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监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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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监狱标准
智慧监狱标准 (1)
1.1、基础网络建设 (6)
1.1.监狱专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6)
1.1.1.加密网 (6)
1.1.2.政务外网 (6)
1.1.3.政务内网 (6)
1.1.4.互联网 (6)
1.2.基础资源层建设 (6)
1.2.1.多种云服务应用平台 (6)
1.2.2.多种物联网 (6)
1.2.3.指挥通信网 (7)
1.2.4.移动执法终端 (7)
1.2.5.信息安全设施 (8)
1.2.6.运维管理设备 (8)
1.3.数据资源层 (8)
1.3.1.信息数据库 (8)
1.3.2.数据治理 (8)
1.3.3.数据仓库 (9)
1.3.4.数据共享交换 (9)
1.4.基础网络划分 (10)
1.4.1.核心交换区 (10)
1.4.2.联网区 (10)
1.4.3.数据中心区 (10)
1.4.4.安防设施区 (10)
1.4.5.普通用户区 (10)
1.4.6.特殊用户区 (11)
1.4.7.运维管理区 (11)
1.4.8.外网办公区 (11)
2.2、应用支撑系统建设 (11)
2.1.基本要求 (11)
2.1.1.6.1.1应用支撑层应由省局统一建设基于安全、自主、可控的软、硬
件产品。6.1.2应用支撑层应包含统一门户、通用应用、办公、生物特征识
别、移动应用支撑、视频管控和GIS等服务。6.1.3应用支撑层软、硬件产
品应提供规范的SDK和APL供第三方业务系统开发调用。 6.1.4应用支撑层软件产品应全平台兼容,本标准范围内所有业务系统的开发应遵循支撑组件给出
的系统集成、开发、业务协同和数据交换等规范。 (11)
2.2.统一门户建设 (11)
2.2.1.6.2.1应建设统一的数字证书服务体系实现个人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系统应
符合GB/T21053的规定,具有电子认证服务资质、电子认证服务使用
密码许可证。6.2.2应在数字证书服务体系上构建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统一认证(单点登录)、统一授权、统一权限、统一审计、统一日志等应用。
6.2.3应基于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基于信息资源库和数据仓库的安全身份认
证、组织用户集中、权限和审计规范、日志管控统一的业务应用。 (11)
2.3.办公服务 (12)
2.3.1.6.3.1应建设符合GB/T33481规定的电子签章服务,集成统一数字证
书服务,实现所有业务系统电子签名和签章的统一应用。6. 3.2应建设即时通讯服务,提供SDK、API与消息中间件进行集成。6.3.3应建设工作流引擎,
实现所有业务系统的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发布和应用 (12)
2.4.视频管控 (12)
2.4.1.6.4.1视频管控服务组件应具备流媒体转发、设备控制、安全认证、
权限管理、日志管理、设备资源及状态管理于一体的功能,应符合GB/T 28181的规定。6.4.2视频分发、转发应具备网络自适应能力,可根据网络状态
自适应帧率和码流,当视频分发、转发请求超过系统能力时,系统应对权限
较低的用户暂停服务,并及时通知被暂停用户。 6.4.3视频会议建设应符合
SF/T0010的规定,实现与通讯调度联动。 (12)
2.5.通用应用服务 (12)
2.5.1.6.5.1通用应用服务宜根据业务系统和大数据建设需要构建相应的应用支
撑组件。6.5.2通用应用服务应建设ESB(EnterpriseServiceBus、)MQ (MessageQueue)等业务中间件以及ETL、BI等大数据服务产品。 (12)
2.6.生物特征识别 (12)
2.6.1.6.6.1应建设符合GA/T1344规定的人脸识别服务,人脸识别库应包
括罪犯、民警职工和外来人员。6.6.2宜建设遵循GA/T1046规定的指纹识
别服务,指纹识别库宜包括罪犯和民警。6.6.3宜建设符合GB/T20979规
定的虹膜识别服务,虹膜识别库宜包括罪犯和民警。 6.6.4宜建设符合GB/T 32903规定的静脉识别服务,静脉识别库宜包括罪犯和民警。 6.6.5宜建设符合GB/T21023规定的语音识别服务,以语音的文字转换为主,拓展语音
特征(情绪、声纹)识别。6.6.6可逐步建设基于动作、步态、心跳及呼吸等
活体生物特征的识别服务,识别对象宜包括罪犯和民警。 (13)
2.7.移动应用支撑 (13)
2.7.1.6.7.1移动应用支撑服务应建设应用管理平台,实现对所有移动APP
从申报、设计、开发到审核、发布、下载的全流程管控。 6.7.2移动应用支撑服务应面向用户岗位和工作目标提供各种信息、具有个性化组织功能,协助用户访问海量信息与应用功能。6.7.3移动应用支撑服务基于组织机构、岗位、角色
和警务信息库,为用户提供基于口令或生物特征识别的一站式登录功能。
6.7.4移动应用支撑服务应提供可定制的个人首页,实现直观、快捷、个性化
的应用体验。 (13)
2.8. GIS服务 (13)
2.8.1. 6.8.1应建设统一的GIS服务,真实还原与呈现整个监狱的现实场
景,支持场景上叠加安防设施、警力、罪犯、监控点以及人员动态位置。 6.
8.2省级电子地图比例应不低于1:50000,监狱所在市区地图比例应不低于1:
10000,地图内容包含行政区划、山川、河流、主要交通线路、城镇、地标建
筑的标识。6.8.3GIS应提供SDK和API服务。 (13)
3.3、应用管理平台 (14)
3.1.基本要求1 (14)
3.1.1.7.1.1应当基于信息资源库、统一门户服务支撑组件和办公服务组件
建设统一管理平台,实现高度集成的全流程监狱业务应用服务入口。7.1.2统一管理平台应包括智能安防功能、业务管理功能和指挥协调功能。7. 1.3智能安防应对现有安全防范设备和技术进行全面升级,形成安防高度智能、数据
充分融合、各子系统相互集成联动的完整体系。7.1.4业务管理应实现全流程的罪犯管理、警务管理、政法协同、行政办公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7. 1.5指挥协调应配合指挥中心建设可视化指挥调度、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体系。 (14)
3.2.智能安防 (14)
3.2.1.基本要求 (14)
3.2.2.安防智能集成平台 (14)
3.2.3.视频监控 (15)
3.2.4.广播 (16)
3.2.5.监听对讲 (16)
3.2.6.报警 (16)
3.2.7.出入口控制 (17)
3.2.8.安检 (17)
3.2.9.电子巡查 (17)
3.2.10.目标跟踪 (18)
3.2.11.智能押解 (18)
3.3.业务管理 (18)
3.3.1.基本要求 (18)
3.3.2.罪犯管理 (19)
3.3.3.警务管理 (21)
3.3.4.政法协同 (21)
3.3.5.行政后勤 (22)
3.4.指挥协调 (23)
3.4.1.基本要求 (23)
3.4.2.通讯调度 (23)
3.4.3.指挥管理 (23)
4.4、数据研判平台 (24)
4.1.基本要求 (24)
4.1.1.8.1.1数据分析研判应以数据为基础,从全局视角进行预测判断,实现态势感
知,从而为决策与行动提供技术支撑。8.1.2数据分析研判应构建
“监狱-省级-部级”三级数据分析研判体系,实现对不同量级的数据进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