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政策若干问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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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政策
涉及的若干问题解答
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政策的通知》要求,规范我区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调整和考核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工资调整标准?
1 、基本工资调整:基本工资调整涉及到07、08、09届续聘村官、2011届、2012届村官,每人每月在现有基本工资基础上上调500元。2010届村官基本工资已达到政策规定的第三年工资标准,不再调整。
2、考核奖金:2012年7-12月份的考核奖金平均发放;2013年1月起按考核成绩(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发放,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每人每月按2000元发放;考核为称职等次按每人每月1200元发放;考核为不称职等次不发放考核奖金;辞职人员不发放辞职当月的考核奖金。
各乡镇(街道)核定优秀人数时要严格按不高于当月实际在岗人数的20%确定,村官办会对数字进行核对,不符的要重新按照程序进行考核工作。
二、关于7—12月工资、奖金补发的问题?
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调整从2012年7月份开始执行,各乡镇(街道)应结合流动发展情况补发2012年7月—
12月份在岗村官的基本工资和考核奖金,补发以2012年7月份人数为准,平均发放考核奖金。7-12月份辞职人员不补发辞职当月的考核奖金。
三、关于工资及考核奖金拨付问题?
工资及考核奖金还是按季度拨款,每季度首月20日左右拨款,所拨付款项为基本工资和考核奖金两个部分。其中考核奖金的拨付方式为:村官办根据每季度首月在岗村官人数,按比例核定每个乡镇(街道)的优秀等次人数(其他按称职预算),预算出乡镇(街道)一个季度的考核奖奖金总数,再根据乡镇(街道)每季度上报的考核奖金实际发放数据扣回结余,拨付余款。
四、关于工资调整后乡镇要做的工作?
1、2013年1月开始,乡镇(街道)要依据实施细则,按每月实际在岗村官人数评定优秀、称职和不称职等次人员,发放考核奖金,填写《房山区大学生村官月度考核统计表》,上报电子版及纸质版。
2、各乡镇(街道)每季度首月5日之前填报《考核奖金发放季度统计表》,把本乡镇(街道)上一季度的村官考核奖金发放明细及总计的电子版发到村官办邮箱,盖好章的纸质版交到村官办。
因为每季度首月涉及到给各乡镇(街道)拨款,所以务必按规定时间上报。
3、各乡镇(街道)每年1月5日之前按照实际在岗村官的情况填报上年度的《考核奖金发放年度统计表》,发到村官办邮箱。因涉及到公积金及保险基数的核定,请务必按规定时间上报。
4、请各乡镇(街道)代扣个人所得税。
五、关于2013年保险、公积金基数核定:保险和公积金基数核定政策规定是上年的月平均工资。2013年保险、公积金基数核定是2012年的基本工资加考核奖金的月平均数,考核奖金按每月1200元计入基数核定。
五、关于女村官生育期间工资及考核奖金?
1、怀孕延长合同的女村官工资按第三年工资标准支付,不等同于续聘村官。
2、产假女职工考核奖按称职给考核奖。
另:村官办布置工作主要是通过邮箱,所以请各位部长再提醒一下本乡镇街道的村官工作具体负责人,常浏览邮箱有没有新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