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洪事件的发生与1941年线的划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班洪事件到中缅“1941年线”的划定

朱昭华

提要:班洪事件及“1941年线”的划定,是近代中国边疆史上较为重要的历史事件,直接影响了今天中国的西南边界。学术界对于班洪事件的发生多认为是英帝国主义的越界入侵,至于“1941年线”的产生则很少有人探讨。本文主要借助中英双方的有关档案对班洪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了探讨,认为英政府利用中国方面“刘陈线”绘制的错误,单方面进入滇缅未定界内进行矿藏勘测,从而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国民政府在边界问题上也进行了一定的抗争,但面对抗战的危局与英国的要挟,最终还是做出让步,划定了中缅边界的“1941年线”。

关键词:班洪事件 1941年线中缅边界滇缅铁路

虽然中缅两国有着两千多公里长的边界线,但两国的国界是到了1886年英国吞并上缅甸以后才得以正式划定。清政府与英国通过1894年、1897年两次边界条约,划定了尖高山以南的中缅边界。由于条约文本内容的矛盾,中英两国在实地勘界时,于镇边厅阿佤山区一段发生分歧,清政府勘界大员刘万胜、陈灿在会勘失败后向英方勘界委员司格特(G. Scott)提出了一条界线要求,英国人习惯将它称为刘陈线,中国则称为黄线。同时,司格特也将他绘制的一张边界地图,连同一份书面说明交给了中方代表,他在这张地图上所标注的界线我们通常称为“司格特线”。此后,中英两国政府就此划界问题进行了交涉,但未取得任何结果。1903年英国驻华公使奉命向清政府做出声明,表示双方最后达成协议前,英政府将把司格特线视为临时边界线,中国官员与军队不能跨越这条界线。然而由于司格特线至刘陈线的广大地区为凶悍的野卡佤人部落,英国的实际控制线并没有到达司格特线。阿佤山区这段边界,此后成为中英两国之间长期争论的焦点,即为我们通常所说的中缅“南段未定界”。民国时期,轰动一时的“班洪事件”便是由这个未定界问题引发的。

据中国国内相关资料的记载,英帝国主义者在1934年初,趁日本侵占东北、国民政府忙于围剿江西红军根据地之机,悍然入侵中国班洪、班老地区,掠夺矿藏丰富的炉房银矿,并企图借此完成英国妄拟之中国国境线,从而激起了中国边疆各族军民英勇抗击,史称“班洪事件”。1

不过,从英国外交部的档案来看,英国政府当时并没有趁中国内忧外患之机占领南段争议地区的计划。在伦敦政府看来,它只是批准了由一支百余人的军队护送缅甸公司的成员在刘陈线以西进行矿藏勘测的计划。

1933年10月27日,英缅政府收到缅甸有限公司的申请,提出派一批矿业工程师,在小股军警力量的保护下,进入佤邦北部地区进行矿藏勘查。根据缅甸政府的报告,1929年云南政府雇请的美国矿业工程师曾在名叫炉房的地方发现了最重要的铅银矿藏地。这里既不属班弄,也不属班洪,而隶属永邦,位于刘陈

1张凤歧:《英人侵占班洪之动机与对策》,《北平日报》1934年4月7日;《班洪事件档案史料选编》,《云南档案史料》1993年第2期。

线以西。印度事务部因而很快批准了这一申请。2由于炉房邻近争议地区,为了避免引起边界纠纷,印度事务部明确指出,批准远征行动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开展的勘查或其他任何行动都不能超出中国所声明的那条最靠西的边界线,即刘陈线以东。如果需要在此线以东采取行动,必须在采取行动前向印度事务部做出请示。3得到这样的方针,英缅政府抓紧在雨季到来之前,向炉房派出了远征队及缅甸公司人员。1934年1月24日队伍安全到达炉房。

印度事务部虽然对远征队做了不越过刘陈线以东的规定,但缅甸政府强烈反对向中国当局做出这种明确声明。理由是“这样一个声明可能被视为,甚至必将被中国人解释为英国政府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刘陈线作为中缅两国的边界线……尽管远征行动以及现在行政管辖的范围确实都只局限在刘陈线以内,但阁下强烈反对向中国当局作出这种暗含我们承认此线为边界线的陈述,在发行的用做远征用途的地图上,这条线仅仅被描述为一条临时保护线。”4

这个意见得到了伦敦政府的采纳。然而事与愿违,英国驻云南总领事哈尔定(H. I. Harding)此时已在一封私人信件中向南京政府驻云南特派员王占祺告知了远征的目标,“此项派出开矿队之总部将来设于鲁方,译音Loufong;派出之开矿队将开入‘北野佧’地方;派出之开矿队,对于中国任何时期正式要求划归中国之边界线决不越过。”5由于边界划分的错乱、模糊,英军与边界佤族部落发生了冲突,面对中国方面对英军行动做出的询问,英政府虽然一再强调将继续视司格特线为两国边界线,不承认中国在司格特线以西提出的任何界线要求,并声称现在难以预料,派往勘查缅甸边界内某些地区的队伍,将来是否有必要开往他们现在所驻的炉房以外。6但这些都是伦敦政府采纳缅甸政府意见而使用的更为谨慎的外交措词,从以上英政府内部的来往函件可以看出,英缅政府派出远征队是为了在刘陈线的缅甸一侧进行矿产勘查,并无越过刘陈线以东,占领班洪等南段争议地区的打算,只是考虑到以后的谈判立场,英政府一直不愿做出远征队不会超越刘陈线的保证罢了。事实上,伦敦政府也一直命令远征队不要越过刘陈线。到1934年6月,印度事务部给印度政府发出的政策指示还是:(1)继续克制,不要越过刘陈线,或在刘陈线以东采取任何抵抗中国军队的行动;(2)采取一切措施保护我们军警部队的阵地与交通设施,尽一切可能控制住那些我们已进入的及已建立友好关系的刘陈线以西的佤邦地区;(3)只要军事形势允许,用武力抵制中国军队越过刘陈线的任何企图。7

可是,就是在炉房地区活动的英军,也遭到了云南人民及当地佤族部落的反对,爆发了激烈的军事冲突。班洪王胡玉山调集卡佤土民抗击英兵,云南景谷县人李占贤组成西南边防民众义勇军,开进司格特线以西与英军作战,夺回了炉房、丫口寨等地。中国社会各界纷纷以各种形式向班洪抗争发出声援。王占祺也曾多次照会云南总领事哈尔定,希望英国考察队立即停止军事行动,退出争议界线外。

2India Office To Foreign Office, Dec. 14, 1933. 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17144, F7816/7816/10(档案文件编号), Paul Kesaris edited, Confidential British Foreign Office Political Correspondence, China. Series 3,

1932-1945. 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 1998.(以下的英国外交部档案皆出自该套档案,不再注明)3Cypher telegram from Secretary of State to Government of India, Dec. 21, 1933. F.O. 371/18062, F38/38/10.

4Telegram from Chief Secretary to the Government of Burma to Government of India, Jan. 17, 1934.

F.O.371/18062, F268/38/10.

5《班洪事件档案史料选编》,《云南档案史料》1993年第2期。

6《1934年2月23日王占祺致哈尔定照会》,中国外交部条约委员会编:《中缅边界交涉文件》,下册,1957年8月出版(无出版社),第25页;F.O.371/18062, F848/38/10.

7India Office to India Government, June 7, 1934. F. O.371/18064, F3430/38/1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