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资本下乡存在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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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资本下乡存在问题与对策
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参与扶持返乡下乡创业到农村发展适
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体现,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现实路径,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举措。
但是,应当在清醒认识城市工商资本下乡解决“三农”问题利弊基础上,综合考虑并适当调整订单农业、品牌培育、土地流转等方面政策,切实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链延伸带来的附加价值。
一、工商资本下乡存在的风险
一是资本垄断农业风险。
产业化程度越高,流向产业高端的利润越多,很多时候一个村、一个镇乡甚至一个区县的农村主导产业,被少数龙头企业所控制。
产业集中程度越高,处于产业末端的农民收益相对越小,甚至成为转嫁市场风险的最终承担者。
二是资本替代农民风险。
以农民外出打工、耕地撂荒为名义,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发展高效农业,所需劳动力少,农民有被排挤的风险。
而一旦农民进城务工不理想,回乡务农又没有了退路,造成严重社会问题。
三是资本改造农村风险。
年轻农民大多选择进城打工,“离农化”倾向越来越大,年老力衰者多沦为农业雇工,村庄急剧“空巢化”。
而留守农民又不能合理分享土地经营收益,加快了农村贫富分化甚至阶层分化。
二、工商资本下乡给监管工作带来的挑战
(一)资本对涉农服务的挑战。
近年来,东港区工商局积极推行的涉农服务模式,主要为“公司+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辅之以商标兴农、经纪活农、市场助农等模式。
“公司+农户”缓解了“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但是不能真正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不履约甚至坑害农户、农户不守信随意践踏合同的现象屡见不鲜。
“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经常遇到资本一股独大问题,由于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模式,专业合作社内部重大决策实际由强势资本左右,甚至出现只挂牌子不搞合作的“空壳合作社”。
(二)资本对涉农监管的挑战。
订单农业合同履行周期长、市场风险大、政策性较强,涉及千家万户利益。
尽管各地都在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但是土地流转服务监管体系不健全,土地价格评估机制不完善,导致乡村各种矛盾日益突出,非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日益增多,非法的利益表达行为不断衍生。
三、对策建议
(一)推行“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大户+基地”模式。
支持农民以农村“三权”出资,或者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量化确股,组建股份合作社,变土地资源为土地资本,直接参与投资经营和利润分红。
同时,制定完善《耕地(荒山、林地)承包合同》、《农村地权(林权)出资入股合同》等示范文本,
提高农业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连片开发经营流转土地。
(二)将达到规模要求的种养殖大户培育成微型企业,再由微型企业与龙头企业进行对接,或者通过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进行对接,并为微型企业提供农产品需求、农业项目选择、市场对接、农业科技、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服务,让农民同时分享微企经营收益和土地流转收益,降低龙头企业直面一家一户的经营风险。
(三)支持涉农融资。
引导农民以农村“三权”抵押融资,鼓励涉农市场主体以畜、禽、种子等生物资产作为动产抵押融资。
同时,要警惕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定金或保证金及以回收农产品为借口高价向农民推销劣质种子、假劣农资等陷阱。
(四)推行品牌农业工程。
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制定“品牌农业”发展规划,培育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争创驰著名商标,建立运用、推广、使用工作机制,积极引导涉农主体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开拓市场,提高农业整体竞争力。
(五)拓展三农市场。
积极推行电商助农,发展农业经纪、科技服务和物流企业、互联网企业、物流企业,解决农业发展中信息、市场、利润、品质、诚信、配送等六方面的“最后一公里”短板,推进农村商业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农产品参加各类展销会、产品推介会、农产品交易会,通过龙头联市场畅通农产品销售,实行农商对接、农超对接、订单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