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网上技术市场运行管理办法(暂行)

宁波市网上技术市场运行管理办法(暂行)
宁波市网上技术市场运行管理办法(暂行)

宁波市网上技术市场运行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网上技术市场管理,推动技术交易健康发展,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宁波市网上技术市场包括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宁波市场和宁波产学研创新服务平台,以及设在县(市)、区的各分市场。

第三条市科技局全面负责全市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市科技局对外科技合作处归口管理全市网上技术市场工作。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市级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各分市场的归口管理部门指导分市场工作。

第四条市级网上技术市场及其分市场的主要职能包括:

(一)维护网上技术市场正常运行,保障网络信息畅通;

(二)大力发展会员,宣传技术交易政策法规;

(三)及时收集准确发布需求信息,提高上网信息真实性;

(四)组织技术供需项目对接,推动技术成果转化;

(五)跟踪核实成交项目实施情况,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六)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培育技术交易中介队伍;

(七)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

市级网上技术市场除了承担上述职能以外,还需担负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宁波市场的日常运行工作,以及指导分市场开展各项工作等。

第五条建立绩效评估与监督机制,由市科技局对市级网上技术市场及分市场工作业绩进行评估与监督。

第六条网上技术市场的绩效评估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配备专职人员,有效保障网上技术市场正常运行;

(二)认真维护和管理“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宁波市场”和“宁波产学研创新服务平台”,上网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全年无有效投诉现象发生;

(三)发挥科技中介作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和各项相关活动,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四)年度工作成效明显、业绩突出,实际成交的项目签约数和技术交易额增长明显;

(五)年度网上技术交易总额与所在地企业技术开发费总额之比,以及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宁波市场各项指标保持领先水平;

(六)加强技术交易队伍的培训,推进技术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第七条网上技术市场的绩效评估程序:

(一)年底前市级网上技术市场和各分市场按照评估内容撰写自评报告,报市科技局对外科技合作处。

(二)市科技局对外科技合作处根据市级网上技术市场和各分市场提交的自评报告内容,采取实地抽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估。

第八条设立网上技术市场运行管理经费,用于宁波市网上技术市场的运行管理补助;市级网上技术市场及分市场的运行管理补助经费与其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相挂钩。

第九条本办法由宁波市科技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分类名录细化规定2015版

附件 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项目类型 (2015年版) 序号 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项目类别 1 村级及农户自用型灌溉、水利工程,农田水利设施;灌溉设施等农田改造项目。 2 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整理、农田改造、农业种植、大棚种植(不含锅炉)、少量养殖等项目。一旦形成规模化生产型企业,应按分类管理要求重新报批。 3 以家庭作坊为单位的小型粮食及饲料加工类项目。一旦形成规模化生产型企业,应按分类管理要求重新报批。 4 养殖基地标准化改造。 5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的森林资源保护项目。 6 不涉及土建工程的勘查项目。 7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三级和四级村镇道路建设、村级桥梁建设项目。镇级桥梁原拆原建。 8 道路、公路不拓宽路面且不增加机动车道的改造工程;排水箱涵整治;道路、公路的照明、绿化等景观整治工程。 9 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 10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城市天然气管网、人工煤气管网、分流式雨水管网、热力管网、原水管道、污水支管。 11 工业区内供水管线、压缩空气管线工程。 12 居民小区所有管网建设;自来水管网。 13 新建、改扩建分流制雨水泵站;改建(且不新增用地)污水泵站;改建(且不新增用地)合流制雨污水泵站。 14 农村(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5 居民小区垃圾房;居民小区垃圾压缩站。

16 城镇黑臭河道专项整治;村镇级河道整治(列入村镇以上专项整治计划)。 17 城市绿化类项目(公共绿地等);场地平整等。 18 公共厕所;绿化、环卫、市政等道班房。 19 不涉及食品加工的小型餐饮场所和食品零售;不产生油烟的甜品店、饮品店、咖啡店、蒸点店、面包房、蛋糕店等小型餐饮场所。 20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不含影剧院的图书、影视、动画等文化创意企业;软件开发测试、网络公司、服务器中心等信息化项目。 21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法律、财务、金融、商贸等专业服务;租赁、中介服务;贸易、旅游中介;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婚姻介绍;心理咨询。 22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属微型企业范围的商店、超市(且不涉及食品加工或不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内容)、药店、书店、花店、服装店、音像店、牛奶零售店、缝纫店、金银饰品加工店、废品回收站、彩票销售、棋牌、游艺厅、网吧、桌游店、桌球房、快递店、文印店、不涉及表面处理的字牌店、便利店(且不涉及食品加工或不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内容)、美体、按摩、健身等场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批发零售市场。 23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瑜伽、舞蹈、武术等培训;教育培训;早教中心,婴幼儿护理中心;游泳场所(不含锅炉)。 24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宠物店(不含宠物医院)、单纯住宿的旅馆和招待所。 25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中医诊所(不含检验、化验和中药制剂生产的)。 26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汽车美容装潢(不含维修、喷漆)、汽车租赁、非机动车维修(且不含喷漆的)。 27 各类城市管理监控监测系统安装和建设,标志标牌设立项目。 28 现有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现有海塘、堤防、泵闸等防洪治涝设施维修工程。

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考核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107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考核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考核管理制 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公司一体化管理方针 和管理目标,加大一体管理体系运行考核力 度,以确保一体化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 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体化管理体 系运行有关的部门、项目经理部和个人;本制 度应用于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工作的考核;应用 于认证机构对公司的外部监督审核及认证。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发布实施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总工程师是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考核奖惩实施的主管领导; 第五条企业发展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落实,并由机关各部门依据日常考核结果,适时提出奖惩建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考核事项规定与要求 (一)按照一体化管理体系要求,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落实相应的职责,杜绝无人管现象。 (二)按照职责要求及时进行管理策划并明确管理目标。 (三)按照相应的管理目标在一体化管理

地名管理办法(草案)

西宁市地名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地名的标准化处理、地名标志的设置和地名档案的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地名解释)本办法所称地名包括: (一)自然村、集镇、路、街、巷等名称; (二)门牌号、建筑物; (三)山、河、湖、泉、峡、沟、滩、草场、林地等名称; (四)工业区、开发区、林场、牧场、矿山等名称; (五)公园、广场、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纪念地、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公共场所、文化设施名称; (六)居民地(小区、花园、城、苑等)名称; (七)道路、桥梁、隧道、立交桥、水库、堤坝、灌渠等水利、市政设施名称; (八)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管理原则)地名管理应当坚持征求群众意见、尊重当地历史和现状、保持地名相对稳定的原则。

第五条(主管部门)市民政部门是本市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县(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主管部门职责)市、县(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地名工作规划; (三)负责地名命名、更名、注销的审核、承办以及推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 (四)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地名的使用; (五)负责地名标志的设计、制作、设置和管理; (六)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提供地名咨询服务; (七)编辑出版地名资料和地名工具图书; (八)依照本办法监督查处地名违法行为。 第二章地名的申报和许可 第七条(地名许可管理)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按照规定

中国水利年鉴2018_地方水利-上海市-【水资源】

河长,部分区还结合实际探索设立民间河长、河道监督员等3441名,全市所有河湖以及小微水体都有了河长,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全面开展河湖本底调查,形成“一河一图一信息”全覆盖、无重复、无遗漏的河湖本底数据,编制发布《2016年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黄浦江上游金泽水库原水工程建成通水,构建完成“两江并举、集中取水、水库供水、一网调度”的原水供应格局。横沙岛3.6万名居民喝上青草沙水,全市供水集约化全面完成,上海百年深井公共供水成为历史。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堤防达标、11条道路积水改善工程全面完成。老石洞水闸、淀东泵闸、新石洞水闸、友谊河泵闸、华新泵闸泵站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基本建成,掘石港、南横引河等一系列河道整治工程有序推进。28个排水系统全面开工,其中大定海等9个建成。完成安国路、双辽路、平凉路等11个道路积水改善工程项目。(王永鹏) 【水政】2017年,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等4项 水务、海洋审批事项;成立局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现 “一事一码”和动态调整。积极拓展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服务深度;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 及规范性文件信息。推进依申请公开和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498条,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提高至47.5%;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涉水涉海执法力度,共立案1513件,决定罚款4173万元。(陈启亮魏星) 【水资源】 1.城镇污水处理2017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污水709.45万m3,C O D、N H4N和T P3项指标年均出水浓度分别为29.2m g/L、4.5m g/L和0.4m g/L。C O D、N H4N和T P年削减量分别为68.22万t、5.25万t和1.02万t,分别比2016年增长4.5%、5.2%和8.0%。(杨立新) 2.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2017年,完成1864条段、1756k m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沿河违章建筑整治350万m3,工业企业整治3316家,畜禽养殖场退养104家,建设污水管网310k m,污染源截污纳管1226个,清理整顿“三无”居家船舶491艘、其他“三无”船舶及废弃船5869艘,完成24座市政雨水泵站旱天截污设施改造。截至12月底,纳入整治的河道全面消除黑臭,公众满意度在90%以上。 (刘亚涛) 3.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从立法层面积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3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改善水环境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黄浦江上游金泽水库原水工程全面建成通水,构建完成“两江并举、集中取水、水库供水、一网调度”的原水供应格局。完成横沙岛和闵行供水切换,全市供水集约化完成,上海百年深井公共供水成为历史。全年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5560万m2,中心城区基本收官,郊区改造全面启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制定县域(地级行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上海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国家水资源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稳步有效推进。(杨立新) 【水务法规和规划】2017年12月23日,《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正式出台。4—12月,制定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海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 《上海市水务局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推进《上海市水功能区划》《上海市断 头河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等20余项规划编制。协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完成中心城区浦西7区、崇明骨干、嘉定、松江、奉贤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编制报批。推进吴淞江工程、青草沙陈行连通管、水厂深度处理等24项重大工程项目技术储备。做好苏州河深隧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黄浦江滨江贯通等重大工程协调工作。(陈启亮顾洪祥) 【基本建设】 1.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17年,推进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心城区排水系统、重点河道和泵闸、苏州河深层排水调蓄管道 (试验段)等11项水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69个子项),累计完成投资约117.1亿元,完成年初计划 (109亿元)的107.4%。(王洁琼) 2.长兴潜堤后方滩涂整治工程2017年12月12日,长兴潜堤后方滩涂整治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该工程位于长兴岛东南角,南至长江口深水航道三期治理工程长兴潜堤,东至横沙通道规划驳岸线,西至现有海塘,北与毛竹圩滩涂整治工程衔接。滩涂整治面积约111.12h m2,库内吹填至+3.8m(吴淞基面)高程,新建大堤总长约3277.07m,工程总投资8.62亿元。 3.浦东机场1号、2号库区滩涂整治工程2017年12月21日,浦东机场1号、2号库区滩涂整治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该工程位于浦东新区中部海塘岸段,北起白龙港顺堤,南至浦东机场江镇河泵闸,并以三甲港水闸出口自然分成1号、2号两个库区。滩 3 3 上海市

工务段生产安全风险预控体系运行管理与考核办法示范文本

工务段生产安全风险预控体系运行管理与考核办法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务段生产安全风险预控体系运行管理与考核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改进安全总体 绩效,确保生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 的规范运行,根据上级体系考核标准、奖罚办法及其他相 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工务段对于体系的日常运行管理 要求与考核奖罚事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务段所属各区段、工区、机关 各科室及委外单位。 第四条体系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分工 负责、实时控制、实事求是、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风险预控: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生产安全风险的过程。 持续改进:为改进安全总体绩效,根据体系安全生产方针,完善生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过程。持续改进活动对于整个体系和体系中的每个要素、每项工作都适用。 不符合:不满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务院部门规章、体系文件、体系要求及考核标准。不符合依据其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不符合,指的是对于体系要素或体系文件的要求而言,存在个别、偶然、孤立或轻微的问题;第二类是严重不符合,指的是对于体系要素或体系文件的要求而言,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系统性失效,区域性失效,体系运行后仍然存在严重的安全危害。 体系文件:对段辖各级组织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全过程中的管理、作业等活动作出的书面规范。体系文件应经过

运营管理部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运营管理部】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一、部门架构 运营管理部 流程体系计划运营 二、岗位职责 ?流程体系经理/主管/专员(1人) 岗位职责: 1、对公司现有制度、流程进行梳理、整合和调整,建立系统化的流程体系; 2、组织制定各项业务流程标准并推行、优化; 3、组织制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推行、修订; 4、定期开展制度、流程复审,督促和跟进各部门更新流程标准; 5、跟踪、监控、分析与评估公司各流程运行效果,针对制度、流程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疏漏和缺陷,提出完善和优化的合理化建议,并执行讨论和优化;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项目管理或流程标准化管理等相关经验; 2、具有较好的统筹、计划和执行能力,能独立完成流程设计、流程优化、流程再造等流程体系建设; 3、了解房地产企业主要业务特点和行业特性,了解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特点和职责,熟悉制度流程体系管理; 4、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文档撰写能力,能够编写制度文件和工作流程; 5、电脑操作熟练,精通办公软件,工作效率高。 ?计划运营经理/主管/专员(1人) 岗位职责: 1、参与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工作; 2、参与编制或调整项目发展计划、项目里程碑节点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 3、审核各部门各级专项计划并编制汇总; 4、负责跟踪各级计划节点执行情况,对异常的计划执行情况,提出预警及调整建议; 5、主动协调、督促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推动项目计划目标的实现; 7、定期开展项目巡查,形成项目巡查报告; 9、参与公司月度计划的编制及完成情况跟踪,提交总结报告; 10、参与项目管理周例会、月例会,收集整理项目管理周报、月报、会议记录;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2年以上房地产工作经验,有工程项目运营管理相关经验; 2、熟悉房地产行业开发基础知识、行业特点,具有较好的计划和执行能力,; 3、熟练操作办公软件、CAD软件。

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

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 民地标〔2006〕1号 关于印发《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地名办公室: 全国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后,根据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总体部署,从2005年开始,民政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县乡镇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地名标志管理问题逐渐凸现出来。为进一步加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管理,以维护地名标志作为国家法定标志物的严肃性,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地名标志管理办法》,请各地参照执行。 附:《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 二00六年十二月七日

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名标志,是指为社会公众使用所设立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标志,包括 (一)行政区域名称标志。 (二)居民地、街(路、巷)名称标志。 (三)门(楼)编码名称标志。 (四)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 (五)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和台、站、港、场名称标志。 (六)其他起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 第三条国家对地名标志实行分级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地名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地名标志产品由民政部门监制。 第四条地名标志是社会公益设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认真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界交流交往服务。 第五条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宣传,增强公民依法保护地名标志的意识。 第六条地名标志设置的具体方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门(楼)编码可采用序数编码或量化编码(也称距离编码)进行。 采用序数编码的,从街(路、巷)起点起,每户一号,按照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项目运行管理办法.docx

项目运行管理办法 1目的 进一步规范并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运行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标准,使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成本控制等各项指标得到保证,顺利实现公司的各项经营指标,在原有生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在施项目,是项目管理和运行的框架及指导性文件,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执行。 3管理职责 3.1公司职责 3.1.1公司总经理对项目部的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控。 3.1.2公司分管经理根据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对项目部的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1.3技术中心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控和方案审批。 3.1.4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材料计划的审核,物资材料采购供应,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劳务人员配置管理,项目库房及机械设备5S管理的落实。 3.1.5经营核算部负责施工所涉及合同的汇签,预结算工作的管理,项目报量的审核,任务书及签证的审核及汇总。 3.1.6综合部负责项目办公用品及后勤物资的提供和管理,项目办公环境5S管理的落实。 3.1.7运营部负责项目部的组建,劳务队的选定,项目施工进度的跟踪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指导检查,施工现场5S管理的落实。

3.2项目经理职责 3.2.1代表公司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合同的履约,组织协调本项目内外业务关系。 3.2.2对进场的资源进行全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并进行管理考核,监督材料进场检验及设备交验,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确保项目阶段性目标与总体目标的实现。 3.2.3负责本项目质量、工期、成本、安全、产值各项指标的完成,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组织过程检验评定并组织竣工交验。 3.2.4代表本项目人员负责与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保证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3.3项目部其他人员职责 按照项目经理组织安排,根据本人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 4运行及管理要求 4.1项目部的组成 4.1.1工程项目确定后,一般项目由运营部会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公司生产分管领导选用项目经理。较大以上项目由运营部推荐项目经理人选,公司领导办公会议确定项目经理。 4.1.2项目经理确定后,由项目经理组选本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组成项目部。项目经理应本着“科学合理、精干高效、不影响其他在施项目”的原则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沟通确定相应管理人员。 4.1.3确定后的项目组织由公司综合部形文并下发至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其他项目部。 4.2开工准备会制度

《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 例》的决定 作者: 来源:更新时间:2008-02-03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 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26号公布)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城市规划中的绿(林)地,不得任意改变;确需改变的,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核新的规划时,应当征求市绿化管理局或者市农林局的意见,并落实新的规划绿(林)地后,按照规划审批程序一并报批。改变规划不得减少本地段内规划绿(林)地的总量。” 第二款修改为:“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将绿化配套方案征求绿化、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二、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市有关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的计划、设计,以及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严格执行。确需建设而绿(林)地面积达不到前款规定标准的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按所缺的绿(林)地面积向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交纳绿地补偿

费,由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在本地段内安排绿化建设。” 三、第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绿化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管理机构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四、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将建设工程绿化配套方案征求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依法向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缴纳绿化建设保证金。” 第三款修改为:“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征求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五、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迁移下列树木,应当报市绿化管理局审批: “(一)胸径在二十五厘米以上的树木; “(二)一处超过五株行道树; “(三)一处超过五十株的树木。” 第二款修改为:“迁移林木或者前款规定以外树木的,报区(县)林业或者绿化管理部门审批。” 六、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三)临时使用其他绿地,面积在一百五十平方米以下的,应当经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批准;面积超过一百五十平方米的,应当经市绿化管理局批准。” 增加一项,作为第一款第四项:“(四)临时使用其他林地,面积在五十平方米以下的,应当经区(县)林业管理部门批准;面积超过五十平方米的,应当经市农林局批准。” 七、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共绿地内不得随意设置商业、服务业摊点;因特殊情况确需设置临时商业、服务业摊点的,应当与公共绿地功能、规模、景观相协调,并报绿化管理部门备案。” 八、第三十五条第四项修改为:“(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未按规定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处以建设施工费用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九、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山东剑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编号: 编制: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 山东剑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制订的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相关的外来文件是公司进行体系管理所必须遵守的重要文件,相应的记录是体系运行符合性的重要证据之一。 第二条本办法为公司公司体系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如本公司体系发生重大调整或体系标准发生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手册和考核办法及时进行修订、评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体系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与考核。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考核领导工作。 第五条管理者代表负责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考核的组织与协调,指定公司内审员监督体系运行,并由公司负责组织培训。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其他成员协助管理者代表,并具体负责各专业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所辖范围内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并指定审核联络员,负责认证工作的协调和信息沟通,协助体系内部组建、完善和改进。 第八条运营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一)负责体系管理体系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与考核;(二)负责公司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体系文件记录管理等过程的管理;(三)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和协调,按审核计划进行工作安排;(四)组织开展管理体系标准知识及内部审核员培训工作;(五)对各部门管理体系进行日常的检查、监督与协调,并监督各部门进行风险和机遇应对、纠正和改进。 第九条各部门是公司管理体系运行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

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体系管理体系文件,做好管理体系知识宣贯,保证管理体系在本部门有效运行;(二)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做好内审、外审及监督检查和管理评审工作;(三)及时向认证机构和归口管理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四)积极配合外审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各种不符合项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接受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的验证。 第十条各单位的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具体的管理职责遵循手册内的职责划分。 第三章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组织跟踪评价、培训考核,建立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评价、建档记录。各部门培训教材要求用PPT格式,简约醒目、美观大方、引人入胜。 第十二条每周进行认证知识的教育培训,审核联络员、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部门负责人不参加时,需报请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并指定1人参加,做好记录。 第四章目标、形成文件信息的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目标主要以公司下发的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年度产品销售计划和产品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制定,并分解到相关部门车间。为确保目标的实现,必须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中要明确控制措施、所需资源、负责人、时间要求、结果评价等。 第十四条各部门车间根据公司分解的或新制定的各项目标和有关要求,制定落实管理措施,确保目标实现。根据职责范围和分工,相应部门和单位每月分别考核相应层次的各项目标完成情况。 第十五条每月由运营管理部组织审核员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不定

运营管理部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

运营管理部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 文件编码文件名称部门职位职责说明书密级/版次批准人实施日期页 码 2011年06月28日第页 / 共 5 页 总公司运营管理、人力部门名称上级部门运营管理部资源部、党办、监察部下级部门无岗位数部门人数 4个 4人部门价值: 为公司总经理和各部门的运营发展、人力资源、日常行政管理提供服务支持,保障公司持续有序规范发展。 部门职责: 1.负责接收传送总公司的工作信息和管理要求,起草上报公司工作情况和工作报告; 2.负责筹办公司各类会议,记录公司重要会议情况,收集整理公司及各部门经营管理工作信息;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内部和门户网站信息; 3.负责分析公司经营情况、起草编制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起草公司管理工作制度、工作总结、工作通知、情况报告等工作文件;管理公司收文发文和工作文档; 4.负责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督办公司领导布置的工作;协调公司内外部管理事务,配合公司领导和部门做好接待工作,协助公司领导对公司进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劳动合同、员工薪酬、员工保险福利、员工考核奖惩、岗位聘用聘任、员工评先评优、部门以及岗位职责、员工职业规划、员工信息维护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审核公司印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资质等的使用;负责公司日常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管理;管理公司车辆、机具设备、办公设施等物品,管理固定资产实物台帐; 7.负责维护公司与公安、消防、社保、劳动、税务、政府相关行业、工商和物业等部门单位的工作关系;管理公司消防、办公环境安全; 8.负责公司廉政和企业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和公司社会形象; 9.负责部门员工、设备等日常管理,防止和控制风险损失; 10.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管理目标任务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 部门岗位分布: 部门经理岗、行政秘书岗、人事专员岗、总务秘书岗 部门经理 行政秘书人事专员总务秘书 部门行政权限 1.审核公司对内对外各类文件、合同和信息资料; 2.监督公司印章、法人印件、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证件的使用; 3.列席公司研究人事的会议,检查督促报告各部门落实公司工作安排的情况; 4.审核发放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公司日常办公用品采购; 5.处理员工劳动争议及相关法律诉讼,提出员工奖惩意见建议; 6.管理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分工、工作安排和考核奖惩; 工作联系 内部:总公司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工会委员会、计划财务部、监察部、本公司各部 门

地名管理条例

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已由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2月24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2010年3月26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发挥地名公共服务功能,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使用、标志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是指用作标示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范围包括: (一)山、湖、江、河、湾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二)行政区划名称和建制村、社区等区域名称; (三)园区和农、林、茶场等经济区域名称; (四)居民区、集镇、自然村等居民地名称; (五)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等市政设施名称; (六)公路、轨道、车站、港口、水库、闸坝等交通、水利专业设施名称; (七)大厦、大楼和具有商务功能的城、中心、广场等大型建筑物(群)名称; (八)幢号、门号、室号等门牌号; (九)风景名胜、文物古迹、纪念地、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文化体育设施名称; (十)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坚持尊重历史和现状、维护地名相对稳定、确保地名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地名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市、县级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划分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公安、建设、规划、市政、房管等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级市地名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乡规划,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特征、历史沿革、人文背景和城乡建设现状、特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调整本行政区域地名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地名命名规定与规范 第七条地名命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城乡规划、地名规划要求,反映当地人文背景、自然地理特征; (二)符合社会道德风尚; (三)一地一名、名实相符,一般不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等词语,避免使用相似、相近和易混淆的地名;

项目运维管理办法

项目运维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服务与客户,加强对公司运维项目的统一管理,对项目维护活动、维护过程等相关事宜进行规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运行维护项目组及相关干系人。 三、职责 1、销售部:负责对服务合同进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合同范围及合同条款的管理; 2、技术部:负责对项目的实施、管理、监控等,负责调查客户满意度、向相关人员反馈问题、跟进问题处理情况; 3、商务:负责硬件采购及相关备件的管理。 四、运维服务对象与类型 1、运维服务对象 运维服务对象是运维服务的主体,按客户要求所提供的运维服务相关的信息技术资产。运维服务对象包括应用系统、软件平台、硬件平台、数据。 1)、应用系统; 指由相关信息技术基础实施组成的,完成用户特定业务功能的系统。 2)、软件平台: 指安装运行在计算机硬件中,构成应用系统的软件程序,如系统软件、支持性软件、应用软件等。软件平台包括:数据库软件、操作系统、系统运行平台。 3)、硬件系统: 硬件系统是指构成应用系统的硬件关联设备。

4)、数据:指应用系统支持业务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和信息。 2、运维服务类型 根据合同的要求及相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交付结果将运维服务方式分为完善性维护、适应性维护和预防性维护三大类。 1)、完善性维护 针对平台业务系统原有的功能进行扩充性完善,使系统对新业务具有包容性支持,以满足客户需求,确保系统现有功能的最大发挥。 2)、适应性维护 当客户业务需求发生变化是,且供需双方对系统业务更改事宜协调确认后,运维项目组对软件系统进行业务调整,以适应用户生产的管理需要。 3)、预防性维护 定期丢业务系统进行例行巡检,挖掘并消除系统中各种影响系统高效运行的隐患,同时优化系统各方面性能,使系统高质量的运行。 五、项目维护过程 1、服务协调升级管理机制 1)、首问责任制 公司实现首问责任制,受理客户问题反馈的第一任,为首位责任人;首问责任人须将问题清晰纪录,并将问题转达至问题所属项目经理或该项目负责人。 2)、管理升级 a、系统运维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 b、当问题处理超出合同范围,项目尽力应当将问题反馈至上级或销售部,由销售部人员进行协调; c、当客户反馈的问题属于合同范围内,但超出项目经理范围时,项目经理应当第一时间反应给上级总监,由上级总监协调;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0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讨论,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消防、民防、交通、水务、交警、气象、卫生、设计等单位的意见,参考了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 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一般要求;3、总平面;4、建筑;5、结构;6、建筑电气;7、给水排水;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9、热能动力;10、专项审查和专项技术评审报告。 为了不断完善本规定,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时,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执行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至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地址: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参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主要起草人:陈宁周翔宇陈磊张海霞张红缨魏争梅周之瑜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 (1) 2.一般要求 (2) 3.设计总说明 (3) 4.总平面 (4) 5.建筑 (7) 6.结构 (9) 7.建筑电气 (11) 8.给水排水 (14) 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6) 10.热能动力 (18) 11. 工程技术经济 (20) 12.专项审查和专项技术评审报告 (23)

1.总则 1.0.1 为推进落实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改革方案,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保护类建筑的改建工程尚应遵守有关规定。 1.0.3 建筑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1.0.4 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一般分为设计方案审批和设计文件审查两个阶段;设计文件内容包括总体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两部分。 1.0.5 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必须符合本规定的要求,方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必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1.0.6 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目的是为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的需要。 1.0.7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求。 1.0.8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体系运行管理规定

体系运行管理规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山东剑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编号: 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山东剑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制订的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相关的外来文件是公司进行体系管理所必须遵守的重要文件,相应的记录是体系运行符合性的重要证据之一。 第二条本办法为公司公司体系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如本公司体系发生重大调整或体系标准发生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手册和考核办法及时进行修订、评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体系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与考核。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考核领导工作。 第五条管理者代表负责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考核的组织与协调,指定公司内审员监督体系运行,并由公司负责组织培训。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其他成员协助管理者代表,并具体负责各专业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所辖范围内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并指定审核联络员,负责认证工作的协调和信息沟通,协助体系内部组建、完善和改进。 第八条运营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一)负责体系管理体系的组织、协

调、日常管理与考核;(二)负责公司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体系文件记录管理等过程的管理;(三)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和协调,按审核计划进行工作安排;(四)组织开展管理体系标准知识及内部审核员培训工作;(五)对各部门管理体系进行日常的检查、监督与协调,并监督各部门进行风险和机遇应对、纠正和改进。 第九条各部门是公司管理体系运行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体系管理体系文件,做好管理体系知识宣贯,保证管理体系在本部门有效运行;(二)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做好内审、外审及监督检查和管理评审工作;(三)及时向认证机构和归口管理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四)积极配合外审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各种不符合项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接受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的验证。 第十条各单位的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具体的管理职责遵循手册内的职责划分。 第三章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组织跟踪评价、培训考核,建立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评价、建档记录。各部门培训教材要求用PPT格式,简约醒目、美观大方、引人入胜。 第十二条每周进行认证知识的教育培训,审核联络员、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部门负责人不参加时,需报请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并指定1人参加,做好记录。 第四章目标、形成文件信息的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目标主要以公司下发的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年度产品销售计划和产品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制定,并分解到相

运行管理部岗位职责

华东电力物业管理分公司 运行部管理及人员职责 本职责规定了运行维护管理部的基础管理、运行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部门建设。 一、部门基础管理: 1.1设备台账、产品及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产品相关技术说明书)、设备出厂资料(包括设备出厂实验数据、设备备品备件清单等)、图纸资料(包括一次安装图、二次接线图、防雷接地图等图纸)。 二、运行检修: 2.1运行资料至少包括:值班记录(运行日志)、保护动作记录、避雷器动作记录、工作票登记、操作票登记、设备定期切换试验记录、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记录、紧急解锁钥匙使用记录、开关跳闸次数记录、设备检修(试验)记录、设备缺陷记录、蓄电池测量记录、巡视检查记录、红外测温记录、接地线装拆记录、继电保护定值记录、设备维护工作记录。 三、技术管理: 3.1现场资料管理:各级调度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见现场运行规程)、应急预案、危险点分析等。 3.2设备管理资料: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报告、变电站内直埋电力电缆走向图、变电站设备最小载流元件表(或限额表)、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站用电系统图、交直流熔断器及空气开关配置一览表等。

3.3专业管理资料包括:运行分析记录、运行月报表、综合月报表等。 四、安全管理: 4.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活动记录、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规考试、安全工器具试验报告等资料。 五、部门建设: 5.1部门建设包括:教育培训、部门达标及活动(含民主管理)、政治学习等。 运行部人员职责 一、部长及副部长岗位职责及安全职责 1.1岗位职责: 1.1.1负责部门的安全文明生产、日常工作安排、质量管理、基础管理、技术培训、优质服务及部门员工职业道德教育等各项管理工作。 1.1.2负责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和总结。带领全部门人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 1.1.3负责制定变电站轮班表、设备巡视卡、设备维护周期卡,并督促执行;按时上报总结及各类报表、

地名管理条例

地名管理条例 (1986-1-23)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名的管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 第三条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必须命名和更名时,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第四条地名的命名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 (二)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三)全国范围内的县、市以上名称,一个县、市内的乡、镇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道名称,一个乡内的村庄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四)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一般应与当地地名统一。 (五)避免使用生僻字。 第五条地名的更名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凡有损我国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和妨碍民族团结的,带有侮辱劳动人民性质和极端庸俗的,以及其它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地名,必须更名。

(二)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第三、四、五款规定的地名,在征得有关方面和当地群众同意后,予以更名。 (三)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应当确定一个统一的名称和用字。 (四)不明显属于上述范围的、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 第六条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如下: (一)行政区划名称的命名、更名,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办理。 (二)国内外著名的或涉及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山脉、河流、湖泊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 (三)边境地区涉及国界线走向和海上涉及岛屿归属界线以及载入边界条约和议定书中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和居民地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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