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主要是人性的贪婪四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谢谢主席,谢谢对方辩友今天精彩的答辩。虽然我方一直本着“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原则,但我还是不得不指出对方辩友今天所犯的重大错误。
第一,偷换概念。我们今天的辩题为腐败的主要原因是人性的贪婪还是制度的缺失,而对方辩友实际上却在大谈特谈腐败的制约机制,解决方法。这无疑已经跑题了。何谓腐败的主要原因?即指在腐败的产生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造成腐败这一结果的条件!我们从不否认制度对于束缚人的行为,制约腐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之所以会有腐败这种现象,其主要原因,归根结底是人性的贪婪。试想,如果所有的人都没有贪念,那么腐败从何而来?如果人性只有光辉面而没有阴暗面,那制度,又有何存在价值呢?
第二,逻辑错误。对方辩友完全没有搞清楚人性,腐败以及制度这三者产生的先后顺序。制度具有滞后性,正确的逻辑应该是人性的贪婪导致了腐败行为,而为了制约这一行为,才产生了制度。由此可见,在制度产生之前腐败就已经存在,那么制度又怎会是腐败产生的原因呢?简而言之,制度是腐败的结果,人性的贪婪才是腐败的主要原因。
总之,对方辩友今天一直不敢正面回答我方提出的问题,而是偷梁换柱,本末倒置。虽然对方的错误多如牛毛,但由于时间关系,在此我就不再一一赘述。下面我将从正面论证我方观点。
首先,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部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第二位原因。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众所周知,人的行为是受内心主观因素,即人性所支配主导的,而社会环境,如制度,仅是主体实施具体行为以实现其主观愿望的外部条件或诱因。在腐败产生的这一过程中,人性是内因,制度则是外因,内因决定着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方向。在研究腐败产生的主要原因时,我们首先应当研究腐败者的个体心理特征。从腐败者个体的主观心理因素中寻找原因。否则,将全社会所痛恨的腐败的根源归结为客观,将不能从根本上回答。当人性的贪婪战胜了理性控制,制度的制约作用就会失效,腐败也就随之产生了。由此可见,腐败的主要原因是人性的贪婪。
其次,从主客观因素上来讲,当人们处于相同的客观环境之下,在相同的利益诱惑面前,实施腐败行为的仅为少数,绝大多数人并不会受环境中消极因素的影响,不会被利益诱惑所动。这表明社会个体是否实施具体的腐败行为,关键在于其主观因素,即个体能否控制住内心的贪婪有着直接的关系。腐败者以获得私利为其行为的目的,利欲是腐败心理的原始动力,而人性的贪婪则是腐败的主要原因。
第三,我想再次告诉对方辩友,贪欲和贪婪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贪欲人人都有,它是人与生俱来的感性之一,只要我们很好的控制贪欲,抑制人性的贪婪,那么我相信
人们希望能够真正的过上真正幸福美好的生活。但是仅有心愿还远远不够,我们需要每个人共同努力,而共同努力的前提,就是找对腐败的主要原因。我相信在座的每一位都会做出明智的选择,那就是人性的贪婪才是腐败的主要原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