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保证全日制研 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制和学习年限 第一条 攻读博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4 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最短不 低于3 年,最长不超过6 年(在职学习的可延长2 年)。 第二条 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3 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 最短不低于2 年,最长不超过5 年(在职学习的可延长1 年)。 第三条 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培养年限一般为5—6 年,最长可延至7 年。 第四条 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标准学制为2 年,实行弹性学制,最 短不低于2 年,最长不超过4 年(在职学习的可延长1 年)。 二、培养计划 第五条 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培养方案和 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方向和本人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硕 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报本人所在学院(系)备案,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 备案。 三、课程和学分 第六条 博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一般为18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一般为12 学 分,非学位课程一般为6 学分;另设教学环节。 第七条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一般为30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一般 为18 学分,非学位课程一般为9 学分,教学环节3 学分。 第八条 各学科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对学分进行适当调整,上下浮动1 - 2 学 分,具体学分数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并列入培养方案。 第九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由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和 实践环节三部分组成。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5 学分,其中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不少 于20 学分,实践环节为5 学分。可根据各专业领域特点,由各学院确定安排实验 类课程、实习、生产实践、工程训练、前沿讲座等内容。 第十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生应分别完成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所有 课程。

河海大学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

河海大学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

河海大学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目前主要涵盖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工程硕士)及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人员。

第二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具有的学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五条规定,研究生必须达到下列学术水平,才能授予硕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及形式要求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应由工程硕士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指导教师一般应有二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其中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1名,校外(一般为工程硕士选送单位)导师1名。

学院应在第一学年末为工程硕士生确定指导教师,校外导师须填写《河海大学工程硕士论文联合指导教师简况表》,并由各学院发给相应聘书。

其论文形式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设计或工程项目策划或产品研制报告,或技术改造项目专题报告,也可以是专题研究报告。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指导由指导教师和指导组负责,指导组应包括至少一名校外兼职导师。

其论文形式可以是案例分析报告、市场调查报告、管理咨询报告、行业研究报告、实证分析或学术论文。

论文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的能力,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应有创新或有特色。

第二部分论文工作第四条文献阅读文献阅读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位论文选题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工程硕士研究生阅读文献的中、外文资料数量一般应不少于20篇。

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的文献阅读篇数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0%。

第五条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一、工程硕士:工程硕士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密切结合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面临的技术改造、革新、引进等技术难题和科研攻关项目等。

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文件河海研…2011‟41号——————————————————————关于印发《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学院(系):为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文件精神及“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特制定《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章学习时间第三条研究生应按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教学与实践环节、论文工作。

第四条全日制脱产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学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时间分别为1年、2年和3年。

第五条直博生应分别完成硕士与博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时间为2年;论文工作时间为3至4年。

第六条非脱产研究生可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合理安排个人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时间。

第三章培养计划第七条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方向和本人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学习计划与学位论文计划。

硕士生的学习计划与学位论文计划上交学院(系)审查备案,博士生的学习计划与学位论文计划上交研究生院审查备案。

学习计划入学后一个月内提交,学位论文计划按学位论文工作有关规定的时间提交。

第八条对缺少本学科前期专业基础的学生,为保证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在完成本学科规定学分的同时,导师应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指定学生补修前期的专业课程2-3门,补修课程列入研究生培养计划,但不计入本学科必须的总学分。

第九条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学院(系)负责人审查批准后生效,培养计划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论文要求(试行)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论文要求(试行)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论文要求(试行)公共管理硕士( MPA)专业学位论文是MPA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MPA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培养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河海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论文要求(试行)》,具体要求如下:一、论文选题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选题范围涉及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公共活动与公共事务。

公共管理学科涉及领域广,研究方向多。

基于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培养教育的实际情况,建议学生论文选题从以下主要研究领域选取:1、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2、劳动与社会保障;3、土地资源管理;4、水利行政管理;5、资源与环境管理;6、移民管理;7、其它与公共管理相关课题。

二、论文形式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论文主要是检验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中明确指出,MPA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论文,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1、专题研究论文专题研究论文是指以公共管理领域特定的问题、活动与政策为主题,主要着眼于实际应用研究,对所要研究的现实公共管理问题有清晰的阐述,论证解决此问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并对国内外本领域研究动态有较好了解和评价的研究成果。

专题研究成果要对所应用的理论或方法作明晰的阐述、分析,对实际应用对象作详尽的描述。

专题研究论文可以综合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并作一定的应用领域的拓展、移植或方法的创新。

对实际应用的效益、效果、价值有相应的论证或是说明。

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针对具体政策的设计、分析、评估与论证。

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问题整改方案

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问题整改方案

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问题整改方案1. 背景学院为了确保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定期进行抽检。

最近的抽检结果显示,有一些论文存在一些问题,如引用不规范、数据处理不准确、论文结构混乱等。

为了提升论文质量,我们需要制定一套抽检问题整改方案,帮助学生顺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2. 问题分析通过对抽检结果的分析,我们发现以下主要问题:2.1 引用不规范很多学生在撰写论文时,对引用规范性缺乏认识,常常没有正确标注引用来源、没有按照统一的引用格式进行编写,更有甚者直接抄袭他人的观点而不加引用。

2.2 数据处理不准确一些学生在论文中的实验数据处理上存在问题,包括数据采样不准确、数据处理方法错误、数据统计分析不恰当等,导致论文的科学性和可信度受到质疑。

2.3 论文结构混乱部分学生在写作过程中,缺乏对论文结构的清晰认识,导致论文的逻辑性和连贯性不足。

同时,一些学生在论文的开头、结尾部分的写作上出现了问题,缺乏总结和对研究结果的解读。

3. 整改方案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方案:3.1 引用规范培训针对引用不规范的问题,学院将开展引用规范培训,包括引用的基本原则和规范要求、不同引用格式的应用场景和操作技巧等。

培训内容将通过线下讲座和在线学习平台进行,以增强学生对引用规范的认识和操作能力。

3.2 数据处理指导为了改善数据处理不准确的问题,学院将组织专家团队编写《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处理指南》。

该指南将详细介绍常见的数据处理方法和技巧,并给出实际案例进行讲解。

学院还将安排专门的辅导员提供一对一的数据处理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具体问题。

3.3 论文写作指导为了改善论文结构混乱的问题,学院将组织论文写作指导讲座和小组讨论。

讲座将重点介绍论文结构和写作技巧,帮助学生提升论文的逻辑性和连贯性。

小组讨论将鼓励学生相互交流经验和学习,互相批评和指导,提升写作质量。

同时,学院还将成立论文写作辅导小组,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个别辅导服务。

3.4 增加论文审查环节为了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学院将增加论文审查环节。

河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河海研〔2011〕4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应具有的学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必须达到下列学术水平,才能授予博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第三条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一)论文的选题和成果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对经济建设有较重要意义。

(二)论文立论正确、分析严谨,反映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水平之一:1、在从事的研究课题领域发现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和对已有现象及规律的新解释和新证明;2、熟悉本学科方向国内外研究的最新动态,改进和发展了最新的研究成果,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3、从事国际上某一个新研究方向的研究,国内尚无人系统研究,能将新的研究方向系统化,有自己新的理论框架,并取得了新的进展;4、创造性地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前人未曾解决过的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得到专家认可,并通过实施;5、提出具有较高科学水平的新工艺方法,在生产中获得重大经济效益;对从事课题的设计与实验方法、实验技术上有较重大的创造。

(四)论文注重理论分析,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产生创造性的成果。

(五)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

第二章论文工作第四条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所选定的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课题要求,广泛阅读大量的国内外相关文献,并撰写文献综述报告。

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要求:(一)文献阅读量应不少于80篇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0%。

文献阅读应在本学科的前沿问题及交叉领域范围内进行.部分文献应该精读,并在文献综述报告和学位论文中加注引用.(二)文献综述报告是在文献阅读和论文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撰写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综合研究报告,是博士研究生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基础。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预审管理办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预审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预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文件精神及河海大学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就学位论文“双盲预审”环节,作如下说明:1、“双盲预审”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后,在申请论文答辩评审之前进行的一项预审查环节。

2、本学院当年毕业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均进行双盲预审。

3、硕士毕业生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双盲预审周期一般为三周左右。

双盲预审意见未返回前,原则上申请人不得申请论文答辩。

4、送审论文应符合河海大学关于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

5、内容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参加双盲预审,由导师提出预审方案,经研究所同意后报院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6、外国留学生的硕士学位论文,暂不列入上述双盲预审范围。

7、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双盲预审由各研究生对应研究所负责组织。

8、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双盲预审评阅专家2名,原则上均为相同学科或相近学科副教授以上校外专家。

9、申请人初次进行双盲预审的费用由学院承担,凡是初次预评被否决者,再次进行双盲预审的费用由研究生导师培养经费中支出。

10、若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被学校抽检或研究所组织双盲评阅,可免双盲预审环节。

11、为了保证充分的评阅时间,论文申请人必须在拟定答辩日期前30天向研究所提交2本学位论文供匿名评阅,所提交论文的封面不署作者、导师姓名,论文中不得包含致谢、个人简介以及任何反映作者身份的材料。

12、双盲预审实行一票否决,即如果有一位评阅专家的评分成绩为不达标(被评为‘D’或‘E’),并明确提出不同意进行答辩,则该学位论文必须修改后再次提交双盲预审申请,返回原评阅专家。

如果再次评阅后仍被否决,申请人须对其论文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修改补充,然后重新申请双盲预审。

13、为避免出现不公正的评阅情况,导师可事先提出应回避的评阅人名单。

14、申请人及导师不得打听或查证评审人的姓名、单位及其他情况,不得有私自沟通行为,不得试图对评审人的评审意见施加影响,不得向持有不同意见的评审人进行报复。

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进一步增强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和XX市《XX 市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对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的结果处理和XX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的结果处理。

第三条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我校上一年度授予博士学位者全部名单,按照授予学位人数的5%抽取,论文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

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由XX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我校上一年度授予硕士学位者全部名单,按照授予学位人数的10%抽取,论文从我校学位论文库中调取。

第四条按照上述文件相关规定,对每篇抽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聘请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

复评中出现一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则该篇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第五条根据抽检评议结果对相关指导教师的处理:(一)对指导的学位论文评议结果认定为优秀的指导教师,连续3年对其所在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分配招生名额的基础上增加1人,并指定给该指导教师。

(二)对指导的学位论文出现1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学校暂停该导师同类型(指博士或者硕士;不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下同)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

(三)对指导的学位论文连续2年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者1年出现2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学校暂停该导师同类型研究生招生资格3年。

再次指导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学校终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参加导师选聘。

(四)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自抽检评议结果公布之日起,学校将对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2年内全部盲审。

河海校科教河海大学毕业设计

河海校科教河海大学毕业设计

河海校科教河海大学毕业设计河海大学文件河海校科教〔〕46号────────────────────关于公布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结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答辩、评优、总结等工作的通知》(河海教务〔〕17号)要求,经各系推荐、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并公示,陈帅等244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被评为“河海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 (论文)”,梁忠民等155位教师被评为“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特此公布。

希望受表彰的教师和同学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取得更大成绩。

附件:1.河海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2.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河海大学7月7日河海大学校长办公室 7月7日印发录入:于洪军校对:武晓楠附件1河海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共244篇)(排名不分先后)常州校区附件2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共155名)(排名不分先后)水文水资源学院(10名)梁忠民王建群任黎鲁程鹏吴志勇徐慧严晓菊暴瑞玲傅志敏黄峰水利水电学院(14名)高玉琴顾圣平沈振中刘晓青王润英徐锡荣赵二峰李俊宏毕利东孙学智徐俊增郭龙珠黄细彬翟亚明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10名)欧阳峰翟秋王瑞彩吴玲莉陶桂兰孔俊沈红艳童朝锋邰佳爱陈美香土木与交通学院( 10名)李锐赵星高磊孔纲强袁俊平付春雨周坚沈德建王岩陈徐东环境学院(6名)陈卫郑晓英李超李勇侯俊白雪能源与电气学院(12名)周军王冰卫志农袁越周玲刘皓明丁晓群赵振宙霍志红郑源郑圣义吴新计算机与信息学院(9名)冯钧曾晓勤毛莺池平萍李旭杰吴学文徐淑芳李东新王宇力学与材料学院(6名)蒋林华黄文雄吴玉萍曹茂森马爱斌张健飞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9名)何祺胜王珂李筱艳高正夏骆祖江孙少锐李浩陈仁喜徐佳理学院(4名)张学莹杨建斌王建峰唐春梅商学院(12名)刘笑霞孙付华刘戎蒋瑞黄永春孟庆军张长征范丽伟宋敏马骏袁汝华杨高升公共管理学院(5名)杨文健毛春梅胡兴波陈学举高新春法学院(2名)徐军吴志红外国语学院(2名)祝吉芳秦晨常州校区机电工程学院(17名)唐亚鸣刘波王占军李奎顾文斌卞新高于洽马可毛宇飞张臻顾磊张根元田松亚丁治中严波陶冶周丰常州校区物联网工程学院(14名)谢迎娟陈俊风倪建军李磊韩庆邦陈慧萍牟艳童晶孙宁韩光洁康桂华蒋爱民张卓唐玥常州校区企业管理学院(13名)杨志明田泽陈其勇丁云伟吴庆平刘晓农郭志勤杜栋冯兰萍庞庆华王普查宿晓车菲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河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河海研〔2011〕5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硕士研究生应具有的学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五条规定,硕士研究生必须达到下列学术水平,才能授予硕士学位:(一)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一) 学位论文所研究的课题应在学术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所做的结论或建议应有新的见解。

(二)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注重理论分析,论文能体现硕士研究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术作风。

(三) 论文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第二章论文工作第四条文献阅读文献阅读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位论文选题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较广泛地阅读中文和外文文献并撰写读书报告,读书报告篇幅不少于3000字。

硕士研究生阅读本专业文献的篇数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40%。

指导教师应重视研究生的文献阅读工作,加强对文献阅读的指导与考核。

文献阅读综述报告书面材料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后交学院存档备查。

第五条论文选题、论文计划及开题报告(一) 论文选题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一般应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前开始准备,论文选题前应系统地查阅国内外文献,了解国内外有关研究情况,对文献资料作出分析和评述。

选题应遵循如下原则:1、对本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趋势、新成就应有较全面了解,选题应当是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的课题。

2、选题应与指导教师研究方向和学科专长相结合。

选题时应充分考虑已具备的条件,充分估计现有物质条件、研究经费和工作周期等因素,并尽量和指导教师正在从事的科研项目相结合。

关于毕业班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的通知

关于毕业班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的通知

关于毕业班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的通知各位导师、毕业班硕士研究生:根据研究生院2013年上半年学位评定工作时间安排,现将2013年上半年毕业班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论文答辩流程预答辩——查重——抽检——送审——答辩,具体见附件1。

二、提交论文送审材料注意点(1)按研究生院的要求每位学生的论文均需要参加研究生的抽检。

(2)由于每位学生只能查重一次,所以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务必于2013年4月18日前将论文word版(03版)发送至feitianshen@,文件命名格式如下“学号-姓名-论文名”例如:1030704001-张三-网络的研究,由学院组织查重工作。

(3)每位学生查重一次,学位论文整篇的总复制比小于等于15%可以报学校抽检、送审、答辩;总复制比在15%—30%之间的学生修改五个工作日后,凭《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表》办理抽检、送审、答辩;总复制比大于等于30%的学生重大修改后(修改时间由导师决定),凭《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表》办理抽检、送审、答辩。

(4)论文查重结果以电子版形式反馈给导师和学生,检测报告仅供参考,请导师督促需修改的学生认真修改论文。

(5)如不能在4月18日前提交论文电子版的学生请于每周周四发送论文电子至feitianshen@,文件命名格式如下“学号-姓名-论文名”,逾期授学位责任自负。

(6)查重系统对引用本人文献的部分也包括引用也计算在内,为降低总复制,请学生在引用本人文献时尽量转换表达。

(7)查重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三、提交论文送审纸质材料时间节点时间:2013年4月18日下午4:30前地点:勤学楼4319注意:请尽早提交,保证在如果查重不合格后有充分的时间修改二、提交论文送审材料要求(1)《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填写完整到第6页);(2)符合隐名评阅要求的学位论文2份(不出现河海大学、导师、作者、致谢等),封面按样本填写(学院网站下载区下载);(3)《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需填写完整;(4)课程成绩单打印后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审核签字盖章(自己打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河海研〔2011〕42号——————————————————————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促进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强化各院(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质量意识,逐步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培养符合国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
一、抽检目的
通过论文抽检及对抽检结果的分析,了解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状况,促进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强化各院(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质量意识,逐步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培养符合国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二、抽检评议范围、数量与时间
所有在读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都必须履行学位论文校内抽检程序,论文抽检比例一般控制在1%至2%之间,超标准学制一年以上与提前毕业的研究生论文抽检比例为100%。

三、抽检方法
采用随机抽查和选择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随机抽查
由研究生院将所有应届毕业生按一定规则排序,再按一定次序随机抽取;
2、选择检查
(1)新增学科、新上岗导师的学生论文;
(2)国家、省或校内抽检曾出现“不合格”的学科和导师的学生论文;
(3)师均招生数偏高和未毕业学生偏多的学科和导师的学生论文;
(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抽查的学生论文。

四、抽检程序
1、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定期报送本单位递交论文答辩申请的硕士研究生名单。

2、研究生院定期公布抽检结果。

3、被抽检到的学生于名单公布后的两日内向研究生院递交word版的电子论文及隐去本人与导师信息的纸质论文一式两份。

4、研究生院聘请专家对论文进行隐名评议,同时对论文进行查重。

5、研究生院于收到送审硕士论文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收到送审博士论文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学院抽检结果及处理意见。

五、论文评议
1、评议人
每篇论文由两名评议人分别评议,硕士论文评议人应为校内外相同学科或相近学科副教授以上人员,博士论文评议人应为校内外相同学科或相近学科博导或教授,且均应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

2、评议指标
设三个一级指标,六个二级指标:
3、评议方法
论文评议人按评议指标逐项评议,采用百分制打分,最后综合各项指标的成绩,给出总体评议的等级。

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除了打分以外,评议人还要写出评议、修改意见,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六、评议结果处理
1、评议等级为“优秀”的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核心部分查重率小于10%,学生可直接按程序进行答辩;
(2)论文核心部分查重率大于等于10%且小于20%,修改两周后可再次申请查重,满足条件后进行答辩;
(3)论文核心部分查重率大于等于20%,学院和导师必须责令学生修改或重作论文,三个月后重复论文抽检程序。

2、评议等级为“良好”或“合格”的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核心部分查重率小于10%,由导师指导学生修改后按程序进行评阅和答辩;
(2)论文核心部分查重率大于等于10%且小于20%,修改两周后可再次申请查重,满足条件后按程序进行评阅和答辩;
(3)论文核心部分查重率大于等于20%,学院和导师必须责令学生修改或重做论文,三个月后重复论文抽检程序。

3、评议等级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学生必须修改或重做论文,三个月后重复论文抽检程序。

4、研究生与导师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经学生和导师申请、学位评定分委会同意,可由研究生院重新评议。

七、其他
1、被抽检论文未及时报送的三个月内不得答辩,三个月后必须重复论文抽检程序。

2、凡不履行学位论文校内抽检程序自行组织答辩的,研究生院将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3、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导师考核和聘任的重要依据,并与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考核和学科点评估直接挂钩。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