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现代职业学院试卷评阅要求
学校考试阅卷制度模板
学校考试阅卷制度模板一、阅卷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阅卷过程应保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学生的成绩真实反映其学业水平。
2. 标准化:阅卷标准应具有明确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确保不同阅卷教师对相同答案的评分一致。
3. 质量控制:建立严格的阅卷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阅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阅卷组织1. 成立阅卷小组:学校应成立专门的阅卷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阅卷工作。
2. 选聘阅卷教师:选聘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严谨学术态度的教师担任阅卷工作,并对阅卷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
3. 分学科阅卷:根据考试科目,将试卷分为若干部分,由不同学科的阅卷教师负责。
4. 分工协作:阅卷教师根据自身特长和学科要求,分工协作,完成阅卷任务。
三、阅卷流程1. 准备工作:阅卷前,组织阅卷教师学习阅卷标准,明确评分细则,确保每位教师对阅卷要求有清晰的认识。
2. 试评:组织阅卷教师进行试评,讨论并制定统一的评分标准,确保评分的一致性。
3. 阅卷:阅卷教师按照评分标准,对试卷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确保每位学生的答案都能得到公正的评分。
4. 复查:设立复查机制,对已批改的试卷进行抽查,确保阅卷质量。
5. 统计分数:阅卷结束后,对试卷进行统计,计算每位学生的总分。
6. 成绩公布: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四、阅卷要求1. 客观公正:阅卷教师应客观、公正地评分,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对评分结果的影响。
2. 注意细节:阅卷教师在评阅试卷时,要关注学生的答题细节,如答案的准确性、完整性、条理性等。
3. 统一标准:阅卷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确保相同答案的评分一致。
4. 保护隐私:阅卷过程中,教师应保护学生隐私,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五、阅卷纪律1. 严守纪律:阅卷教师应遵守阅卷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请假。
2. 专心阅卷:阅卷期间,教师应全身心投入阅卷工作,不得做与阅卷无关的事情。
3. 严禁抄袭:严禁阅卷教师抄袭、剽窃学生的答案,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制度一、出制试卷要求1、试卷纸用统一纸张,按规格用黑色墨水笔誊写,要求字迹工整,卷面清楚。
2、考试题目,要适当考虑学生的实际程度,注意知识的综合运用,注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按中等学生水平出题,优秀和差生的分数距离适当拉开。
不出偏题、怪题。
题型要多样化。
考试内容覆盖面为本学期所学内容。
3、试卷应有两套(A、B卷),每份试卷须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4、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5、同课头要求用同一种试卷,系(部)主任要做好协调工作二、阅卷评分要求1、教师在阅卷、评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另立标准。
2、成绩评定按平时成绩占40%,期终考试成绩占60%。
平时成绩应包括学生上课、作业、课堂笔记、测试成绩等。
相同科目成绩评定标准要一致。
3、相同课程考试采用统一试卷、流水阅卷方式,其它科目也尽量采用流水阅卷方式,相关专业组长及备课组长要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
4、阅卷结束后,各授课教师要认真做好成绩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教研室主任要做好本课程的成绩分析及教学总结,认真分析本课程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5、教师将记分册、成绩分析、试卷分析、补考学生名单等各项教学资料交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一并交教务处。
系(部)主任要高度负责,认真审查教师阅卷和成绩评定情况。
6、计算机基础课程及有关计算机专业课程考试采用“考教分离”方法,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计算机基础成绩评定方法为:平时成绩占30%,一级考试成绩占70%。
参加计算机二级考试的科目按平时成绩30%,二级考试成绩占70%评定成绩。
三、考试监考程序1、考前班主任要安排好考生座位,布置好考场,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和《处罚暂行规定》,强调考试纪律,并保持考场内外清洁卫生。
2、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草稿纸等进入考场,途中不得在任何地方逗留。
3、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指导考生按指定座位入坐,考生坐定后,向考生强调考试纪律,清理考生携带物品,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作业本、参考资料等放在指定地方;核对考生姓名与准考证是否相符,检查考生是否坐错座位。
四川高职单招2024阅卷要求
四川高职单招2024阅卷要求一、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应严格按照考纲制定,客观题部分应确保答案明确、无歧义;主观题部分应设置合理的评分点,确保评分有据可依。
为保证评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阅卷时应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每道题目由至少两名阅卷员独立评分,确保评分的一致性。
对于有争议的题目或考生答案,应由阅卷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评分既公正又准确。
二、阅卷培训针对不同题型的特点,进行阅卷培训,使阅卷员能够准确掌握各种题型的评分要点。
对于主观题部分,培训阅卷员如何进行答案分析、要点把握、逻辑评判等方面的评价,确保评分既有深度又具有针对性。
通过培训提高阅卷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以确保每一份试卷都能得到认真、负责的评判。
三、试卷保密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环节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试卷的安全与保密性。
所有涉密人员都应签署保密协议,确保试卷内容的保密。
阅卷期间,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试卷带出阅卷场所。
对于已经完成评分的试卷,应按照规定进行存档,不得随意散失或泄露。
四、阅卷方式采取计算机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阅卷,以提高阅卷效率和质量。
客观题部分由计算机自动评分,主观题部分由人工评分。
针对不同的题型和知识点,应制定相应的阅卷策略和技巧,以确保评分既高效又准确。
在阅卷过程中,应注重对考生答题思路和方法的评价,鼓励考生发挥创新思维和实际应用能力。
五、质量监控为保证阅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应对阅卷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纠正和调整评分过程中的问题。
对于关键题目的评分结果,应进行抽查和复核,以确保评分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同时应对阅卷员的评分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在阅卷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或问题试卷,应及时汇报并组织处理,以确保阅卷质量和公平性。
六、异议处理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重新审核成绩。
考试机构应对考生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和核实。
对于确实存在问题的试卷或评分错误的情况,考试机构应及时纠正并给予考生合理的成绩调整。
试卷评阅质量标准
试卷评阅质量标准
1.课程考试评卷工作应尽可能采取集中评阅,有条件的采取流水阅卷。
在正式评卷之前应进行试评,使每位评卷教师能够恰当、熟练地掌握评分标准。
2.评阅试卷应严格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防止过松或过严,尤其对补考试卷的评阅,不得降低要求和任意提高分数。
3.试卷批改要规范,对错标示清楚、具体,对正确的答案记“√”,在答案全错处记“×”,在答案部分错误的下面划“__”;评分记分时只记题目得分,不记答题错误而应扣除的分数,完全答错的或未答的题在得分栏记“0”分;每道大题总得分记在该题右侧对应的得分栏内,并用○圈上(如:⑩),同时也要记在考试试题册封面“分数”栏内;大题中的小题得分,记在此小题右侧对应的得分栏内;评卷教师应在自己所评试卷封面“阅卷人”栏内签上自己的姓名(或名章)。
4.评卷时,一律用红色的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评阅试卷。
考生试卷应得分的数字必须书写工整、准确、清楚。
5.试卷中每题的得分不作四舍五入处理,待合计总分时,再作四舍五入处理。
6.卷面上记载的成绩一律不许涂改,如确需改正,应由原评阅教师在原来成绩上划掉,另写正确的成绩,并签字。
7.如答卷上先后出现两种笔迹、前后字迹不一致、或出现雷同试卷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教务处。
8.成绩评定后,一般不得更改。
如确因评阅错误必须改正时,须经专业(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查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9.各系(部)要对已评阅试卷进行通查审核,质控办要进行抽查。
10.试卷评阅后,任课教师均应进行试卷分析。
试卷分析应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学生成绩数据分析,二是文字说明,包括试卷反映出来的教与学的问题,经验与教训及教学上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职业技术学校关于考试复习、试卷命题及阅卷的暂行办法
职业技术学校关于考试复习、试卷命题及阅卷的暂行办法一、考前复习考前复习既是对整个学期或一个阶段学习的回顾、小结,以巩固此前所学的知识或技能,也是帮助学生顺利通过考试,检验教学成果的重要手段。
由于学校规模较大、同课程涉及班级较多,需要对考前复习制定一个比较合理、公平的办法,使复习能规范、有序进行。
二、复习形式复习一般采用教师课堂讲授和答疑两种形式:课堂讲授--主要对本学期或一个阶段的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进行讲解,同时向学生交代清楚本阶段应该掌握的知识点;答疑--则主要是回答学生在复习过程中不能理解或未能掌握的知识。
教师还应向学生提供办公室电话和位置,解答学生的课后提问。
三、复习范围严格意义上的复习范围应该是整个阶段的教学内容,考虑历史原因(学生已习惯于教师划范围),可适当缩小复习范围,但绝不能以试卷内容为蓝本进行复习。
每门课的复习范围应是教研组或备课组根据课程标准及学生学习情况统规定,并让每一位任课教师清楚明了。
复习范围的大小一般应为试卷内容的3倍以上(涵盖补考卷,两张卷子的交叉内容应小于50%)。
命题时两份试卷一起交。
四、复习时间期中考试之前原则上不安排复习周,平时的阶段性小结代替复习,至多利用考前1-2个课时解答疑难问题。
期末考试安排复习周,复习时间一般为该课程一周的课时,包括讲解和答疑。
任课教师不能拒绝回答同学的课后提问。
五、试卷命题试题内容对考核学生学习情况,以及对学生学习方向和方法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要重视并组织好命题工作。
六、命题的基本要求紧扣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命题。
试题的深度和广度适当,能基本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
试题既要有较大的覆盖面,还要注意题量适当,要有一定的坡度,难易比例适当。
使已经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学生能取得合格成绩;优秀的学生能取得优异成绩。
试题要注意考核学生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除必须熟记的知识外,避免出靠死记硬背回答的题目。
七、命题的审核试卷命题和规定复习范围一样,除仅由一位教师任教的课程外(以后通过试卷库解决),其他课程必须经过教研组或备课组集体讨论后,由组长一位教师负责(以后逐步过渡到全部采用试卷库)。
考试命题与试卷评阅工作暂行规定
考试命题与试卷评阅工作暂行规定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抓好考试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命题考试工作起到反映教学,检查教学,促进学风考风建设的作用,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命题要求每门课程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一次命出同等难度的两套试题(A、B卷),命题的同时应作出标准答案并确定评分标准。
试题的知识覆盖面要宽,题目份量与难度要适当,题目类型要多样化,客观试题与主观试题并用。
试卷质量的控制指标规定如下:二、试卷题型1、多题型:以小题为单位,总题数不少于15题(英语不少于90题);2、知识能力型既有测定学生所学知识掌握程度的试题,又有测定学生应用知识能力的试题。
3、主客观试题搭配型依学科不同,客观试题(如多项选择题,是非判断题,填空题等)应不少于20%~30%,主观试题应不少于70%~80%。
(英语试题应参照CET-4形式命题)三、试题内容1、覆盖面:按所学知识内容覆盖面应达100%,重点内容核心部分覆盖面应达100%,重点内容覆盖面应尽量扩宽。
2、深广度:应与教学大纲及教学基本要求相符合。
3、难易度较易试题(得分率在80%以上的试题)占总分比例不超过20%;较难试题(得分率在40%以下的试题)占总分比例不超过20%;平均难度为0.5;控制模式:平均分65~75,不及格率5%~10%之间。
4、能力测试类型记忆与理解题:占10%~30%;简单应用题:占50%~70%;综合应用题:占20%~40%。
5、命题程序:命题前到教学单位办领取命题表及统一的试卷纸,按规定设计好A、B 卷,试卷设计好后,打印入试卷纸,填写命题表,一并送教学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字同意使用后,送教务处审定,方可打印。
四、阅卷及试卷分析1、阅卷(1)评卷依据:严格依据评分标准评卷。
(2)评卷方式:集中评卷,流水作业,教学单位负责人可适当抽查。
2、试卷分析课程抽样:每学期对年级统考课程,按计划评估的课程,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同时开课四个班以上的课程进行试卷分析。
职业院校期末考试阅卷管理办法
$$技术学院阅卷与试卷管理规范为规范试卷批阅工作,进一步提高阅卷质量和加强试卷的管理,特制订本规范。
一、阅卷人员、时间和地点1、各门课程考试试卷的批阅工作,在系部的统一领导下,由该课程归属的教研室负责实施,教研室主任要指定专人担任各门课程试卷的批阅任务。
2、多人任教的、试卷相同的课程,要采用分题包干、流水批卷的方法。
单人任教的课程试卷也需组织若干名教师,实行流水阅卷。
3、试卷的批阅应在系部指定的阅卷室进行。
未经系部教学主任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带出阅卷室。
4、试卷的批阅工作,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二、试卷批阅的具体要求1、每份试卷、每道题的批阅都必须按照试题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执行。
未经批准,阅卷教师不得擅自更改答案和评分标准。
防止出现同一道题在不同试卷上评分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2、如果阅卷教师发现原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有误,应立即向教研室主任汇报,由教研室主任召集命题教师和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有误后提出更改意见,经系部教学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按照更改后的答案或评分标准批卷。
3、每道题都要有对或错的记号(√或×),并在指定的位置写明该题的扣分或得分数。
一般在题的右侧写扣分,题的左侧写得分,扣分前面要有负号,得分前面要有加号。
每道大题的得分必须写在该大题的得分框内(分数前面不用加号)。
并记入卷首的得分表中相应题号下的得分栏中。
4、每道大题的得分和卷面实际所得总分的计算要准确无误,每道大题的得分和卷首得分表的分数要一致。
5、每份试卷批阅后要认真检查,以防错批漏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6、每份试卷都要有阅卷人签名。
流水批阅的试卷,阅卷人按照分工,在得分表中相应的题号下签署自己的名字。
7、课程设计、课程论文、调研(或案例)分析报告等非标准试卷,要按照评分标准批阅,每份都要有批注或评语(作为评定成绩的依据)、有成绩、有批阅人签名和批阅日期。
三、阅卷复核的具体要求1、试卷批阅后,系部试卷审核小组必须对试卷进行复核复查。
大学试卷批阅及存档要求
大学试卷批阅及存档要求一、试卷批阅1.试卷批改一律采用减分制。
必须用红笔批改,对、错标志符号要分明。
每小题后面对的打√,错的打×,不完全正确的打半对符号,并标明所减分数,扣分处应标明错误所在。
在答题区,每个答题前面应标明该答题总得分。
2.阅卷应依据标准答案(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认真、公正、客观地批阅,杜绝人情分,不得随意更改分数,如确实需要改动,应在所有改动处签名(签名应工整)。
二、不及格或优秀大于30%综合分析1、对试卷的评价是否能紧扣教材;是否达到检验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成果的目的。
2、本次考试中,学生出错率最高或较高的题目是哪些?这些题目考查的是哪些知识点或哪一方面的能力?出错的原因是什么?3、通过这次考试反映出学生的哪些特点?比如学习方法与学习效果、身心因素对考试的影响、理解力与记忆、语言的组织与表达能力、答题速度与准确率、需要在哪些方面加强指导或强化及如何指导等。
4、各分数段人数分布分析。
5、教材熟悉程度以及驾驭教材的灵活性、学生学习能力以及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教师相关知识储备、课堂规划(讲或学与练的时间分配、教法使用情况、学法指导情况、课堂上的检查(过程)与考查(结果)、预期效果等。
6、教学语言是否做到准确、精炼,声音洪亮、语速适当、富于感染力;课堂推进速度与学生的接受掌握能力;教与学是否高度统一;促优补差,照顾全面;课堂管理、课堂评价、课后反思等。
7、作业量、内容选择、难易度等;作业要求、批改及反馈等。
8、知识辅导与心理辅导;师生沟通;缺退课问题等。
9、复习。
三、老师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材料目录:每个档案袋一份1.考场情况登记表:每个考场一份2、试卷审核表:每个档案袋一份3、系主任签字后的启用卷、备用卷(A、B):每个档案袋一份4、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A、B):每个档案袋一份5、考试成绩登记表:每个档案袋一份6、平时成绩评定标准及平时成绩单:每个档案袋一份7、实验成绩评定标准及实验成绩单:每个档案袋一份8、点名册:每个档案袋一份9、教学大纲:每个档案袋一份10、教学日历:每个档案袋一份11、试卷分析报告:每个档案袋一份12、不及格或优秀大于30%时的综合分析:每个档案袋一份13、试卷: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四、具体要求:1.考试结束两周内,教师应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以上材料交教务员存档,所有的装档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
XX职业技术学院试卷批改与归档规范
XX职业技术学院试卷批改与归档规范考试试卷是衡量和评价学生学习绩效和水平的重要依据,成绩和试卷的管理是教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教学水平评估检查的重要教学文件之一。
为规范考试试卷的批改和归档工作,现对试卷批改和归档作以下规定:一、试卷批改1.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集中评卷,流水批改(一人任教的课程除外),并分别在试卷“阅卷人”处签名。
2.试卷批改标记规定:(1)试卷一律用红笔批改,保持给分的风格一致,全给正分;在每大题题号左边用阿拉伯数字记该题实得分,并在试卷头上的每栏里填上每题相应的得分,并严格核实总分。
(2)以试卷中的小题为单位,客观试题完全正确的打✓,完全错的打✗,否则打半勾(在✓上划一横杆),每道题只有一个标记;打半勾标记的试题,对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用省略号标出;主观试题全对的要打勾,错的地方用下划线标出,并在相应的地方扣分。
(3)试卷上所有试题都必须批改,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不得在试卷上写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
(4)对在批改试卷中的笔误,批改教师应在其错误的标记上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名。
对于算错的分数,把原分数划去,写上正确的分数,并在分数旁边写上自己的名字。
(5)对于没有做的主观题,在空白处画圆圈,并在题号前注明“0”分。
3.试卷总分统计后实行复核制,复核人在相应地方签名,杜绝统计错误,复核人员由教研室主任安排;每门课程试卷,所在系必须组织人员抽查,抽查数量为5份/班级。
4.评阅试卷要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要求步骤详细,给分具体,主观题在答案步骤中写明评分细则。
60分的试卷应慎重复查,杜绝人情分和错判、漏改等。
5.教研室主任应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组织任课教师完成试卷的批改工作。
6.在试卷批改过程中,教师发现新问题应及时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7.教务处有权对所有试卷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试卷归档1.试卷建档材料清单(1)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2)学生卷面成绩清单;(3)试卷分析表;(4)考场情况记载表;(5)学生考试试卷;2.试卷整理要求(1)学生试卷原则上按课程分学期、专业、班级装订。
学院试卷批改要求及规范制度
学院试卷批改要求及规范制度一、试卷批改纪律1.每门课程考试完毕后试卷须即时整理密封;由教学秘书负责通知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组织评阅工作,同时将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送至相应评卷地点。
2.课评卷工作应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每门课程要有3人或3人以上集中流水作业阅卷,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试卷带离阅卷现场;所有的评卷工作应在教研室主任安排下统一进行。
3.教师要按规定承担阅卷任务,并认真、细致、公正地批阅试卷,要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
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漏批误判的,徇私为学生加分、改分或恶意减分的,要依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二、试卷批改具体要求1.阅卷用红笔批改,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只有在选择、判断、填空题中才使用√、×、,每道小题完全正确打√、完全错误打×、给一半分值打,其他试题(如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计算、综合等)一律不用此符号。
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计算、综合等题目直接在对应得分点处记分,不再使用√、×、)3.每一道大题均应在得分栏记分,若一道大题(选择、判断、填空题除外)内含多道小题,还应在各小题题首左侧记分;选择、判断、填空等大题只记该大题的汇总分,无需另记小题分。
4.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计算、综合题等,应根据要点或步骤按照得分点给分(每个得分点≤4分);在每个得分点的右侧记分;(英语中的作文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院部制定补充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5.评卷人员只能对自己负责的试题部分进行评判。
每道试题评判后应当在“得分”栏中填写该题的得分,并在“评卷人”一栏签上本人的全名。
评卷中如发现误评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改原来的得分时,应当在更改处签名。
每份试卷更改的地方不得超过三处。
4.所有试题评判完毕后,应当进行复查,无误后方可合计总分。
合计总分务必做到细致认真准确。
卷面成绩经复核人复核确定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
如确需改动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签名更改。
学校考试及阅卷工作规定
学校考试及阅卷工作规定学校考试对于学生来说是一种重要的评估方式,对于教师和学校来说也是一项重要的教学工作。
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学校考试及阅卷工作规定应当为教师提供了清晰的指导,为学生提供了公正的评估。
一、考试安排与时间学校考试安排应当合理,以各学科学习的内容和难度为基准,确保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复习和准备。
同时,考试时间应当兼顾学生体力和集中注意力的情况,避免过长或过短时间的考试安排。
二、考试内容和题型考试内容应当符合所学习的课程标准,能够全面评估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题型应当多样,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等,以考察学生对不同类型问题的理解和解决能力。
三、试卷设置和设计试卷设置应当考虑到学科的重点和难点,在形式上要清晰、合理。
试题应避免歧义和模棱两可的表述,以确保学生能够准确理解题意,并正确作答。
四、试卷印刷和保密试卷的印刷和保密工作十分重要,以防止考试内容提前泄露。
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印刷和保密制度,确保试卷被妥善保存,并确保只有在考试当天才能发放给学生。
五、考试守则和纪律考试守则和纪律是学校考试工作中的重要部分。
学校应当通过教育和宣传,让学生明白考试的重要性,遵守考试纪律,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并严肃处理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六、阅卷工作流程阅卷工作应当确保教师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学校应当制定详细的阅卷流程,包括试卷收集、随机分配阅卷老师、建立阅卷标准和分值分布等,确保阅卷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七、阅卷标准和评分阅卷标准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对答案的要求和评分细则。
评分应当准确、公正,避免主观性的干扰,确保给予学生应得的分数。
八、成绩公示和申诉处理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试成绩进行公示,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学校应当建立申诉处理机制,让学生和家长有权利和途径对考试成绩进行申诉,并进行公正的处理。
九、考试成绩的利用和报告考试成绩应当作为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参考,学校应当将学生的成绩及时通知给学生和家长,并根据需要提供详尽的分析报告,以便学生和家长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做出相应的提高措施。
学校试卷评阅规定
学校试卷评阅规定试卷评阅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强化试卷评阅工作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树立良好学风,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此特对我校的试卷评阅工作规定如下:第一条期末考试试卷原则上由任课教师完成阅卷,毕业考试试卷和期末补考试卷在教研室主任的统一安排下集体阅卷或指定本教研室工作责任心强的老师阅卷,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采取流水作业阅卷或交叉阅卷,尽量减少教师自己授课,自己命题、自己阅卷的“三自”现象。
第二条阅卷教师应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定成绩,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阅卷,防止偏松、偏严,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打人情分。
阅卷时,考生的姓名、学号等信息必须处于密封状态。
第三条阅卷教师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待阅卷工作,必须认真、仔细阅卷,不得漏阅试题。
第四条试卷阅卷必须使用红笔,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评分过程中出现的失误,需改动分数,要由该题阅卷教师修改并在修改处旁边签字。
第五条试卷评分统一采取给正分制。
每小题有小分,每大题有大分,试卷有总分,大题统分和试卷汇总分不得有误,小题分和大题分可保留一位小数,试卷总分不保留小数,采取四舍五入处理,评分字迹要规范、清楚。
第六条试卷总分应写在试卷顶上空白处,写法为:主观题分数+机读卡分数=试卷总分,例:45+26=71。
第七条阅卷教师无权调整学生成绩及格分数线,试卷上的成绩必须是原始的真实成绩,除毕业补考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各学院视情况提出调整意见,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以外,其他情况一律以60分为及格分数线,不得调低或调高。
更不得未经阅卷随意给分。
第八条严禁学生和无关人员干扰阅卷工作,影响成绩评判的客观与公正。
第九条阅卷结束后,阅卷教师要及时把成绩登入记分册上和进行网上成绩录入。
记分册上的成绩和网上录入成绩必须与试卷总分成绩一致。
第十条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填写《试卷质量分析表》、《总评成绩统计表》等教学表格。
第十一条教务处对阅卷、评分结果进行抽查,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违反本规定第二、三、七、九条的责任人将按照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学院试卷评阅及管理规范
学院试卷评阅及管理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试卷评阅及管理工作,根据《XX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现对我校所有考试考查课程的期中、期末、补考及重修考试试卷的评阅及管理作进一步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卷评阅1.阅卷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采取专人专题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阅卷教师由学院或教研室确定,可由不同课程阅卷教师组成。
每门课程(含补考和重修课程)试卷的阅卷教师不得少于3人。
2.笔试试卷阅卷前,命题教师应按照要求作出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格式见附件。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统一用A4纸张打印,不得在试题上直接打印或手写。
技能(操作)考试因课程特点限制,测试(测评)前,要制定较为详细的测试(测评)要求及评分标准,按照课程特点合理设计成绩评定表。
如果需要现场测试(测评),测试(测评)时,至少要有2名测试(测评)教师,现场将测试成绩记入成绩评定表,并签名确认,同时填写考场记录单。
如果因科目特点要求,不能现场测试(测评),在收齐学生作品后,须有2名以上评卷教师对学生作品进行评阅打分。
测试(测评)结束后,成绩评定表应按照标准试卷同样装订,存档保留。
3.阅卷教师阅卷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减少阅卷误差。
阅卷结束后,教研室要组织阅卷教师认真复查,避免漏判、错判、漏登分数等问题。
各学院也要安排人员对评阅的试卷进行抽查。
4.教师评卷、总分、复核和签名一律使用红色笔(钢笔、中性笔、圆珠笔),不得使用红色铅笔或其他颜色的笔。
5.阅卷时,学生答对的题目不用作评判标记。
学生答错的或回答不完全正确的,阅卷教师要在学生答题的相应位置作出评判标记。
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等题型,学生答错的打“×”号;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应用题等有一定灵活性题型,学生答错的打“×”号,回答不完全正确的打“”,在“”后面用负分标记本小题扣掉的分数,并在答错的地方用下划线“”标记。
关于试卷评阅与归档的几点要求(精)
关于试卷评阅与归档的几点要求对考试试卷的检查评估,是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一项重要内容。
为规范试卷整理归档工作,教务部组织对院系试卷档案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检查过程发现的普遍问题,现对试卷评阅、成绩记载和试卷归档环节提出如下要求:一、试卷评阅1、试卷一律使用红笔批改,不得使用铅笔和其他颜色笔阅卷。
2、阅卷应统一使用正分或负分记分,同一份试卷需采用同一记分方式。
3、试卷每道题均应单独给分,各题加总之后得出卷面成绩。
4、各小题得分之和应与卷面总分一致,各题得分需登记于试卷得分栏内。
5、批改标记和分数醒目,易于辨认,试卷上所有试题都应批阅。
6、若采用论文考核方式,需有论文写作总体要求及评分标准,且应有简单评语。
二、成绩记载1、成绩应准确清楚地记载于教务部统一印制的《北京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表》上。
2、考试成绩若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则需在成绩单上详细记录各部分原始成绩,并标注其占总分的比例。
3、成绩单上若有任何改动,需由阅卷教师在改动处签名。
4、学生成绩栏不得留白,缺考、缓考等情况需予以注明。
5、成绩表中各项内容均需填写,签名栏必须有教师签名。
三、试卷归档1、试卷归档顺序:封面,试题,参考答案,原始成绩单复印件,试卷分析,考场记录,考试试卷。
2、试卷应按照成绩单的名单顺序排序整理,试卷份数应与实考人数相吻合。
3、自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试卷分析统一采用新格式,需对考试进行简要总结。
附件:1.装订封面 2.试卷用纸样张 3.试卷分析样例(以上附件均可从教务部-工作专栏-下载专栏中下载)教务部2007年5月31日北京大学本科试卷分析(200 ―― 学年第学期)教师签名:20 年月日。
学院试卷管理及成绩评阅管理规定
学院试卷管理及成绩评阅管理规定试卷管理和成绩评阅是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为加强试卷管理、规范成绩评阅工作,使考试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命题工作考试的目的是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的要求,客观地检查与评价学生对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等主要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创新能力。
第一条试卷的命题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要体现课程的重点、难点和应该掌握的知识点。
试卷的难度要恰当,份量要适中,要有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考核学生的“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技能”,以及学生综合能力与创造性思维的能力,命题者应该准确把握学生学习情况,学生考试成绩应呈正态分布。
第二条题型要尽可能多样化,如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题、分析题、论述题等。
试卷题目用词应严谨、明确,避免歧义。
第三条题量按中等水平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120分钟)能够完成为基准,卷面分值一律采用百分制。
第四条考查课程的考核可采用笔试、课程论文、大作业、实际操作、现场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
开卷考试的试题答案,不应在允许携带的教材或其他资料上直接抄录。
第五条考试科目必须为课程全称或规范的简称,统按“三号黑体”填写,个别较长课程名称的字号可根据填写位置确定,字体为“黑体”,中文试卷内容采用五号宋体;英文试卷内容采用五号“TimesNewRoman”字体。
第六条试卷的格式应采用学校规定的统格式(《XX学院试卷模板》),特殊课程试卷的格式可由课程负责单位自行确定。
第七条教学大纲相同由不同教师任课的课程必须使用同一试卷。
凡全校统考的课程,均应成立3人以上的命题小组负责命题工作。
第八条试卷命题与近三年已经使用过的试卷重复率超过1/3,认定为雷同试卷。
第九条试卷应出命题难度相当的A、B两套,考试前任意抽取一份作为学期正考用卷,另一份作为学期补考用卷。
两份试卷的命题重复率不应超过15%,均要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参考答案中应包括各种可能的常见解题方法,评分标准应该标明各部分得分及评分方法。
大学关于试卷评阅的若干规定
大学关于试卷评阅的若干规定试卷评阅是考试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管理,逐步实现试卷评阅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评卷纪律1.评卷教师应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搞好评卷工作,做到宽严适度,始终如一,尽量减少主观误差,提高评分的可靠性。
2.评卷教师及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评卷期间不得为任何人查阅试卷,不准查询考生分数,不得擅自将试卷带出评卷场所。
3.对违反纪律、泄密、营私舞弊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后果者,要追究责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般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行政处分等。
二、评卷要求1.正式评卷前应依据事先制定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组织评卷教师抽取一定数量的试卷进行试评,并结合卷面情况,制定评卷补充说明。
制定补充说明的目的是对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细化,但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评分标准。
2.评分标准及补充说明一经审定,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改动。
3.对于统一进行考试的量大面广的课程,应采取集体流水作业和分题评分的办法评卷,每名教师所分担的题目原则上不得超过 30 分。
对非统考的课程,有条件的系也可采用集体评卷的办法。
重考、重修课程的评卷要求与正考课程相同。
数量较少的试卷,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阅方法,评卷教师原则上不得少于二人。
4.每道大题和大题中的小题都应在题首处记得分,答错或未答的题记“0”分。
每道大题得分,由评卷教师评阅后,同时填入题首成绩栏和卷首相应题号的成绩栏内。
评卷过程中只记得分,不记扣分。
累计总分工作应在对小题分相加分数与同一大题分数,大题分数与卷首相应题号内分数核对无误后,再累计总分。
评卷过程,参照《XXXX大学试卷批阅范本》执行。
评卷结束后,填写《XXXX大学试卷评阅记录表》。
5.简答、论述和计算等主观性试题的评阅应依据评分标准的有关说明,对学生的答卷进行全面分析,根据答案要点或步骤给分,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
6.评卷一律使用红墨水笔或红色圆珠笔,记分数字必须清楚,必须按规定记分,严禁随意涂抹和不负责任地乱划分数。
学院试卷批阅规范
附件5学院试卷批阅规范试卷批阅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考试工作,全面提高阅卷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一、阅卷的总体要求(一)阅卷教师必须坚决贯彻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阅,做到得分有理,扣分有据。
(二)阅卷教师必须严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卷面成绩的严肃性,不得以分数作私下交易,不得随意更改学生答案和卷面成绩,不得对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迁就照顾。
(三)阅卷时,应自觉爱护试卷,保持卷面整洁,保证试卷完好无损,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符。
(四)阅卷教师在领送试卷时应办理签字手续,要认真检查所批阅试卷的学生班级和份数等,严防漏领、错领或丢失试卷。
(五)试卷批改和检查工作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教师完成。
对于统一命题考试的课程,原则上采用集体阅卷、流水作业方式批改试卷。
二、阅卷的具体要求(一)阅卷一律使用书写红色文字的笔,不得使用书写其他颜色的笔。
(二)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分数字的书写要规范、准确、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改、草率从事。
若因误评或漏判须更改分数时,阅卷教师应在更改处签名,否则视为更改无效。
(三)记分和批阅方式1.记分应统一使用正得分方式,即只写得分,不写扣分。
2.小题得分写在题尾;大题得分先写在卷面该题号之左边,然后再写入试卷大标题下的试题分值分布和得分情况统计表相应单元格中;卷面总分写在该表格最后一列的总得分下的单元格中。
3.卷面上大题得分应等于各小题得分之和;总分应等于各大题得分之和。
4.试卷总分四舍五入后计入总得分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
5.客观题(如填空、选择、判断对错题)可直接在大题号之前写得分,每小题不写得分,但必须注上批阅标记,即在正确答案处打“√”号,在错误答案或未答处打“×”号;6.主观题或计算题应按答案要点或步骤逐一评分,并将该要点得分标注在答案相应位置上,然后合计出该题得分。
在主观题的批阅过程中,也要留有批阅标记,即答案全部正确的在相应位置上打“√”号;答案全部错误或未答的,在相应位置上打“×”号;答案部分错误的,在出错内容下方划横线“____”;答案不全的,在答案尾处标记省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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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试卷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是教学水平评估检查的重要教学文件之一。
为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工作,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现代职业学院试卷评阅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5年12月9日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试卷评阅细则
为了加强对试卷评阅工作的管理,使试卷评阅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同时为了保证试卷评阅的严肃性、公正性,确保试卷的评阅质量,依据《四川现代职业学院课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制定此试卷评阅细则。
一、评阅纪律
1.试卷评阅要做到及时、规范、认真、细致、公平、公正。
2.评卷教师应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搞好评卷工作,做到宽严合理,始终如一。
3.在评阅过程中,评阅教师应认真复查试卷,严防错评、漏评及总分计算错误等情况发生,务必做到认真、细致,反复核对确保无误。
4.评卷教师及工作人员要对评阅过程及结果保密,评卷期间不得为任何人查阅试卷,不得擅自将评阅结果告知学生。
5.学生的考试试卷原则上应由本课程任课教师评阅,如有特殊情况,应由教研室安排教师代阅。
不允许不具备本专业教师资格的人员阅卷,如有违反,将按《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处理。
二、评阅要求
(一)同一专业同一课程由多位老师授课的,原则上应集体以流水线形式阅卷,试卷上每一大题应在得分栏分别签上阅卷人的姓名。
如一个专业的一门课程只有一位老师阅卷,只需在总分栏签名。
(二)笔试试卷评阅
1、评阅教师必须使用红色圆珠笔或红色钢笔进行评阅。
记分数字和签名必须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2、正确答案的题目只打“√”,并采用正分形式进行标记;错误答案以及未完成的空白题目不打“ⅹ”,只需在相应位置标记“○”,不能标记负分;答案部分正确的只需标记得分,不作其他标记;不允许在试卷中任何位置乱用横线、乱写字或做规定以外的其他标记。
3、每大题要在得分栏内标记总分,同时标记小题分;分要点和步骤考核的题目还应标记小分(即要点分或步骤分)。
4、每大题的最终得分必须填入卷首的总分栏内;试卷评阅人根据各大题的得分计算出总分并填入总分栏的总分框中,同时在总分人
位置签署总分人全名。
同时,在试卷袋后面签上阅卷人全名。
5、设有专用答题纸的考试试卷,评阅人也应按上述要求评阅;凡未按规定进行作答的试卷,一律按“0”分计。
(三)上机考试试卷评阅
1、评阅教师根据学生上机考试答题情况,在试卷上对相应题目作出评分(详细要求见笔试试卷评阅)
2、试卷评阅完成后,将学生上机考试答题内容用光盘拷贝一同装入试卷袋内。
(四)过程性考核评阅
1、过程性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开课三周内将考核方案提交教务处备案,同时,将考核方案向学生公布。
2、每一个班级有一份考核表,考核表上应有每一位学生每一次项目的得分情况(考核表可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作)
3、每一次项目应做相应的项目考核记录(包括项目名称、考评方
式、考核标准等),期末时将考核表和项目考核记录一同装入试卷袋内。
(五)实操考试
1、实操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开课三周内将考核方案提交教务处备案,同时,将考核方案向学生公布。
2、每一个班级有一份考核表,考核表上应有每一位学生实操环节的得分情况(考核表可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作)。
3、每一位同学的每一个实操环节都应有相应的考核记录。
4、考试完毕后,将考核表和实操环节的考核记录一同装入试卷袋内。
三、试卷提交
试卷评阅工作应在本课程考试结束后五天内完成。
不论是什么形式的考核课程(含公选课),评阅完毕后,都应将学生试卷和相关资料(考生签到表、考场情况记录表、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等)装入试卷袋内交系(教研室)检查,经系(教研室)在试卷袋上签字确认后交回教务处验收保管。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教务处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