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私有制经济体系与公有制政治体系的矛盾及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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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评判】中国:私有制经济体系与公有制政治体系的矛盾及对抗

前面已经论述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流指导学说是西方私有制经济学,随之而来就是私有化的体制改革与机制改革,从而导致我们社会的经济基础(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的根本性改变为私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化经济系统(国有企业的现实所有制改革实际上已经是改变了全民所有制的所有制属性,成为了权贵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的所有制性质,即扩大了的私有制经济实体,这个方面以后的文章进行分析)。

这样一来,我们的社会经济领域实质上已经全面私有化了,我们可以称之为:私有制经济学基础上构建的隐蔽性私有化(与公开化私有化相比较)的国民经济发展体(制)系(统)。具体表现在:各自为阵、各自为战、各自为政、独立王国、诸侯经济、资本纽带、利益集团、---等等,总而言之: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有的东西我们都有了,他们没有的东西我们也有了(主要原因是我们的人口太多,---。)。

与之相反的是我们中国的公有制政治学与政治体系(上层建筑体系)。这是社会政治领域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文科学领域的主流与决定性因素。

我们的社会政治领域依然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我们的改革开放依然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有利于、四项基本原则”,我们的经济制度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特别是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界,依然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思想、理论,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探索与实践。我们必须承认是取得了政治学方面的成果:比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治理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化的精神文明建设、学雷锋志愿者行动等等。

这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原则决定的,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决定的根本性原则与不可改变的国家政治体制。这些实质上是我们中国所有领域的改革必须严格遵循的基础性原则性决定性的:顶层。是不可逾越的:顶层。顶层是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这个顶层的天,现实中已经是中国经济改革全面私有化的鼓吹者的难以逾越的制度性稳如泰山的屏障,(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样的政治学受到95%人民的欢迎与支持,当然就不可改变而稳如泰山了,人民群众的不满主要集中在社会经济领域的经济利益不公平方面,---。)所以,这些人就又极力鼓吹政治体

制改革,鼓吹国企私有化、土地私有化、金融自由化的全面私有化。企图通过全面私有化彻底性掌控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命脉,从而掌控政治话语权与命脉,达到全面复辟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制度的终极目的。

我们都知道的常识:社会经济系统是社会政治系统的基础与命脉,掌控了社会的经济命脉就可以达到操纵社会政治系统的目的。所以就有了美国政府为1%富人服务与效劳,而不为99%穷人说话的必然性结果。这就是私有制资本的经济能量转变为社会政治能量的必然性与肯定性的结果。资本是政治的基础与筹码,政治是资本的表现形式与活动舞台。二者相辅相成。

这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私有制主体的社会经济基础必然性要构建符合私有制的上层建筑。我们不可能指望在私有制资本主义(主体)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构建一个公有制社会主义(主体)的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常识。也被我们的现实的中外各国的改革实践所证实。

我们的社会现实已经证明了私有制社会经济体系与公有制政治社会体系之间的难以调和的矛盾对抗与冲突。这是由于我们放弃了政治经济学(社会生产关系学)的深入研究与探索,放弃了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思想、经济理论以及经济体制、经济机制的创新与开拓进取带来的必然性结果,(事实上,党中央早就提出了:思想创新、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甚至于提出了:制度创新。就是没有人按照去做,当然光说不练的人大有人在。)。公有制政治体系已经由于对社会的基础性领域:社会经济领域的主导权、主动权、掌控权的实际性减弱而难以应对这种对抗与冲突。所以,那些全面私有化的鼓吹者就敢于在中国国家的高层发展论坛上大放厥词而无所顾忌。

这是由于私有制私有化市场经济体制有一个“克敌制胜”的法宝:就是执政党不能插手社会经济,政府不能干预社会经济,不能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在社会经济领域只能收税和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否则就是违反市场经济规律,违背市场经济原则,就是反市场经济的行为。好家伙,这样的大帽子在当今市场经济成为主流经济模式的条件下,是可以置人于死地的。公有制都不行,因为公有制是违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原则与规律的障碍性的所有制形式,所以他们就公开叫嚣国企全面私有化。这样一来,私有制就以市场经济模式的唯一表现形式而一家独大,成为市场经济的主流与一言堂的主演角色了。公有制政治体系就无法在社会经济领域有效发挥主导和指导作用了,在矛盾双方的冲

突与对抗中就必然性处于被动地位。

这就说明:属于社会上层建筑范畴的政治体系必须构建与其相适应的社会经济基础才能有效管理与调控社会经济活动,从而实现这个政治体系的执政纲领、路线、方针,才能达到其规划与设计的社会发展计划与目标。当这个社会政治体系削弱与失去了社会经济基础掌控的主动权与主导权就必然性受制于人,难以实现其既定的执政目标与执政目的。

这是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前,我们只要重新构建与“四项基本原则”和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社会经济基础(所有制基础)就可以在这一场社会化主要矛盾的对抗与冲突中反败为胜,并且是彻底性全面性的胜利。

这个社会经济基础(所有制基础)就是马克思提出的:社会所有制(即社会共同所有制),也就是我们党中央提出的:混合所有制。这就是社会经济体制由 公有制 向 共有制 的升级换代,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历史性的进化论的必然性结果,而把公有制改变为全面私有制私有化是人类经济发展历史性的倒退,将把人类现实的危机与难题进一步激化,最后必然性走向末日。

这就是我们社会改革的主要矛盾的基本点与关键性要素。我们知道任何社会性矛盾的产生都有一个根源,这是内在的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是战略性因素。又必然有一个基础性的基本点,就是战役性的争夺主动权与主动权的行动 ,又必然性有一个引起对抗与冲突的焦点,这就是战略在战术上的体现了。私有制与私有化是战略,取得社会经济基础的改变是战役,而提出全面私有化是必然性的战术行动。中国私有化的鼓吹者就是这样一步步实现他们预想的既定目标,向着他们的最后“胜利”而发起了最后的总攻击。

当然,这只是这些人的一厢情愿,必然性是:黄粱一梦。因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的:顶层是不可逾越的:天。95%的人民大众是人民共和国的坚实的大地。如果这个天不可逾越,这个地“强烈地震”甚至于地动山摇的不答应,不满意,不赞成私有制私有化。

全面私有化在中国的实现有可能吗?答案是肯定的:完全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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