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能计量器具资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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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能计量器具资产号以及

智能电能表地址码应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安徽省电能计量器具计量资产号和地址码的管理,确保在全省营销MIS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集中式布置情况下计量资产和地址码的唯一性,规定如下:

一、智能电能表条码编码规则统一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电能计量器具条码》等公司技术标准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08】1034号)文件(见附件1)执行。

二、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计量器具标识代码如下:

2、使用单位代码:

标识前三位数为343,第四、五位表示计量器具直接管理单位的代码,见附件2区域码。

3、类型代码:

按照“关于印发《电能计量器具条码》等公司技术标准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08】1034号)文件执行。

4、制造单位代码由制造商根据国网公司编制的代码自行代入。

5、产品序列号:

产品序列号为10位,即附件2区域码(2位)+原资产码(8位)。

6、校验码:校验码采用模数10的加权算法计算得出。提供厂商资产号时,将该方法提供,可不进行计算,由厂商自行计算。

校验码计算示例

7、条码印制位置及方式详见“关于印发《电能计量器具条码》等公司技术标准

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08】1034号)文件中的“5.4 条码印制位置及方式”,使用单位名称如上例中为“合肥供电公司”。

三、智能电能表表地址

智能电能表的表地址由智能电表供应商在智能电表出厂前进行默认值设置时自行设置,设置的原则为产品序列号的后八位,即原资产码(8位);液晶显示为两页,第一页为高6位,第二页为低6位,不足位数在第一页的高位补“0”。

四、采集终端的地址域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中地址域A 由5个字节组成,包括:行政区划分码A1、终端地址A2、主站地址和组地址标志A3。行政区划分码A1为2字节BCD码,按GB226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编制方法进行填写。终端地址A2选址范围:专变终端为1~30000,集中器为30001~65535。

四、营销MIS系统中的应用

在营销MIS系统的资产档案建立中,智能电能表的资产号和表地址以及其他信息要同时录入,对于智能电能表的表地址,营销MIS中将自动取其产品序列号的后八位。

附件1:关于印发《电能计量器具条码》等公司技术标准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08】1034号)附件2:各单位代码表

附件2:各单位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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