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关于街子古镇规划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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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文物局关于街子古镇的规划建议
一、街子古镇文化遗产资源现状
(一)、街子古镇的历史沿革
街子镇位于崇州市,与都江堰市大观镇毗邻。
地处山坝交界处,位于青城山脉的挖断山与火烧山坡脚下,北距都江堰市约20公里,东距成都市约60公里。
岷江的支流味江流经地势平缓的街子镇口,形成一泓碧潭——龙潭。
古镇水系发达,地下水丰富,石板路两侧及屋前院后,常年清水不断,因而有“川西水乡”之名。
街子镇已有一千多年的建置历史,五代时称“横渠镇”,因横于味江畔而得名。
后蜀孟昶广政十二年(公元949年),并晋原、郭信等八乡入横渠镇,并置征税院。
广政十六年(公元953年),升征税院为永康县,隶蜀州,街子镇为永康县治所在地。
元世祖忽必烈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废永康县入崇庆州,横渠镇易名四界镇。
元末明玉珍在蜀称帝,国号大夏,复置永康县。
明洪武后,并永康县入州。
明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4年)更名街子场,由崇州、灌县分管。
清乾隆五十五年(公元1790年)改为崇庆管辖,清末属。
1935年设街子联保,1940年置街子镇,1941年改乡。
建国后仍名街子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复乡,1992年更名街子镇。
2004年,将原上元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街子镇;街子镇政府驻江城街。
(二)、街子古镇的文化遗产简介
街子镇古迹众多,有深厚的优秀文化积淀。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街子镇共登录不可移动文物40处。
街子镇目前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处(成都平原史前城址群—双河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下古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朝阳村字库塔),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上元宫)。
古街区现存以江城街为中心的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万平方米。
1、双河遗址
双河遗址位于崇州市街
子镇芒城村8组,地处成都
平原的西部边缘,遗址呈长
方形,方向170度,面积
11万平方米。
1997年10
月,成都市考古工作队、崇
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共同试掘古城遗址。
双河遗址时代比较单纯,主要为宝墩文化时期的遗存,绝对年代在距今4300年左右。
双河遗址以保存较为完整的双重城圈的城垣为显着特征,有房址、灰坑和卵石遗迹等现象,城址是在原来遗址(聚落址)基础上逐渐发展、形成的。
房址为地面式建筑,保存公布呈直线的柱洞遗迹。
灰坑平面形状多样,出土包含物较多,所出三孔石钺选材优良、加工精细,无使用痕,为礼器,是宝墩文化中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
双河遗址有其独特的文化面貌,出土区别于其它文化的器物组合,有喇叭口高领罐、绳纹花边罐、圈足尊、宽折沿平底尊、壶等,具有明显的区域考古学文化特色。
双河遗址的发现,对于长江流域古代文明起源的研究、完善中国境内文明起源、早期国家发展轨迹的理论构架的形成,是重要的贡献。
2、下古寺
下古寺位于崇州市街
子镇古寺村凤栖山内,始建
于唐代咸通五年(公元864
年),初名常乐寺。
宋代改
称翠围院。
明蜀献王朱由椿
于永乐十四年(公元1416
年)奏请敕赐“光严禅院”
名,并赐半幅鸾驾、龙凤旗、
琉璃瓦房五间和皇锅一对。
明末毁于兵燹,清初开始修复,清代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大成殿落成。
十三年报本堂、客堂落成,康熙皇帝御书赐“光严禅院”匾。
光绪二十二年(公元1896年)重建五观堂一院。
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弥勒殿修复。
因寺历一千多年,当地成为古寺,寺分上、下,故又有上、下古寺之称。
民国初,加固下古寺大雄殿、报本堂一院,用欧式柱、哥特式柱、哥特式门窗等,至民国中期完成。
上古寺及下古寺部分建筑在文化大革命中拆毁,上古寺仅余遗址及石构文物、塔林。
改革开放后,恢复下古寺观音殿,韦陀殿及上寺燃灯殿。
下古寺主体建筑座南向北,中轴线上有弥勒殿、观音殿、韦陀殿、大雄殿及报本堂、客堂。
纵向布局,层层递进,层层增高。
附属建筑五观堂、僧竂等院落座东向西,横向布局,与主体建筑成丁字型交换,弥勒殿明间为石柱,柱刻清代崇阳文生张国栋题联,书文并美。
大雄殿一院为该寺中心左右分别为客堂和报本堂,报本堂北端由“四玄门”
过厅与僧竂院连接;客堂南端由“十玄门”过厅与五观堂一院连接。
大雄殿院在民国维修加固时,采用欧式装修;报本堂、客堂加固用罗马圆柱,成为中华民族传统形制与欧式风格相结合的独特建筑。
殿前有尹昌衡、丈雪、贯一、园性等高僧的题联、题诗;于右任草书手迹及康熙石刻《光严寺记》,明代古井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容。
上古寺遗址殿宇基础俨然,各级踏道由下而上,完好无损。
中轴一线及左右侧院柱础星罗棋布,残柱尚存。
右侧遗基后有唐代善思和尚骨塔,明代悟空禅师肉身塔等。
现存建筑在四川地区寺庙中,布局独特,建筑时代由清代到民国初年,吸收了西方建筑的一些造型,是研究我国清代建筑向民国过渡的实证之一,有着独特的意义。
3、朝阳村字库塔
朝阳村字库塔位于崇州市街子镇江城
街广场上。
清代咸丰二年建成,同时期
共有两座,另一座已毁,现存字库为砖
石结构,座北向南,塔为五级六角楼阁
式,通高约18米,从下向上内收,束
腰石基本座,六边形,边长1.65米,
底层内壁镶五通记事石碑,塔身每级叠
涩砖砌为三叠出檐,檐上戗脊筒瓦悬风
铃,塔身每级饰垂柱吊瓜,挂簏等仿木
结构楼阁式,并在六方壁上制作方形开光方框,方框内塑水漫金山、八仙过海、山水风景、人物鸟兽及卷草花卉等,形像生动。
4、上元宫
上元宫位于崇州市街子
镇上元村14组,南距安九
公路200米。
清代木结构建筑,座西向东,现存清代建筑天官殿、三清殿、及南北厢房。
天官殿面阔31.6米,进深8.8米,通高8.7米,檐高3.8米,砖脊饰龙兽纹。
三清殿面阔20.1米,进深10.4米,通高9米,檐高3.8米,南北厢房对称,面阔19.4米,进深8.1米,建筑均为穿逗抬梁混合梁架,小青瓦屋面,单檐悬山顶。
此处建筑对研究宗教发展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5、街子井
位于崇州市街子镇江
城街,廊桥西侧30米。
明
代水井,在维修廊桥时被
发现,圆形井口直径0.6
米,井台为为八角形,宽
约0.3米,井深10米,面
积平方米。
此处水井的发现对了解街子镇历史及生产生活状态具有一定的价值。
6、街子镇清代建筑群
古街区现存以江
城街为中心的六条
古街,古建筑万平方
米。
街道两旁房屋大
体根据《清工部法
则》营造,木结构穿
逗梁架,单檐青瓦,民居布局,前店后院。
以清代中、晚期至民国时期建筑为主。
二、街子古镇文物规划建议
(一)将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的规划与街子古镇保护规划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大遗址保护惠及民生的积极作用。
2010年11月17日,成都市举办大遗址保护工作会议,国家文物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框架协议书,推动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建设;2011年6月3日,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被纳入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做好大遗址的研究、保护、展示、利用工作,有利于完整梳理该区域文化演进发展脉络,有利于整合利用文化遗产资源,更好地发挥文化遗产在城市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是贯彻中央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部署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实践。
成都市在保护、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制定《成都市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大遗址保护的法律地位。
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大遗址保护片区规划实施纲要,完成多项遗址专项保护规划,制定遗址保护和展示方案。
位于街子镇的双河遗址就属于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的成都平原史前城址群之一。
我们建议以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为契机,根据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总体规划思路,进一步结合街子古镇总体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要求,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战略定位,完成双河遗址的文物保护规划、环境整治方案编制。
通过史地关联度高,分布相对密集的大遗址,为凝练古镇特质,塑造古镇品牌,营造文化意义鲜明、场所感强烈的古镇魅力空间提供了更为强大的集群优势和充足的文化资源。
通过保护、发掘历史文化遗迹和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充分结合起来,进一步整合和激活了文化要素,为打造跨区域的文化休闲公共场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充分发挥大遗址保护惠及民生的积极作用。
(二)在街子古镇保护规划框架下,对建筑形态进行合理规划,以线带片,形成纵深空间格局
根据街子古镇目前古街区内建筑形态表现单一的状况,邀请文物古建专家进行规划指导,按照街子古镇保护规划要求,逐步拓展建筑纵深空间,使古镇建筑在外观形态上形成参差错落的视觉效果,依次
调动游客的兴奋点,吸引游客驻足。
(三)发挥文化空间和文化元素的古镇重要节点的重要作用街子镇域内现有不可移动文物4余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在古镇规划打造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潜力大、科技融合性强、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文化品位高的特点。
让这些文化遗产成为驱动周边旅游、餐饮、购物、娱乐等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成为街子古镇的一张张亮丽的文化名片,
双河遗址在保持风貌和延续历史文脉的基础上,结合川西林盘风格,在其建设控制地带规划打造一个占地3000亩的农耕文化博物馆及农耕文化体验区,打造集休闲、养生、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深度旅游社区。
在古镇酒吧一条街对面区域内规划一个占地5亩的文化广场,作为游客集散和文化展示、体验场所。
引入竹编、藤编、金鸡风筝、蜀绣等非遗项目进驻,在朝阳路打造非遗活态展示一条街,形成集生产流程展示、游客体验、工艺展销为一体的非遗活态展示区。
(四)传承历史文脉,把街子古镇打造为中国历史文化的几种展演舞台、文化休闲的城市会客厅和国际化的旅游目的地。
依托街子古镇的青山秀水,以家喻户晓的故事为背景,邀请国内知名创作团队创作编排,用精美的舞台表现形式进行演绎,打造一台国际知名的大型实景舞台剧,如《印象三国》、《印象陆游》、《印象川西》、《印象天府》等
(五)打造崇州市线性文化体验线路
一般旅游主要是从资源的角度出发寻找差异和特色,不管其挖掘过程是否考虑了市场需求和竞争关系,着眼点仍不能脱离资源。
街子古镇要在一定程度上尽量摆脱资源的束缚,以鼋画池——元通——怀远——双河遗址——街子镇这条文化旅游线路为蓝本,综合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环境、市场、社会背景等诸多方面进行创意。
打造崇州市的生态循环旅游经济圈。
三、街子古镇文物规划要求
(一)、各保护层级关系
街子古镇的保护涉及到古镇保护范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等多重保护范围的划定。
古镇保护范围内划定
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两级保护层次。
其中,核心保护范围由一处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与两片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共同构成;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区域为古镇建设控制地带。
(二)、保护控制要求
街子古镇保护范围的保护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四川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1985)、《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0)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且古镇保护范围内的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文物、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进行。
其保护控制要求具体如下:
1、历史文化街区
街子古镇历史文化街区包括江城街、闸子街等六条街区。
(1)街区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2)应当保持街区原有的街巷网格和空间格局,延续清代民居建筑沿街联排布局的街坊布局模式,对现有道路和街巷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原有道路和街巷格局、尺度、景观特征。
(3)街区内的历史建筑不得拆除,应以保护、修缮为主,保持建筑原高度、原体量、原色彩、原材质、原风格。
(4)街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活动应当在建筑体量、色彩、材质,建筑风格,空间格局,空间形态,景观特征等方面延续历史遗存要素的风貌。
2、文物保护单位
街子古镇目前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处(成都平原史前城址群—双河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下古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朝阳村字库塔),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上元宫)。
其中下古寺、朝阳村字库塔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内。
(1)文物保护单位本身以及在其保护范围内进行任何建设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
(2)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时,应当符合古镇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与控制要求。
3、保护建筑
(1)保护建筑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拟申报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所登录的建筑。
(2)保护建筑不得拆除,应当积极予以维修和再利用。
因特殊情况需要拆除或迁移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3)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所登录的建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进行控制、管理。
(4)拟申报文物保护单位经申报批准后,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进行控制、管理。
4、建设控制地带
(1)保持并延续街子古镇以清末民初民居建筑为特色的川西水乡风光。
(2)进行整体保护,保持古镇传统格局和空间尺度,不得随意改变与古镇相互依存的林盘、田园、水系等自然景观和环境,新建、扩建、改建道路、街巷、和河道时,应当延续历史格局、尺度和风貌。
(3)不得随意拆除历史建筑,应以保护、修缮为主,因特殊原因确需拆除历史建筑时,应在文物、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进行。
(4)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当在建筑体量、色彩、材质,建筑风格,空间格局,空间形态,景观特征等方面与古镇的历史风貌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