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现货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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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现货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2016年04月06日

签约地点:***(电签+面签生效)

卖方:

买方:

第1条-卖买双方

买方和卖方或受让人根据公司的权利和责任分别声明:卖方是作为本协议规定的商品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合法拥有者和持有者,而卖方应提供无产权负担及无限制给买方验证货物(装载船只的货物)的所有权。买方确认他有足够的资金能力购买有卖方提供的原油商品。

第2条-****邦尼轻质原油(BLCO)的合约最低保证规格按附件A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3条-数量

3.1本合同项下购买的商品合同出售总量为200万桶±5%。

3.2卖方和买方特此同意出售及购买原油商品。

第4条-质量

4.1卖方保证所售产品质量应符合规格的附件“A”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2产品质量依据NNPC出口级规格,只有水和基本沉淀物(B.S&W)在装货港确定后应在装载原油的净量计算中扣除,并按“SAYBOLT”或“SGS”检测证明在海运提单上注明,此最终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5条-交货价格

5.1结算价每吨按照CIQ前后三天布伦特挂牌平均价上浮4美元开具商务发票。

第6条-原产地

6.1原产地:****

第7条-付款

7.1买方取样后预付20%的货款,CIQ化验合格后24小时内买方支付80%货款。第8条-油品质量问题

8.1如CIQ化验不合格,买卖双方协商按质量调整价格达成新价格协议。

第9条-操作程序

9.1买卖双方电签合同填全其公司与银行信息,买方向卖方提供上船取样人员护照(卖方发送ATB)、货代联系信息。

9.2卖方向买方提供货物POP文件相关资料。买方提供三日内的银行对账单给卖方证明有购货能力。

9.3卖方将油轮运至港内锚地泊位。

9.4 卖方给买方下达上船授权取样通知书,取样前买方向卖方打开网银核实买方购货资金、买方与商检人员上船取样后。按照提单数量预付20%的货款。

9.5卖方将油轮法兰盘对接卸油。

9.6 买方CIQ检验合格后一个工作天日内按照5.1条款计价方式支付80%的剩余货款,卖方同时把全套货权正本文件转移给买方。

9.7 买方收到全套正本货权文件后自理报关清关。

第10条-装运单据

10.1全套3份海运提单正本加上3份副本,表明“清洁已装船”,注明“运费预付”。提单由船长亲自签署,银行为目的地开出或背书,证明装载的货物数量,在60华氏度以公吨美元桶表示。

10.2产品数量与质量由装货港独立检验机构SGS签署的1份正本三份副本。

10.3由当地商会签署的原产地证明书正本1份三份副本。

10.4依据提单注明的运输数量与质量,受益人签署的商业发票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10.5 DIP检验特许(DTA),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10.6任何其他文件,或授权人签署的相关文件,包括保险单/证明覆盖货物110%价值的全险(一份正本三份副本),装货港确认的SGS报告原件,所有装货细节,包括:装货数量、质量、提单日期将直接传真给买方。

第11条-检查:数量与质量测定(CIQ)

11.1卖方应指定国际公认的一流独立检测机构在装货港进行评估,并证明货物的数量和质量。

11.2检测机构应按照通常在石油行业惯例所采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数量和质量评估,但是,检测当日在任何时候都应当严格遵守经修订的ASTM/IP国际标准和程序。

11.3在标准温度下的容量到重量转换应依据ASTM表最新修订版进行。

11.4每批货物商品数量应装货完成后,在装货港经SGS检测,完成后装运港进行评估,此评估数量将被用于由买方来计算应支付给卖方的金额。每一方可以分别进行检测,费用各自支付。

11.5 CIQ检测机构报告的数量和质量的结果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

第12条-违约制裁(违约方)

12.1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向与此相关的合同另一方遵守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将有权宣布对违约方不履约合同,索赔相关一切经济损失。

第13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应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违反合同责任,不可抗力指行为如:叛乱、炼油厂操作、卖方的货源、买方的内战、军事行动、政府政策、国家或地方的紧急情况。各方特此接受由国际商会出版的国际规定的不可抗力条款。

第14条-仲裁

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尽其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它,如果在30天内如不能解决争端,所有争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不能解决,诉讼方可向所在当地法院诉讼。输方将支付仲裁费。如有争议或仲裁,仲裁员的裁决是最终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15条-索赔

除了滞期费,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的索赔,从索赔事件发生之日起,必须1个月内提交另一方,同时提交另一方要求的合理的证明文件。所有提交的索赔逾期不接受,且不得申请仲裁。

第16条-税

16.1卖方应支付任何有关产品的出口任何种类的一切关税、税款。

16.2买方应支付从卸货港开始产品有关的一切关税、税款。

第17条-法律责任的豁免

如果合同履行是受任何不可控制的外因而推迟,受阻或阻止,任何一方不应为合同部分或全部条款违约负责。

第18条-通用

18.1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交易的全部理解,只能通过书面协议进行修订。先前的书面或口头任何转让被视为此合并,并应有本协议暂停。

18.2本合同有四份正本,买卖双方各两份。买卖双方应按照与原件执行。18.3本合同的条款和其他标题仅供方便,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变更合同的

标的物进行解释。

18.4所有签署附录,附件和补充应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5语法错误、打字错误(如有)、不得被视为矛盾。

18.6所包含的信息应予保密,不得随意透漏给第三方,或以任何方式转载,除非第三方是本合同的实施必要的部分。

第19条-结论

本SPA或合同是用中文编写,正本四份,附件(A),签字盖章后生

效。盖章的合同电子传输本将被视为有效并可强制执行。任何一方均可以请求合同的副本。

第20条-买卖双方的银行坐标

20.1买方的银行坐标

BANK NAME/银行名称:

BANK ADDRESS/银行地址:

ACCOUNT NAME/账户名称:

ACCOUNT NO.:/账户号:

SWIFT NO./SWIFT代码号:

BANK OFFICER/银行负责人:

BANK TEL./银行电话:

BANK FAX:/银行传真:

20.2卖方银行坐标

BANK NAME/银行名称:

BANK ADDRESS/银行地址:

ACCOUNT NAME/账户名称:

ACCOUNT NO.:/账户号:

SWIFT NO./SWIFT代码号:

BANK OFFICER/银行负责人:

BANK TEL./银行电话:

BANK FAX:/银行传真:

第21条-买卖双方签字盖章

双方以公司全责和授权证明,本合同是由法定或授权代理人理解同意接受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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