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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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营
管
理
手
册
湖南辰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
一.前言
欢迎阁下成为我司的商户,并殷切期望能够获得贵商户的合作与支持,我公司全体员工将全力以赴,为商户提供优质服务,营造一个完善、理想的营商环境。制订此商户手册时,虽已力求详尽,但仍并未涵盖本公司所有管理领域内容及对突发事情的预测,所以必须通过商户及管理人员的互相了解,通力合作,提高共同的经营效益。
1.1 环境设施及介绍
1.1.1.建筑面积:
1.1.
2.B1层为停车场
1.1.3.商铺内不提供中央空调系统,如有需要,须经我方管理人员同意后自行安装
空调安装申报流程:
1.1.4.风柜
1.1.5.电力系统
我司提供220V和380V电源,每个商户均配有独立的电表,商户请勿擅自改动供电系统,确保用电安全。
每年都可能因检查维修供电系统而须停电检查,我们会预先通知商户尽量将影响减至最低。
1.1.6.照明系统
除一般正常照明灯外,在各主要通道均设有应急照明系统,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各商户及客户能够得到适当的照明及指引。
1.1.7.消防系统
我司安装有智能型自动火灾警报系统,对商铺作二十四小时的火灾监测。智能型热能探测器及烟雾探测器和自动洒水系统,设于商铺内各个角落,它们在对任何突发的火灾都能作出实时反应以确保公众的人身及财物安全。除上述之自动警报系统外,还设有,消防栓及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以加强灭火能力。商户不得擅自更改或破坏消防系统。
即使有先进的防火系统及设备,商户亦需小心防火,防止火灾发生及避免财物损失。
1.1.8.升降机
1.1.9.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
二.物业管理范围
提供以下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括:
2.0.1 聘请优秀管理人员;
2.0.2 公共地方设施的维修、保养,清洁,园艺,灭害,维护秩序;
2.0.3 支付公共水电费;
2.0.4 购买公共地方及设施的保险,包括水、火、天灾及第三者保险等;
2.0.5 管理公司与商户间并未设定人身保护、财产保管及保险义务,如因商户过错引致人
身与财产之损害,由商户自负全责;
2.0.6 保持并不断完善经营环境,包括提供推广及节日装饰等。
2.1 营业时间
2.2管理人员
2.3联络途径
我们会为各商铺尽力解答疑难问题,为提高管理服务的时效性,避免不必要之误会及阻延,除紧急事件外,商租户若有疑问或任何意见、投诉,请直接致电给我们:前台电话:(0731)00000000
2.4 管理意见
欢迎各商户提供任何管理意见,并恳请留下姓名、电话号码和地址,以便跟进及处理。
三.清洁服务
3.1商铺内外清洁安排
我司负责商户店门以外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商户自行处理铺内及铺前走道的清洁工作,请将垃圾(不包括装修垃圾)包装好后放进指定之垃圾站(箱)内,以便清洁工人收集清倒;所有其他商业垃圾、废料及大型杂物之清理由商户自行负责清运,不得弃置于垃圾房或公众地方。
“保持清洁,人人有责”,谨请各商户配合,共同保持商铺内外环境的整洁。请各商户做好自己店内清洁工作和门前三包,并劝导店员,切勿随处弃置垃圾或将垃圾清扫至公共通道上;切勿将垃圾、杂物、清洁用具胡乱抛弃或放置垃圾于商铺门口及公共地方,若造成意外,危及他人安全,此举将严重影响整体形象,我司有权对有关的违规商户进行追究责任或罚款。
3.2.1 餐饮商户所产生的生活干、湿垃圾应自行妥善处理。
四 . 保安服务
4.1 管理/保安人员
4.1.1每日二十四小时均有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看守当值,管制各出入口通道、停车场
及巡逻各公共地方。适当位置,设置保安岗位及派人员巡逻当值,商户有需要时
可向当值人员要求协助。
4.1.2当遇见或听见任何可疑人士或声音,请立即通知我司前台、服务台或保安。
4.1.3凡遇见自称公共机构或政府人员要求查验或要求提供其他配合,必须清楚查验其
证件。若有怀疑,请即致电往该机构查证或与行政部联系。
4.1.4商铺内严禁煮食、存放带异味食品,饲养宠物或烧香祭祀(包括摆设供奉迷信物
品)等活动。
4.1.5所有商户人员离铺前,必须关闭铺内所有用电器具,熄灭所有火种,并谨记将商
铺门锁好,并尽量避免将贵重财物及金钱留放在店铺内或放于靠近门附近。
4.2 消防管理
4.2.1严禁在店内吸烟;
4.2.2严禁阻挡逃生路线及遮挡消防标识;
4.2.3严禁占用、阻挡消防通道和逃生门;
4.2.4严禁在消防卷帘下放置任何物品;
4.2.5严禁在探测器、喷淋头、排烟口及疏散指示灯处悬挂任何物品;
4.2.6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挪用、破坏消防器材;
4.2.7严禁私接电源、私自增加用电器具;
4.2.8严禁电线裸露及超负荷用电;
4.2.9严禁店铺内使用电子炉、电暖气、电水壶、电褥子等用电器具;
4.2.10严禁私自动用明火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2.11营业结束后要及时关闭电源、水源、煤气;
4.2.12严禁自行改动消防设施,如需改动,需申请,并由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改造;
4.2.13装饰、装修必须按规范施工,装修垃圾不得随意堆放,装饰、装修必须按照《建
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施作,禁止使用非阻燃性材料装修;
4.2.14严禁私自分割、改造店面;
4.2.15电线必须穿金属管,接头必须焊接并固定在金属接线盒内;
4.2.16餐饮商户要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水、电、煤气由专人负责,烟道按我司要求及时
清洗,如发生由于商户人为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将由商户自行承担。
五 . 日常维修工程
我司人员有权因检查、维修水、电、煤气、消防等设备(包括在铺内之设备),而携带必需的设备、机器及材料进入各商铺内任何部分进行检查或维修工作,但除紧急情况外,都会事先征得相关的商户同意。
六 . 噪音及投诉
由于商户营业种类繁多,经营内容各不相同,为各相邻的商户皆可拥有良好的经营环境,请各商户谨记切勿发出过量的噪音(包括收音机、音响设备)或振动,请各商户予以配合。
七 . 铺面玻璃、玻璃门及玻璃幕墙
为确保我司外观的统一及公众的安全,请各商户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7.1不得在公众地方张贴及悬挂“大倾销”、“大出血”、“旺铺转让”、“转租”等有损整
体形象及声誉的文字,一般季节性减价或推广,有关海报、文字须由我司审批通过
后方可悬挂、张贴或派发。否则我司有权在未经商户同意的情况下将有关宣传资料
取走,并有权向有关商户收取拆除费用,且不需因此而对商户做出任何的赔偿。7.2不得将玻璃门、窗朝向公众通道方向打开,以免公众或小孩碰撞玻璃门而发生危险。
如因擅自将玻璃门窗向外打开,而引致任何伤亡或损失,商户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
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