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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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进一步发挥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引导高校在素质教育实施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今年我校各全日制专业(全日制工商管理、全日制工程管理专业除外)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者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目的明确,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申请者须是具有推免资格的全国各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3. 申请者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
力,
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5. 申请者须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有关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1.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包括天津科技大学本校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即可100%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并可100%获得学业奖学金资助,
其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的,可以获得8000元的一等学业奖学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等级的,可以获得4000元的二等学业奖学金;此外,还可以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
2. 对于报考我校的外省市推免生,如被我校录取,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交通补助。
三、申报程序
1. 必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tm)开通后(预计2017年9月22日开通注册、缴费功能,9月28日开通报考功能,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公告)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2. 申报者(含本校和外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
复试须提供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18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②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本校申报者成绩单盖学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