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什么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对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管理,为形成和发展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管理制度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重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面临着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是人民内部矛盾易发多发。
一方面,矛盾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领域,因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非法集资、股市房市投资受损等引发的矛盾明显增多。
另一方面,矛盾涉及各行业各阶层,既有农民、城镇居民、职工、离退休人员、个体工商业者、学生,也有军队退役人员、原民办教师、老村干部、老知青等特定人群。
二是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问题突出。
一方面,各类社会组织快速增多,截至2012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49.2万个,备案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近40万个。
另一方面,政社不分现象依然存在,社会组织发展培育不足,活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够。
三是公共安全形势严峻。
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2012年全国发生安全事故33万起,造成7.2万人死亡。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时有出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恶性案件和极端事件有所增多,我国仍处于刑事犯罪高发期。
信息网络管理任务日益繁重,我国有5.64亿网民,4.2亿手机上网用户,是世界上互联网使用人口最多的国家。
外部势力千方百计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国家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领域存在的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同时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形式发生深刻变动,社会管理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主要表现在:一是从经济层面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推进,大批人员需要下岗转岗,以多种形式创业就业;随着农村生产力不断发展,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差距以及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统筹各方面利益难度增加;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组织形式需要作出
相应变动;工业用地、城市用地需求激增,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容易产生大量矛盾;长期存在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方面引发不少社会问题。
二是从社会层面看,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变化是,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行以“单位制”和城市街居、农村社队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党和政府主要通过单位、街居、社队联系群众、整合社会利益、调节社会矛盾。
现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大部分已经剥离出去,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城乡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出现,导致城乡结构、就业结构、人口结构、居住结构等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从思想文化层面看,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加。
一方面,人们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
另一方面,部分社会成员思想道德失范,有些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
四是从工作层面看,一些部门和地方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管理一手软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面对新情况,过去行之有效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已经难以完全适应。
因此,《决定》要求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从社会管理转向社会治理的创新。
所谓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旨在形成完善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体制,既要符合社会管理的一般规律,又要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
不能简单照抄外国的东西,更不能离开中国自己的土壤。
社会管理包括“管什么”、“谁来管”、“怎样管”三大内容。
其中的“管什么”、“谁来管”、“怎样管”都与社会管理体制密切相关。
因此,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必须从这三大方面入手。
创新“管什么”:形成国家与社会协调运转机制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新公共管理”运动提出了一些新理念:由指挥型政府向协调型政府转变,由无限责任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转变,由“划桨政府”向“掌舵政府”转变,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等等。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必须加强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研究。
未来我国社会管理范畴的调整目标是小政府、大社会。
社会管理要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必须改革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才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当前,创新社会管理,一方面要向基层倾斜。
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另一方面,必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
创新“谁来管”:健全多主体构成的社会管理机制
社会管理的发展趋势是主体的多元化发展。
社会管理体制的管理主体,应由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四部分组成。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在这一社会管理格局中,党委领导是根本,政府负责是前提,社会协同是依托,公众参与是基础。
通过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实现政府、社会、公民的共治,已成为当代重要的社会治理模式。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原则。
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党委领导主要表现为统筹兼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总揽全局,全面筹划,兼顾各方,协调发展,有效地实现社会整合。
实行政府负责,是国家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
在建设新型的社会管理格局过程中,政府应更加注重发挥在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中的职能作用,负责具体的组织管理,包括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推进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等。
实现社会协同,是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途径。
就是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以及不同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配合。
公众参与既有利于在社会事务管理中得到群众的支持,又能有效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充分依靠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是我们国家性质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
依靠公众参与管理社会事务,也是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形式。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也是党关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目标。
目前,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不断完善社会管理格局。
当前,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的主攻方向是:在全局性社会管理和局域性社会管理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创新“怎样管”:建立优化社会利益博弈的互动机制
社会管理在于优化不同社会成员社会权益和利益的博弈。
社会管理“怎么管”,关键在于建立和运用各种社会机制。
第一,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
这要遵循完整性、便捷性、有效性的原则。
完整性,是指能够全面准确收集情况,即所谓兼听则明;便捷性,是指诉求渠道的便捷通畅、低成本;有效性,是指群众诉求能够到达相应的层面,并获得响应。
在表达渠道的方式上可以多种多样,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成果和大众化的方式,在保留原有信访主渠道的同时,创新融合,综合与专项并存,开辟出多样化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第二,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这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要建立健全利益约束机制,约束和规范人们的利益动机和利益行为,引导人们合理选择利益目标,自觉调整利益需求,科学选择利益行为,正确处理利益关系。
二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利益引导机制,让人们树立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利益获取观念,教育、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三要建立健全利益调节机制,调整各利益集团或不同
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调整、缩小人们之间的利益差距。
四要建立健全利益补偿机制,给利益受损的个人或群体提供一定的补偿,以提高社会公平的程度,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建立利益补偿机制的主要内容,是确立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一要优化已有的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形成反应灵敏、运作有力、高效的工作链条。
具体地讲,就是面对日益多元化的利益诉求,要让群众有地方及时表达诉求,有关部门对合理的诉求要千方百计地帮助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诉求要耐心解释,对不合理的诉求要进行疏导。
对一些带倾向性和事关重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避免发生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
二要着力推行领导干部接待制度,在完善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的同时,适应现代社会快节奏、利益关系日趋复杂、人民内部矛盾多发的形势,搭建多种平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和加强工作网络建设,形成便捷通畅的诉求表达制度安排。
三要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有关地方和责任部门及单位应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群众利益诉求问题,分析群众利益诉求情况,认真对待群众利益诉求问题。
第四,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一要积极开展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二要完善各项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工作机制;三要加大资源整合,全面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建设;四要围绕创新工作,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水平。
第五,完善公民权益保障机制。
其重点在于维护好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一是社会保障权,今后尤其要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保制度。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免除人民最迫切的后顾之忧。
二是保障就业权,将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政策落到实处,特别要积极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业氛围。
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制定面向全体城乡创业者的优惠政策,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三是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权,未来尤其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
四是保障受教育权,当前首先须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尽快促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4%。
应着力于促进教育公平,逐步缩小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五是政治参与权,要保障公民拥有良好有效的政治参与权利,还须注意其在各领域的民主权利的发挥。
比如发展民主协商,协调各方利益;加强民主监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规范公权力的运行范围和使用方向等。
通过逐步丰富和完善民主的实现形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实质的落实。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
在清华大学非政府管理研究所所长王名委员看来,这是非常重要的论述。
这位多年从事社会治理研究的“老委员”,每年都会提出很多这方面的提案。
在他今年的24个提案中,居然有16个与社会治理有关。
对于社会治理创新,他有自己的理解——
促进社会救助主体多元化
今年2月,国家出台《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从法规层面构建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框架的标志。
近年来,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很快,但是,在各地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群众符合救助的条件却没有申请,而另外一些群众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救助但实际上却不符合政策
条件。
在救助实践中,为节约行政成本,政府救助多以最低生活救助为基础,各种单项救助普遍与最低生活保障进行捆绑,造成社会救助的“悬崖效应”。
此外,政府救助难以覆盖到人的权利、精神和能力等方面,无法满足救助对象的多样化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议促进社会救助主体多元化,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相关部门要解放思想,充分意识到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站在为人民服务的立场上,以积极开放的心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多种合作方式,建立慈善事业与政府救助的衔接机制。
积极探索直接外包、内部交易、购买者自由选择等与社会力量合作的多种方式,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建立社会慈善事业与政府救助的衔接机制。
把属于社会的还给社会
社会体制改革包含三大改革,其目的是把属于社会的还给社会。
一是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已经启动,目标是“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也就是把“组织”还给社会,让更多的社会组织成长起来,激发活力,在社会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
二是以事业单位为核心的社会服务体制改革,要改革现行的事业单位体制,改变社会服务由政府垄断性供给的格局,建构主体多元、机制灵活、覆盖广泛、开放竞争的现代社会服务体制,说到底,是把“服务”还给社会。
三是以人民团体为核心的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要改革现行的人民团体体制,建立基于法治、人民本位、社会主体、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现代社会治理体制,也就是把“治理”还给社会。
这三个方面的改革是密切联系、相互制约的。
现在全国有50万家社会组织、130万家事业单位、700多万家人民团体。
如果只有第一方面的改革,没有社会服务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即使社会组织成长起来,在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上也发挥不了多大的作用,无法成为社会建设的主体。
社会体制改革,就是要激活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让它们充满生机。
要让事业单位真正成为社会服务主体,人民团体真正成为社会治理主体。
构建现代社会组织支持体系
这套支持体系首先指的是国家关于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扶植推动、优惠补贴等各种支持性政策和制度的总和,包括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制度、优先参与购买服务等扶植推动制度、优惠税收制度等。
除了国家公权力之外,其他社会力量也会与社会组织之间形成各种关系,例如公民的志愿服务、企业和大型基金会的捐助与资助、社会力量创办的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等。
这些社会力量对社会组织的支持,也需要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之中,使得社会组织的支持体系能够规范而健康地运作。
在政府引导、社会协同之下,可以在各种不同类型的组织之间,建立一种重叠强度低的组织生态位,这意味着会增强组织之间合作的可能性,因而有利于促进组织的设立与发展,即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社会组织之间、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建立一种广泛的合作关系,构建健康、开放的社会组织生态系统。
为什么中国人的幸福指数没有随着GDP的增长而增长?
幸福不等于“被幸福”
有人分析二战以来欧美民众生活的变化时得出结论认为,几乎所有的一切都越来越好,但人们却并没有觉得更加幸福——体现社会福利的客观指数,如人均收入、人均寿命、住房面积、汽车人均拥有量、每年旅行次数等都在提高,但体现人们内心感受的幸福指数却并没有增长,认为自己“非常幸福”的人口比例一直在下降。
中国的情况似乎也不例外。
许多经济数据看起来都相当耀眼,但对许多人来说,内心的幸福与安宁却成了奢求。
盖洛普公司公布的2010年全球幸福调查结果显示,与中国经济迅速增长所期待的人们幸福感增加相反的是,只有12%的中国人感觉生活“美满”,71%的中国人感觉生活“艰难”,还有 17%的人觉得生活“困苦”。
这就产生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人的幸福指数没有随着GDP的增长而增长?
今年以来,“幸福”成为中国的流行语,“幸福指数”也正在步GDP后尘,被当做一项新的政绩指标。
然而,不少地方虽然将“幸福指数”作为工作内容,却仍将“GDP翻番”作为“十二五”的发展目标,很少提及居民收入翻番或增长。
也有地方强调要通过改善民生来增加人民幸福,这种提法和思路固然不错,但政府“包办幸福”的色彩依然较为浓重。
幸福不等于“被幸福”。
要避免“被幸福”,就要彻底摒弃“替民做主”的思想,变“为民做主”为“让人民自己做主”。
这就意味着要让人民感到幸福,至少要立足长远,建立一种让民众知情、表达、参与的制度平台。
幸福与需求的梯度满足
幸福是需求被开发和满足过程的心理体验。
人类学家和社会科学家们提出了关于人类集体生活的种种理论,这些理论都建立在对于人性的基本判断之上。
经济学家有“理性经济人”的假说,政治学家有“人是政治动物”的命题,社会学家还有“社会人”或“文化人”的说法,这些假说、命题和说法都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人的某一方面的需求和特性。
实际上,更多的理论倾向于把人看作是一个复杂的动物,它不仅要求满足个体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还要求过一种体面的、有尊严的、自主的、文明的社会生活。
人的需求不仅是物质层面的,而且是心理层面的。
有关这方面的研究以马斯洛“需求层次论”最具影响力。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在《人的动机理论》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需求层次论,认为人的需求可以从低到高分为5个层次。
根据马斯洛的分析,在人的五种需要中,人的生理需求是最基本的、最优先的需求,它包括饥饿、干渴、栖身、性和其他身体需求,这是一个人生存所必需的条件。
可以想见,一个人在吃饭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他对食物的兴趣将远远大于对艺术享受的兴趣。
安全需要
指的是保护自己免受生理和心理伤害的需求,包括人身安全、工作的稳定性、劳动保护、保险、喜欢与熟人而不是陌生人交往等等,以保证自己免于危险、灾难。
社会需要指超越个体安全的社会需求,包括爱的需要,归属的需求、被接纳和友谊的需求。
毫无疑问,人要过集体生活,往往渴望获得温暖和友谊,得到他人的关心和照顾。
尊重需要分为两个部分,即外部尊重和内部尊重,外部尊重包括获得社会地位和名誉,受他人关注、推崇和认可,而内部尊重则主要指个体的自我尊重,如独立、自主和自由。
自我实现需要是最高层次的需求,处于这一需求层次的人往往努力于追求个人能力的极限,包括成长、发挥自己的潜能和自我实现。
马斯洛认为,人的需求有高层次和低层次之分;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属于低层次的需求,而社会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则属于高层次的需求;人的需求是从低到高依次排列的,只有满足了较低层次的需求,高层次的需求才会产生。
人首先追求的是低层次的需要,为了生存,人首先需要吃饭、穿衣、住所,需要有一份稳定的收入,需要保证人身安全不受威胁。
而一旦解决了衣、食、住、行问题,满足了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人就会产生新的、更高层次的需要,即,需要与人交往,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希望能发挥自己的能力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
这时,低层次的需要相对处于次要的地位,而高层次的需要则变成了主要的需求。
政治参与植根于人性的需要
如果把马斯洛关于个体需求的心理分析应用到社会政治理论当中,完全可以得出富有新意的结论。
说到底,低层次的需求更带有个人性的特点,而高层次的需求则更具有公共性特征。
换句话说,低层次需求的满足主要依赖于个人能力的提升和国家强力的保护,而高层次需求的满足,更多地依赖于个人对于公共生活的参与和互动。
如此看来,我们完全可以在个人需求和市场机制、政府管制及民主体系之间建立某种联系。
如果说,生理需求的满足有赖于自由市场机制、安全需求的满足有赖于政府依法保护,那么,作为高层次需求的社会交往、社会尊重以及自我实现需要的满足,则有赖于个人对于公共事务和集体生活的积极参与,通过公共交往和参与,体现个人尊严,产生社会归属感,形成公民责任意识。
而要实现公民参与,就要为每个个体成员提供开放的、拥有自由参与机会的社会组织体系,这个组织体系以自主、自决和自治为价值和原则,它的集中体现就是民主政治。
毫无疑问,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民主政治,它们在当今时代都演化成为一个复杂的体系,承载了多重价值和原则。
但是,从最基本的人性需求出发,我们完全可以做出简化的理解:市场经济反映了个体的人面对社会资源和经济需求的矛盾时,要求自由公平地处理经济事务的态度;民主政治体现了个体的人在组织集体生活的时候,希望平等自主地参与集体决策和公共生活的诉求。
市场经济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确保交换的公平竞争,促进财富产值的最大化,以保证人们经济上的独立自足。
政治民主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确保共同体成员不被排除在公共交往活动之外,保证公共资源和财富不为少数强势寡头所垄断,以促进福利分配的相对公平性。
换句话说,经济富裕和政治参与植根于人性的需求,是每个人的幸福生活的基本前提,而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则是现代社会实现人性的上述两种需求的基本保障。
对于个体的人来说,过一种富裕的个人生活与过一种有归属感的集体生活,这是两种相互不可替代的诉求。
“人不可能为了满足经济上的要求而彻底放弃对政治上的民主和自由的诉求,即使人们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