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1

合集下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3.16•【字号】京教函〔2021〕104号•【施行日期】202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1〕104号各高等学校:为保证2021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在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于高校教师岗位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5月7日(周五)9点至13日(周四)16点,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5月14日(周五)至30日(周日)期间,各高校对本校申请人员进行7天公示;6月1日(周二)前,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完成对申请人员的公示、体检、认定材料审核、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表决等相关工作;6月1日(周二)至6月2日(周三),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6月2日(周三)至6月3日(周四),非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6月11日(周五)起,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公布非授权委托认定高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6月19日(周六)至20日(周日),进行非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测试时间为准);6月24日(周四)起,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公布非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6月29日(周二)起,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送材料要求(一)非授权委托认定高校1.申请人与其所在高校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如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中未体现教师岗位名称,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有效力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需加盖学校公章。

乡镇精神文明自查报告 篇1

乡镇精神文明自查报告 篇1

乡镇精神文明自查报告篇1乡镇精神文明自查报告篇120xx以来,在市文明办、市创建办的指导下,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现根据安宣通〔20xx〕45号文件,对照《20xx年县、自治县、区党委(工委)宣传部(办公室)业务目标绩效考核表》,将县文明办、县创建办20xx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汇报如下: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24分)(一)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五进五促”活动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以委常委、宣传部长为组长的《以“五进五促”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实施方案》。

面向全县市民群众组织开展进社区促和谐、进农村促发展、进机关促服务、进企业促诚信、进学校促成长的“五进五促”宣传教育活动及“道德讲堂”、“积德榜”等活动,使“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群众所知晓。

2、举行“五进五促”宣传教育示范活动。

在全县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歌咏大赛,积极开展“五进五促”进校园、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等大型宣传教育活动231场次。

3.积极开展“积德榜”项目建设。

为推进“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我县以“积德榜”为载体,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拟下发《关岭自治县“积德榜”实施方案》,在全县各乡镇、机关、企业、窗口、学校、村(居、社区),建立“积德榜”,截止目前,全县共制作积德榜180个,上榜529榜次,上榜人物900余人。

(二)开展“三下乡”活动深入农村基层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1.为深入推进“三下乡”活动的开展,制定下发《关于20xx年全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安排意见》(关文明办〔20xx〕30号),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2、组织农业、科协、教育科技、文体广电旅游、妇联、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全县广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

安监总局废止文件

安监总局废止文件

劳部发〔1995〕398号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劳部发〔1995〕186号
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 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类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安监总管一字〔2005〕67号
80
安监总管一字〔2005〕166号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关于非煤矿山企业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 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关于调整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单位安全生产 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海洋石油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 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推广相关适用安全生 产技术的通知 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考 评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国金属非金属地下 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关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 有关问题的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金属 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工作的通 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金属非金 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海上油(气)田生产设施作业许可办法 海洋石油铺管船作业认可办法 海洋石油物探船作业认可办法 海洋石油作业放射性及爆炸物质安全管理规 则 海洋石油作业井控要求 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 海洋石油作业守护船安全管理规则 海洋移动式钻井(平台)作业许可办法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安监总厅字〔2005〕184号 安监总厅字〔2005〕84号 安监总海油函〔2006〕195号 安监总管一〔2006〕246号 安监总厅管一〔2006〕96号 安监总管一〔2007〕122号 安监总厅管一函〔2007〕171号 安监总管一〔2007〕145号

关于开展工作方案的函

关于开展工作方案的函

关于开展工作方案的函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公司计划开展一项重要的工作方案,特向您呈报相关情况,望您审阅并批示。

一、工作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公司作为一家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业,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社会的发展。

我们计划开展一项全面的工作方案,以激发公司内部的潜能,提高整体效益。

二、工作目标1.实现公司业务的稳步增长,完成年度经营目标;2.提升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企业环境和氛围,推动员工凝心聚力;4.提升公司在市场上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三、工作内容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2.深化管理改革,优化组织结构,提升管理水平;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4.创新营销模式,加强市场开拓,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5.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四、工作措施1.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进度;2.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构建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3.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4.建立有效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工作方案。

五、工作保障1.充分发挥领导的指导作用,支持和推动工作方案的实施;2.提供必要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支持;3.加强宣传和推广,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参与度;4.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和分享成功的做法。

六、工作预期我们相信,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本次工作方案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我们期待,公司在各项经济指标上得到显著的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得到有效的提高,公司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实现新的突破。

七、结束语以上是我们公司即将开展的工作方案的相关情况,我们真诚希望领导们能够给予支持和指导,并期待领导们的批示和指导。

特此呈报!此致敬礼[你的名字][你的职务][你的联系方式]。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部署,教育部决定2011年下半年在湖北、浙江2个省份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

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试点的目的意义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拓宽教师来源渠道,是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教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改进考试内容,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改革考试形式,加强考试管理,完善考试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同时结合推进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

二、改革试点的启动时间、试点对象及内容(一)改革试点启动时间及工作安排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时间为2011年10月。

具体时间安排为:1、10月19日——25日,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2、11月26日,教师资格考试笔试;3、12月10日——14日,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4、12月24日——25日,教师资格考试面试;5、12月31日,公布面试成绩;6、2012年1月5日——14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报名;7、2012年2月15日——20日,现场确认报名申请;8、2012年2月20日——3月10日,教师资格认定。

(二)试点对象凡湖北省内(含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湖北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规格为25开、14.5CM×20.5CM,双横开式样,共8页。封面、封底为咖啡色磨 砂革,内页采用中国人民银行造币总公司生产供证书使用的代号为103-3的无光防伪纸。证书内页中的国徽和部 徽均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套印,在紫外光照射下呈鲜红色荧光反应。第二页中间部位采用特殊无色荧光防伪油墨隐 形套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字样;第七页正中用特殊无色荧光防伪油墨隐形 套印教育部标徽,上述隐形内容在紫光灯照射下呈鲜红色荧光反应。
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应当被撤销教师资格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 原发证机关撤销资格,收缴证书,归档备案。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 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 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书》。 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同时,还需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该表一式二份,一份作为具有教师 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存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国家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 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 得教师资格,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社会各类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教人[2001]4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教人[2001]4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年5月14日教人〔2001〕4号)为保证教师资格制度的顺利实施,依据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制定了《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的精神,充分认识我国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对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推动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全教会精神,坚持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促进教师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严格把住教师队伍入口关,形成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形成多渠道的教师培养体系,拓展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途径;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法律保障,创造师资条件。

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依法设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行为;严格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杜绝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扩大或缩小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的现象;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对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组织领导工作至关重要。

各地在确保全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总体进程的前提下,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聋人教师的职业发展:历程、困境与展望

聋人教师的职业发展:历程、困境与展望

聋人教师的职业发展:历程、困境与展望摘要:聋人教师为聋教育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随着听障人员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地开展,聋人教师群体再次受到广泛关注。

回首聋人曲折的从教史,聋人从教已然达成阶段性的成果。

然而聋人在获取从教资格、教学、专业发展等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在社会层面,应稳步延伸聋人从教资格认定的范围;在学校层面,积极转变观念,实现聋听协同共融;在个体层面,聋人教师应充分发掘自身优势,继续提升专业素养。

关键词:聋人教师;历程;困境;展望中图分类号:G76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438(2020)10-0117-04(1.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重庆400000;2.淮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安徽淮北235000)聋校不仅是聋人文化的焦点中心,亦是许多聋人日趋渴望的求职理想。

随着文化多元主义的兴起与发展,“聋人文化”越来越受到广泛认可,聋人文化的重要传承者——聋人教师在特殊教育领域也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聋人教师是聋校教育事业的重要资源,然而聋人教师在教师资格认定、专业发展等从教问题上仍然“步履维艰”。

明确聋人教师的地位,充分发挥聋人教师的作用是聋教育繁荣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聋人教师的职业历程(一)起步与发展。

我国聋人正式进入聋校执教可追溯到20世纪初。

早在民国时期聋人便开始承担我国聋校的教育教学任务。

1931年,聋人龚宝荣创办了中国近代第一所聋人自办聋校——杭州吴山聋哑学校。

他亲自任教培养了众多优秀聋人并首创了注音符号手势。

同时,其所编写的《手切课本》经教育部核准于1935年公开发行。

其后,台湾何玉麟、常州吴一鸣、无锡钱天序、陈祖耕和许廷荣等各地聋人也纷纷开始创办学校、教育班并担任教师。

据资料记载,1914年至1936年间,我国各地共创办聋校22所,其中聋人办学2所;而1937年至1949年间,我国各地共创办聋校34所,聋人办校数量达23所。

[1]同时,在早期聋校中也涌现出一批优秀的聋人教师,如上海光震聋校(今上海一聋)李定清、戴病龙;上海福哑学校(今上海市聋人中学)周天孚;杭州启智聋哑学校(抗日战争停办)余淑芬等。

关于开展某项工作调研的函(格式范文)

关于开展某项工作调研的函(格式范文)

关于到XX单位开展XX调研工作的函
XX单位:
根据《XXXX》要求,XX审核组(见附件)将于近日到我市开展XX审核工作,定于7月3日下午到你单位现场审核XX 并开展XX调研工作,请协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此函。

附件:调研人员名单
发函单位落款
2019年X月X日(联系人及电话:张三,XX)
附件
调研人员名单
一、XX审核组成员
组长:XXX XXX单位副处长
组员:XXX XXX单位主任科员
XXX XXX单位副主任科员
XXX XXX单位副主任科员
XXX XXX单位科员
XXX XXX单位心科员
XXX XXX单位统计员
二、发函单位陪同人员
XXX XX单位主任
XXX XX单位副主任
XXX XXX单位XX科科长。

关于对〔〕核稿函的回复

关于对〔〕核稿函的回复

关于对〔*************〕核稿函的回复
**********:
贵******转来的*************核稿函已收悉,我局党组相当重视,经调查研究,就此件回复如下:
1、根据*********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委下发的***********号文件精神,********年******招聘特岗教师******名,目前在岗********名。

现已全部安置入编,工资已由财政支付。

此复
************
年月日
招聘初中特岗教师102名,目前在岗84名,按广西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2007〕57号)要求,经我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三届第46期)通过,同意对我县2007年招聘的特岗教师满服务期三年且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转岗,聘为我县公办教师,2011年4月1日由县编办(兴编〔2011〕22号)文件同意使用小学教职工编制86名用于安排2007年特岗教师转岗。

4月6日县人社局(兴人社发〔2011〕6号)文件同意聘用为公办教师,根据县人社局要求,我局组织特岗教师签订转岗聘任合同,但部分特岗教师以当初以初中岗位进行招聘,现编制为什么入小学为由拒签合同,并以各种方式表示极度不满。

经与县编办沟通,县编办反映由于现我县初中学校编制已满,只能批复录入为小学编制。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4.28•【字号】晋教师函〔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2〕29号各市教育局,各认定机构,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1.户籍在山西省的社会人员。

2.持有山西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山西省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

(三)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山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国家教委关于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的通知-教人[1995]110号

国家教委关于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的通知-教人[1995]110号

国家教委关于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的通知(1995年12月28日教人〔1995〕110号)现将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制定的《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

教师资格是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和身份,标志着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须的品德、知识和能力。

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职业标准,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广大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教师资格过渡,是贯彻落实《教师法》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申请和认定资格过程中,严禁乱收费。

实施中有何问题、意见请及时与我委人事司联系。

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二、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略)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为了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做好在职教师资格过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第十二条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资格过渡的范围申请教师资格过渡的,必须是《教师法》施行之日前已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统称在职教师)及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教育职员(统称其他人员)。

二、教师资格的分类及适用范围依照《教师法》和第十一条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3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3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为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3〕1号)、《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一)符合鲁教师发〔2013〕1号和鲁教师发〔2015〕6号规定的学历条件。

其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关于开展我省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1]

关于开展我省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1]

粤教继函〔2012〕5号关于开展我省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2012年5月15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现在高校教学岗位上任教的在编专任教师(含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和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申请人必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提供师范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须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

三、申请办法及受理时间(一)实行网上报名,申报时间为5月4—10日。

其中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4—6日,其他高校报名时间为5月7——10日。

申请人直接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栏目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交学校人事部门审核。

(二)6月4—8日为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报送材料时间,5月21日至6月1日为其他高校报送材料时间,请各高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2 —(一)广东省教师资格网()将及时发布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体检标准、学历鉴定以及政策解答等内容,各高校要通过校园网等方式及时发布高校认定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校教师完成网上报名。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人字〔2015〕12号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人字〔2015〕12号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人字〔2015〕12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厅直属各单位、厅属各院校: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2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全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江西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为:1.有关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职教师系列、实验系列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2.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专教师系列、实验系列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3.省属民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教师系列、实验系列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4.省直(中央驻赣)单位所属的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5.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教师系列、实验系列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程序和要求1.申报条件、程序及要求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赣人社发〔2015〕20号的要求执行。

2.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严格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资格执行《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授级讲师资格条件》(赣人社发〔2013〕72号)。

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国务院有关部门针对14个连片特困地区制定的支持政策措施(横版)

国务院有关部门针对14个连片特困地区制定的支持政策措施(横版)
36
中国农业银行
2012年8月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做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农银发〔2012〕250号)
充分认识做好片区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片区金融服务工作力度,因地制宜制定金融服务方案,强化风险管理,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
37
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
2012年5月
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动员和支持各级团组织及广大青年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国开办发〔2012〕35号)
面向中西部各省区市,以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区域和片区县为重点,动员组织贫困家庭“两后生”到承办学校接受2-3年职业教育,学生毕业后办法中职毕业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2012年计划招收10000名。
39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2年5月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2〕10号)
28
国家林业局
2012年5月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支持贵州省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林规发〔2012〕128号)
充分发挥林业对维护贵州生态安全,抵御自然灾害,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作用,提出了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29
国家林业局
2012年6月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支持青海省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林规发〔2012〕152号)
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5
国土资源部
2012年8月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22号)

温州市2012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温州市2012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温州市2012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浏览量:717发表日期: 2012-6-7 来自:公示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

温州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于2012年6月6日评审通过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共380人(其中高中师范教育类直认22人、国考合格86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172人。

中职师范教育类直认4人、国考合格27人、指导师1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68人)。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发现其中有违反师德或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对象,请于6月7日—6月13日公示一周内,向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举报。

联系电话:88135682 88132960 具体名单附后。

请考生注意温州市各县(市、区)高中、中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考生(含师范教育类、国考合格者)统一组织体检。

相关事项如下:1、体检时间:于6月14日——15日(周四、周五)早上8:00空腹到医院参加体检。

2、具体安排:6月14日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考生。

6月15日师范教育类、国考成绩合格的考生。

3、体检地点:温州市瓯海区人民医院(将军桥盛新路82号,瓯海区人民政府西首)公交22、26、40、33、501、50、39、203、505路到瓯海区府站下车。

4、体检费:每位考生自带体检费80元,早餐费5元,合计85元。

5、请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务必到医院参加体检,逾期责任自负,不再另行安排。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2012年6月6日温州市2012教师资格认定师范类毕业生直接认定名单(高中、中职26人)苏娇、林天明、金微燕、郑昌辉、季锡莲、温兴煌、许冬冬、岳芳珍、曾海仙、王毓、连乐丹、马丽君、杨游奏、林炳海、刘志巧、黄方伟、金大伟、陈强巧、陈青青、林菲菲、苏旭、万顺生、陈定观、徐伯林、戴真朴、陈伟强温州市2012教师资格认定国家统考合格名单(高中、中职、指导师114人)郑蜜蜜、余祎晨、胡晓晓、郑天之、叶瑞雪、季彩丹、金晶、戴舒翔、钱鹏程、陈琼南、潘晓婷、陈英、潘海丽、刘纪彩、徐璋、李美玲、叶炜刚、许文卿、徐璐、王琳帆、丁怡洁、张静、滕慧琼、陈琳、曾萍萍、张浅、钱丽芬、巫丹、吴斌斌、李梦密、李丽、郑小秋、郑吕敏、潘苗苗(平阳)、张学文、潘苗苗(永嘉)、徐晓羽、徐俏颖、何旭霞、陈苏苏、何晓璐、叶思雨、陈珊瑚、黄立强、骆嘉莉、缪芙蓉、李平、王静、詹王峰、庄晓苗、蔡秀月、龚敏芳、叶信孝、徐云明、金征乐、马池霞、凌玲玲、陈晓静、钱彬彬、干建彗、叶莉莉、史长城、金迪龙、张风帆、吴静静、金晖、谷君敏、林瑚、潘亦红、叶海燕、吴智捷、郑秀丹、贺惠、谢甜甜、周霄霜、李锦、胡园园、程橙、吴旭龙、蓝雁芬、曾文伟、王翔、林彬彬、王海燕、方彬、张成、方芳、吴小邓、徐建丹、虞芍莉、陈细辉、黄芙蓉、林素素、廖晓佳、李剑、孙朝敢、郑润、刘春梅、陈沈洁、王少龙、周丽佳、陈秀琴、池白桦、叶海鸥、叶佳惠、朱微微、宋展、徐之路、曾慧慧、陈福斌、吴羽、徐重阳、陈维生、柯约丹温州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名单(高中172人)语文翁曼思、陈杜杜、季会会、郑一舟、陈伟伟、周蓉蓉、黄云云、温月华、陈凡凡、周锫锫、孔丹丹、柯沁莹、邹梦梦、魏丽红、陈成燕、林俊琼、黄兆明、郑小荣数学宋从友、郑福成、缪海芬、伍亦亦、郑乐燕、袁海峰、朱旭芒、郑晓如、胡霸桥、刘志刚、钱乐蓓、余荣群、陈莉莉、李旭方、林建余、王秀文英语陈上、陈洁坊、项星河、周夏燕、谢秋英、李庆芳、李跃红、吴瑞芳、施秀梦、徐忠忠、王琼琪、王宇军、涂微微、谢晓乐、单秀芳、黄建晓、周微、戴青青、吴灵芝、邵丽娜、滕云凤、杨娟容、陈少娜、林微芬、徐欢欢、周小芳、陈晓燕、杨洁、陈莲莲、郑显燕、叶月婵、张晓敏、孙雅婷、薛双琴、许霜霜、陈晓琼、冯利爽、王宁、蔡尔特、苏乐、陈笑园、肖如意、余聪、陈丽敏、王丛思、徐欣欣、陈晴晴、陈淑淑、舒展、苏立园、徐丽雅、马鸣、徐璐、陈小棠、张笑笑、程朱静、周天虹、潘慧愉、俞珊珊、金朝静、曾秀林、杨超、郑丽芝、包敏、陈修修、黄长虹政治高飞、包蒙思、陈文跃、邱奇芳、彭芊芊、张源源、丁强、张明娟历史朱春云、叶丽芳、兰军地理池梦瑶、徐黄荣生物冯姣龙、陈聪、叶晓蕾、戴显宁、周晖晖化学李笑笑、陈晓飞、郑雯雯、黄丛伟、郭素珍、陈晓、薛海燕、林都物理陈新新、杨汉鹏音乐朱希特、游小敏、林挺、石晓蕾、钱玉君、翁俊静、周易璇、谢可可、屠丝丝、张筱箫、郑温柔体育李双叶、杨建臣、刘慧娜、江涛、华正美术胡环环、张弦、周爱珍、陈加聪、陈佩佩、王琼芝、孔祥慧、陈约洁、姜婕、苏静密、张吟、叶玲欢信息技术吴立选、曹薪薪、姜丽希、吴旭辉、张于银通用技术陈长线、曾文君、叶龙翔、叶大都心理健康唐晓静、孙洲、李冰雪、王敏、马山力、林磊、鲁亮亮温州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名单(中职68人)语文韩显平、吴雯雯数学李毓静、唐成棉、全建银英语陈思思、徐碧、丁洁卫、赵海荣、胡炬跃美术蒋秋波音乐黄洁凡、林荷英舞蹈表演李丽心理健康王玲亚、高翔、周赛琼计算机及应用娄晓霞、孙静、张敬、林宗根、吴晓胜、翁小叶、余冰会计林微敏、刘德秀、邵聪聪、项晓克、马国燕、黄宗成、王翠翠、陈晓明国际贸易陈屾川电子商务项麓泉电子技术应用华丽娜、周志杰、蓝林花、夏小军、林允筑服装设计与工艺金苏苏、童丽慧、周芳、蔡海哨、许雁、杨洋洋市场营销潘蓓蓓、胡雪燕、苏虹、戴磊物流管理季小雄、林晓静、潘跃、郑王卉、黄益池、金相旺机械加工技术倪旭、郑晓云、江德绪、赵林鸟、林王仲旅游服务与管理陈月娇、廖海棠、赵秀霞、周丽丹文秘孔温静数控技术应用潘靖卫生保健刘伟烹饪蒋兆光。

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

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

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1.15•【字号】粤教师〔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广东省教育厅2016年1月15日以粤教师〔2016〕2号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实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结合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总体要求,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为宗旨,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严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工作目标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提高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标准,创新教师资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强化对申请人的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的考察;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教师职业入口关;统筹教师队伍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一)考试方式。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文秘技师习题答案【最新精选】

文秘技师习题答案【最新精选】

文秘技师习题答案第一章概论1、文秘工作的主要内容归纳为:①日常工作②信息工作③会议工作④接待工作⑤随从工作⑥通讯工作⑦保密工作⑧公文处理工作⑨公文整理(立卷)与归档工作等。

P42、文秘资料员工作的性质(职业特点):①辅助性②从属性③服务性④综合性⑤灵活性P43、文秘工作人员的能力:①口头表达能力(应做到:口语标准、口齿清楚、条理分明、思维敏捷)②书面表达能力③办事能力④应变能力(学会以“静”制“动”)⑤心理调适能力⑥洞察能力P4-54、文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①忠于职守、敬业爱岗②严守机密、求真务实③恪守信用、严谨细致(“文秘工作无小事”)④甘当助手、任劳任怨⑤富有主动性和创新意识P5-65、如何处理经常性与突发性工作的关系:一是善于“转”,一旦突发工作来临,就要有充分的思想和心理准备,自如工作,结束后,又要有条不紊地抓经常性工作。

二是善于“变”,胆识兼备,随机应变。

三是善于“统”,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不能顾此失彼。

6、“三个服务”和“四个转变”,其内容是什么?(技能题)答:①为直接领导服务②为相关和各级领导服务③为人民群众服务。

①从偏重于简单的办文办事“转变”为既办文办事又出谋划策。

②从单纯地收发传递信息“转变”为综合处理信息。

③从单纯老经验办事“转变”为实行科学化管理。

④从被动服务“转变”为力争主动服务。

7、文秘资料员如何提高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技能题)P5答:一是要做到条理分明、表达准确二是要应对迅速、自如三是说话得体四是口齿清楚8、结合实际,简要谈谈文秘资料员的素质要求有那几个方面?(技能题)答:①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守机密、平等待人、甘当配角。

②政治素养: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敏锐、忠诚积极、实事求是、遵纪守法。

③作风素养:联系群众、开拓进取、勤奋工作、讲求效率。

④知识素养:较深厚的理论基础、较高的政策水平、扎实的基础知识、精湛的专业知识、广博的社会常识。

⑤技能素养:较强的写作能力、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较高的出谋划策的能力、干练的办事能力、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
驻蓉各有关高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为方便广大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将2012年春季各有关高校2012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1、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2、成都市教育局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请向学校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局提交。

3、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网报成功后,申请人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请申请人按要求粘贴好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申请人大学4年的学业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鲜章(注:此成绩单作为学生是否能够按时毕业的依据,请教务处认真审查学生所修学分情况,严格把关。

各系或学校其他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无效)(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5)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
式一份);
(6)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生所在系或学院党总支出具并盖鲜章)(一式一份);
(7)二寸证件照两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
(8)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在教学岗位上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9)非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需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单;
请各高校按上述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清点本校学生的申请材料,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学校应拒绝受理其申请。

合格材料汇总后请按师范、非师范专业分班级打捆成册。

4、今年毕业的函授、小自考等所有成人教育的学生(未取得毕业证),本次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5、非师范专业每人收取208元的说课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请各高校代收。

6、证书办结后,学校需向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生能够顺利毕业的名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方可领回《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教师资格证书》发给学生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装进学生本人人事档案,遗失不补。

7、请各高校按以上要求,及时向本校学生宣传。

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