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规划建设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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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规划建设局文件
永规建…2010‟178号
关于转发县委县政府《关于2010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我县机关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2010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永嘉县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评议办法》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意见
永嘉县规划建设局办公室2010年6月22日印发
永委发…2010‟82号
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0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我县机关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2010年度在全县部门单位及其职能科室和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就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以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目标,建立健全科学、公开、公平的评议体系,坚持纠建并举、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
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参评范围
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由县级部门单位政风行风民主评议、重点岗位动态监管评议和基层站所民主评议三部分组成。
(一)县级部门单位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对象结合往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际,根据部门性质、工作职能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分为两大类(见附1)。
(二)部门单位列入重点岗位动态监管评议的职能科室共30个(见附2)。
(三)基层站所民主评议范围和对象是设立在各建制镇的具有社会管理、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部门(企业)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和办事窗口单位(见附3)。
三、评议内容
(一)重视政风行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及作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本单位、本系统的行风及作风。
(二)加强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切实履行好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及
办事公开。
(四)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
(五)优化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工作环境整洁,服务平台便捷,服务网络完善。
(六)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和内部管理、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
四、评议办法
县级部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采取社会问卷测评、县级领导直评、综合督查部门舆情监评等方式进行评议。
重点岗位动态监管评议采取社会满意度评议、综合督查部门舆情监评和日常动态督查评议等方式进行评议。
基层站所民主评议采取社会问卷评议、乡镇领导评议、部门评议和行政相对人测评等方式进行评议。
五、评议结果运用
(一)对参加县级部门评议的单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类排序,每类排名前三位的为“满意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排名末位的为“不满意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班子成员谈话诫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单位主要领导要向社会作出整改承诺。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属垂直管理的则建议上级
主管部门处理。
(二)参加动态监管评议的重点岗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评议排名前三位的为“群众满意岗位”,给予通报表彰;排名末二位的为“群众不满意岗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诫勉,并要求作出整改承诺。连续两年在评议中排名前五位的,可以免评一年;连续两年在评议中排名末位的,建议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分管领导要向社会作出整改承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向组织作出说明。
(三)根据基层站所民主评议结果,在全县评选“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和“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若干名,并由县纠风办建议其主管部门参照县级部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奖惩办法落实奖惩措施。
(四)有关评议结果将通过文件、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六、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评议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人大政协共同监督、县纠风办组织协调、乡镇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条块紧密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成立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协各一位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
机关工委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纠风办),办公室成员由县纠风办、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协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委老干部局、县文明办、县工商联、县统计局、县审管办、县残联、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等单位人员组成。
(二)县级部门单位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重点岗位动态监管评议工作在县委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由县纠风办牵头组织实施;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在所在地镇党委、镇政府基层站所评议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评议过程中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参评单位执法服务对象以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
七、有关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是进一步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局面。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职能科室和基层站所数量大,县政风行风民主评议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