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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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劳动报酬;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 保险福利;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工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拒不改正的;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工作。

劳动合同法全文更新版(2024)

劳动合同法全文更新版(2024)

劳动合同法全文更新版(20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书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者货币形式替代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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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修订劳动合同法修订全文:第一条为明确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劳动报酬;(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六)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七)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支付劳动报酬;(二)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条件;(三)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四)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会保险待遇;(五)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劳动者;(六)依法解决劳动争议。

第五条劳动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二)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保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商业秘密;(四)保护环境和资源;(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动合同可以期限确定或者期限不确定。

期限确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两年。

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该合同转为期限不确定的劳动合同。

期限不确定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该劳动合同自动转为期限为五年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五年的,享受带薪长假。

第八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因特殊情况需要立即解除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第十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应付工资、劳务报酬和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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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5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者基本信息;2.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3. 劳动合同期限;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劳动报酬;7. 社会保险和福利;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10. 违约责任。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试用期、服务期等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义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进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条用人单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符合法定情形和程序。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本法实施监督检查。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举报,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境内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等为由,不执行或者限制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第四条劳动者有权获取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应当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

第五条劳动者有权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带薪休假工资。

第六条劳动者有权享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第七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等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第九条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订立之日起生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与职工代表进行协商。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协议,限制劳动者的合法职业自由。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提前通知或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协议。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三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报酬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劳动者加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劳动报酬应当按时支付,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先行垫付或以其他方式拖延支付。

第四章劳动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时的标准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新版)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新版)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新版)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地址:二、价格清包总工费:¥元,大写:其中水电工元木工元瓦工元油漆工元垃圾清运费元(详细见装修项目清单)三、付款方式1、施工队进场3天预支生活费:元2、木工完成,付元3、瓦工完成,付元4、工程竣工,付元5、保修金元,从竣工之日起3月内支付四、设计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

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从 200 年月日起至 200 年月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10天后100元/天。

七、材料搬运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1、垃圾袋装化2、垃圾应日日粗清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九、劳动力管理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版)合同屋(2024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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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和资本的和谐发展,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用人单位在用工决策、工资支付、劳动时间安排等方面应当贯彻平等、公正、合理、诚信的原则,不得歧视劳动者。

第四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应当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聘用关系、明确劳动内容、条件、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1.劳动合同的名称、订立地和日期;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营业地质;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4.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5.劳动报酬和支付办法;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7.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保护和教育培训;8.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和条件;9.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电子形式等方式。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八条的规定,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并按照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第一款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偿金等。

第十一条第二款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并通过银行或者其他方式交付。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权益。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丧失或者严重损害履行劳动合同约定工作能力的;2.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23年最新修正【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23年最新修正【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23年最新修正【全文】(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促进就业 (3)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4)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7)第五章工资 (9)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10)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11)第八章职业培训 (12)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12)第十章劳动争议 (13)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15)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15)第十三章附则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2024年3月25日劳动合同法修订部分

2024年3月25日劳动合同法修订部分

2024年3月25日劳动合同法修订部分示例文章篇一:《2024年3月25日劳动合同法修订部分:我的一些看法》嘿,大家好!我今天想和你们聊聊2024年3月25日劳动合同法修订的那些事儿。

这可不是什么枯燥的法律条文,这可关系到好多人的生活呢!我先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我有个叔叔,他在一家小工厂上班。

以前啊,他的工作可辛苦了,每天都要工作很长时间,而且工资还不高。

有时候,他想请假休息一下,老板都不太乐意。

他就像一个不停转的小陀螺,累得不行。

这就像在黑暗的小角落里,没有一点光亮。

我当时就想啊,怎么就没人来帮帮叔叔呢?这时候,劳动合同法就像是一道曙光啊。

2024年3月25日劳动合同法修订了,这里面有好多内容呢。

比如说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以前有些公司,老是让员工加班加点,把员工累得够呛。

就像把人当成永动机一样,这怎么行呢?现在修订后的法律就更严格地规定了工作时间,这就像是给员工们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我的叔叔听到这个消息后,可高兴了。

他说:“哎呀,这下好了,我不用再像以前那样没日没夜地干了。

”还有工资待遇方面。

以前有些老板可坏了,老是克扣员工工资。

员工们辛辛苦苦工作,到最后拿到手的钱却少得可怜。

这就好比你种了一大片地,到收获的时候,别人却把大部分果实都拿走了,你只能拿到一点点,这多不公平啊!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在工资待遇这块儿有了更好的保障措施。

我听爸爸说,这就像给员工们穿上了一层厚厚的铠甲,那些想克扣工资的老板就没办法下手了。

再说说劳动合同的签订吧。

以前有很多人在小公司工作,公司都不和他们签合同。

这就像是你和别人合作做一件事,但是没有任何书面的约定,到时候出了问题,你连说理的依据都没有。

我有个邻居姐姐就是这样,她在一家小的服装店上班,没有签合同。

后来老板不给她发工资,她想找地方说理都难。

现在不一样了,新修订的法律对劳动合同签订这一块要求更严格了。

姐姐知道这个消息后,开心地说:“要是早这样就好了,我当初也不至于吃那么大的亏。

2024年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官方规范本

2024年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官方规范本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官方规范本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合同性质1.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1.2: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1.3:合同类型及期限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1:甲方分配给乙方的工作岗位及职责2.2:乙方的工作地点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3.2:加班规定第四条:劳动报酬4.1:乙方的工资标准及支付方式4.2:奖金、津贴及补贴4.3:工资调整机制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5.1: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种类和比例5.2:乙方享受的福利待遇第六条: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6.1:甲方应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6.2:职业病防治和劳动安全第七条:培训和保密7.1:甲方提供的培训机会7.2: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8.1: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8.2: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8.3: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第九条:经济补偿和赔偿9.1:甲方依法应支付的经济补偿9.2:乙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10.1: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10.2:仲裁或诉讼的程序和时效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1.1:双方的其他特殊约定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2.1:合同的生效条件12.2:合同的变更条件12.3:合同的解除条件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甲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3.2:乙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第十四条:附则14.1:合同的附件14.2:合同的修订历史14.3:合同的终止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合同性质1.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X公司,地址: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

1.2: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住址:市区路号。

1.3: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自2024年X月X日至202X年X月X日。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集体合同、劳动协议等形式,自主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条件的改善、劳动报酬的合理增长、劳动时间和休假的保障、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的保障等权益。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保证劳动者能够平等参与和公正享受劳动合同约定的权益。

第七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努力创造和谐、安全、健康、公平的劳动和就业环境。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制定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下列事项:1.劳动合同的类型、期限、地点以及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2.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假等劳动条件;3.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和义务,以及用人单位实施的安全保障和职业健康措施;4.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和双方违约责任;5.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订立,劳动者可以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有关劳动条件和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三条试用期是双方相互了解的阶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生效后,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工作职责,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条件和工资支付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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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劳动合同法》修订《劳动合同法》是关系到广大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在法律层面上很好的保障了劳动者的权利。

律伴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2016年最新《劳动合同法》修订的条文,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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