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_平衡机制_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7〕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7〕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顶层设计和切实管用相结合、长远谋划和即时见效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以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大幅缩短审批时限为目标,按照“宽审、严管”的思路,着力简化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环节,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创新项目生成和管理机制,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让基层、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更有效率。
本轮改革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近期以简化审批环节和优化审批流程为重点,推出一批立即可实施、能落地的改革举措,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下一步,以全市“多规合一”成果为支撑,形成完善的项目策划机制、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审批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全流程覆盖、全方位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体系。
——分类管理,创新机制。
对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实施。
集中精力解决企业反映的审批难、效率低、办事慢等问题,创新审批管理模式,让企业从改革实施中增强获得感,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和产业投资,优化我市投资方向和结构。
城市规划原理-33_真题-无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 城市各种资源的______,使其成为一定地域空间的经济、社会、文化辐射中心。
A. 密集性B. 系统性C. 动态变化性D. 多样性2. 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______A. 工业C. 城市B. 国家D. 农业3. 1957 年在研究了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的城市群以后,首先提出了大都市带概念的是______A. 傅里叶B. 戈特曼C. 勒·柯布西埃D. 维特鲁威4. 造成城乡生产力结构根本区别的是______A. 文化观念的差异B. 生产力结构的差异C. 职能的差异D. 物质形态的差异5. 根据现代城市规划形成的基础,现代城市规划是______A. 在解决工业城市所面临的问题基础上,综合了各类思想和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B. 在对理想社会组织结构等方面的改革来改变当时不合理的社会,并描述理想中的建造、社区和城市的规划C. 由于工业生产方式的改进和交通技术的发展,吸引农村人口向城市不断集中的体现D. 在现代城市规划的形成和发展在理论上、思想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6. 有机疏散理论是指______A. 通过建立小城市来分散向大城市的集中理论B. 针对田园城市实践过程中浮现的背离霍华德基本思想的现象,由恩温提出的C. 为缓解由于城市过分集中所产生的弊病而提出的关于城市发展及其布局结构的理论D. 随着大城市向外急剧扩展和城市密度的提高,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中浮现的空间上连接成片的城市密集理论7. 城市规划涉及城市发展和社会公共资源的配置,需要代表______的利益。
A. 无产阶级B. 统治阶级C. 国家D. 最为泛博的人民8. 下列选项中,对于城市规划的政策性含义表达正确的是______A.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B. 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开政策的属性C. 既是一项社会实践,也是一项政府职能,同时也是一项专门技术D. 城市规划是关于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战略部署,同时也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9.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建设的开展在相当程度上需要依靠市场机制的运行,但单纯的市场机制运行会浮现______的现象。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的通知-厦府〔2016〕408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的通知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的通知厦府〔2016〕40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现将《厦门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29日厦门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程序,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监督检查和相关城乡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组织编制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并建立滚动修编机制。
(二)公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报送审查前,应当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网站或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示30日,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并由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位根据意见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三)审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编制单位报送的规划草案进行技术审查。
审查通过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审查意见、公众意见及处理结果报市政府审批。
(四)批准、备案及公布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60日内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
控规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控规实施的可行性分析引言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体规定了城市用地的分区、用途和功能,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然而,在控规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挑战和障碍。
本文将通过对控规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探讨其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 控规的背景和作用控规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方面对城市用地进行合理的分区和利用,保证城市的功能和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控规也具备对城市发展进行引导的功能,能够指导和规范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通过控规,可以实现以下几方面的目标:-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减少对自然生态的破坏;- 促进城市功能的协调发展,提升城市的整体竞争力;- 规范城市建设行为,提高城市的品质和形象;- 为城市发展提供长期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 控规实施的挑战和障碍在控规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以下挑战和障碍:2.1 管理与监督的困难控规一旦制定和实施,需要得到各相关方的共同配合和执行。
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城市发展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不同部门和个体的利益冲突、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可能导致控规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困难。
2.2 规划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的平衡控规一般是为了长期发展而设计的,但是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
因此,控规实施过程中需要平衡规划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的关系,以适应城市发展的变化和需要。
2.3 高成本和资金压力控规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包括规划编制、改造和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在一些财政相对薄弱的地区或项目中,可能会受到资金压力的限制,导致控规的实施面临困难。
3. 控规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3.1 必要性分析控规的实施具有以下必要性:-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促进城市功能的协调发展,提高城市的整体竞争力;- 规范城市建设行为,提高城市的品质和形象;- 提供长期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引导城市的发展。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21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61号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21年)正文:----------------------------------------------------------------------------------------------------------------------------------------------------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09年5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本市城乡规划工作,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全部为规划区。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相关城乡建设活动。
本市城乡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乡、镇域规划,村庄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三条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北京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依据城市战略定位,体现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的工作服务,为国家的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文化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要求。
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本市建立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统筹各级各类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遇有重大事项,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经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审议,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第五条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实施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加强城乡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加强精治、共治、法治,治理“大城市病”,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的主要步骤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的主要步骤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步骤城市更新是对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的区域,进行有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
城市更新既包括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品质,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幸福感;又包括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及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2022年初,各大城市开始积极探索、谋划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借鉴广州、深圳、上海早期的城市更新经验,迅速制定出了适合自身城市实际情况的城市更新工作方法。
本文结合多个成功城市更新项目的经验,总结出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的十大步骤:城市体检评估——编制城更专项规划——开展城更项目谋划——城更单元控规调整——实施主体确定——实施方案编制及论证——立项、手续以及资金筹措——土地整理与供应——实施建设——后期运营。
具体内容介绍如下:一、开展城市体检行动城市体检是城市更新的前提,需要建立由城市政府主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的工作机制,细致划分体检单元,查找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推进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的一体化。
依据“完整社区”指标体系,制定城市体检的基础指标体系,并设定核心指标,以确保数据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
最终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治建议清单,纳入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
二、编制城更专项规划由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辖区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依据城市体检结果,结合城市发展战略,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充分考虑不同类型项目的特点联动开发,形成整体连片的城市空间更新改造,以片区为单元推动整体更新。
一个城市更新单元可以包括一个或者多个城市更新项目。
同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还应明确本辖区内城市更新的现状认知、更新目标、更新原则、更新策略、更新范围、重点更新单元更新指引、保障机制等内容。
三、城市更新项目谋划依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城市更新目标。
应当优先考虑居住环境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存在重大安全隐惠、历史风貌整体提升需求强会发展等区域。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首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目标和范围的确认。
在项目实施之前,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范围,即确定项目要达到的成果和项目的工作内容。
只有明确了项目的目标和范围,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后续的规划和控制。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还包括资源的分配和利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合理地分配和利用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质资源、财务资源等。
这需要对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分解和排列,确定各项工作的时间和资源需求,从而合理地安排资源的使用,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另外,控制性详细规划还涉及到项目进度的安排和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各项工作的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工作量等,并且需要对项目的进度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及时发现并解决进度偏差,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进行。
此外,控制性详细规划还包括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
因此,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以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最后,控制性详细规划还需要进行成本的估算和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项目的成本进行详细的估算,并且需要对项目的成本进行实时监控和控制,确保项目能够在预算范围内完成。
综上所述,控制性详细规划是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项目的目标和范围的确认、资源的分配和利用、进度的安排和控制、风险的识别和控制、以及成本的估算和控制等方方面面。
只有做好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才能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计划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财务管理三项机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财务管理三项机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是文章引言部分的一部分,它旨在对财务管理三项机制的主题和重要性进行简要介绍。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简要概述财务管理三项机制的定义和作用,为读者提供一个整体了解的框架。
同时,我们还将提出本文的核心问题和研究目标。
财务管理三项机制是指企业为了实现良好的财务管理而应建立的三个重要机制,包括预算控制、成本控制和内部控制。
预算控制是指企业对财务收支进行预先计划和控制,以确保企业在预算范围内实现经营目标。
成本控制是指企业对各项成本进行合理控制和管理,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减少浪费。
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保护企业财产安全、提高财务信息可靠性而建立的一系列控制措施和制度。
财务管理三项机制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预算控制,企业可以合理规划财务资源的使用,提前发现并解决潜在的财务风险,确保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通过成本控制,企业可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利润率,增强竞争力。
通过内部控制,企业可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减少财务造假风险,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和利益。
本文的核心问题是财务管理三项机制的实施和运作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通过研究财务管理三项机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我们旨在探讨这些机制在企业中的应用现状和面临的挑战。
同时,我们还将分析这些机制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促进企业增长和发展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通过对财务管理三项机制的研究和分析,我们可以为企业提供相关的管理建议和措施,帮助企业更好地实施财务管理,优化财务决策,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和竞争力。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所示: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进行探讨财务管理的三个机制。
具体结构如下:引言部分将提供对财务管理三项机制的概述,并对整篇文章的结构进行简要介绍。
引言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概述:简要介绍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以及财务管理三项机制的背景和目的。
- 文章结构:详细说明整篇文章的结构,包括三个主要部分和各部分的主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22•【字号】津政办规〔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6月22日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更新改造结果让群众满意,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二)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持保护优先,注重历史传承,保护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不搞千篇一律大拆大建,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
(三)坚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提高城市发展宜居性。
注重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城市生产生活生态,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包容度和承载力。
(四)坚持守住安全底线,让群众住得安心放心。
聚焦群众改善居住安全条件的迫切需求,将涉及房屋安全的项目优先纳入工作计划,真正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目录一、内容概述 (3)1. 背景介绍 (3)2. 研究目的与意义 (4)3. 研究范围及对象界定 (6)二、国土空间规划概述 (7)1. 国土空间规划的概念及特点 (8)2. 国土空间规划的发展历程 (9)3. 国土空间规划的分类与内容 (11)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性及意义 (12)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及作用 (13)2.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15)3. 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地位与意义 (15)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流程 (17)1. 前期准备工作 (18)2. 现状分析 (19)3. 规划目标制定 (20)4. 规划方案编制 (21)5. 公众参与与意见反馈 (23)6. 审批与实施 (24)五、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25)1. 规划范围与用地性质控制 (26)2.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27)3. 空间布局与建筑设计控制 (29)4. 绿地系统与环境保护控制 (30)5.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1)6. 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规划 (32)7. 弹性规划与近期建设规划 (34)六、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34)1. 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总体目标相衔接 (36)2. 与相关规划的协调 (37)3. 土地利用与空间资源配置的协同 (38)4. 监测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设 (39)七、技术应用与创新实践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的体现 (41)1. 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 (42)2. 大数据技术与规划编制的融合 (44)3. 遥感技术在规划监测中的应用 (45)4. 数字化规划与智能化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46)5. 其他创新技术与方法的运用 (48)一、内容概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发展和城市建设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引导城市建设发展方向、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文本与说明书内容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基本内容要求1、总则(规划的目的、依据、规划原则、规划范围、适用范围、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等内容)(1)规划背景、目标简要说明规划编制的社会经济背景与规划目标,一般是就规划地区与周边环境的目前经济发展情况与未来变动态势,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应的社会结构变化和城市土地资源、空间环境面临重大调整,城市开发需求与规划管理应对等情况予以说明,突出在新形势下进行规划编制的必要性,明确规划的经济、社会、环境目标。
(2)规划依据、原则简要说明与规划区相关联并编制生效使用的上级规划规划,各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和技术规定,这些都是规划内容条款制定必须或应当遵照参考的依据;规划原则是对规划内容编制具体行为在规划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价值取向上的明确和界定。
(3)规划的范围、概况简要说明规划区自然地理边界;说明规划区区位条件,现状用地的地形地藐,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对规划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4)文本、图则之间的关系、各自作用、适用范围、强制性内容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与图则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要实现规划控制的意图,单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文字性控制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图形化控制都不能达到理性的效果,所以,一般应当将两者结合使用。
此外,文本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那些方面使用,也要说明,即说明文本的适用范围。
同时,规划文本、图则的法律地位、强制性条款指标内容设置也要明确说明。
(5)主管单位、解释权规划文本的技术性和概括性较强,所以需要明确规划实施过程中,由谁来对各种问题的协调进行处理和解释,明确规划实施主管单位和规划解释主体的权限。
2、规划目标、功能定位、规划结构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在一定区域环境中的功能定位,确定规划期内的人口控制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规模,提出规划发展目标,确定本规划区用地结构与功能布局,明确主要用地的分布、规模。
3、土地使用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划分地块,明确细分后各类用地的布局与规模。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1•【字号】穗府[2009]56号•【施行日期】200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着力推进我市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现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省“三旧”改造工作指示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三旧”改造是在当前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拓展建设空间、保障发展用地的重要途径,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建设宜居现代城市的必然要求。
为推进该项工作,省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在补办征收手续、补办农用地转用手续、补办供地手续、土地出让收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土地,以及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的处理等六个方面实现了“突破”,为我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提供了历史性契机。
对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若干意见》,深刻领会省“三旧”改造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推进“三旧”改造的思想认识,增强抓好“三旧”改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掌握“三旧”改造工作目标、原则和总体要求,切实把“三旧”改造工作摆上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使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二、严格掌握好“三旧”改造政策范围,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三旧”改造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诸多方面的利益。
为此,省政府文件对“三旧”改造的范围及享有的政策条件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各级、各部门推进“三旧”改造的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源头管控(一)严格规划管理。
各地政府要依据本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现阶段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下同),组织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自然资源部门科学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同意后由本级政府批准实施;要合理确定产业集聚区用地规模、结构、布局以及各类设施配建标准,不得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不得规划建设宽马路、大广场、大绿地等形象工程。
产业集聚区相关规划的空间布局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以发展工业为主的产业集聚区,其工业、仓储物流用地比例不得低于60%。
严控产业集聚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不得以编制产业集聚区各类规划为由减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工业用地总量。
严格规划实施评估,实际使用各类建设用地未达到规划总面积70%的产业集聚区,原则上不得扩区。
(二)引导工业项目入区。
推行“按规招商”,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符合规划。
除选址有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应全部进入产业集聚区,严格按照约定的投资强度、亩均产出效益以及用水、用电、用能等控制指标,确定用地规模及分期建设时序,鼓励带规划设计方案供应土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摘要:本报告旨在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论证,通过分析现有规划的优缺点并结合目标调整的需求,提出相应的论证和调整方案。
通过对规划的全面评估和合理调整,旨在提高规划的适用性和可行性,为实施过程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引言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基于整体规划,对特定地区或项目进行详细规划,并确定具体的控制指标和措施。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规划往往需要进行调整。
本篇报告将对规划的优缺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
二、规划优缺点分析1.优点:(1)提供全面的规划框架,为实施提供指导和帮助;(2)明确规划的目标和要求,便于评估效果和进行管理;(3)规划的细化程度高,有助于具体实施。
2.缺点:(1)缺乏灵活性,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2)可能存在局限性,无法全面考虑各方利益;(3)规划的时间和成本较高,不适合长期项目。
三、调整论证和方案1.调整论证:(1)灵活性调整:为了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规划需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
因此,在进行详细规划时,应考虑到可能的变化和不确定性,设定一些弹性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2)利益平衡调整:在制定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并寻求权衡和平衡。
通过广泛的公众参与和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可以兼顾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冲突和问题的发生。
(3)时间和成本调整:在制定详细规划时,要考虑时间和成本因素。
根据实际项目的需求和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避免过长时间和过高成本的投入。
2.调整方案:(1)建立灵活性机制:制定实施规划时,应设立一定程度的灵活性机制,对于可能的变化和调整,及时作出相应的反应和调整。
(2)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在规划制定过程中,通过开展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并在制定规划时进行权衡和平衡。
(3)制定时间和成本控制措施:在详细规划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要求,合理制定时间和成本控制措施,避免过长时间和过高成本的投入。
坚持拆改并重强化以建促拆努力提高“三改一拆”工作科学化水平
坚持拆改并重强化以建促拆努力提高“三改一拆”工作科学化水平同志们:这次会议,既是“三改一拆”工作的推进会,也是看成效、比进度、学经验的现场会,更是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督办会。
上午大家进行了现场考察,刚才观看了专题片,会议还通报了今年以来“三改一拆”工作进展情况。
市政府与各地签订了“三改一拆”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几个县(市、区)作了表态发言。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十大举措”,打好赶超发展“组合拳”,市委市政府作出了近期重点打好“三场硬仗”的部署。
第一仗抓发展,已经作了部署;第二仗抓环境,正拉开序幕,深化“三改一拆”就是其中的突出重点。
(第三仗治水)“三改一拆”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也是XX改善发展硬环境的重大举措。
总的看,今年以来我市“三改一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保持了强劲的攻坚态势。
全市上下思想高度统一,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督导,广大基层干部顽强拼搏,形成了克难攻坚、强力推进的浓厚氛围。
二是发挥了先行的示范作用。
今年4月,全省第一次“三改一拆”工作现场会在XX召开,之后全省“三改一拆”势如破竹地推进。
三是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
XX“三改一拆”任务是全省最重的,今年XX拆违任务1000万平方米,占全省第1位。
1-8月,全市拆违1511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省定任务的%。
这是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看到,今年以来全省各地掀起了“三改一拆”高潮,呈现出你追我赶、争先移位的工作局面。
与全省兄弟市相比,目前XX“三改一拆”进度还有差距,有些方面已经落后了。
对照省委省政府提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要求,XX接下来的任务非常艰巨。
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气魄和力度,全力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下面,我着重就如何坚持拆改并重、强化以建促拆,努力提高“三改一拆”工作科学化水平,强调七点意见:一、坚持方向不变“三改一拆”是抓住历史机遇破解历史性难题的关键举措。
上海市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办法
上海市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快推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上海科技创新中心,优化科研创新空间格局,保障国家科学中心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产业园区转型建设科研创新功能承载区,提升科技研发和实体产业能级,服务自主创新创业,促进科研创新功能和城市功能融合发展,推动建设全球创新城市,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和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办法适用于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工业、研发用地。
本实施办法所指园区平台,为承担市、区级各类园区建设、运营管理的平台型公司。
第三条工作原则(一)完善城市功能,营造有利于科技研发和创新创业的空间布局和政策环境,促进科技研发体系建设和创新经济发展。
(二)支持园区平台发展运营,提高园区平台服务科技研发和创新创业的能力,促进产业园区转型建设科研创新功能承载区。
(三)提升科技研发和实体产业能级,重点扶持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和“四新”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企业发展。
(四)鼓励土地节约集约复合利用,促进科技研发和产业、社区融合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五)简化审批提高行政效率,改进审批管理服务,形成土地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第四条简化规划实施及调整机制(一)合理制定工业、研发用地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
一般情况下,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高度不超过30米;研发用地容积率不超过3.0,高度不超过50米。
对于有特殊产业功能和工艺需求的项目,经市产业、科技等部门认定,容积率和高度指标可予突破,参照相同区位商办项目核定。
(二)加强区规划管理部门与园区管理机构的工作协调,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区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园区整体转型发展需求,结合规划执行情况,及时对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完善。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1.29•【字号】沪府办〔2015〕114号•【施行日期】2015.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5〕1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关于加强本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1月29日关于加强本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的基础设施和“生命线”。
近年来,随着上海城市建设的推进,城市地下管线的规模有了长足发展,但城市地下管线的综合管理水平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为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现就加强本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充分认识加强本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筹协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防范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基本原则1.完善体制,创新机制。
建立健全本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体制,理顺本市城市地下管线市、区(县)两级管理部门及机构的组织架构。
厘清政府综合管理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市、区(县)管理分工,强化地下管线权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
2.科学规划,统筹建设。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地下管线规划的编制和综合平衡,明确地下空间分层利用要求,合理确定地下管线设施的空间位置、规模、走向等,确立规划的引导作用。
济南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储备与开发实践研究
济南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储备与开发实践研究2014年济南市政府设立轨道交通收益平衡区,提出利用沿线用地综合开发收益反哺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思路,鼓励“轨道+物业”的发展模式。
通过对济南市轨道沿线土地储备与开发过程中实际问题的分析,借鉴深圳等地先进经验做法,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和沿线土地开发收益相结合的建设运营模式,以济南市轨道交通2号线为例,最终提出“市区共担”的轨道沿线土地储备与综合开发思路,对沿线用地进行储备专项规划;并依据不同类型的轨道上盖物业开发项目特征,采用差异化的规划设计方法和开发模式,保证“一级开发反哺建设,二级开发保障运营”,旨在轨道交通2号线土地储备与开发实践中得到应用,也为日后济南市其他线路沿线土地储备与开发提供参考借鉴。
标签:城市轨道交通;土地储备规划;上盖物业开发轨道交通工程是非赢利性大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而被称为“城市奢侈品工程”。
通过对轨道沿线土地资源预先储备、综合开发获取政策性收益来反哺轨道交通投资,是世界各地普遍采用的融资手段。
但大部分城市在轨道交通建设初期均存在重建设、轻开发的情况,既导致轨道交通站点同城市功能不融合,也影响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效益来反哺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可行性。
统筹安排轨道沿线土地资源,推进轨道交通场站周边区域多功能立体化开发,是进一步提高城市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缓解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压力的有效途径,对实现和保障济南市轨道交通事业健康良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研究背景和意义1.1研究背景自2009年以来,济南市陆续启动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有关工作,根据济南轨道线网规划及全域线网研究方案,轨道交通远期规划建设线路总长度约780公里,预计总投资约5500亿元。
此中,第一、二期建设规划投入分别是500亿元、1484亿元,合计总投资约1984亿元。
开通运营后,预计轨道交通运营补亏每年每公里需投入1000万元。
建设期间的巨大资金需求和建成运营后的亏损,是济南市轨道交通发展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2019年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09年5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本市城乡规划工作,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全部为规划区。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相关城乡建设活动。
本市城乡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乡、镇域规划,村庄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三条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北京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依据城市战略定位,体现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的工作服务,为国家的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文化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要求。
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本市建立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统筹各级各类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遇有重大事项,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经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审议,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第五条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实施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加强城乡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加强精治、共治、法治,治理“大城市病”,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第六条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注重减量集约,严守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划定集中建设、限制建设和生态控制区域,实现全域空间管制,提升首都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以及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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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中应单独提交控制指标
2.1 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的划分 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可
以按照法定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进行 划分。
由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直接与利益 关系人相关,法定性内容应当具备足 够的刚性,其涉及面不宜过广,否则 在规划实施中难以把握重点,也容易 引发争议。就目前而言,法定性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规划单元 的划分;②建设总量控制和重要地段 的建设量控制;③四线的具体划定; ④涉及国防等重要设施、涉及公共安 全问题及城市的生命线系统;⑤上一 层规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要 求,以及为落实上一层规划强制性要 求必须采取的实施措施;⑥控制性详 细规划的调整规定。
Balanc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gulatory Plans/Wen Chaoxiang, Ma Wuding
[Abstract] It is proposed that the format of regulatory plans can be improved by separating the plan structure into two sections, the components of the plan that are required by law and those that are the professional recommendation of the planners. These two sections could be prepared and approved separately. This would act as a balancing mechanism for plan implementation and would provide plan organization, supervision, feedback, review, and redress measures. [Key words] Regulatory plan, Plan implementation, Institutional reform, Balance
立技术力量较强的总工办。在编制控 制性详细规划之前,应当由城市规划 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研究机构共同制 定规划单元划分规划,从而提高规划 实施的可行性。此外,鉴于控制性详 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际上是一个技 术立法过程,编制者不仅需要具有良 好的专业基础,而且还要具备较好的 政治和法律修养,对历史情况有深入 的认识。
现状:缺乏激励机制 建议:激励机制的作用甚微,重点在 于采用约束机制
现状:《城乡规划法》第九条进行了原 则性规定 建议:赋予监督规划实施的权力 现状:缺乏激励机制 建议: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鼓励先 进;赋予就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问题 进行质疑与咨询的权力 现状:《城乡规划法》第九条进行了原 则性规定 建议:赋予监督规划实施的权力
(1)实施组织机制。 对于法定性内容的实施,由规划 委员会的专业委员会制定实施方案, 经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对于指导性内容的实施,则主要采取 行政指导的形式,由规划主管部门制 定并组织实施(图 1)。 (2)实施监督机制。 法定性内容的实施情况由市级人 民代表大会负责监督,主要监督对象 为同级政府和规划委员会。指导性内 容的实施情况由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监 督(图 2)。 (3)实施反馈机制。 规划主管部门(具体由总工办或 类似技术部门负责) 和规划委员会作 为主要的反馈信息接收部门,根据不 同性质的内容向不同机构进行信息反 馈。规划主管部门接收到社会反馈的 信息后,由总工办与业务科室沟通。 规划委员会接收反馈信息后,通过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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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主管部门的监察科室与业务科室沟 总体规划的主要手段和途径,也是在
2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制度
改革
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的重要 程度,采取相应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制 度,已成为国内不少城市探索和改革 的方向。从广东省的实践看,在完成 规划编制后再考虑将重要内容上升为 法定性内容的做法,会造成两者之间 的关系混淆不清。笔者认为,现有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从内容上可以划分为 法定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并分类进 行编制审批。这也正好分别对应了法 学中的行政计划和行政指导。
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建 性详细规划
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建筑 设计
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图件
现状:《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进行 了规范 建议: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权力,包 括行政强制手段的保障
现状:《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五条、第 五十六条进行了规范 建议:加强过错追究、上级督察、依法 赔偿、信赖保护和公众监督制度
规划管理
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平衡机制”
□ 文超祥,马武定
[ 摘 要] 针对当前我国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的内容繁杂等弊端,提出划分法定性内容、指导性内 容,进行分类编制、分层审批,并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进行了初步构想,在此基础上提 出了“平衡模式”的相应实施机制,包括组织机制、监督机制、反馈机制、考核机制、救济机制等。 [ 关键词] 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机制;制度改革;平衡机制 [文章编号]1006-0022(2009)08-0066-05 [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C
3 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平衡
机制探讨
借鉴行政法“平衡模式”的观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过程应着重考 虑“公民权”与“行政权”的平衡。根 据法定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的不同性 质,采取不同的实施方式和手段。规 划实施的平衡机制包括实施组织机 制、实施监督机制、实施反馈机制、实 施绩效考核机制和实施救济机制五个 方面,以下分别进行阐述。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前,还应 当明确总体规划层面确定的法定性内 容和政策性内容(如有调整,则必须 经过总体规划调整程序) 。通过规划 部门与区、镇相关工作部门沟通协调, 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控制性详细 规划中必须纳入的上层次规划的法定 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控制性详细规 划的编制计划。之后,再采取招标或 委托的方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性内容一 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①城市风貌和 高度控制引导;②公共空间奖励规定; ③具体地段开发强度的确定和调整制 度;④建设项目和资金筹措的市场化 运作引导。
2.2 分类编制审批控制性详细 规划的设想
编制、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一 个长期的日常性工作,因此规划部门 应当有常设的编制研究机构,或者成
现状:《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一条进行 了原则性规定 建议:完善操作层面的法律制度;完善 公众监督制度;加强上级规划主管部 门的监督 现状:《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进行 了规定 建议:建立单位负责人行政处分制度 现状:《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进行 了规定 建议:重点加强经济制裁、信誉披露与 不良记录等制度 现状:《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进行 了规定 建议:公正执法,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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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实施反馈机制 图4 实施绩效考核机制 图5 实施救济机制
表 1 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激励与制约机制
实施对象 及其分类
主要违法或 不作为事项
激励机制
约束机制
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
规划委员 会 国土部门 实 施 主 规划编制 体 部门
设计部门
审图部门
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的规 划条件;违反规划条件实施行 政许可;违反法定程序修改控 制性详细规划;消极履行引导 行政相对方积极实施规划职能 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审议通过 重点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 建设方案 土地出让或划拨没有申请规划 条件;改变规划条件出让或划 拨土地
然而,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面的 创新也存在一些不足,在规划实施层面的积极 作用还不明显。首先是编制内容仍然较为混杂, 未能针对不同类别的内容建立编制审批制度。 从《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 规定看,虽然该条例将成果分为法定文件、管 理文件和技术文件,但是实际上前两者基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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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在后者之中,因此在编制过程中,规 划编制单位大多先按照国家编制办法 完成技术文件的任务,再从中选取部 分重要内容形成法定文件,根据技术 文件改装成管理文件。因为规划编制 人员大多不具备法律基本知识和必要 的规划管理实施经验,所以所谓的法 定文件和管理文件很难真正适合规划 管理部门的实际需要。而且,过于繁 杂的文件可能造成执行困难,特别是 在相对落后的地区。其次,在规划实 施中没有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的 不同性质建立相应的实施机制。最后, 规划编制中没有合理区分不同区域乃 至城市中不同地区的控制标准问题。
鼓励先进
部门的监督制度;对违法审查图件行
为进行信息披露,申请吊销情节严重
者的资质
政府、军 警等特权 部门
相 企事业单 对位 方 开发商
普通公民
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性 内容进行建设
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性 内容进行建设 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性 内容进行建设
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性 内容进行建设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度创新方面,广东 省取得了一些进展,首先是深圳在全国率先开 始了规划委员会和法定图则的尝试,并引起国 内其他城市的积极响应。作为省级地方性法规 的《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于 2004 年 9 月正式出台,标志着控制性详细规
划法制化途径的重大突破。作为直接针对控制 性详细规划层面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为城市 规划法律制度的构建探索了一条全新的道路。 其后,针对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制 度和技术落后、可操作性弱、规划成果表达标 准化不强,以及公众参与程度不足等问题,广 东省建设厅于 2005 年 7 月出台了《广东省城 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该指引在规划 编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