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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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要具备熟悉测量绘制现状图能力,熟悉业务,省外公司需要在安徽省土地学会备案)。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承诺函

3.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016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提供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2017年度内连续3个月或1季度的纳税和社保凭证,新成立未满3个月的法人或者组织据实提供);

5. 出具磋商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成交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

6.磋商人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磋商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磋商人为法人且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磋商人为其他组织且非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提供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土地学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含乙级)

9.有效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范围:

2018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5000亩组卷报批

(二)采购目的:

萧县国土资源局通过招标选择技术服务单位,中标的技术服务单位可参与萧县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呈报材料、复垦方案及验收方案编制和报备工作的资格。通过其提供的服务,促进萧县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呈报材料、复垦方案及验收方案编制工作提速增效,从而更好地保障萧县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呈报材料和复垦方案编制。2、验收方案编制(含电子报盘)和各个阶段的网上报备工作。

工作要求:

1、重点突出快捷、准确、高效原则。承担组卷报批项目的单位要制定能保证项目报批快捷、准确、高效实施的一整套制度或措施,发包单位将以此作为分配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

2、承担组卷报批项目的单位选派的技术人员必须熟悉组卷报批的流程、相关环节和相关政策,必须熟练掌握组卷的所有业务,按合同要求在第一时间内完成组卷工作,禁止单位选派组卷业务不熟悉的人员现学现做。发包单位将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岗前考查,对服务人员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发包单位不签订服务合同,不予分配相关项目;

3、项目单位必须在本地设立服务点并备有必要的设备,以便在接到组卷报批任务后能第一时间进入工作状态;

按照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国土资发〔2016〕154号)要求,组织开展萧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工作。

1.对项目拆旧区农户意愿进行调查摸底,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情况下,落实项目区拆旧地块,并整理相关附件资料;

2.编制实施规划、复垦方案(文本、图件、上报附件),上报成果资料。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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