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内涵之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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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内涵之综述
摘要:生命教育的内涵多元而且复杂,但各种不同的解释都是从某一视角出发的。本文试图综合探讨因地域不同、分析生命层次的纬度不同、所涵盖的具体内容不同、外延不同、名实不同、与死亡教育的关系不同等角度出发的生命教
育内涵,比较其异同,从而对生命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提供些许思路。
关键词:生命教育;内涵:综述
生命教育在上世纪的最后几年至今,一度占据教育理论的中心位置。但是无论生命教育也好,life education也好,education for life也罢,其核心都离不开“生命”和“教育”两个概念,而且不同视角的分析只是相对的,没有绝对清晰的界限。
一、实施地域的不同
生命教育的思想源远流长,因各国文化社会背景之不同而有不同的实施取
向。在此暂且只探讨明确以“生命教育”概念为其旗号的相关现状。
(一)西方国家
第一位倡导education for life的是美国的J. Donald Walters,他于1968年在美国加州创建阿南达学校(Ananda Schools),开始倡导和践行生命教育。不过,education for life实施范围仅限于其倡导者在美国和意大利所创建的阿南达学校。
通常认为,最早的life education概念是1974年由澳大利亚的Rev.Ted Noffs 牧师针对青少年吸毒且许多青少年死于吸毒这一问题而提出。1979年,新南威
尔士州(New South Wales)成立了旨在“预防药物滥用、暴力与艾滋病”的生命教育中心(Life Education Centre,简称LEC)。这一概念一经提出,即引起世界各国教
育界的普遍关注,目前LEC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机构。
总的来看,国内外生命教育在内涵、范围、宗旨与推动单位方面均不相同。西方国家的生命教育推动单位并非官方或正规学校,着重于关注反吸毒、预防艾滋病、远离犯罪和贫穷等话题,将生理与心理卫生教育、生死教育、安全教育作为其主要内涵;而国内生命教育则是以匡正社会风气、提升全民生活品质与社会
价值重建为目标,主题已远远超出澳大利亚、美国等地关注的范畴。
(二)我国港台地区
香港于1995年起推展LEAP(The Life Education Activity Programme),其内容延续了LEC的宗旨。1996年,香港天水围十八乡乡事委员会公益中学首先在校内进行“生命教育课程”的,内涵开始扩大。三年后,香港“天主教教育委员会”又推出“爱与生命教育系列”,建议学校把婚姻的意义、家庭生活的真谛、贞洁的德行、性教育、人际关系和生命的意义这些内容融入有关科目。如今,香港的生命教育是大都从宗教的角度开展,内容涉及宗教教育、德育、伦理、公民教育等二
十几个科目。
1997年,鉴于校园频繁的自杀及杀人事件,台湾前教育厅厅长陈英豪认为必须在校园实行生命教育,此系岛内“生命教育”一词的正式提出。此种生命教育认为应从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着手,帮助青少年从小探索与认识生命的意义,尊重与珍惜生命的价值,热爱并发展每个人独特的生命,并将自己的生命与天、地、人之间建立美好的共融共在关系,其内涵属于广义的生命教育,范围很广。如今,台湾在教育当局和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下持续进行了近10年的生命
教育,取得了较大成效。
(三)我国大陆地区
1922年陶行知先生在《时事新报》副刊《学灯》上发表《生活教育》一文,用英文把生活教育的观念和思想表述为“education for life,education of life, education by life”,即把“生活即教育”命题用“生活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而教育”来阐释。中文的“生命教育”一词在大陆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当时主要是将环境教育、安全教育等看作一种生命教育,尚未对生命教育本身展开研究。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由港台而来的生命教育才引起大陆学者的注意,并迅速形成一股研究热潮,所以我们如今所谓的生命教育内涵基本与港台地区保
持一致。
鉴于我国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的需要,生命教育已开始付诸实践。2004年12月,辽宁省启动了中小学生命教育工程,制定了《中小学生命教育专项工作方案》。2005年6月,上海市也正式出台了《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紧跟其后,湖南、湖北、黑龙江、山东等各省份开始出台各种生命教育的指导纲要性文件。官方政策的正式出台标志着“生命教育”这一现代教育理念开始大规模进入我国中小学校园。显然,政府的介入和推动对生命教育的深入推广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应试教育的强大羽翼之下,生命教育实践也只是“星
星之火”,远远达不到其在理论上的热闹程度。
二、分析生命层次的纬度不同
生命现象是世界上最最复杂的现象。对生命系统,我们只能作这样或那样的特征性的描述,而无法给生命下一个定义,因为没有任何特殊的物质、物体或力量可以和生命等同。因此,人类对生命现象的理解可以有多层次、多纬度的阐释,
如此遂造成生命教育内涵的各具特色。台湾学者的观点就颇具代表性。
吴秀碧等很多学者根据身、心、灵三个层次,即把人的生命划分为物质生命、精神生命、灵性生命来认识生命现象,认为生命教育可从生理与身体层面、心理
活动与行为层面以及信念与灵性活动等层面入手。 ①也有的学者根据知、情、
意、行四方面来阐释生命教育:认知层次指认识和了解身体及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熟悉与他人相处的法则以及知道爱惜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方法;实践层次指个体能够将认识真正加以履行,不轻视自己和别人,不做伤天害理的事,能为自己行为负责;情意层次即具有人文关怀和社会关怀,能够不断的自我省思,欣赏和热爱
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②学者郑崇珍则从生命的生存、发展、自我实现等从低
到高的需要出发,认为生命教育的目标从低到高可描述为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增
进学生发展生涯和促进学生自我实现。 ③而台湾更多的学者皆认同人的生命
有人与自己、人与他人、人与自然以及人与“天”四个向度,认为生命教育应以自身为出发点,逐渐向外拓展到他人、社会、环境,直到生命的终极关怀和关怀整个人类的命运、建立世界伦理的观念。最后一种认识角度在国内和国际学术界都
比较普遍,基本能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