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菜贱伤农和菜贵伤民现象的综合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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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菜贱伤农和菜贵伤民现象的综合统计分析
王默沈阳市东陵区公路管理处
【摘要】近年来,“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现象,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本文对“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现象的产生原因及《意见》发布的现实意义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现象分析
我国是鲜活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近年来,“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现象时有发生,从马铃薯到大白菜,从洋葱到生姜,农产品滞销的故事每年都在上演,农民卖难,市民买贵,一头连接着田间地头,一头连接着百姓餐桌,鲜活农产品的市场供应、价格波动,牵动人心。
人们都期盼丰收年,然而,农民丰产不丰收,“菜贱伤农”而后又“菜贵伤民”,下面就这一现象的产生原因进行综合统计分析。
1.农民的盲目种植,导致一些农产品出现供大于求现象。
之所以丰产不丰收,原因很多,其中与农民盲目种植不无关系。
有的地方以行政命令强迫农民整体种植,以求“规模效益”,有的农民受其自身科学文化素质低、市场信息闭塞等因素的影响,在瞬息万变的市场面前手足无措,导致一些农产品出现供大于求的尴尬后果。
以新民市大民屯为例。
在春秋两季,大棚里生产的黄瓜、西红柿等蔬菜还是供不应求,但到了冬季由于受气候条件限制,只能种植小白菜、茼蒿等叶菜,和黄瓜、西红柿等蔬菜品种相比,这些叶菜需求量相对较小,而且又不
耐贮藏。
有的农民盲目种植叶菜,还有一部分农民存在赌一把的心理,当蔬菜收购商不愿收购或减少收购量时,菜农只能将叶菜批发价格降至成本价或更低,甚至发生了部分菜农“直接扔菜”的现象。
2.生产成本涨幅过快,农民难以从农产品涨价中获利。
近年来,物价水平持续上涨,而蔬菜种植需要的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成本的价格也在逐年上涨,特别是人工成本的上涨更增大了农民种植的压力。
在目前以个体种植为主的中国蔬菜市场上,农户对经营成本的承担能力很弱,如果菜价上涨幅度跟不上生产成本的涨幅,农民就无法从农产品涨价中获利。
据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报道,今年,江苏省海安县白菜丰产,但由于原材料、人工等生产成本上涨的因素,农民却难以获利,甚至由于白菜丰产和集中上市的原因,出现了3万多亩大白菜严重滞销现象,大量的白菜只能由农民雇人窖藏,等待春节前后蔬菜价格走高之时再进行出售。
更有一部分农民,由于无力雇人对白菜进行窖藏,又销售不出去,陷入了收割与不收割的两难境地,其中一部分农民只能任由白菜烂在地里,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也因此出现了丰产不丰收,菜贱伤农的现象。
3.农民在产业链中的弱势地位,只能获取最低利润。
农业产业链可以大致分为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农户最初的生产环节只能获得最低的原料价格,更多的利润厚度则积淀在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之中。
同样以沈阳蔬菜市场供应为例,新民市大民屯镇是沈阳的蔬菜生产基地,沈阳市区五成以上的蔬菜产自这里。
据记
者调查发现,菜农的销售方式主要是将蔬菜卖给收购商,仅以茼蒿为例,卖价为0.5元/每斤,算上种子、化肥、人工和水电等成本费用,0.5元的价格已经是底限。
收购商将茼蒿运到沈阳十二线蔬菜批发市场,将以1.5元/每斤的价格卖给市场里的蔬菜批发商。
茼蒿在从十二线蔬菜批发市场流出后,主要进入两个市场,一个是农贸市场,在这里每斤茼蒿的售价在2元左右;另一个是大型超市,在超市每斤茼蒿的售价在4元左右。
正是因为经过了这些流通、销售渠道,最终到了消费者手中的茼蒿价格就翻了几倍,而高价的秘密就来自于这最后一个环节,一边是菜农面对精心种植的蔬菜只能收回成本价或更低,一边则是广大市民以高价格买到蔬菜,这也正是“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现象的根源所在。
4.产销衔接不紧密,“卖难”、“买贵”等问题突出。
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上依然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组织化程度低,产销衔接不紧密,“卖难”、“买贵”等问题突出。
一是我国农副产品产业化链条不完整,缺乏深加工企业,当蔬菜供应量突然增大时,无法有效抑制滞销现象;二是我国的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体系还没有建立完善,虽然目前有“农超对接、周末蔬菜直销进市”等模式,但对于蔬菜的消化能力还是太弱。
而且,对于进入超市进行销售的蔬菜,由于超市收取的各种如进场费、店庆费、人工费、蔬菜损耗等费用会直接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导致“农超对接”后蔬菜的价格依然是居高不下,市民的买贵现象仍然存在。
为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平稳产销运行、保障市场供应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要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完善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意见》还提出了完成主要目标的重点任务及七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该《意见》的提出,对解决目前存在的“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中“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积极引导农民投保”、“大力推进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等新政和措施更是受到公众和舆论的好评。
4.1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减轻农民税赋。
目前,老百姓的切身感受是税负偏重,让低收入人群倍感压力。
去年以来,物价上涨明显,食品涨价更猛,百姓生活成本不断提高。
现在,国务院决定在蔬菜流通环节增加财政投入,免除增值税,有助于减轻经营单位的压力,减少市民的生活开支。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其核心则是利益协调。
重点是政府让利。
在目前以个体种植为主的中国蔬菜市场上,农户对经营成本的承担能力很弱,市民对菜价的敏感,会直接影响蔬菜的销售量和收购价。
菜价暴涨暴跌,也会导致运输企业经营风险巨大,“菜贱伤农,菜贵伤民”,单靠最初生产者和终端消费者的自发博弈,
只会两败俱伤。
现在通过国家的财政投入和增值税免除,可望在蔬菜市场的多方关系中达成新的平衡,以市民能够接受的价格和农民能够接受的销售额,解决近期市场出现的买菜贵和卖菜难交替出现甚至同时出现的这一难题。
4.2积极引导农民投保。
农民属于产业链中的弱势群体,自然天气的变化、价格波动、产品滞销等因素往往就会给他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减少由于价格波动给农民造成的损失,防止菜价大涨大跌,《意见》中提出的保障措施之一就是保险机构应研究开发鲜活农产品保险产品,并积极引导农民投保,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保费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政府补一点钱,农民拿一点钱”,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基本投入给一些蔬菜品种确定一个成本价,在这一保险机制下,当市场菜价低于这一成本价时,保险公司将会给菜农相应的赔偿。
据悉,全国已经有上海、安徽合肥等地开始实行蔬菜保险制度。
4.3削减农产品流通环节,大力推进产销衔接。
《意见》措施中提出: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
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与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降低对接门槛和流通成本。
商务部等七部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削减中间环节,减少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现象的出现。
4.4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产品品牌化。
要想把菜卖出去而且还要卖上好价钱,必须打造自己的知名品牌,让更多更广泛的消费
者认识认可。
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在种植结构调整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做好蔬菜种植的信息搜集、统计和发布,指导菜农科学种菜。
信息不对称,是眼下“菜贵伤市民,菜贱伤菜农”的一大病灶,要引导农户树立质量意识,从种植、收成到销售都要形成一套标准体系,摆脱“跟风生产”的生产方式,减少种植的盲目性,避免“菜贱伤农”现象的重复上演。
221经济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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