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陕西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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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陕西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
知
【标 签】煤炭资源税税额
【颁布单位】财政部
【文 号】财税﹝2006﹞39号
【发文日期】2006-03-29
【实施时间】2006-04-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资源税
陕西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2元。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