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考研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科题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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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宪法行政法专业资料
1996宪法学
一、宪法为何要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并述其内容。(25分)
二、宪法如何规定我国的经济年度?(25分)
三、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25分)
四、试述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25分)
1997宪法
一、1995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哪些主要修改?(25分)
二、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25分)
三、根据我国国籍法,什么人具有中国国籍?(25分)
四、我国宪法如何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5分)
1998行政法
一简述题8*3
1.行政法的渊源
2.对行政立法监督的主体和监督方式
3.行政合同的特征
二辨析题12*3
1.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参照规章。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3.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且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该行政处罚无效。
三问答题10*2
1.美国行政法官与美国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2.我国公民请求行政赔偿应具备什么条件?
四论述题20
论行政法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1999年招生专业:宪法与行政法
一、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宪法的一般原则。
2.简述几种主要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3.简述中国与美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区别。
二、辨析题(第1、2小题各13分,第3小题14分,共40分)
1.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以及人身自由均是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
2.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3.确定行政赔偿主体的原则是:谁侵权,谁赔偿,即谁实施了行政侵权行为,就由谁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三、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目标、途径。
2.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与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标准。2000年
一、辨析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宪法没有直接制裁力。
2.行政法治原则的涵义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问答题
1.1999年1月2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对于居港权案件作出的判决的主要依据里是什么?你对之如何评价?
2.1999年6月26日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2条第4款和第24条第2款第3项的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这一解释的意义何在?
3.什么是国家行为?《地政诉讼法》为什么排除与当事人对国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4.日本行政指导有哪些主要种类和形式?你对日本行政指导的作用和价值有何评价?
三、论述题(20分)
论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
2001年
一、简述题(第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我国国家结构形式匠特征。
2.简述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与法律结果。
3.简述我国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二、辨析题(第小题20分,共40分)
1.宪法是根本法,不是部门法。
2.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
三、案体分析(30分)
原告:田永,男,北京科技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94级学生。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
案情: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的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8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临考老师发现。临考老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该校有关考试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并根据“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其变更学籍的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体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1996年3月,原告田永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年至1996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技术大学每年均收取田永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永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永参加了大学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老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SIC语言成绩合格证书。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
但1998年6月田永毕业时,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分以原告田永不具有
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填报毕业派遣的资格表。田永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虽认为田永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但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永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田永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时未给田永签字,准备等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永列入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原告田永认为自己符合大学毕业生的法定条件,被告北京科学大学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遂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行政诉讼。田永诉称,其一直以在校生身份在北京科技大学参加了学习和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完成了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并且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已经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水平。然而在临近毕业时,被告才通知其所在的系,以其不具备学籍为由,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办理毕业派遣手续。他认为被告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此,其请求法院确认被告行为违法,并责成被告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为其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分析:1.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2.本案被告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人民法院对该案应作出怎样的判决?为什么?
2002年
一、论述题(共40分)
1.论违宪审查与违宪责任。(20分)
2.论行政许可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20分)
二、辨析题(共30分)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一等”指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15分)
2.“越权无效”原则是英国行政法的核心原则。(15分)
三、案例分析(30分)
原告:陈强生,福建省A县农民
被告:福建省B县公安局
案情:2001年6月18日,原告陈强生雇车运载38箱美国产健牌香烟自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