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该怎么办要求机动车承担举证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是需要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的,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能够清楚的进行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形也是存在的,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请一起了解。

1、机动车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

此种情况下,若依据《交通安全法》76条之规定,由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也即按过错责任原则划分赔偿比例,那么将会无比例可循。但事实上,如果一方在法庭上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或是对方承担的过错责任事实上要大于自己,那么也很可能获得法官对自己过错更小的认可,从而获得对自己更有利的判决。否则,在责任无法认定

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会依照民法公平原则让各方均分事故的赔偿比例。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对机动车一方实行过错责任推定原则。如果机动车方不能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那么机动车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方有过错,那么可以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在非机动车方故意的情况下,机动车方不承担责任。既然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那么此种情况下,可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

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同样适用《交通安全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在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可按照公平原则在各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

因为交通事故可以是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也可以是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所以在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进行认定的时候需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通过具体介绍,现在大家应该知道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时候应该怎么

办了吧。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其实是关系到最后的赔偿问题的,所以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机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方面有人力、有经验,由公安机关现场处理纠纷,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方便群众和降低诉讼成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1、借道避让原则 各行其道要求交通参与者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行其道。为了合理利用交通资源,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交通参与者可以借用非其专用的道路通行。当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除外,如高速公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交通参与者实施借道通行时,有可能与被借道路本车道的参与者产生冲突点,为保证安全,必须明确谁有义务主动防止冲突的发生。借道避让原则在调整交通行为和交通事故认定中仍应起到规范性作用。 2、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段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特殊原则。既然确定了借道避让原则,对此类事故的认定思路已经有一定的概念,即借道通行者应较本道通行者承担更多的安全义务。但此原则存在特殊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人行横道是保护行人横过道路的通行区域,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负有避让行人的义务。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段横过机动车道时,虽属借道通行,但在此情况,机动车有避让行人的义务,同时行人也有确保安全的义务。这是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段横过道路的特殊通行规定,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充分表现出重点保护弱者的特点,这是新法的重大突破。在新法施行前,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理论依据,认定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段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以机动车在机动车道相对行人有先行权这一指导思想来划分事故责任由于行人横过道路时存在没有主动避让机动车的过错,认定此类事故责任时往往先确定行人侵犯机动车的路权,再看机动车有无违章行为,如果机动车存在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违章行为,再根据违章在事故中的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实例”详尽图解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实例”详尽图解 眼下的中国,是汽车交通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但这些事故大部分都只是小事故,它 们被人关注的更多原因是在闹市区发生,通常会造成拥堵,影响被放大。为此,很多地方都建 立了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只要是责任明晰的小交通事故,双方车主可以立刻撤离现场前往 快速理赔中心完成理赔程序。如果没有快速理赔中心,在确定责任方(双方无异议)及照相作证后,也可先将车辆停靠在无阻碍正常交通的路段,等待处理。 眼下的中国,是汽车交通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但这些事故大部分都只是小事故,它们被人关注的更多原因是在闹市区发生,通常会造成拥堵,影响被放大。为此,很多地方都建立了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只要是责任明晰的小交通事故,双方车主可以立刻撤离现场前往快速理赔中心完成理赔程序。如果没有快速理赔中心,在确定责任方(双方无异议)及照相作证后,也可先将车辆停靠在无阻碍正常交通的路段,等待处理。 那么,怎么样的情形下责任是明晰的?我们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作了这篇交通事故全责判定图示说明,值得所有车友们了解学习。

追尾、变线、倒车 示例一:如图中所示,蓝车与白车正同向行驶,但因蓝车与白车之间的距离太近,或者蓝车速度太快,导致在白车刹车制动后自身得不到充分的制动时间和距离,从而令事故发生。出现追尾事故,都为后车全责。

示例二:变更车道时,需让更换车道上直行车先行,确认旁边无车或无车逼近时再进行变更。如图所示,蓝车显然没有按照规定的方法变更车道,事故责任方在蓝车。

示例三:在正常行驶道路或路边临时停车位出现前车倒车刮碰到后车的情况,过错与责任显然全在前车。如图所示,白车在正常前行,蓝车此时进行倒车导致事故发生(白车被追尾),全责方是蓝车。 溜车、调头

图解交通事故的各种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实例”详尽图解 追尾、变线、倒车 示例一:如图中所示,蓝车与白车正同向行驶,但因蓝车与白车之间的距离太近,或者蓝车速度太快,导致在白车刹车制动后自身得不到充分的制动时间和距离,从而令事故发生。出现追尾事故,都为后车全责。

示例二:变更车道时,需让更换车道上直行车先行,确认旁边无车或无车逼近时再进行变更。如图所示,蓝车显然没有按照规定的方法变更车道,事故责任方在蓝车。 示例三:在正常行驶道路或路边临时停车位出现前车倒车刮碰到后车的情况,过错与责任显然全在

前车。如图所示,白车在正常前行,蓝车此时进行倒车导致事故发生(白车被追尾),全责方是蓝车。溜车、调头 示例四:开手动车型的人多少有出现过溜车的情况,但在正常道路上行驶或路边临时停车位出现溜车,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显然为溜车的一方。

示例五:在机动车道上违法停车(即压虚线、压实线、横停在道路上等)已属违法,若此时再出现交通事故,责任当然由违法方承担。如图所示,蓝车无故停在机动车道上并压着虚线,致使后方白车与之擦碰,最后由蓝车承担所有责任。 示例六: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和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掉头车应让正常前行车先行。如图所示,蓝车

无视规定,掉头时与前行的白车发生刮碰,责任方自然全部落在蓝车身上。 逆行、转弯 示例七:任何机动车驾驶员都应知道逆向行驶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如图所示,蓝车在逆向机动车道上行驶,后与白车发生刮碰事故,该情况的所有责任由蓝车承担。

示例八:所有机动车驾驶员选择驾驶方向时应提前做好准备,正常情况下在接近路口时已驶入需转向的车道上,并按照箭头指示方向行驶。如图所示,蓝车可能无意错失进入转向车道的机会,或者本身有意在直行道上转弯,最后导致与正常行驶的白车发生刮碰,事故发生后所有责任则由蓝车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案例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 责任案例 本文由上海交通事故赔偿网提供https://www.360docs.net/doc/fc9526187.html,/shanghai/ 【案情】 2008年8月29日,张先生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朗山路六号路口时与井先生驾驶的粤BXXXXX号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张先生多处骨折,后张先生被送往深圳市南山区某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并于2009年9月20日出院。 2009年9月10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山大队进过现场勘查,仍无法查清交通事故责任。据此,井先生以事故责任不明为由,多次拒绝向张先生赔偿,无奈之下,张先生将井先生和承保井先生驾驶的粤BXXXXX号轿车的交强险的某财产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告上法庭,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法庭辩论过程中,被告井先生、某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事故责任不明为由,认为应按同等责任进行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井先生驾驶的粤BXXXXX号轿车与原告张先生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和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山大队经过现场勘查,无法查清是因那一方当事人违反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导致事故的发生,双方在该起交通事故中应负责任无法查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机动车与行人相撞发生的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为机动车过错推定原则,因此,在本案交通事故中各方责任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推定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根据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交通事故侵犯了受害人的权利,而应受害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据此,事故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并不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事故责任的无法认定并不影响当事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与否以及责任大小的认定。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根据事故发生主体与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事故双方的赔偿责任。 如果是属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根据过错原则划分赔偿责任。即由过错方承担赔偿

无第三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无第三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书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第一,罪魁祸首是谁,这里他是最主要的负责人,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本文主要围绕无第三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查询的这一问题开展讲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对于无第三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根据有关的法律程序以及有关的条文进行认定。以下网站小编为您讲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能否查询的相关问题 请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事实不符,法院能按事实划分责任吗?我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当围绕哪些内容提供证据? 解答:法院能按庭审

查明的事实划分责任。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事故认定只是对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成因以及事故责任的一个陈述,而不是对当事人双方赔偿责任的最终判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它不是一种能够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故不具有可诉性。其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具有关联性,还应当由人民法院在质证、认证过程中进行审查,对公安机关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纠正。它并不具有高于其他证据的绝对效力,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责任大小时,认为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确有错误的,可以不予采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民事诉讼中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反的证据或理由,并承担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二、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的相关问题 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的举证责任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自身寻找否定其事故结论的理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包括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的成因和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责任等三部分内容。全面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构,重点分析其对交通事故事实的

动画图解:27种常见全责交通事故(附法律依据)

动画图解:27种常见全责交通事故(附法律依据) 天津交警别出心裁,制作了一套直观有趣的动图,除了能给大家普及如何快速判断交通事故中的全责情况,更重要的是给大家知道,遇到以下情况,如何开车。 1、无信号灯路口事故如何判责 1、未按标志标线通行的情况 图中红车前方有“让”的标牌,但红车没有礼让,撞上了白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规定。 2、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情况

图中白车未让右方道路的红车先行,所以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 3、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情况 图中白车左转撞上了直行的黑车,所以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4、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情况 图中右转弯的黑车撞上了左转弯的红车,所以黑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5、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的情况

图中准备进入路口的红车撞上了路口内的白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和五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规定。 6、遇到障碍物不理让的情况 图中躲避障碍的白车撞上了直行的红车,所以白车负全责

2020年图解:最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详细规则

图解最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详细规则 相信很多车主都碰到过这种情况对方不当驾驶导致两车相撞,你还没出声呢,对方就凶神恶煞地开骂起来,还指责是你的不对让你赶紧赔钱。如果车主刚好不懂交规又善良胆小的,就会被唬住赔钱了。其实这时候最聪明的做法就是报警,让交警来定责。当然你也可以通过本文的知识,弄清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让自己不吃哑巴亏。一、溜车碰撞事故的责任划分 5种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 如图中所示,在前车正常驾驶情况下,后车因为车速过快、 精神不集中等原因,冲上来造成追尾事故的。 由后车负全责。在道路行驶时,前车突然倒车导致的追尾事故。由前车负全 责。因为错过了转弯路口,而强行在道路上倒车行驶,往往会导致后车反应不及而发生追尾碰撞。如果后车车速过快,极容易造成车毁人亡的结局。所以,我们一起来强烈遣责这种行为吧。 在当前车行驶在斜坡上突然死火,未能及时拉手刹或踩刹车,而后车距离较近时就容易造成溜车追尾。也有可能是新手在斜坡上堵车,因为斜坡起步的操作不当而溜车发生碰撞。 有效避免溜车的办法就是,停车时请果断拉上手刹。 在正常行驶的道路上停车,导致追尾事故的由前车负全责。 在正常通行的道路上停车,是非常容易导致追尾事故的,尤 其是在车速较快的路段和高速公路上。如果因为车子故障而 被迫停在路上,也请在车子后面放置三角警示牌并开启双闪 灯。 关于路上乱停车的危险,很多人高速停车后并没有放置警示 牌及打开双闪警示灯。导致后车闪避不及把人撞飞。大家一 定要注意。 放置故障警示也有标准,普通城市道路要放置于事故车后 5 米以上的位置。城市快速及高速公路则要放置于事故车后

米以上的位置。 二、超车、变道、调头等事故责任划分 ● 8种变道、超车时发生的碰撞事故责任认定 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大部分的弯道相对来说都会较窄甚至只有单车道,即使宽度合适也会因为持续弯道的原因,而导致驾驶员无法稳定地保持在一个车道内行驶。如果这时候超车,就非常容易发生碰撞事故。所以如果不急于一时,等过了弯道后再超车也不迟。 在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都告诉你是窄桥了,你还硬要往挤不怪你怪谁? 在没有中心线或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从前车右前方超车时发 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国内的驾驶位是设置在左边,所以右边相对来说是视线盲区或者弱区,从右侧超车前车会 因为看不见而导致碰撞事故。所以如要超车从左侧,如果前 方占着左侧道路,可以通过转向灯和闪大灯提示对方让道。 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 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 变换车道时一定要提前打方向灯, 并观察后车的车速和反应,在车距和速度合适的情况下完成 变道。 超越前方左转弯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前方车辆已经在左转的时候,如果你还硬要超车,这明显的就是找撞的行为。 超越前方正在调头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前方车辆在调头过程中,已经把前进道路的大部分占用,这时你如果要强行超车必定容易造成碰撞事故。 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江苏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推定机动车全责

江苏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推定机动车全责 一、案情概述: 2012年10月19日,被告居某驾驶小型轿车途中“遇”原告秦某的父亲秦某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翻倒,秦某某侧翻倒地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因事发地段无监控且涉案两车无碰撞痕迹,当地交警部门以人力三轮车翻倒的事实无法查清为由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但对事故责任无法作出认定。为确定赔偿责任、及时定纷止争,该案被诉至仪征市人民法院。 二、法院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也无法查明涉案车辆无碰撞痕迹,人力三轮车为什么会翻倒的事实,但能够确定本起交通事故中两车的动态存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同一。鉴于此,法院运用其自由裁量职权,坚持机动车相对于弱者的风险负担原则,在能够查明的过错行为及原因力的基础上,径行判决了双方民事责任的负担,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居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未确保安全,驾驶的机动车向右转弯驶出道路时,也没有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应负事故主要责任;死者在机动车道内骑行人力三轮车、未靠右侧通行,违反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一审判决被告居某及其保险公司需支付赔偿金近40万元。判决作出后,各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且案件也未因法院对责任的认定而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审查立案。 案件解析(律师观点): 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以下两个争议焦点问题: 1、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出责任判断时,机动车方是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有意见认为,根据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第11条第2款的规定,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我们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二)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在机动车方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且对方当事人也无法证明机动车方存在过错或交警部门无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下,应当首先由法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过错及原因力大小作出判断,进而认定事故责任,而不能简单直接认定机动车方承担全责。只有穷尽事实调查和证据对抗后仍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才可以判决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被告居某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即在民事判决生效后,公安机关能否另行追究居某的刑事责任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事故责任后能否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有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的规定,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构成交通肇事罪。我们认为,法院审理阶段与交警部门事故处理阶段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存在标准和性质等方面的差别,不能一概而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0条的规定,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的本质在于还原事故现场,查清事故成因,该具有行政色彩的调查处理强调的是直接因果关系的查明,而法院认定事故责任的本质则在于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辅以风险负担原则、间接因果关系理论等法律规则,最终凭借法官的自由心证来裁量。所以法院在交警部门无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后凭法律规则和经验作出的责任认定不能作为刑事立案的标准而移送公安处理。进一步讲,法院在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作出民事判决后,根据先刑后民的基本法律原则,公安机关也不能再就民庭作出的裁判反过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202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实例图解

Safety issues are often overlooked and replaced by fluke, so you need to learn safety knowledge frequently to remind yourself of safety.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实例图解

202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实例图解导语:不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生活或者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所以需要经常学习安全知识来提醒自己注意安全。 眼下的中国,是汽车交通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但这些事故大部分都只是小事故,它们被人关注的更多原因是在闹市区发生,通常会造成拥堵,影响被放大。为此,很多地方都建立了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只要是责任明晰的小交通事故,双方车主可以立刻撤离现场前往快速理赔中心完成理赔程序。如果没有快速理赔中心,在确定责任方(双方无异议)及照相作证后,也可先将车辆停靠在无阻碍正常交通的路段,等待处理。 那么,怎么样的情形下责任是明晰的?我们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作了这篇交通事故全责判定图示说明,值得所有车友们了解学习。 示例一:如图中所示,蓝车与白车正同向行驶,但因蓝车与白车之间的距离太近,或者蓝车速度太快,导致在白车刹车制动后自身得不到充分的制动时间和距离,从而令事故发生。出现追尾事故,都为后车全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doc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 ; 一、概念及作用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 ; 第十九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 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避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 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上述规定,是我们正确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所必须遵循的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式数份,一份存入交通事故案卷,另交当事人(或代理人)各一份,并向其宣布责任认定结果,告知

2021年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实例”详尽图解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实例”详尽图解 欧阳光明(2021.03.07) 眼下的中国,是汽车交通事故产生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但这 些事故年夜部分都只是小事故,它们被人关注的更多原因是在闹 市区产生,通常会造成拥堵,影响被放年夜。为此,很多处所都 建立了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只要是责任明晰的小交通事故, 双方车主可以立刻撤离现场前往快速理赔中心完成理赔法度。如 果没有快速理赔中心,在确定责任方(双方无异议)及照相作证后,也可先将车辆停靠在无阻碍正常交通的路段,等待处理。 眼下的中国,是汽车交通事故产生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但这些事故年夜部分都只是小事故,它们被人关注的更多原因是在闹市区产生,通常会造成拥堵,影响被放年夜。为此,很多处所都建立了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只要是责任明晰的小交通事故,双方车主可以立刻撤离现场前往快速理赔中心完成理赔法度。如果没有快速理赔中心,在确定责任方(双方无异议)及照相作证后,也可先将车辆停靠在无阻碍正常交通的路段,等待处理。 那么,怎么样的情形下责任是明晰的?我们根据最新公布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平安法》,制作了这篇交通事故全责判定 图示说明,值得所有车友们了解学习。

追尾、变线、倒车 示例一:如图中所示,蓝车与白车正同向行驶,但因蓝车与白车之间的距离太近,或者蓝车速度太快,招致在白车刹车制动后自身得不到充分的制动时间和距离,从而令事故产生。呈现追尾事故,都为后车全责。 示例二:变动车道时,需让更换车道上直行车先行,确认旁边无车或无车迫近时再进行变动。如图所示,蓝车显然没有依照规定的办法变动车道,事故责任方在蓝车。 示例三:在正常行驶路途或路边临时停车位呈现前车倒车刮碰到 后车的情况,过错与责任显然全在前车。如图所示,白车在正常 前行,蓝车此时进行倒车招致事故产生(白车被追尾),全责方 是蓝车。 溜车、调头 示例四:开手动车型的人几多有呈现过溜车的情况,但在正常路途上行驶或路边临时停车位呈现溜车,招致事故产生的,责任显然为溜车的一方。 示例五:在机动车道上违法停车(即压虚线、压实线、横停在路途上等)已属违法,若此时再呈现交通事故,责任固然由违法方承担。如图所示,蓝车无故停在机动车道上并压着虚线,致使后方白车与之擦碰,最后由蓝车承担所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实例”详尽图解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实例”详尽图解 示例一:如图中所示,蓝车与白车正同向行驶,但因蓝车与白车之间的距离太近,或者蓝车速度太快,导致在白车刹车制动后自身得不到充分的制动时间和距离,从而令事故发生。出现追尾事故,都为后车全责。 示例二:变更车道时,需让更换车道上直行车先行,确认旁边无车或无车逼近时再进行变更。如图所示,蓝车显然没有按照规 定的方法变更车道,事故责任方在蓝车。

示例三:在正常行驶道路或路边临时停车位出现前车倒车刮碰到后车的情况,过错与责任显然全在前车。如图所示,白车在正常前行,蓝车此时进行倒车导致事故发生(白车被追尾),全责方是蓝车。 示例四:开手动车型的人多少有出现过溜车的情况,但在正常道路上行驶或路边临时停车位出现溜车,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 显然为溜车的一方。

示例五:在机动车道上违法停车(即压虚线、压实线、横停在道路上等)已属违法,若此时再出现交通事故,责任当然由违法方承担。如图所示,蓝车无故停在机动车道上并压着虚线,致使后方白车与之擦碰,最后由蓝车承担所有责任。 示例六: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和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掉头车应让正常前行车先行。如图所示,蓝车无视规定,掉头时与前行的 白车发生刮碰,责任方自然全部落在蓝车身上。

示例七:任何机动车驾驶员都应知道逆向行驶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如图所示,蓝车在逆向机动车道上行驶,后与白车发生 刮碰事故,该情况的所有责任由蓝车承担。 示例八:所有机动车驾驶员选择驾驶方向时应提前做好准备,正常情况下在接近路口时已驶入需转向的车道上,并按照箭头指示方向行驶。如图所示,蓝车可能无意错失进入转向车道的机会,或者本身有意在直行道上转弯,最后导致与正常行驶的白车 发生刮碰,事故发生后所有责任则由蓝车承担。

侵权责任无法确认情形下民事责任的判定

侵权责任无法确认情形下民事责任的判定侵权责任无法确认情形下民事责任的判定 侵权责任无法确认情形下民事责任的判定 案情: 2013年3月22日11时03分左右,被告严某驾驶苏dk**小型普通客车沿泰州市高港大道由南向北进入高港大道与振兴大道十字路口直行时,该车车头左侧与沿振兴大道由西向东进入路口的曹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车头发生碰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曹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3年5月2日死亡。2013年5月13日,泰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二大队(下简称交警二大队)作出泰公交证字〔2013〕第4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表明“因事故发生时该路口交通信号灯情况无法查清”,故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就损失赔偿原、被告未能协商一致,曹某的配偶及子女三人遂于2013年8月5日诉至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另查明,被告严某驾驶的苏dk**小型普通客车为被告江苏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机械公司)所有,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3月,事发时严某系执行的职务行为,被告工程机械公司已为原告方垫付医疗费129646元医疗费并支付30000元现金;该事故车辆在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常州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简称交强险)和不计免赔保险金额为500000元的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

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限内。 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受害人曹某已死亡,庭审中原、被告均未能提供事故发生时的相关证据,故只能依据交警二大队事故卷宗中仅有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来考察事故责任认定问题。对严某驾驶苏dk**小型普通客车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曹某发生相撞事故这一事实,交警二大队作出认定,庭审中当事人均无异议,应予确认。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看,被告严某驾驶的车辆在正常的行车路线上,曹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则倒在十字路口的中间,但相撞后电动自行车发生位置偏移也在情理之中,故也不能就此认定曹某未按正常路线行驶。而事发时交通信号灯情况如何、曹某的电动自行车车头与客车车头左侧相撞是避让不及还是主动撞上等事实的认定对责任认定均有着直接影响。由于事发时路口交通信号灯情况无法查清,对其他事故发生时的相关事实又无证据证明,故本起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但即使是曹某闯红灯,被告严某也有慢速通过路口并谨慎驾驶、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以及遇有情况正确操作的义务,故可以排除被告严某在本起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形。对民事赔偿责任的确定,法院认为,受害人曹某作为非机动车方,在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应由机动车方即被告工程机械公司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被告严某事发时系履行职务行为,被告严某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另事故车辆苏dk**小型普通客车在紫金财险常州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限内,应由紫金财险常州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项目及赔偿限

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

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 【裁判要旨】 在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时,法官可以运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分配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应当在确定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过错比例之后,再考虑各自的危险负担能力,分配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 【案情简介】 2006年11月9日17时55分许,丁红军驾驶车牌号为浙BQ0655的大中型拖拉机自西往东行驶,在驶上浙江省慈溪市三北江桥超越同方向骑自行车行驶的徐松娥后,在下桥时又遇自东向西驾驶浙BBW175二轮摩托车的姚月平(与准驾证不符且未戴头盔)。在两车交会过程中,姚月平驾驶的摩托车倒地。因无法查明双方在交会时发生事故的过程,交警部门无法认定本起事故责任。姚月平经治疗,已产生医疗费用等各项损失363899.82元,遂向慈溪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丁红军赔偿相关损失。 另外,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对现场的勘验记录如下:事故现场道路是混合式、桥梁的一般坡道路,水泥平坦路面,双向宽度为4.8米,交通控制方式为标志标线,道路类型为四级。原告驾驶的摩托车右侧与三北江桥北侧发生剐擦,被告拖拉机的车体无明显痕迹。 【裁判要旨】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驾驶大中型拖拉机,在驶过双向宽度为4.8米的三北江桥时,应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即应在桥面中心线右侧行驶,而被告超越同方向徐松娥时,已轧中心线行驶,在下坡时又与自东向西行驶的原告相遇。与原告摩托车相比,被告驾驶的大中型拖拉机回避危险的能力较强,即便没有证据证明原告系被被告所驾车辆碰撞其摩托车或其身体后跌倒受伤,但从事故现场图、证人证言综合分析,至少能够认定被告驾车超越时与原告距离过近,客观上给原告造成了危险,导致原告避险措施不力,造成原告驾驶的摩托车右侧与三北江桥北侧护栏发生剐擦而倒地受伤。故应认定被告对本案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原告未戴头盔,驾驶的摩托车又与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因交警部门未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综合原、被告过错程度,以同等责任认定为宜。判决被告按50%承担原告各项损失计181949.91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理评析】 本案中法院运用了“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分配了交通事故责任。 一、关于优者危险负担原则。 所谓“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是指在受害人有过失的情况下,考虑到双方对道路交通注意义务的轻重,按机动车危险性的大小以及危险回避能力的优劣,分配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机动车之间判断危险的原则是:以质量、硬度、速度、车辆自身控制力等因素来认定机动车的危险性大小。本案中,被告驾驶的大中型拖拉机的危险性显然大于原告驾驶的摩托车。在认定事故事实发生争议时,从有利于弱势车辆的角度作适度推定是符合公平原则的。本案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不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关于对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按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规定的突破,而是对该规定的细化,是在过错原则下法技术的衡平。 二、如何确定原、被告的过错程度。 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的关键,是确定双方的过错程度。

常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详细图解

常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详细图解1、追尾事故 追尾事故 追尾事故:A车全责。在相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后方车辆要负全部责任。 2、倒车溜车 倒车溜车 倒车溜车:A车全责。在正常行驶状态下,前方车辆无故倒车造成事故的,责任全部要由前车承担。 3、越线超车 越线超车 越线超车:A车全责。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一旦车辆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要负责全部责任。黄色虚线可以并线,调换车道,但一旦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将负全部责任。 4、开关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 开关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 开关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A车全责。打开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开车门一方要负事故全部责任。 5、掉头未让行

掉头未让行 掉头未让行:A车全责。掉头车辆未让对面直行车,造成事故要由掉头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6、驶入专用车道 驶入专用车道 驶入专用车道:A车全责。未按规定时间驶入专用车道,造成事故的要负全部责任。 7、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A车全责。变更车道与正常车道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要负全部责任。 8、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行 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行 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遇到障碍的车,造成事故要由未遇到障碍的车承担全部责任。 9、会车时超车 会车时超车 会车时超车:A车全责。会车时超车,与对面车辆造成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 10、叉路口超车 交叉路口超车 交叉路口超车:A车全责。交叉路口超车造成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

11、进出或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 进出或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 进出或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道路时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12、进环岛车辆未让行 进环岛车辆未让行 进环岛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环岛车辆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13、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 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 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A车全责。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14、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 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 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A车全责。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15、无信号灯路口未让右侧的车辆 无信号灯路口未让右侧的车辆 无信号灯路口未让右侧的车辆:A车全责。无信号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16、无信号灯路口右转车辆未让左转车 无信号灯路口右转车辆未让左转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汇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汇总1、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为了正确、及时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国务院于1991年9月22日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各级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应当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办案。现应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1992年1月1日起〈〈办法〉〉实施后,当事人因道路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应予受理。1992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仍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有规定处理。二、发生在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专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处理。其中公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确定的城间、城乡建、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当事人就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地一百零八条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三、公安机关依据《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做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制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做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五、公安机关依据《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和违章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罚的,可以使用一张处罚裁决书。当事人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公安机关复议的期限按照《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计算。六、对于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公安机关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采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和调解,但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当事人可以持公安机关的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向人民法院提起同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民事诉讼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亦应当受理。八、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的刑事案件时,应当严格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7年8月21日《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法(研)发[1987]21号)办理。对于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根据犯罪情节,分别适用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不同量刑档次定罪量刑。适用缓刑必须符合法定条件,防止滥用。九、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的刑事案件,应当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只要求做到"两个基本"即案件的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不要纠缠不影响担子定罪量刑的枝节问题。十、人民法院受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或者返还财

交通事故垫付医疗费用协议书

交通事故垫付医疗费用协议书 甲方:(此次交通事故全责方) 身份证编号: 乙方:(此次交通事故中伤者) 身份证编号: 2017 年 9月 30 日上午 10: 58分左右甲乙双方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受伤,甲方承 担全责。 一:因甲方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甲方私家车投保保险公司未赔付此次交通事故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与甲方前,甲方经济能力有限,甲方无法全额支付给乙方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乙方全额住院医疗费用,乙方本着协商方式同意帮助甲方垫付此次交通事故中乙方医疗费用总金额的一半(医疗费用总金额的一半是指实际住院医疗交款总额的一半),甲方私家车投保保险公司赔付甲方在此次交通事故乙方所有医疗费用当日,甲方必须赔付给乙方垫付费用的总金额(甲方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对此次交通事故保险金额不赔付报销的乙方住院医疗费用金额由甲方承担,乙方所垫付的所有费用甲方必须全额支付给乙方),甲方拿到保险赔付金额后必须当日执行赔付乙方垫付费用,如甲方获得保险赔付款当日不执行赔付乙方垫付医疗款总额,乙方可在甲方事故车辆投保保险公司赔付后次日以诈骗罪起诉甲方至当地法律仲裁机构,并由法律仲裁机构强制执行并强制甲方按乙方垫付费用总额赔付乙方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每日最高额的垫付总金额的滞纳金、违约金、利息等一切相关罚款赔偿费用和乙方垫付总金额赔付给乙方,甲方所产生的相关赔付乙方金额,利息等计算方式以乙方起诉甲方日期起至甲方赔付给乙方日期止。 二:无论甲方私家车投保保险公司是否保险赔付此次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所有乙方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后期费用给甲方,甲方都必须支付乙方所有垫付医疗全额,乙方概不负责,如甲方驾驶事故车辆投保保险公司拒绝承担甲方该起事故保险赔付那么自该协议签订日期起一个月内甲方必须支付乙方所垫付所有医疗费用,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支付乙方垫付总金额,乙方可起诉甲方至当地法律仲裁机构,并按照乙方垫付总金额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赔偿最高额每日的滞纳金,违约金等一切相关罚款(包括利息和所有乙方不知道的由甲方违反该协议可以造成的相关罚款和赔偿乙方都可以申请向当地法律机构起诉甲方,甲方所产生的相关赔付乙方金额,利息等计算方式以乙方起诉甲方至当地法律仲裁机构日期起至甲方赔付给乙方日期止。直到甲方完成该协议所有文字说明,甲方如认同协议中的该条款,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三:如甲方事故车辆投保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乙方该起事故的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起诉甲方和甲方事故车辆投保保险公司,由当地法律仲裁机构强制执行并由甲方承担赔付该起事故乙方所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和后期可能产生的国家政策合法费用,甲方与其驾驶车辆所投保保险公司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四:该协议中乙方垫付总金额由甲方开具收款条给乙方为准。五:甲方赔付乙方在此次住院医疗垫付款付款方式为现金,乙方收到甲方赔付乙方垫付款总额当时立即开具收条给甲方为准。 六: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请仔细阅读该协议,认同该协议条款,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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