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项目合作协议(居家服务站)律师拟定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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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市XX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养老服务项目运营合作方。合作项目地址:北京市XXXXXXXXXXXXXXXXXXX社区养老服务站。乙方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负责该项目的运营,服务主要包括助浴、助洁、助餐、助医、护理、精神慰藉、健康管理、康复理疗、文体活动等生活、文化、健康服务。

二、费用及其支付

乙方承包运营甲方该项目,为甲方客户按计划分期提供服务,甲方每月 5日支付乙方相应服务费用的85%,以转帐方式汇款至甲方帐户。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并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社区关系的支持;

(3)及时按约定足额支付费用。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合作项目的经营权和监督权。

(2)服务站收入分配权。

(3)对合作居家养老服务站做适老化改造,包括对服务站门口做

适老化坡道改造、室内安装烟感设备等。

(4)对合作服务站原有设备设施的维护。

四、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

是受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三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结束或消除后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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