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校长信箱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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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校长信箱管理办法(修订)

为了充分发挥校长信箱在民主办学中的重要作用,广泛收集全校教职员工和广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民主渠道的畅通,促进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校在各校区分别设立校长信箱,并在办公自动化系统设立网上校长信箱。

二、校长信箱由校长办公室信息科负责管理。设在各校区的校长信箱,由专人定期开启,一般一周开启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开启。开启各校区校长信箱,必须有两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场。任何人不得私自开启信箱,对私自开启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网上校长信箱一般每日阅处。

三、信息科对校长信箱的来信及时分类进行处理。

凡写给校领导个人的信件,均呈送校领导亲自拆阅,信息科根据校领导的批示办理或转相关单位办理。

对反映重要问题的来信,由校长办公室分管主任或校领导阅示后,信息科根据批示意见办理或转相关单位办理。

一般信件由信息科分送相关单位办理。

各单位对校长信箱来信要迅速办理。从信件到达本单位之日起,紧急信件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一般信件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反映问题比较复杂的信件原则上在一周内办理完毕。

四、各校区校长信箱收到的实物信件,处理过程中进行实物流转。网上信件由信息科填写初步处理意见并分送各单位工作人员邮箱,由工作人员转呈本单位负责人。各单位办理完毕填写处理意见

后提交信息科备案。承办单位对署名信件要给署名人答复处理情况。

五、校长办公室对来信逐条逐件做好督办工作,督办和落实情况要登录在案。

六、信息科定期编辑《校长信箱来信综合》,报校领导和党办、校办主任传阅。

七、凡校长信箱来信和《校长信箱来信综合》文字材料,要加强管理,整理归档。要注意保密,不得丢失信件和有关材料;不得将检举揭发和属个人隐私等信件的内容外传;未经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随意扩大信件和有关材料的知情范围。

八、校长办公室信息科负责校长信箱的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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