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综艺节目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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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电视台节目合作协议
《》栏目播出协议书
甲方:乙方:
《》栏目是(以下
简称甲方)承办,现与各电视台(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栏目的播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条款
1.栏目名称:《》(日播版)
2.栏目长度:分钟/期
3.播出周期:期/周
4.合作期限:(自乙方开播之日起)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拥有《》栏目的版权。
2.甲方保证节目内容舆论导向正确,无政治性、政策
性问题
3.甲方负责按计划进度制作《》栏目,按时向乙方提供节目内
容,并按电视台播出技术标准复制。全年共向乙方提供期
《》节目。
4.甲方按乙方播出进度提前一周向乙方供应节目,若节目出现技术
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一周内向乙方调换。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安排《》栏目在乙方频道时段完整播出;自
月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栏目进行剪辑,保证每期节目含的分
钟贴片广告的完整播出,否则应按每期万元成本向甲方支付节目
费用。
3.乙方在播出节目时因故顺延或更改播出日期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
共同协商处理方法;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节目漏播,乙方应在与节
目播出的相同时段进行补播。
4.乙方应每周将节目的播出进度传真给甲方。
5.乙方承担磁带、复制费和邮寄费用按:DVD光盘,每盘三期节目
按元收费(平均每期元)。
若乙方自备节目磁带时,应承担节目的复制费、邮递费,并将相应
费用于播出前支付给甲方。
6.本节目所涉及的《》栏目仅作乙方电视播出之用,未经甲方许
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给第三方。
第四条:其他约定
双方同意在条件成熟时,在不增加乙方费用的情况下,采用更为经济
高效的节目传输方式,如卫星传输。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赔偿额根据甲方已经提供给乙方的节目数量计算。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
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附件
双方(:制作综艺节目合作合同)的往来函件、协议的补充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部分,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条:合同的履行
1、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篇二:电视节目联合制作合同
电视栏目联合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制作电视栏目《星工场》专题节目制作和运营,本
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均沾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
识: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电视专题栏目:《星工场》(以下简称栏目);
1-2栏目时间为每期90分钟,每周一期,一年共五十二期;
1-3具体内容包括栏目播出时间的购买,栏目节目内容的编辑、制
作和播出节目的推广宣传和节目的销售,因节目形成的其它商业项目
的开发等。
第二条合作权益
2-1甲、乙双方因合作形成下列权益,所有权益归双方共有:
2-1-1因《星工场》节目制作而形成的所有署名、商标等知识产权;
2-2-2因《星工场》栏目而形成的所有广告、赞助、销售等经济收
益;
2-2-3因《星工场》栏目而产生的其它经济收益和权益。
第三条合作分工
3-1甲方负责所有节目的制作、电视台播出和市场推广、销售、
发行和商业项目的开发。
3-2乙方负责策划、招商并协助所有项目实施的管理、监督。
3-3广告赞助由甲方为主负责并保证甲、乙双方投资的收回和盈
利。
3-4乙方协助甲方广告赞助招商工作。
3-5所有策划实施方案与赛制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然后由甲、
乙双方共同具体实施。
第四条资源投入和收益分配
4-1根据《星工场》栏目策划运营的需要,甲方具体负责栏目
制作、策划运营、录制拍摄、器具设备的使用、相关技术人员的分工、
栏目时段的占用及整合利用广播电视局众资源同步宣传推广《星工
场》栏目相关动态与招商、回报等工作。
4-2乙方负责寻找《星工场》栏目相关赞助,整合利用甲乙双
方现有资源为该栏目创效增收,培养营销推广人才,尽一切办法为该
栏目的正常运作出谋划策。协助甲方策划运营好相关赛事赛务、招商
与回报。甲、乙双方合作分配按《星工场》栏目总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