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警民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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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警民关系论文
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机关的职能和任务发生了新的转变。特别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的今天,公安机关更要自觉融入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大业中来,担负起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立党之基;而构建新型的警民关系,则是新时期公安建设的基本方略。公安机关在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的过程中,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为广泛和密切,我们的公安民警就工作在群众中间,警民关系直接影响党群关系。
一、担当文明公正的执法者,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机关是具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重职能的政府机关,公安民警是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执法者。在新的历史时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求我们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时刻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人民群众实施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的保护。
各级公安机关要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摆上突出重要的位置,并作为构建新型的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抓手。全体公安民警更要适应形势,紧跟潮
流,切实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观念,在执法实践中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真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觉地融己于民,心甘情愿地为社会、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执法服务,当好文明公正的执法者。
当务之急,各级公安机关要紧密围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迫切需求,进一步规范公安执法程序和标准,完善执法考核制度,细化执法考核内容,制定执法目标和规划,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经常接受群众监督,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主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大力纠正执法不严格、不文明、不公正的问题,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文明的执法环境,并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当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首要任务,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担当热情周到的服务者,强化队伍思想作风养成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形势任务的不断变化,警民之间原有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正在向着“服务者”与“受服务者”的关系转变。新时期的新型警民关系实际上是人与人平等的关系,是警民同一的关系。实践证明,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我们要切实加强民警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注意教育广大民警带着浓厚的感情
去执法、去工作,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事,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同志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再加上没个好态度,没个好作风,给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造成严重阻碍,必须下力纠正。在公安机关,每一名民警都是警民关系的建设者,这种建设贯穿于每一项警务活动的全过程,体现在每一位民警的一言一行之中。因此,我们要坚持深化党风党纪教育,从狠抓对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入手,强化党的观念、群众观念,努力改进民警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逐步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切实让人民群众从公安机关和民警身上,感受到社会的和谐与温暖。
要强化内外监督,建立结构合理、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警容风纪、言谈举止等小处抓起,严格执法执纪,严格问责惩治,使广大民警举止端庄、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进程中,各级公安机关乃至全体民警要担当好服务者的角色,进一步规范言行,心系群众,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寻求各种途径,多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要坚决兑现服务承诺,开通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开通便民利民、方便快捷的“快车通道”,开通宾至如归、优质服务的“便民通道”。要言
出必行,取信于民,让群众感受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实在效果。要摆正自身位置,把公安机关和民警定位于“公仆”和“勤务员”的角色,一切为了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在群众身上进行“感情投资”,做他们的知心人、贴心人,让群众既感受到人民警察的威严,又感受到警察的可爱可亲。
三、担当和谐稳定的捍卫者,打造安居乐业治安环境
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稳定的社会未必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但和谐社会必须是一个稳定的社会。两者之间,稳定是和谐的基础和保障,和谐是稳定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只有维护好稳定,才能从根本上夯实和谐社会的基础,打牢和谐发展的根基。而实现这一目标,又有赖于建设一支敢打必胜的公安队伍,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百姓安心的“铁军”。
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去审视现阶段公安工作,会让我们产生许多更深更新的认识。良好的治安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先决条件,而稳定则是良好治安环境的硬性指标。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应当定位于消解社会对立情绪,缓解社会矛盾冲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减少对抗性的矛盾的滋生。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关注群众呼声,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的热点、
难点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稳定树形象,以稳定促和谐,担当好和谐稳定的捍卫者。
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认真抓好控访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要坚持“三慎”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置群体性不安定事件,讲究方法,把握时机,坚决避免事态扩大化和不良后果的发生。
四、担当忠实可靠的保障者,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
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必须善待群众,与人为善。“真、善、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人生的“三个境界”,“善是”中心。作为公安民警,要有善心,更要有善行,也就是说对待人民群众要怀着深厚的感情,既要与人为善,又要为人民群众多做好事。作为公安机关要有善举,更要施善政。
公安民警每天都要和群众打交道,不能以“管人者”自居,而应多做换位思考,多想想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期盼。这是做好公安工作的基础。要怀着深厚的感情,心系群众,要急人所难,成人之美,能帮助群众做到的事,尽力帮助去做;对群众提出的要求,一时办不到的要向群众多做解释,取得群众支持和谅解。特别在接待群众时,要态度热情,文明礼貌,坚决克服“四难”现象。
要怀着一颗为民办事的真心、改进工作的诚心、伸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