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1.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2.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全国邮电部门重大事件的,应向邮电部办公厅档案处报送目录。

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

明。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一组声像资料联系密切的应加文字说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十四条编制格式

1.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2.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十五条案卷要求

1.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若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放。

2.卷内目录:

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录音、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3.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

第十六条编目

声像档案的著录依照GB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进行。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十八条保管条件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35%~45%;

照片库温应保持14~24℃,相对湿度应保持37.5%~67.5%;录音、录像带库温应保持18~24℃,相对湿度应保持40%~60%。

第十九条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mm;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第二十条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一条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

(五)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十四条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

第二十五条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交单位,档案馆收取保管费。

第二十六条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服务。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在的声像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

朝阳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人事决策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加强对档案的管理、收集和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使用干部人事档案,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 第二条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设置专用房间保管档案。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库房为机要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保持清洁、安静,定期检查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等设施落实情况,保证档案安全。 第四条严格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杜绝虚假材料。 第五条收集档案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不属于规定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第六条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分管领导审查批准。销毁档案材料过程中,必须有2人以上参加,不得让无关人员参与,大宗和绝密材料销毁时要有相应保卫措施。 第七条严格档案查阅、借阅审批手续。干部人事档案不准随手拿出库房,查阅、借阅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 因工作需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单位应填写《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报分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第八条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第九条凡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干部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第十条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的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第十一条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最版加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最版 加

曹妃甸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一、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要求 建设项目文件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建设项目档案必须真实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各个程序要有责任者的签字或盖章手续,并必须齐全,具有法律效用。归档的项目建设文件,应做到书写材料符合档案保管要求、字迹工整、图像清晰,有利于保存。 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能够分阶段进行,也能够在单位或分部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施工单位城建档案一般做三套,一套(原件)移交曹妃甸工业区住建分局城建档案馆(室),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施工单位自己保存;建设单位需向档案馆(室)移交工程综合资料(前期开工手续及后期验收手续);监理单位需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完整的监理资料。城建档案馆(室)只对建设单位办

理移交手续,建设单位填写城建档案交接目录、接收和移交证明书、鉴定表(一式两份),需在交接书上双方签字,盖章。 二、工程资料分类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和《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 )规定,将工程资料分为四个部分。 (一)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工程可研、立项、审批、征地、拆迁、勘察、设计、招投标、开工审批、概预算及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项目建设文件与资料,由建设单位整理提供。 (二)监理资料,包括监理规划、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监理通知、工程总结、合同、勘察、设计、施工等实施过程的监理资料,由监理单位整理提供。 (三)施工资料,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安全与功能检验、观感质量检查和竣工图等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整理提供。 (四)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工程档案立卷及移交等,由建设单位整理提供。 三、工程资料归档范围、质量要求、立卷原则及方法 (一)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凡在曹妃甸工业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投资额在2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资料均应归档。 (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

施工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现代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档案、文件、信息等内容的综合管理,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能为公司各部门的各项工作更好的服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 2.档案管理范围 2.1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2.2 本制度中所称的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行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具体的主要分类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3.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对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整合管理。 3.2 综合部对公司各部门上交的档案进行管理。

3.2.1 公司依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及保管、利用、鉴定、销毁和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 综合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3.2.3 统筹规划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并建立独立的档案室,负责公司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收发使用工作。 3.3 各部门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建立档案目录,以方便入档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备案和日后查找复核工作。 3.3.1 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目录,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3.3.2 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3.3 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码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3.3.4 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保证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3.3.5 接收档案员的指导规划,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二、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

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 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接收档案必须认真 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三、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 1、行政管理。 2、人事管理。 3、财会档案。 4、生产经营管理。 5、技术质量安全管理。 6、基建档案。 7、外来文件。 8、声像档案。 9、实物档案。 10、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

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四、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九、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及范围 1.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 工程建设档案主要有公文、工程建设技术资料、经济合同、工程建设财务、行政管理及图片等几类。档案资料应按国家标准进行统一分类、立卷、归档和存放。 2.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省、市政府的来往公文; (2)建管处的来往公文; (3)建管公司的来往公文; (4)有关技术问题的审查、咨询意见; (5)会议文件、记录等; (6)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工程技术材料: 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协议;②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③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报表等文件;④建筑材料和中间产品的合格证、试验报告,砼、砂浆等配合比的试验报告; ⑤设计变更及索赔资料;⑥施工测量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基础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材料;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⑧施工总结、技术总结、工程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定等;⑨工程机械设备、仪器及引进的技术设备图纸等;

(7)工程价款结算等资料。 二、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文件接收 (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来文通知等)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2)工程部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移交档案资料组进行统一归档整理。 (3)档案资料组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4)档案资料组对收发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登记帐(收文簿、发文簿) (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及时报审工程部领导审定,并及时处理。 (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7)档案资料组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分类登记帐 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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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公司工程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发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及《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各单位。托管企业执行本办法,参股企业按投资管理关系实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股份公司的工程档案,并对下属各单位工程档案归档情况进行指导与检查。 第四条二层级单位综合办公室负责所属各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并与工程管理部门、三层级单位有关部门配合,随时对工程资料制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五条竣工档案预验收作为竣工备案的重要环节之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竣工备案前,二层级单位要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竣

工档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保证预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归档要求 第六条股份公司各单位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改扩建工程),均由二层级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要求向股份公司档案室移交一套齐全、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 第七条各单位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时,应对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的编制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八条二层级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定期抽查工程资料的情况。工程竣工前,二层级单位应组织、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查工程技术资料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第九条所有工程竣工档案均应在预验收前完成分部验收与资料汇总工作,其中规程中D表5、D表6要全部完成,所有工程档案要按规定整理、组卷;在取得预验收合格证和竣工备案表六个月内,所有竣工档案要按规定完成移交工作。 第十条工程竣工档案须移交股份公司档案室一套,移交物业管理单位一套。对城建档案馆要求归档的项目需加做一套,并向其移交。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及竣工后的实际情况,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齐全,签字盖章手续齐全,文件字迹清楚。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档案要使用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

档案管理制度基本内容(样本)

档案管理制度基本内容 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和《上海市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保守国家机密。 三、积极参加档案部门举办的各类档案业务技能培训,按时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 四、负责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网络,组织档案工作人员学习业务、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档案业务管理水平。 五、监督和指导单位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根据归档范围的要求对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保证按期完成归档工作。 六、熟练地掌握档案业务知识,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各科室做好预立卷工作,按照分类标准组卷,减少质量差错。 七、接收、整理、保管和利用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八、负责开发、编研档案专题汇编,要求文字准确、条理清楚、内容真实,具有一定的参考性。 九、根据需要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更好地为单位的中心工作服务。 十、负责档案的借阅和利用,严格查阅、借阅档案的登记手续,热情接待利用者查阅档案,注重档案利用信息反馈,对超期借阅未归的档案及时催还。 十一、参加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并对销毁的材料进行监销。 十二、遵守库房管理制度,保持库房整洁,按照“八防”要求定期整理、清扫、检查,并做好温湿监控记录。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完整、系统地保存单位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提高文书档案的归档质量,适应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文书档案的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包括:计划、总结、报告、重要的协议、请示、批复、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函、通知、会议材料、组织沿革、大事记、年鉴、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处理材料,月、季、年度报表,专题材料等有查考价值资料。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第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 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详附件一)第三条归档文件的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3、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4、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归档。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第四章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索引、保管、统计 第五条工程档案的收集

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 第六条工程档案的整理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第七条工程档案的立卷 1、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4、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5、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第八条工程档案的编目 1、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第九条工程档案的装订

针对项目开发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针对项目开发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档案、技术文档在整个工程建设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管理员职责 2.1负责项目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2.2、坚持平时整理。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第三条:工程资料归档管理范围 凡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包括以下几方面 3.1工程项目前期立项报建批文 3.2各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图纸或通知单 3.2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投标资料 3.4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工程签证、涉及质量及变更的工程管理函3.5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3.6相关的会议纪要及内部联系单 3.7各专业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 3.8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各种政府部门验收批文 第四条: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做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条规定。 4.1 工程文件接收 4.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4.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员。 4.1.3档案资料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移交单位补发。 4.1.4档案资料员对接收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登记帐4.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4.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4.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4.2.1关于工程文件资料发放,由档案资料员根据上级领导审定的资料分发表进行发放,如对外单位,则根据相关合同规定的份数分发,如施工单位,不足部份由施工单位委托资料员向设计单位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4.2.2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某局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接收制度 (一)凡是我局在基本建设、生产经营、科研技术、工程管理、防汛抗旱等活动中形成的、经过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均应整理归档。 (二)接收时间及程序。各业务部门必须按照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收集齐全,进行整理,移交给档案室,立卷人认真填写移交目录,对照档案,查点清楚,立卷人与接收人应在移交目录上签字,各保存一份(移交目录表由档案室提供)。 1、科研档案在研究课题结束后,次年6月底前归档。归档前,应先进行整理、分类(一个课题一套材料,实验记录本应按课题分别记录,不得多课题任务内容记在同一记录本上),填写归档文件材料审查意见(签字手续完备),整理后由兼职档案员到档案室预立卷并办理移交手续。 2、机关各部门每年三月底前将预立卷的文件材料移交档案室。 3、基建项目在完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归档。 4、大型仪器设备资料在验收后归档。 5、文书档案按照“随办随归”的原则,及时或定期归档。 6、会计档案按保存两年后,每年三月底前归档。 7、声像档案每年三月底前归案(录音、录像、题词、照片)。 8、去世五年后的人事档案每年六月底前移交文书档案保管。 9、专利档案由项目负责人每年一月底前归上年度形成的专利材料。 (三)移交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理,待符合标准后才接收。 1、案卷内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 2、案卷内文件材料的载体和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必须是钢笔、毛笔书写或打印件。不能有热敏纸,不能有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书写的字迹。 二、档案整理制度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档案分为原始档案和业绩、培训档案。 1、员工原始档案是指员工的正式人事资料。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其原始资料由本企业调入、保管。 2、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按本企业调档要求,将本人档案调至人资行政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再指定期限内完成调档手续的,本人须向人资行政部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材料,未经批准不调档者或逾期未调档者企业有权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3、原始人事档案资料的验收、补充、鉴别、归档和保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 4、查阅原始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⑴ 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前必须填写《查阅员工人事档案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办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查阅员工原始档案。 ⑵ 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所获资料,由人资行政部统一保存或使用后统一销毁。 ⑶ 员工存档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员工离职办理完毕各种手续后,退回本人或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原始档案调出手续。 ⑷ 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原始档案,原则上不予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如查阅员工原始人事的档案,按原始人事档案查阅审批程序,人资行政部协调办理。 ⑸ 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如有些情况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档案中,需填写《员工原始人事档案补充资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办理。 5、员工业绩、培训档案: 员工业绩、培训档案是自员工上岗之日起建立的档案资料,包括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各种培训及对员工评价、考核等。 ⑴ 人资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日常管理。

⑵ 员工培训、业绩档案实行分级管理。部门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档案单由人资行政部部长或其指定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培训、业绩档由人事文员管理。 ⑶ 部门部长可以调阅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 ⑷ 员工培训、业绩档案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记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⑸ 员工离职后,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由人资行政部留存作为备查。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办法 1业务目标 规范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的收集、编制、归档和利用,为生产经营活动基础设施保障。2业务风险 2.1没有建立有效的文件档案管理系统,可能造成工程的审核审批手续不明确,影响工作效率; 2.2建筑工程的档案收集管理不当,可能造成基础设施的资料信息缺失,对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带来困难。 3业务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包括建设工程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为载体的文件材料,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建设工程的实际状况。 本制度适用于XX下属所有业务板块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 4相关规定 4.1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4.1.1建设工程项目组为该项目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直接责任单位,项目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1)落实建设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在工程招标中,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器材供应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提供相应工程文件的套(份)数量、质量要求、提供时间等提出明确的整理归档要求和违约责任。 3)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进行组卷和归档。 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相关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器材供应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编制工作。在建设工程监理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图阶段的工作完成后进行收集和归档。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先对工程文件档案进行预验收,合格后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工作。 4.1.2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由项目组及时报送各运营中心办公室存档、验收,并依据《股份公司关于在建工程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1.3各建设单位项目组应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综合管理部门应对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服务、监督和检查,对检查的结果提出改进的意见,并进行奖励和处罚,同时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投资发展部对该项工作进行服务、督导、检查。

某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资料是工程施工的记录与总结,是工程验收、使用、维护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性,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以下简称规程)、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在北京地区从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资料管理应遵照本规定执行。外埠工程、业主及监理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满足相应要求。 第二章资料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三条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工程资料编制的综合管理工作,对我公司承担施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审核及移交工作。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工程资料的第一责任人,资料员、质量员、试验员、材料员、测量员、工程技术人员为相关责任人。 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必须设1名专职资料员,并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其职责是: 1、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资料目标设计的编写工作。 2、在施工过程中,随工程进度按资料目标设计内容督促相关专业人员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经核实后按类别妥善保管,发现问题,责成相关人员及时修正。 3、工程竣工后,汇同资料管理相关责任人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组卷、报公司技术质量部验收及向相关方移交工作。 第五条实行总承包(或设指挥部)的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总承包(指挥部)负责组织、汇集、组卷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市场营销部门及有关单位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编制份数、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七条为保持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工作的连续性,未报经劳人部与技术质量部协商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资料员的工作,确需调出时,应在项目总工的主持下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记录进行控制以及文件、档案的有效管理。 2 范围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3 职责 3.1 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 3.1.1 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1.2 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3.1.3 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组织编制。 3.1.4 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3.1.5 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 程序内容 4.1 确定文件种类 4.1.1 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 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 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a. 方针、目标和指标; b. 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c. 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4.1.4 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分析 / 评价 / 统计数据; b. 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c.图纸、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d.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e.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f.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异常工况处置卡); g.技术资料; h.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i.作业许可证等; h.其他资料。 4.2 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4.2.1 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4.2.2 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4.3 指定编写人 4.3.1 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九、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资料得归档分类及范围 1.档案资料得归档分类 工程建设档案主要有公文、工程建设技术资料、经济合同、工程建设财务、行政管理及图片等几类。档案资料应按国家标准进行统一分类、立卷、归档与存放. 2、档案资料得归档范围 (1)省、市政府得来往公文; (2)建管处得来往公文; (3)建管公司得来往公文; (4)有关技术问题得审查、咨询意见; (5)会议文件、记录等; (6)工程建设期间形成得工程技术材料: 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协议;②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③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报表等文件;④建筑材料与中间产品得合格证、试验报告,砼、砂浆等配合比得试验报告;⑤设计变更及索赔资料;⑥施工测量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基础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材料;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⑧施工总结、技术总结、工程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定等;⑨工程机械设备、仪器及引进得技术设备图纸等;

(7)工程价款结算等资料。 二、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得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文件接收 (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得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来文通知等)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2)工程部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得工程文件,一律移交档案资料组进行统一归档整理。 (3)档案资料组对接收得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与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4)档案资料组对收发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登记帐(收文簿、发文簿) (5)登记完毕得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及时报审工程部领导审定,并及时处理. (6)对接收得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得借阅规定。 (7)档案资料组对归档得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分类登记帐 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1)分发外单位与部门得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组统一办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2.档案管理范围 ? 2.1?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2.2?本制度中所称的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行和 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具体的主要分类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3.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3.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对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整合管理。 每月由各部门档案管理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门档案管理情况进行 巡查。 ?3.2?行政人事部在总经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上交的档案进行管理,各部门根据部门内部档案管理的流程制度,对档案的形成、 整理、积累、存档进行管理。? 3.2.1?公司依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 司文件材料的归档及保管、利用、鉴定、销毁和移交等有关

规章制度。 ?3.2.2?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3.2.3?统筹规划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负责公司档案收集、整理、 保管、鉴定和收发使用工作。? 3.3?各部门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管 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建立档案目录,以方便入档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备案和日后查找复核工作。? 3.3.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 案卷目录,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3.3.2?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 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3.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码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 题简明扼要。? 3.3.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保证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3.3.5?接收档案员的指导规划,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3.4?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文件、材料等的安全性、 保密性负责,并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5?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行政人事部要对档案交接负有监交责任,且应该在《档案案卷移交目录》上签字确认。 ? 3.6会计类档案将由财务部统一归档保管,以方便财务核对和审批工作。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贰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 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收集范围 1. 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 各级领导人和着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 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 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 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 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 1. 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 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 1.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 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 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 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1. 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2. 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全国邮电部门重大事件的,应向邮电部办公厅档案处报送目录。 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HT〗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 利用。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分类、编号 1. 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 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 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 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 (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 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 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组织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本单位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档案人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主动接收本单位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和统计年报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和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和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他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办法、制度、守则、要求。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情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0219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2.档案管理范围 2.1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2.2 本制度中所称的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行和 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具体的主要分类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3.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总经理办公 室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对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整合管 理。每月由各部门档案管理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门档案管理情 况进行巡查。 3.2 行政人事部在总经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上交的档案进 行管理,各部门根据部门内部档案管理的流程制度,对档案的形 成、整理、积累、存档进行管理。 3.2.1 公司依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 司文件材料的归档及保管、利用、鉴定、销毁和移交等有关 规章制度。

3.2.2 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 整理和归档工作。 3.2.3 统筹规划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负责公司档案收集、整理、 保管、鉴定和收发使用工作。 3.3 各部门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管 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建立档案目录,以方便入档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备案和日后查找复核工作。 3.3.1 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 案卷目录,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3.3.2 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 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3.3 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码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 题简明扼要。 3.3.4 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保证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3.3.5 接收档案员的指导规划,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3.4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文件、材料等的安全性、 保密性负责,并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5 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行政人事部要对档案交接负有监交责任,且 应该在《档案案卷移交目录》上签字确认。 3.6会计类档案将由财务部统一归档保管,以方便财务核对和审批工作。 4.档案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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