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完整版)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完整版)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北京地铁XX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XX合同段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分包项目质量满足施工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包合同约定,规范工程分包质量行为等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进场前须编制适用性强、具有可操作性与工程分包项目相关的施工质量技术方案。

2、分包单位必须设立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3、开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技术质量交底。

4、开工前必须配备检测合格的计量器具。

5、所有分包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在物资进场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并经总包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6、每道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合格后报总包单位验收。

7、分包方的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人员及时整改。

8、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不得开展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作业组不得接受。

9、对总包单位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等一系列的施工文件,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并认真执行。

10、凡因施工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分包单位负责。

11、分包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必须进行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定应按国家质量相关评

定标准执行。

1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报总包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单位验收,分包单位必须参加。

13、施工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填写并上报总包单位。

14、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15、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隐瞒不报,不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违反工艺标准造成返工的,按总包单位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对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劳务、专业工程、机械租赁、安装拆除和 设备维修等分包的安全管理。 二、合同或协议的控制 1.项目部在进行劳务、专业、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除和 设备维修等分包时,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签订包 含相关安全条款的分包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分包合同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权利和管理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a)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要求; b)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 c)分包单位的安全指标和安全职责权限; d)双方安全教育、交底的主要内容和管理范围的划分; e)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 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和交底要求; f)分包单位所提供安全物资的管理要求; g)安全环保费用的支付和使用要求; h)工伤、综合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赔偿的规定。 i)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善后等工作的职责分工要求。

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的分包形式必须与分包合同一致,各项条款必须符合分包合同的规定。 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时,由事业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分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分包安全管理的控制 1、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发包方必须按分包合同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规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控制,并形成记录。控制内容和方法应包括: a)发包方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后实施; b)发包方向分包队伍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确认; c)发包方对分包单位采购或自带的安全物资,按公司《物资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d)发包方确认从业人员的资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总交底,并检查分包单位对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e)安全技术交底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各持一份,并建档备案;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办法

天鹅湖B地块一期总包对分包单位管理办法 一、组织结构 由甲方标段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总包负责人联合组成小组,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分包单位的管理机构必须有负责人一名,技术、质量、安全、资料各一人并保证常驻工地,有问题能及时协调、解决。 二、管理措施 (一)项目部建立工程总承包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协助、要求和敦促专业分包人建立起完善的各专业分包人的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体系,将各专业承包人纳入统一的项目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定期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二)在项目开工之初,对项目各分包管理人员进行质量意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培训和考试,并将操作层纳入总包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以“会诊制度、追根制度、奖惩制度”为代表的现场质量控制制度,坚持“以样板开路”进行现场质量管理。总包与分包之间建立网络管理系统,加快信息沟通传达,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各分包严格按总包的管理制度执行。 三、施工前的质量技术控制 (一)审查分包人的资质; (二)审查分包人在特殊过程中所用的设备和人员; (三)审查分包人的施工方案; (四)对工程所需设备、材料进行检查和控制;

(五)协助分包人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四、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控制 (一)对指定供应商材质的控制 1、按照业主、设计和规范的要求确定其质量标准、档次,使之满足设计风格、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要求; 2、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标准、样板或样品进行选型和采购,并满足功能型、环保型和节能型指标; 3、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最终控制,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一律不能用在工程上,决不留情。 4、对重要材料加工进行现场监造。 (二)对图纸二次深化设计、详图设计深度和质量的控制 只有图纸深化设计的深度和设计质量达到完善的程度,才能为施工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减少甚至避免因设计不完善造成的修改、返工,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大楼使用功能。因此本公司高度重视图纸会审、二次设计、详图设计和综合图的设计工作及对设计的协调配合。 1、本公司作为总包将对设计协调和会审严格把关,充分保证设计人的出图计划、出图质量以及图纸的配套性,从而杜绝或者避免不必要的设计修改,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和功能的实现。 2、在与设计人现场服务过程的配合上,本公司将以主动、积极、高效、和谐作为指导思想,尊重设计师的指导意见,真正实现工程的设计标准、档次、风格、功能等设计意图,最终达到业主要求的工程效果和使用功能。 (三)对关键工序的控制 本公司作为总包方将对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进行严格控制,严格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质量评价标准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行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项目经理部。任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 3.项目部职能部门职责 3.1质检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质量管理、成品保护管理、资料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2工程技术管理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现场施工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3安全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进场管理、牵头负责对分包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4机电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机电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5成本合约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3.6物资设备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物资管理。 4.分包单位管理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的对象是过程,包括采购过程、生产过程等。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符合规规定及设计要求,坚持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意识教育制度 1、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是创精品工程的首要措施。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特点,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编写本项目的质量意识教育计划。计划容包括公司质量针、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创优计划、项目质量计划、技

术法规、规程、工艺、工法和质量验评标淮等。通过教育提高各类管理人员与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人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并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以确保项目创优计划的顺利实现。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及现场经理负责组织教育;参与施工的各分包各级管理人员由项目质量总监负责组织进行教育;施工操作人员由各分包组织教育,现场责任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分包进行教育的情况予以监督与检查。 2、加强对分包的培训 分包是直接的操作者,只有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提高了,工程质量才能达到规定的目标,因此要着重对分包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帮助分包提高管理水平。项目对分包班组长及主要施工人员,按不同专业进行技术、工艺、质量综合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不允进场施工。项目要责成分包建立责任制,并将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到各自施工质量管理中,并督促其对各项工作落实。 (二)材料供应商选择和物资的进场管理制度 1、材料供应商的选择 结构施工阶段模板加工与制作、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确定、钢筋原材及加工成品采用,装修阶段、机电安装阶段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均要采用全位、多角度的选择式,以产品质量优良、材料价格合理、施工成品质量优良为材料选型、定位的标准。同时要建立合格材料分供的档案库,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从中定出信誉最好的材料分供。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场要按规、图纸和施工要求格检验,不合格的立即退货。 2、明确物资采购程序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受控状态: 受控序 (世博生态城一低碳中心项目经理部)受控 编制: 审核: 批准: 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世博生态城一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专业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分包及专业分包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项目部依据合同对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的同时,也要满足规定的要求。 第一章对分包队伍施工组织管理的制度 1、所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入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否则罚款壹万元,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 人对分包队伍罚款6000 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100 元/人,累计 收到3 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 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 元/ 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4000 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事件,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600-2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 次者将分包队伍负责人驱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 个月达不到项目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2000 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0 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3、我项目所罚款项必须以函件中规定的方式按照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14、分包队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及对我公司的承诺。否则项目将严格按合同规定处理。 15、分包队伍领导每月必须参加项目组织的例会,否则对其队伍的任何违纪事件都加倍处罚。 16、分包队伍任何事情都必须首先同项目工程管理部联系处理,需项目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由项目工程管理部同其他部门联系解决。 17、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8、分包队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总包技术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项目总包工程技术部批准,否则视为管理混乱,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以2000 元/次罚款。 19、对于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h (小时)之内向 下达者回复。否则视问题轻重对当事人处以500-2000 元/次罚款。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62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

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四、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队伍进场时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分包单位应有相应资质条件。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单位工程不得层层转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总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统交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各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定期召开的项目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为便于质量及安全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包单位统筹安排。 各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预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预应力结构上不得开槽、凿孔。 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包单位质量目标。 二、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划分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换的发包形式有两种:一是分包单位实行包工、包料、包管理的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二是分包单位提供劳动力,只进行劳务用工结算的分包形式。本项目工程采用第一种分包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 1、采取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时,分包单位的人员发生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伤害事故,均由分包单位负责,并进行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合理选择适用分包队伍,对分包队伍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相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总包对分包的安全管理 总分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相关规定 通过分包来完成施工任务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评价和选择(甲分包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并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分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2、对分包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 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止生产行为。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分包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分解控制。 3、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4、安全教育: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项目部进行,班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存档备查,及时反馈

分包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协作单位(分包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保证制度措施 1.1严格执行质量自检制度和监理抽检上报制度 项目经理部设置由项目质量负责人、施工工区质量负责人、施工班组长三级组成的自检体系,按“跟踪检查、自检、复检、抽检”的检测制度实施,自检频率达100%。每道工序经自检合格后,由项目质量负责人联系监理抽检,经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2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制度 认真学习监理程序文件,上报监理文件资料、现场验收严格按照监理程序执行,并提高一次验收合格率。 1.3实行各级岗位质量责任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 (1)项目经理职责 ①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确定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分工,与质量管理人员签定质量责任书,对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职责; ②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规章; ③制定本项目工程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创优目标; ④选择资质良好、信誉保证的施工队伍、合格材料供应商,清退不履行合同,缺乏质量意识、存在质量问题的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 ⑤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作出质量奖罚的决定。

(2)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①负责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实施质量体系文件,行使项目经理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全面主持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②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规章; ③组织编制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 ④定期组织工程质量评定及质量检查,主持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和上报工作; ⑤参与本项目结构材料提供商的考查、评审工作; (3)生产副经理职责 ①负责在分管生产管理范围内组织施工,行使项目经理授予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工程实施过程符合质量标准; ②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规章; ③组织施工生产计划,合理处理进度、质量之间的矛盾; ④科学组织生产,协调质量保证体系各参与方之间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监督检查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的活动; (4)项目质检工程师职责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综合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作业队及人员的安全管理。 四.管理规定: 1. 分包队伍安全资格审查程序,分包队伍入场前首先由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或人员对其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符合规定者,进行登记、签订《建筑施工工程安全合同或安全协议》一式四份。同时将所需填写内容写准。双方互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安全部门审批后,分包队伍方能入场施工,并接受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未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不得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未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一律不准施工。

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穿戴符合作业条件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分包作业队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分包单位人员必须尊重和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经济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下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方案,须报总包方审批确认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工程师的安全技术交底,掌握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经总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工程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分包项目质量满足施工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包合同约定,规工程分包质量行为等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进场前必须编制适用性强,具有可操作性与工程分包项目相关的施工质量技术方案。 2、必须设立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3、开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细改的技术、质量、交底等书面形式。 4、开工前必须配备检测合格的计量器具。 5、所有分包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在物资进场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并经总包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6、每道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合格后工程部质检检验。 7、分包方的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人员及时整改。 8、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不得开展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作业组不得接受。 9、对总包单位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等一系

列的施工文件,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并认真执行。 10、凡因施工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分包商负责。 11、分包方对承包围的工程必须进行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定应按国家质量相关评定标准执行。 1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质检员组织报工程部。 13、质量保证基础资料,由分包方负责填写、管理、上报工程部。 14、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15、进场物资把关不严,擅自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施工或 16、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隐瞒不报,不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违反工艺标准造成返工的,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各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工程的统一管理,统一口径,加强部核算,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管理及分包商的选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 2、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

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1总则 1.1.1为规范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激励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管 理责任,制定本办法。 1.1.2本办法适用于局、局属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和 甲指分包的安全管理。 2分包单位准入管理 2.1.1各公司必须在局“劳务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劳务分包单位。劳务 分包和专业分包必须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与其所承包工程相符 的施工资质,严禁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或资质不合法的分包单位。 2.1.2签订分包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分包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应明确双方 安全管理责任界定、事故责任追究、分包安全业绩指标及考核办法等 内容。 2.1.3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考核格证书上岗。 2.1.4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 作证上岗(电焊工可持安监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上岗),工人入场时查验 操作证原件,并留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案。 2.1.5分包单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劳务分包单位按在场工人数量配备:工人在50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 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 专业分包单位按合同额配备:合同额2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2千万元以上3千万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3千万元以上

的至少3人。 2.1.6分包单位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安 全生产管理能力。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执 行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接受总包单位安全监督。 2.1.7分包单位自备和租赁的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禁 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进场安装后需报项目部验收,合 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1.8分包单位入场,总包应组织对其进行入场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双方安 全协议相关规定、总包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双方安全管理接口人及联 系方式等,交底应留下书面记录。 3分包单位安全费用管理 3.1.1各公司与分包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将安全费用单列,列清安全费用 投入范围及安全费用总额、支付方式及考核要求等。 3.1.2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安全费用应按法律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 用。总包单位支付安全费用时,应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考核,分包单 位克扣安全费用、降低安全标准的,有权扣除相关费用并用以补救。4分包单位安全业绩档案 4.1.1项目部负责为分包建立安全业绩档案,每月记录完成工日、安全缺陷 和安全事故数等信息,计算出缺陷率、事故率和月度安全业绩积分(基 础工作绩效和事故绩效各占50%)。项目分包安全业绩档案见附件一。 4.1.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可依据分包月度安全业绩指标(缺陷率、事 故率和安全业绩积分)绘制出分包安全生产运行状态趋势图,分析趋 势变化原因,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实现持续改进。 4.1.3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初将分包安全业绩指标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公司汇总形成公司级分包安全业绩档案。公司分包安全业绩档案见附 件二。 4.1.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计算出分包月度安全业绩积分和年度安全业绩积 分,依此绘制出分包安全生产运行状态趋势图。公司可依据分包安全 业绩档案评判分包安全管理能力,并将其作为择优选择分包的依据。 4.1.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月10日前将考核不合格和发生A级一般及以上事 故的分包单位安全业绩档案报局安全管理部门,局汇总形成局分包单 位安全业绩档案。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doc

18.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4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分包单位进场前须编制适用性强、具有可操作性与工程分包项目相关的施工质量技术方案。 第二条分包单位必须设立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条开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技术质量交底。 第四条开工前必须配备检测合格的计量器具。 第五条所有分包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在物资进场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并经总包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六条每道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合格后报总包单位验收。 第七条分包方的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人员及时整改。 第八条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不得开展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作业组不得接受。 第九条对总包单位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等一系列的施工文件,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并认真执行。 第十条凡因施工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分包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分包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必须进行质量评定,工程 质量评定应按国家质量相关评定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报总包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单位验收,分包单位必须参加。 第十三条施工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填写并上报总包单位。 第十四条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隐瞒不报,不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违反工艺标准造成返工的,按总包单位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按分包合同实施。

工程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办法

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办法 二十二冶集团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沧州天成皇家壹里项目经理部

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分包队伍,使分包队伍的工程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分包队伍的工程质量满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职责 2.1 发包单位 2.1.1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工程分包、质量责任不能分包)。 2.1.2对分包队伍进行质量教育,组织各种质量管理活动,监督分包队伍工程施工质量。 2.1.5验收分包工程质量。 2.1.6控制分包工程的不合格品。 2.1.7反馈分包单位的质量信息。 2.2 分包单位 2.2.1分包单位有责任提供符合规定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各类人员的资格证明。 2.2.2分包单位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系统,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2.2.3施工中应严格按标准、规范、设计图纸等要求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违章违规。 2.2.4对工程质量负责,交出合格工程。 2.3 质量管理小组 2.4.1建立对分包队伍质量考核体系。 2.4.2每月汇总分包队伍的月考核情况。 2.4.3建立分包队伍的考核台帐。 2.4.4及时提交给公司不合格队伍黑名单。 2.5 工程项目部 2.5.1初审分包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各类人员的岗位证书、操作证书,考核分包单位。 2.5.2监督管理考核发包单位、分包单位的质量情况及控制工程实体质量。 2.5.3及时反馈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2.5.4监督分包单位不合格品的处置及验证。

3对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准入的规定 3.1分包单位在分包我公司的施工任务时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在施工中能够保证建立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能够达到自我管理,控制施工质量能力。 3.2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应有分包单位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质检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上岗资格,即:项目经理证,工程师及质检员证。各类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操作证书、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能力。 3.3 分包队伍应是重视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工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的施工队伍。 3.4在公司有过分包历史的队伍,应该是没有发生过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对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或因有劣迹进入公司黑名单的队伍不允许使用。 3.5 新分包工程的队伍,应在近三年内不应有因工程质量低劣,被用户、地方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严重处罚的。 4 发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4.1 发包单位在引入分包队伍前,认真审核其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分包单位法人对其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书、项目经理及其技术、质量检查员及各类操作人员应具有的上岗资格证书,审核分包工程的质量业绩,对在建筑市场上有劣迹行为及在我公司因工程质量问题上过黑名单的队伍,不准引入。 4.2 在引入分包队伍前,应提交分包队伍申请准入表及相关资料报工程项目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工程造价部审批。 4.3 负责对分包队伍的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管理进行控制,负责对分包队伍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根据需要,对工程质量管理进行培训,在组织质量管理活动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定期组织质量检查; b定期组织质量专题会议; c 检查质量保证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d 检查冬雨季施工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e 落实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f对进厂材料、施工工序、产品等组织标识; g 质量月报的报告制度; h 严格执行不合格品纠正与验证制度。 4.4 对分包队伍的施工工程质量进行验证,分包队伍每个检验批、分项完成后,必须经发包单位质量检查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报请监理或甲方验收,不得越级报验。 4.5 分包单位不按图纸施工,不执行施工方案,不按操作规程施工时,发包单位应及时制止,及时纠正,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应停止其施工,情节严重的或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必须清除现场并报工程项目经理部,由工程项目经理部以月报形式报公司质量管理部,进入黑名单。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选择分包单位时,必须对分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或授权委托书、当地政府颁发的安全资质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2)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3)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管理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4)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3.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4.分包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分包工程的安全

施工负全面责任。 5.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项目部安监部人员参与)。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并经抽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 6.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安监等部门必须对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分包单位必须逐级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报项目部安监部进行备案。 7.分包部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单位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8.必须严格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下列项目不得由分包单位单独承建:水电工程大坝,主要隧道、井、洞,水轮发电机组,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升压站等。 9.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严禁再次分包。施工企业所属的多种经营企业承包主业的工程项目,必须按分包单位同等对待,多种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规定。 10.项目部因工程施工需要招用的临时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规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的质量管理,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保障分包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依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所在省、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制定。 1、资质管理 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施工,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应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2)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书和工作经历或经验,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相关业绩和社会信誉应较好; (3)应面向社会、公开公平、择优选用分包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与分公司有良好合作经历的优先选用;价格合理,进度、质量和安全保证的优先选用。 对初次合作的分包单位要进行严格考察和选择,核实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机械技术装备、周转材料、操作人员工种、上岗持证数量、相关施工业绩等情况。所有选定的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应向总包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施工业绩证明; (2)与总包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或管理配合协议(指建设单位委托我方管理的分包单位); (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书和通讯录; (4)施工组织设计或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总包单位应建立必要的分包单位信息库,为工程的分包择优选用提供有效信息。对合作好、实力强的分包单位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不能履约的分包单位要坚决清退,并追究违约责任、取消合作资格。 2、管理职责

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应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双方质量职责,总包单位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应及时向分包单位发放施工图,并组织其参加图纸会审。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图纸会审,则应要求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列出问题清单,双方达成共识后进行图纸会审工作。 (2)负责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的审查、报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比标准,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进行审查,并按规定报审批准后才准分包工程的施工。 (3)核查分包单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机械技术装备。分包工程开工前,应核查分包单位的主要进场人员和施工机械技术装备。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机械技术装备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整改或做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要求。 (4)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分包工程开工后,应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对施工质量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监督检查: ①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等物资质量和试验项目的监督检查:应要求和监 督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标准、规有要求复检和试验的项目应监督及时取样送检。 ②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 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规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如桩基础、混凝土浇灌等),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应责令分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③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应对分包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资格进行不 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

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随着分公司工序分包管理的推动,为了加强公司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现场在动态施工中安全事故的预防,超前预测,规范施工操作行为,减少违章,特制订本细则: 1、安全管理 公司各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单位由于受自身素质及人员流动性,组织结构的影响,一直是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弱点、难点,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因素,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保证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作用能够充分得到发挥,岗位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得到加强,项目部应对此项工作做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进行布置、落实。 1.1 组织管理 1.1.1项目部对在本单位本工程从事施工(生产)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并将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安全上关心,技术上支持,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怀。 1.1.2各项目所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查,严格审查分包单位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负责人的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留存

复印件备查。 1.1.3录用劳务分包单位原则上优先选用有独立施工能力成建制的队伍,尽可能少量使用或不用零星劳务的队伍补充。 1.1.4对所录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安全协议》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经项目部试用一个月不合格的随时清退。 1.1.5安监部门重点审查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情况(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状况),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专兼职安全员的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建立。 1.1.6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进场必须建立以负责人为首的作业队安全保证体系,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要对本作业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有效的运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1.7分包单位施工人员50 人以下的,应当设置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 人-200 人的,应设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 人以上的,应设 3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住建部规定,对不配备安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5000元/人。 1.1.8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监督员制度,每个施工班组必须至少设一名安全监督员(人员在10名以上应增设一名安全监督员)。各分包队伍的班组安全监督员名单由分包单位安全员及时报到项目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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