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国际刑法 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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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分论 第十章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第三,非法使用邮件罪是一种具有特定目的的故意犯 罪,其目的通常是为了实施其他国际犯罪而非法利用 邮件。
第二编 分论 第十章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第一,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人质的意志劫持或扣押该 人,并以杀害、伤害或继续扣押相威胁,强迫第三者 作或不作某种行为,作为释放人质的条件。
第二,犯罪主体主要是个人,但是,从劫持人质作为 战争罪的一种表现形式看,国家可以成为有关劫持人 质罪的主体。
第三,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预防、禁止和惩治劫持人质罪的Leabharlann Baidu际刑法原则、
本罪的构成特征: 第一,本罪的侵害对象是不特定的。 第二,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从事非法使用邮件的行为,
非法使用邮件通常表现为违反国际法关于使用邮件的 规定,利用国际或国内的邮政系统,在邮件中装入易 燃物、易爆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及邮政安全,造成死亡 或人身伤害的禁寄物品而不作明显标记或适当说明, 或者利用任何国家的国内和国际邮政系统邮寄上述禁 寄物品,致使邮件传递者或接受者死亡或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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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为国内犯罪并及时扣押嫌疑犯。 明确规定了并行管辖体系。 明确规定了“或起诉或引渡”原则。 明确规定了引渡原则。 明确规定了国际合作。 三、劫持人质罪 (一)劫持人质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劫持人质罪,又称扣押人质罪,是指非法劫持或扣押
并以杀死、伤害或继续扣押人质相威胁,强迫第三者 作或不作某种行为,并以此作为释放人质条件的行为。 劫持人质罪的构成特征:
邮政系统,邮寄易爆、易燃或危险物品或其他可能危 及邮政安全的物品,伤害邮件传递者或邮件接收者的 身体,危及邮政安全的行为。 (一)非法使用邮件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非法使用邮件罪,又称非法使用邮政罪,是指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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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法的有关禁止性规定,为实施暴力及制造暴力 事件而非法使用邮件的行为。
规则和制度 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应按劫持人质罪的严重性处以适当
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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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规定了对劫持人质罪的并行管辖体系。 明确规定了“或引渡或起诉”的原则和引渡的规则。 明确规定各国在预防、惩治劫持人质罪方面要进行国
际合作与司法协助。 四、非法使用邮件罪 非法使用邮件罪大多表现为利用国际邮政系统或国内
(一)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 具体罪名
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罪,是指行为人非法地故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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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或引渡或起诉”的原则。 规定了对于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罪所运用的引渡原
则。 二、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 《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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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罪 从现有的国际公约看,旨在预防、禁止和惩治危害国
际民用航空安全罪的国际法律文件主要有以下四个: 《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 《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关于制止危 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和《补充一九七 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在蒙特利尔制止在为国际民用航空 服务的机场上的非法暴力行为的议定书》
对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实施谋杀、绑架或其他侵害其人 身或自由的行为和针对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的公用馆舍、 私人寓所或交通工具进行暴力攻击,因而可能危及其 人身或自由。 第二,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应 受国际保护人员而对其人身或自由进行非法侵害。 (二)预防、禁止和惩治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的 国际刑法原则、规则和制度 明确规定各缔约国要把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行
表的罪行的公约》奠定了国际刑法规范中侵害应受国 际保护人员罪的基础。 (一)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是指以暴力或暴力威胁手 段,严重侵害或危及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的人身或自由 的行为。
第二编 分论 第十章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本罪的构成特征: 第一,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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