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频道和汽车企业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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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频道和汽车企业合作协议

XX汽车有限公司《《XXXX》栏目合作协议书.合约编号

No:010110022甲方乙方《XX》栏目是赢在创业频道主办的一档在网络、地方卫视播出的一档以创业人物为主题的节目,旨在为创业者提供一个交流经验、甚至合作的平台。

同时通过央视强大的品牌力量,帮助中小、民营企业,迅速提升品牌建设,有效提升竞争力。

栏目将长期致力于打造一个专业、针对性的、旨在为中小企业及创业者谋取更大商业机会和打造创业者精神的专注平台。

XX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汽车整车生产及零部件制造的综合性集团企业。

下辖台州、杭州、东营3大生产基地,是XX省人民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企业。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旨在通过XX活动的展播和央视品牌的力量,迅速提升XX品牌价值。

同时利用栏目聚集的众多中小企业的领袖,创业团体等潜在的用车消费群体为XX汽车获得一定的销售量。

现就乙方为甲方企业赞助《XX》栏目事宜达成如下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第一条合作内容

1、XX汽车通过与赢在创业频道的合作,获得《XX汽车xxXX年度创业人物展播》系列活动(以下简称“系列活动”)冠名赞助。

2、系列活动现场确保使用XX汽车赞助的车辆作为唯一指定用车。

3、XX汽车获得“《XX》栏目唯一指定用车”使用权一年。

4、XX汽车赞助车辆在合作期间使用完后进行现场拍卖(拍卖所得归栏目所有,税费栏目自理),拍卖现场由乙方出面邀请XX知名主持人主持拍卖,拍卖仪式栏目自行安排,邀请XX汽车相关领导到场。

并将拍卖仪式在《XX汽车xxXX年度创业人物展播》中适当时候播出。

第二条费用及付款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在七日之内把活动指定用车交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唯一负责人负责和栏目的通联,联系人,联系电话;

2、甲方提供XX汽车两辆作为活动指定用车;

3、甲方支付拍卖主持人的相关费用差旅费、住宿费、车马费(红包)。

4、甲方对参与《XX》栏目的创业者提供“XX”5000元/辆的优惠劵(市场统一指导价基础上优惠)。

5、甲方吉在全国的销售点、网站等对此次《XX汽车xxXX年度创业人物展播》进行推广宣传,每个销售点提供一定数量的《XX汽车xxXX年度创业人物展播》活动X展架或宣传横幅。

四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联系人,联系电话;

2、乙方按协议要求,在为《xxXX年度创业人物展播》提供冠名

赞助权,即《XX汽车xxXX年度创业人物展播》。

3、在活动结束,乙方对甲方赞助车辆进行现场拍卖,并邀请XX

知名主持人主持拍卖。

4、乙方为甲方提供《XX》相关设计素材、LOGO矢量图用于甲方

的宣传。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无效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

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还协议所约定的已付费用,并应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在甲方履行付款方式条款的过程中,如因乙方无故导致该项目不能如期实施,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项目未能如期实施所导致的损失及追究法律责任。

4.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5.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协议,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如果本协议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

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7.本协议所含的条款与条件包括双方应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与共识,并且合并与取代之前所有的协议、共识以及声明(之前未签订任何协议),任何增加或修改除非以书面做出并由本协议双方签字,均属无效。

第六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下列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明示、默示或可能的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甲乙双方在缔结、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个人情况及技术机密等;?乙方及其雇员须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以确保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披露、不展示、不使用甲方网页系统建设的一切信息和操作内容或其他保密信息;?本协议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受本协议效力的影响。

第七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自然现象的灾害(包括火灾、水灾、意外事故、地震),罢工、骚乱、暴动或动乱、禁运、战争,任何将来的法律、命令、法规或其他政府行为等。

如果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迟或干扰乙方履行本协议,则应免除乙方对不可抗力所延迟或阻止的部分的履行的责任,但是,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该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该等原因被消除,则乙方应继续履行原被迫中断履行协议的条款。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发生与本协议或其任何附件的效力、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开始协商之后的三十日内,该争议未以此方式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到协议履行地或签约所在地所属管辖法院。

第九条其它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的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完善。

4.协议附件(一式两份)

5.备注:甲方乙方XX传播有限公司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电话电话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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