也。
若膈上有寒饮干呕,则胃气虚寒,虽饮留胸膈,以下虚为本,非吐法可解,且用吐恐加气冲之变,故当温下以治水气之源。
诸四逆厥者,不可吐之,虚家亦然。
胸中实而手足寒,为脉气内阻,故可吐以通阳。
诸四逆而厥,乃真阳内却,即见上实之证,亦不可用吐,致动太冲之气。
虚家者,赅诸虚而言,凡体秉素弱者,吐法不可用也。
伤寒杂病论义疏卷十四下
辨可吐
凡用吐,汤中病便止,不必尽剂也。
攻邪之剂,皆宜中病便止,不可诛罚过当。
昔贤治案,有数用大吐下以起沉痼者,非见病真切,不可尝试,虽以瞑眩得效,然亦焦头烂额者矣。
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撞咽喉不得息者,此为有寒,当吐之(一云,此以内有久痰,当吐之)。
此风痰结于胸膈之间,邪在上焦,汗之不解,攻之不达。
气上撞咽喉不得息者,痰结气阻,而非冲气之动,故可用吐。
《千金》曰:气浮上部,填塞胸心,胸中满者,吐之则愈。
正释本条之旨,但虚实之辨,宜详审之。
病胸上诸实(一作寒),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结(通行本误作迟),寸口脉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则止。
病胸上诸实者,统指邪结上焦之证,加胸中郁郁而痛,则知脉络气阻,失其渗营之用,使痰饮结于胸膈之问。
以下焦受中焦气,胸膈阻则胃气不能外布,中气结则胃中不思饮食,反欲人按摩以舒中脘之气。
胸中脉络失其渗营,则水饮不能入脉化精,积为涎沫,从口唾出。
下则脾络亦失内开之用,水津不纳,流注二肠,利下日十余行。
其脉反结[juzhuo校注:此漏一结字],应指结塞不畅(此言总按之象,但非一止之结,乃紧实之象也)。
分诊而寸部脉微滑者,乃痰饮上结,脉气内阻,病由胃阳不能外达,利虽见于下焦,邪实结于胸上,用吐以宣散胃阳,使胸上之结一通,则升降之用自复,故吐之而利则自止,此下病上取法也。
但此种下利,必利下痰涎,利不多而反快。
凡用此法,皆宜审察冲气,虚家稍兼
眩运,尤忌用吐,必上盛而下不虚者,乃可用也(通行本旧作脉迟,若以迟滞之意释之,义亦可通,但终不若结塞为显)。
本条乃少阴太阴并病之例。
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者,宜吐之。
病属少阴,为胸中脉气之结,使胃阳不能外布,故可用吐。
脉象弦迟可辨,亦胸中实之证也。
宿食在上管者,当吐之。
宿食在上管者,谓食停胃口,故可用吐。
若食已下胃入肠,则当消导或下,不可更令逆下也,经曰:其高者引而越之。
上管一作上脘,义皆可通。
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结,以客气在胸中,心下满而烦,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
此证经属厥阴,病为络气横阻于胸膈之间(膈中有络无经),故亦可用吐法。
文与《厥阴篇》瓜蒂散条大同,惟彼云脉乍紧,此云脉结小异,因知结塞亦紧实之象也。
发汗但以泄皮毛之闭,吐法可内通经络之阻,故邪结在上者,惟吐为宜。
发汗必津亡而愈结,下之则气陷而转痞,此吐法之所以不可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