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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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活动

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活动,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推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始终把改善营商环境作为促进X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工程,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为核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集中整治损害投资环境的各类问题,全面规范各级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优质服务,创建优美环境,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有效提升我县投资环境的竞争力。

二、整治重点

1、清理和简化审批事项。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准入制,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彻底清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审批、核准事项,一律取消。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简化各类前置性评审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县政府法制办、工商局负责)

2、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中心的管理服务、网络运营、结果考评等,所有审批部门原则上都要在政务中心设

立窗口并授权到位,实现“一次告知、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方便企业及群众办事。(县政务中心负责)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不得随意到企业检查,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原则上同一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检查1年内不得超过1次,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对同一事项进行检查,实行联合检查,上下级执法部门要按照管辖级别划分检查范围,避免重复检查。对执法部门的违规检查行为,企业有权拒绝并可向监察机关举报。(县监察局负责)

4、减少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清理整顿、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国家和省上按规定程序审批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其他一律予以取消。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下限制,凡国家和省上有上下限规定的尽可能按照下限执行。实行涉企收费目录制,按年度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凡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缴。(县财政局、县物价局负责)

5、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导向的项目,推介中小微企业融资项目。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贷款展期,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展期贷款的审批效率。(县金融办负责)

6、强化招商引资网络建设。加强与省内外重要商协会组织的

联系,形成联系广泛、互动频繁、信息共享、务实高效的招商引资工作网络。重点加强与省内外知名企业和产业集中度高、带动力强的行业龙头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投资促进,借助其影响和网络,形成务实高效的招商引资平台。(县商务局、县工商联负责)

7、建立公共信用应用平台。推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为日常监管、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政审批等工作提供联动服务支撑。(县网信办、县政府信息办负责)

8、加大推进落实力度。县商务局、中小企业促进局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在洛投资企业的“娘家”,既注重招商、又重视安商,主动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县商务局、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

9、实施投资环境主要领导负责制。各乡镇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责推动和优化本区域、本行业投资发展环境,完善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服务机制,建立重大落地项目回访服务机制。要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办法,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运营中的突出问题。每年选择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实行县级领导分包责任制,切实有效解决相关问题。(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0、加大投诉案件处理力度。县纠风办、商务局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传真、信箱、网络邮箱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受理相关投诉,完善招商引资投诉案件处理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投诉案件,维护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及时查处重点投诉案件,对影响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县监察局、商务局负责)

三、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X年6月11日—7月31日)。各部门按照安排,对照整治的重点问题和目标任务,梳理和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对症下药,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8月1日—10月31日)。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按照统一安排,针对整治的重点问题和行业特点,制定整治方案,采取得力措施,集中力量解决投资环境中存在的影响对外开放、制约项目建设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规范、高效、文明的工作机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X年11月1日—12月31日)。各部门在整改提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形成专题汇报材料。县上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优化投

资环境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部门要予以表彰,对排位靠后、问题突出的,要追究责任。

四、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优化投资环境的责任意识。改善营商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迫切要求。各乡镇政府、部门要统一认识,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把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发展经济的生命线工程来抓,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力争使我县营商环境有明显改善。

(二)落实整治责任,实行监督考核。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是今年下半年对外开放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部门要按照县上统一要求,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把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大力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宣传部门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优化投资环境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对个别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可进行深入剖析,公开曝光。县纠风办、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并将评议结果公开,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坚持重措施、重实效,深入研究具体的整治措施,认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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