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七建技术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实施细则(含专业公司)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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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工程质检员、检测员等管理工作细则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检员、检测员等管理工作细则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检员、资料员、检测员、见证员和取样员管理工作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检员、资料员、检测员、见证员和取样员五类工程质量专职管理人员行为,实现对从业人员的科学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的通知》(甘建人[2006]7号),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质量检查、技术资料管理、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质检员是指施工单位从事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料员是指施工单位从事施工现场技术资料信息收集、填记、分类、整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测员是指检测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专业技术人员;见证员是指监理单位从事施工现场检测抽样见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取样员是指施工单位从事施工现场抽取检测样品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条工程质量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第五条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简称“省安质局”)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的通知》(甘建人[2006]7号),负责全省质检员、资料员、检测员、见证员和取样员的培训、考核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各市(州)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辖区内质检员、资料员、检测员、见证员和取样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监理和检测等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配备质检员、资料员、检测员、见证员和取样员。

取得岗位合格证书的质检员、资料员、检测员、见证员和取样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七条质检员、资料员、检测员、见证员和取样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岗位职业道德;(二)质检员、资料员、检测员和见证员具有土木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应工作年限不少于1年,或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相应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1 总则1.0.1 为规范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de)通知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1.0.2 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de)全过程,对工程参建责任主体(de)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实行(de)规范化管理活动.其核心内容是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1.0.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de)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de)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de)创建和评价.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质量管理标准化可参照执行.1.0.4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de)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de)要求.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要求施工单位质量管理2.1.1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标准化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人员配备、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工程资料等.2.1.2 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de)质量管理标准化应做到:1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制.确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质量工作负责人、总工程师、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工程项目(de)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实测实量人员、施工员等人员工作制度和责任制.2 建立质量自查与评价制度.对项目部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留有书面检查记录.对项目部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中发现(de)问题应及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督促实施并验证整改效果.应根据检查结果每月对项目部进行考核评价.3 建立质量奖罚制度.明确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质量奖罚要求,每月进行考核评价,并留有记录.4 建立分包管理制度.总承包施工单位应依法订立分包合同,建立分包管理制度,明确分包管理活动中(de)职责和权限.2.1.3 项目部应按照本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编制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专项方案,方案中应突出样板引路制度和质量常见问题(de)防治措施,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2.1.4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制度:1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de)质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申请验收前,必须对工程资料、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查,检查应有详细(de)检查记录和明确(de)检查结论,对不符合要求(de)限期整改,并留有书面整改及复查记录.2 建立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制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明确关键工序,针对关键工序划分质量控制点,制定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点应包括工程施工(de)重点、难点以及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de)部位.在过程质量控制中应留有相应(de)影像资料和质量记录,工程结束后对上述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归档保存.3 建立进场材料验收制度.对进场材料(de)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收,并留有材料进场验收记录.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见证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de)质量检测单位检测.4 建立样板引路制度.(1)建立工前样板制度,即施工前按照规定在现场将本工程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及重要工序、工艺制作形成样板间(件),在施工现场集中展示,实现质量标准样板化.(2)建立交底样板制度,即质量技术交底前通过设置样板间(件)来展示质量技术标准、成品保护措施、施工工艺等内容,实现交底可视化.(3)建立操作样板制度,即在分部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在工程实体中做出示范性实物样板,展示相关工序、工艺等内容,实现操作过程精细化.(4)建立验收样板制度,即在分部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前选择有代表性(de)楼层(标准层)施工至达到验收标准状态,使得工程参建各方具体掌握、清晰看到满足验收标准(de)实物状态,实现工程验收标准化.5 建立成品保护制度.针对不同(de)材料、半成品、成品制定相应(de)成品保护措施和方法,明确成品保护责任人,制定成品保护(de)奖罚措施.6 建立质量改进制度.对质量实测实量检查中发现(de)质量偏差,定期或按节点进行统计分析,制订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避免相同问题重复出现.2.1.5 项目部管理人员应佩戴胸卡上岗.胸卡上应有个人近期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相关信息.2.1.6 项目部应配备以下规范标准和质量检查工具、仪器:1 满足工程所需(de)标准、规范、图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2 磅秤、钢尺、靠尺、线锤、塞尺、游标卡尺、百格网、坍落度筒、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混凝土强度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计量和检测工具,并应按照规定(de)周期检定(校准),建立明细台账.2.1.7 项目部应明确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资料(de)收集、整理、保存和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归类整理、编目清楚、书写工整,且完整真实、签章齐全.施工过程资料应和工程进度同步,签字不得早签、代签.2.1.8 项目部应建立施工过程中(de)质量管理记录,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施工日志和专项施工记录、交底记录、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图纸(de)接受和发放、设计变更(de)有关记录、检查验收和整改、复查记录以及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等.建筑材料质量管理2.2.1 项目部应加强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de)质量管理.材料(de)进场验收、存放、管理、检测、留样等环节应符合有关规定(de)要求.2.2.2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de)进场验收过程、记录和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共同参加,并签字确认,建立进场材料质量验收台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de)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用于工程.材料验收应在施工现场内进行,并核查材料(de)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有关技术资料等.对需要复验确认(de)材料应及时现场见证取样,送有资质(de)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建筑材料使用前应依据规定分批次、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检测报告中代表批量、检测结果等信息应齐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不合格(de),不得用于工程.对验收或检测不合格(de)材料、构配件应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2.2.3 项目部应对材料堆放、使用进行管理,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储存、运输、加工,钢筋加工区、水泥库房、砂石堆场等场地应硬化,标准养护室应规范设置、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各种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并设置明显标识牌.1 标识牌大小: 0.4m×0.3m.2 钢筋原材料标识牌应标注下列内容:材料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进货(进场)日期、检验日期、检验状态、验收人.其他原材料标识牌参照标注.3 钢筋半成品标示牌应标注下列内容:名称、规格、使用部位、图形尺寸、操作人、检验日期、检验状态、验收人.2.2.4 建筑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上应注明材料型号、进场时间、进场数量、具体使用部位、具体使用数量、采购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原件存放其他单位(de),应由存放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存放单位公章.2.2.5 见证取样检测和实体检测应满足以下要求:1 见证取样检测、实体检测、桩基检测等应签订书面委托合同.2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情况,编制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批.3 见证取样数量和检测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设计和规范规定.4 工程项目(de)取样员、见证员最低配备均各不少于1人.5 取样员和见证员明确后,应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和该工程(de)质量监督机构.在施工过程中,更换取样员和见证员应当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申请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6 见证员应按技术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对试样进行唯一性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唯一性识别标识.钢筋和混凝土等重要原材料见证取样,应留存影像资料.2.2.6 项目部应设立建筑材料、构配件样品留样室,留样(de)材料、构配件应标注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标注应清晰,样品应归类,以备核验.施工过程质量管理2.3.1 项目部应对施工过程(de)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技术交底,样板引路,三检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质量管理,成品保护,质量问题处理和改进等.2.3.2 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de)要求,向质量管理人员、班组长逐层进行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应在样板集中展示部位设置班前讲评台,现场依据样板间(件)进行技术交底,并应留有影音或照片等资料.2.3.3 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引路制度,做到样板先行.工序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做实物样板件、工程实体样板间等.样板制作范围应当包括下列方面:1 展示工程特殊(de)或架设难度大(de)模板安装方面样板件(间).2 展示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防止踩踏措施、梁板柱钢筋接头等(de)钢筋绑扎方面样板件(间).3 展示墙体和构造柱连接处马牙槎设置、拉结筋设置、增设构造柱或腰梁、梭砖斜砌等(de)砌体组砌方面样板件(间).4 展示施工层次,具有防止裂缝和渗漏措施等工程施工中具有代表性(de)建筑防水方面样板件(间).5 展示工序关系、施工层次,具有防止外墙外保温裂缝、渗漏、脱落措施(de)外墙保温方面样板件.6 工程验收前设置具有代表性(de)达到验收标准状态房间(楼层)(de)样板间.7 住宅工程结合工程实际需要,参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下列工序或分项工程设置样板件(间):(1)展示防止内墙裂缝、空鼓有关措施(de)样板件(间).(2)展示防止门窗变形、渗漏有关措施(de)样板件(间).(3)展示防止墙体结露、霉变等措施(de)样板件(间).(4)展示电气、给排水及采暖管道穿墙有关构造(de)样板(间).(5)展示防止排水系统返味、排水不畅等有关措施(de)样板件(间).8 工程具有代表性或施工难度大(de)其他工序或分项工程(de)样板件(间).9 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设置(de)样板件(间).2.3.4 施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实测实量检查制.混凝土、砌体等结构工程以及抹灰等装饰装修工程,每施工完一个检验批,应由项目部实测实量人员进行测量,并将结果信息如实地录入质量检查标识或二维码,标识或二维码粘贴在受检部位,公示检查结果.质量检查标识标注内容包括垂直、平整度,轴线位移、截面尺寸等相应测量数据,并有检查日期和操作人、实测实量人员姓名.2.3.5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由质量员、技术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内容应清晰、完整、准确.验收合格后由监理签署意见,并留存相应隐蔽验收记录和影像资料.2.3.6 施工前,应编制混凝土标养试块、600℃d 同条件养护试块、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冬期施工试块(实施冬期施工(de))留置计划,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制作,并做好信息标识.1 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标养室.标养试块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浇筑(de)施工部位、浇筑量、浇筑台班确定.2 600℃d 同条件养护试块应留置在相应(de)混凝土浇筑构件处,并采取钢筋笼加锁(de)防移动和损坏(de)措施.工程(de)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数量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3 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块(de)留置方法与600℃d 同条件养护试块相同,留置数量应满足能够判定是否可以拆模为标准.4 冬期施工试块留置应当符合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要求.2.3.7 施工前,应制定检验批划分计划,经监理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应按规范要求程序组织验收.2.3.8 项目部应建立质量问题处理制度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质量问题(de)分类、分级报告流程作出规定,明确对质量问题处理(de)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保存质量问题(de)处理和验收记录.2.3.9 项目部应针对工程(de)具体情况,制定质量常见问题(de)防治措施,住宅工程应符合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de)要求,消除质量通病.项目部应加强创优创新工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认真总结有关施工经验积极编制施工工法.工程实体质量控制2.4.1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de)检查内容包括实体质量抽测和观感质量检查.2.4.2 实体质量抽测项目包括:1 混凝土强度.2 现浇楼板厚度.3 钢筋保护层厚度.4 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垂直度、表面平整度.5 砌体垂直度、表面平整度.6 抹灰工程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7 门窗工程安装.8 屋面工程分格缝等细部构造.9 护栏和扶手高度、立杆间距.2.4.3 实体质量抽测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强度.(1)混凝土强度抽测以梁、柱、墙等构件为主,具体抽测构件根据施工图纸随机抽取.房屋总建筑工程面积5万㎡以下(de)抽测3个构件,每增加2万㎡增加1个构件.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抽测数量.(2)被抽测(de)建筑物、构筑物或市政桥梁(de)砼养护龄期应达到等效养护龄期,即日平均养护温度逐日累计应达600℃d.(3)混凝土强度代表值不应小于设计值,也不宜超过设计值(de)130%.2 现浇楼板厚度.(1)现浇楼板厚度抽测部位根据施工图纸随机抽取.房屋总建筑工程面积5万㎡以下(de)抽测3个构件,每增加2万㎡增加1个构件.(2)楼板厚度检测采用超声法或钻孔实测法.3 钢筋保护层厚度.(1)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测以梁、板类构件为主,具体抽测构件根据施工图纸随机抽取.房屋总建筑工程面积5万㎡以下(de)抽测3个构件,每增加2万㎡增加1个构件.(2)保护层厚度检测主要依据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采用电磁感应法检测,必要时可采用剔凿(de)方法验证.(3)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梁类构件为+10mm,-7mm;板类构件为+8mm,-5mm.4 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垂直度、表面平整度.(1)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垂直度、表面平整度抽测部位根据施工图纸随机抽取.房屋总建筑工程面积5万㎡以下(de)抽测3个构件,每增加2万㎡增加1个构件.(2)截面尺寸宜在地面向上300mm和1500mm(de)位置测量.(3)垂直度宜在一面墙距边角300mm左、右(de)两处测量,柱(de)相邻两个面测量.(4)表面平整度测量宜在一面墙按45度角斜放靠尺测量,跨洞口部位优先选测.5 砌体垂直度、表面平整度.(1)砌体垂直度、表面平整度抽测部位根据施工图纸随机抽取.房屋总建筑工程面积5万㎡以下(de)抽测3处墙,每增加2万㎡增加1处墙.(2)垂直度测量宜在一面墙距边角 300mm 左、右(de)两处测量,测量部位选择正手墙面.(3)表面平整度测量宜在一面墙按45度角斜放靠尺测量.优先选取带门窗、过道洞口(de)墙面,测量部位选择正手墙面.6 抹灰工程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1)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de)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房屋总面积50000㎡以下抽查3间,每增加20000㎡增加1间,抽测部位应随机抽取.(2)表面平整度应用2m靠尺、塞尺检查;立面垂直度、阴阳角垂直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阴阳角方正用直角检测尺检查.7 门窗工程安装.(1)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de)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房屋总面积50000㎡以下抽查6樘,每增加20000㎡增加3樘,抽测部位应随机抽取.(2)检查开启扇开启是否灵活,关闭有无透风情况,执手、连通器等五金件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并应满足使用功能.(3)各处密封胶条不得有脱落、断条;外窗周边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打注应均匀饱满,表面应平整、光滑、顺直.8 屋面工程分格缝等细部构造.(1)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de)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房屋总面积50000㎡以下抽查3处,每增加20000㎡增加1处,抽测部位应随机抽取.(2)屋面工程保护层应设置分格缝,水泥砂浆保护层分格面积宜为1㎡;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应大于2m,分格面积不宜大于2㎡.(3)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女儿墙和山墙压顶内侧下端应做成鹰嘴或滴水槽;檐沟和天沟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侧顶部,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密封;女儿墙(de)卷材应满粘,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密封;等高变形缝顶部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高低跨变形缝在高跨墙面上(de)防水卷材封盖和金属盖板应金属压条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密封;伸出屋面管道卷材防水层收头应用金属箍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密封;出屋面排气孔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700mm;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de)坡度不应小于5%;屋面出入口(de)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高层雨水管水落口应设球形篦子.9 护栏和扶手高度、立杆间距.(1)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de)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房屋总面积50000㎡以下抽查3处,每增加20000㎡增加1处,抽测部位应随机抽取.(2)钢尺量楼梯扶手高度,垂直杆件净距离.(3)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de)净高低于0.9m时,应有防护设施.2.4.4 当实体质量抽测出现异常值或严重不合格时,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de)检测机构进行复测,根据复测结果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确保工程不留质量隐患.2.4.5 以上实体质量抽测宜选取有质量检查标识(de)构件,进行复核性抽查.2.4.6 观感质量检查项目包括:1 混凝土观感.2 砌体观感.3 墙体节能饰面层观感.2.4.7 观感质量检查应在具备检查条件(de)结构层中抽取3个层数目测.2.4.8 观感质量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观感.混凝土外观不应有蜂窝、麻面、疏松、孔洞、露筋、夹渣、开裂等质量缺陷.当混凝土出现严重缺陷时,施工单位应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de)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当混凝土出现一般缺陷时,施工单位应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2 砌体观感.砌体应组砌正确、排砖合理、表面平整、外观清洁、灰缝平直均匀密实,马牙槎留置规范、构造满足要求.不得出现瞎缝、假缝、透缝、通缝(de)现象.3 墙体节能饰面层观感.饰面层施工(de)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饰面层及保温层与其他部位交接(de)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当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采取防水措施,当饰面层采用饰面砖时,其安全性和耐久性应符合设计要求.3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工程质量管理标准评价内容和原则3.1.1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包括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自行评价(简称项目自评),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实施评价(简称主管部门评价)并确定项目评价等级;评价内容包括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建筑材料质量管理、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等4个分项.检查分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3.1.2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应坚持客观、公平、公开(de)原则.项目自评3.2.1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承包单位)及相关专业分包单位应当成立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自评机构.自评机构在施工过程中每月月初依据本细则附件1和附件2(de)规定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工作,并形成每月(de)项目自评分数.3.2.2 同一项目中若干单位工程或标段涉及不同总承包单位(de),应当按照总承包单位组成自评机构分别进行项目自评.3.2.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de)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依法依规履行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实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3.2.4 施工单位应当每月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属项目部及时进行项目自评,发现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存在问题(de)要及时督促解决并跟踪整改.3.2.53.2.6 同一项目中若干单位工程或标段涉及多个监理单位(de),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总承包单位对项目自评分别进行监督.3.2.7 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建档管理并在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监督手续前装订成册以下资料,按照当地住建主管部门要求存档备查:1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自评机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岗位明细.2 施工过程中项目自评材料、主管部门评价材料.有关材料应当包括本细则附件1、附件2中表格.3 施工过程中项目工程质量受到住建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主管部门评价3.3.1 在项目施工期内,工程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至少进行2次主管部门评价:1 实施日常质量监督(de)同时开展评价.2 每次参加评价(de)住建主管部门人员应当至少2人并应具有质量监督资格证书.3 同一项目中若干单位工程或标段涉及不同总承包单位(de),按照总承包单位分别进行评价.3.3.2 住建主管部门依据本细则附件1、附件2中表格内容组织进行主管部门评价,按照下列步骤要求确定当次主管部门评价分数和评价等级:1 按照附件1表格规定(de)检查项目,以主管部门评价当日所在月份(de)项目自评(当月未进行项目自评(de)可以选取上一月份)分数为基础抽查复核打分:(1)抽查(de)复核检查项目重新打分.(2)未抽查(de)复核检查项目录用项目自评分数.2 按照附件2要求计算(de)当次检查得分作为本次主管部门评价分数.3 按照本细则第3.4.3条第1款规定确定本次主管部门评价等级,并在附件2表格“评语”一栏标注.3.3.3 住建主管部门进行主管部门评价时,应当对包括但不限于本细则附件1表格中下列检查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复核:1 表3中第1项至第9项.2 表4中第1项至第12项(根据工程施工形象确定具体实体质量检查项目).3.3.4 住建主管部门实施主管部门评价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扣分检查项目(de),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de)可以根据整改后结果确定当次主管部门评价分数.3.3.5 每次主管部门评价分数和等级确定后,住建主管部门评价人员、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本细则附件2表格“评价单位以及人员”一栏签字确认评价结果.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单位对主管部门评价分数有异议(de),应当说明相关事实依据,住建主管部门可以重新进行评价.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单位无故拒绝在本细则附件2表格签字确认评价结果(de),住建主管部门可以将相关事实形成书面说明作为主管部门评价结果(de)证明材料.确定项目评价等级。

关于竣工工程资料归档的有关规定

关于竣工工程资料归档的有关规定

关于竣工工程资料归档的有关规定各公司:根据各公司目前竣工工程归档资料存在装订不规范、目录不统一、内容不一致的现状,为加强集团公司下属各公司建设工程的归档整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现制定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目录标准,本标准依据现行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2/T25—3016—2005和城建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汇总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验收,使其完整、准确、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顺利办理向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的移交;同时利于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存档、管理;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可追溯性和工程竣工资料的法律效力,特制定如下规定,望各单位接到规定后,认真遵照执行。

一、竣工工程归档档案资料(一)、对规定以前移交的单位工程竣工工程档案,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存档一份,按施工单位、单位工程、分类编目,进行归档,建立档案台帐。

(二)、对未移交的单位工程竣工工程档案,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存档一份,各公司应建立工程档案资料室,配备档案柜。

必须按年度及工程名称进行编目,建立工程档案台帐,便于查找。

集团公司技术部质量部,在每年项目大检查中,对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情况进行检查。

(三)、竣工工程档案内容、封面、备考表1、单位工程竣工工程档案共有十五项内容(1)、B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卷,详见卷内目录附表—2(2)、B2.工程管理综合卷,详见卷内目录附表—3(3)、B3.地基与基础分部卷,详见卷内目录附表—4-8(4)、B4.主体结构分部卷,详见卷内目录附表—9-15(5)、B5.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卷,详见卷内目录附表—16-19 (6)、B6.建筑屋面分部卷,详见卷内目录附表—20-23(7)、B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卷详见卷内目录附表—24-29(8)、B8.建筑电气分部卷,详见卷内目录附表—30-33(9)、B9.通风与空调分部卷,详见卷内目录附表—34-37(10)、B10.智能建筑分部卷,详见卷内目录附表—38-41(11)、B11.建筑节能分部卷,详见卷内目录附表—42-47(12)、B12.电梯分部卷,详见卷内目录附表—48-50(13)、B13.室外工程资料卷,详见卷内目录附表—51-53(14)、B14.竣工图卷,详见卷内目录附表—54-55(15)、分包工程资料卷,按分包单位归档,详见卷内目录附表—56。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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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标准执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工作。

第二条目的和原则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项目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

制度的原则是科学、公正、公平、准确。

第三条版权和保密制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归公司所有,在未经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外泄露,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责任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所有项目成员都有义务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

第二章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第五条检查内容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主要针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2. 施工人员是否具备相关岗位资格和证书;3. 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4. 施工工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5. 施工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

第六条检查方式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可以由专业检查人员进行定期巡检,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突击检查。

第七条检查流程1. 检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并核对施工方案和相关许可证件;2. 根据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遇到问题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3. 检查人员准备检查报告,记录检查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4. 提交检查报告给项目经理,并阐明整改的期限;5. 项目经理派专人负责整改,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6. 检查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向项目经理提交验收报告。

第三章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第八条验收内容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主要针对工程项目的已完工部分进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得到有效的执行;2. 施工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3. 工程项目的主要部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

第九条验收方式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可以分为初验收和终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初验收在工程项目完工前进行,终验收在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前进行。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经历了快速发展的阶段,但同时也出现了质量问题频发的情况。

为了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规范行业的发展,我国政府逐渐引入了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

本实施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方案,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可控、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提高建筑工程质量,降低事故发生率,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居住环境的需求。

2. 原则:(1)科学性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实践,确保标准体系的科学性。

(2)适应性原则:及时调整标准体系,以适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需求和发展。

(3)符合性原则:确保标准体系的各项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4)可操作性原则:确保标准体系易于操作,具有明确的评价指标和标准。

(5)全面性原则:标准体系应覆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并包含不同专业的相关标准。

三、工作内容与任务1. 建立与完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体系(1)研究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现状,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标准体系。

(2)建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与技术规范衔接的机制,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切实可行性。

(3)制定建筑工程各专业的质量标准,涵盖结构、材料、施工、装饰等各个方面。

2. 指导建筑工程质量管理(1)制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指导工程验收工作的进行。

(2)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标准,指导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作的落实。

(3)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考核(1)建立质量标准考核体系,明确建筑工程质量考核的要求和程序。

(2)制定建筑工程质量考核指标,依据项目的特点和规模进行差异化指标的设定。

4. 推广与应用(1)通过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推广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实测实量实施细则(含专业)

实测实量实施细则(含专业)

甘肃七建工程质量及施工资料检查实施细则(讨论稿)甘肃七建集团技术质量部2014年2月16日目录一工程质量及资料检查实施细则编写说明 (2)二检查的范围 (2)三检查的依据 (2)四检查的方式 (2)五检查的主要内容 (3)六、检查的程序 (4)七检查打分办法 (4)八奖罚规定 (4)九工程实体实测实量方法 (5)十基层部门的工作质量评分标准土建、安装、市政、装饰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一) (16)专业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二)…..…建科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二、1)….….设计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二、2)……..租赁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二、3)…….劳务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二、4)…….新厦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二、5)……构件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二、6)…..十一工程资料评分标准……………………………………………….1、项目部质保体系建设检查评分表(表三)………………………2、土建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评分表(表四)……………………………3、安装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评分表(主体阶段)(表五)…………….4、安装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评分表(装饰、竣工阶段)(表六)…….5、市政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评分表(表七)……………………….十二工程实体实测实量评分标准……………………………………….1、土建工程实体实测实量评分表(表八)……………………………2、安装工程实体实测实量评分表(主体阶段)(表九)…………….3、安装工程实体实测实量评分表(装饰、竣工阶段)(表十)…….4、市政工程实体实测实量评分表(表十一)…………………十三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评分标准.............................1、土建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评分表(表十二)…………………………….2、安装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评分表(主体阶段)(表十三)………………3、安装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评分表(装饰、竣工阶段)(表十四)………4、市政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评分表(表十五)…………………………十四单位工程施工资料及实体质量评分汇总表(表十六)…………一、“工程质量及施工资料检查实施细则”编写说明甘肃建投集团总公司为提升整体施工质量水平,去年上半年起实施了“科技兴企”和“质量精品”的战略决策,加大了质量技术管理检查力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住房了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建筑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甘建工[2011]408号)文件精神,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凡在......市范围内从事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等有关活动的施工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3.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分包企业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建设单位实行专业平行发包的,应当纳入总包管理。

4.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验收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5.企业除遵守本办法外,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下列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劳务企业不少于2人);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求:(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A、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B、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C、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并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按照总造价:A、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B、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C、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公司在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

第三条公司安全部对公司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项目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安全部具体监督落实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四条加强综合整治,安全部联合工程部、生产计划部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职责和要求,考核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六条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除应遵循本实施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第七条项目部各方责任主体应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各方责任主体应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为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安全管理基本术语第十条安全生产——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

本实施细则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即为了确保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活动。

第十一条安全技术措施——为实现安全生产,在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的措施,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所需的组织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

甘肃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考评细则

甘肃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考评细则
4.企业的方针和目标是否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2分)。
5.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否予以量化.(2分)。
6.抽查从业人员,每一人次不清楚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扣1分。
7.查企业方针目标公布方式,未采用公告栏、新闻媒体、报纸、卡片、电视、网络等有效形式进行公告,扣1分。
6分
5。1.2。2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企业各级组织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有效完成。
1。查风险评价报告或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不划分风险等级、不确定重大风险扣10分,控制措施不合理,每项扣2分。
2。检查企业的风险评价报告或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企业针对已经确定的重大风险应逐项制定控制措施。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或无控制措施清单扣5分.
3。据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查是否按优先控制的顺序制订了控制措施实施计划,每项不符合扣5分。
1。没有安全目标责任书文本扣2分,每缺少一个部门、一个基层单位,扣1分.
2。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是根据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并且有考核内容.无考核内容扣1分。未考核扣2分,扣完为止。
10分
5。1。3机构设置
5。1。3。1企业应设置安委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1.检查企业的风险评价报告或记录。是否逐项落实所选定的控制措施;对确定为重大隐患项目的风险,是否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责任人、责任部门、时间表是否明确;是否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竣工后有关部门是否有验收报告。缺一项扣5分。
10分
5。2.4.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
查重大隐患项目档案(或隐患台帐)是否有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一项扣1分。内容有缺项扣1分。

标准化检查内容实施细则

标准化检查内容实施细则

标准化检查内容实施细则标准化检查内容实施细则一、标准化建设1、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1)、办公区、生活区、车辆停放区应设置合理,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

项目部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及指路导向牌。

2)、在进入大门的道路两旁,设置宣传栏(牌),其内容和标准执行宣传相关规定;在办公区的醒目位置悬挂标语条幅,其内容和标准执行宣传相关规定。

3)、项目部会议室①设置要求:会议室内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各类图表的宽度为1.2米,长度根据情况自定。

②图表要求:管理图表应包括平面图、项目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体系框图、工程进度形象图、工程总体目标、工作计划。

③一线工人业余学校要求:会议室门外要悬挂“××工程××标段一线工人业余学校”校牌;会议室内墙上要悬挂一线工人业余学校的组织框图及授课计划。

组织框图中应有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授课老师等内容。

4)、办公及生活区设施要求(1)、办公室①办公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摆放整齐。

②室内必须将有关制度图表上墙,文件资料归档整齐。

(2)、食堂①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

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②必须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③设有锅炉房的,锅炉房门口侧面墙上,悬挂“锅炉重地,闲人免进”的公示牌,房内醒目位置张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和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牌参照相关标准、安全警示牌参照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3)、厕所必须是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且保持清洁,且有照明设施。

(4)、浴室浴室应有冷热水供应且采用节水龙头,符合安全要求,让职工能按时洗浴。

2、拌和站1)场地处理(1)、拌和站场地的普通硬化: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必须使用不小于15cm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10cm厚的C15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2)、拌和站场地的排水及废水沉淀:场地硬化按照四周底,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M7.5砂浆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灰。

2024年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旨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
一、加强技术标准制定。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标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可控。

二、加强人员技能培训。

开展建筑工程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促进施工过程中的标准化操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质量问题,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推动信息化建设。

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实施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提高质量管理效率和能力,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为提高工程质量提供支持。

五、加强协作配合。

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合力,实现建筑工程质量全程可控,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

六、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积极推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的完善,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的长效机制,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方向不断发展。

以上是2024年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关键内容,通过这些措施的全面实施,将有力推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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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模板1:一: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1.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1.1 施工单位应设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员。

1.1.2 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

1.1.3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1.2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2.1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1.2.2 施工单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

1.2.3 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并加强现场管理。

1.3 质量管理规定1.3.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并保证质量合格。

1.3.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1.3.3 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管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1.4 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考核1.4.1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进行整改。

1.4.2 施工单位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评优活动,提高管理水平。

1.4.3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表格,附件2-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表格。

法律名词及注释:1. 施工单位:指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2. 安全管理机构:指施工单位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等。

3. 质量管理制度:指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制定的质量管理规范和流程。

模板2:一: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1.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1.1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明确委员会成员和职责。

1.1.2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等。

1.1.3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监督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和检查。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项目的抽样检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对结构可靠性鉴定检测,对工程质量事故鉴定检测,对工程质量纠纷及投诉鉴定检测。

本规定所称检测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实施有偿服务并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鉴证类中介机构。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对全省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承担检测监督管理和资质审批中的具体工作。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同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担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检测机构依据资质标准规定申请相应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质量检测.第二章资质管理第五条检测机构资质按其检测能力和业务范围,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相应类别的资质等级标准和业务范围见附件一、二.第六条建筑业企业内设建筑业试验室是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不纳入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其出具的试验报告不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七条申请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同时取得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甲级资质、岩土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专项检测甲级资质及其它相关资质。

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 标准版

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 标准版

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标准版一、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度1、质量标准化检查由工程部组织每周检查一次,检查时间为每周六,各专业负责人安排相关人员按时参加。

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会议由技术科主持,具体安排检查要求、检查重点、注意事项、各专业分组情况及检查人员分组情况等。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等相关领导进行补充,保证组织严密,安排到位,突出重点,查出实效。

3、各专业组除每周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质量标准化检查外,每月对本专业的标准化资料至少抽查一次,并进行打分评级,资料不齐或缺项必须制定方案及时补充完善。

4、各专业组对查出的问题于当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工程质量低劣影响安全的工作面,有权停工处理,按标准化考核规定进行处罚,并报主管领导与工程部备案,作为各专业队伍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依据。

5、技术科负责对各专业检查小组抽查情况进行统计并考评。

二、现场检查1、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上领导带班人员、重点工程跟班人员、管理人员每班对各生产现场全过程进行监控,重点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标准化标准执行情况,规程措施现场落实情况,危险源辨识、风险预控及〃手指口述”的实施情况,从基础抓起,切实提高操作层的综合素质和安全意识,做到各项管理工作基础牢固。

同时,调度生产管理人员要将各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时存在的问题在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跟踪落实。

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每周实行动态检查一次,存档资料实行每旬检查一次,执行〃谁检查、谁打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3、基层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安排好本队安全质量达标工作相关事宜,积极配合检查,并安排好陪检人员,携带好检查工具。

4、各专业小组必须对照标准认真检查,对查处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存档保存。

5、各专业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100%,因特殊原因出现漏检时,该专业检查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人员重新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6、各专业检查组必须现场将检查情况向区队当面交待清楚,以便及时落实现场存在的问题三、确保质量标准化的技术措施1、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⑴进场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学习、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同时找出问题与矛盾。

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及考核标准

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及考核标准

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及考核标准(生产技术部负责部分采煤、掘进、地测)未能有效提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从根本上做到质量标准化的精细化管理,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特制订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标准及检查细则:一、采煤质量标准化1、上、下安全出口达不到要求,各罚200元,并罚主管队长100元,跟班队长50元。

2、综采面液压支架死架,每架罚100元。

3、上、下端头炮采使用四对八根长梁支护,综采使用二对四根长梁支护,放顶煤工作面前后溜子机头、机尾大棚,没使用或者支护不符合规定的,罚300—500元。

4、上、下顺槽高度、宽度不符合验收标准或者《作业规程》规定,每米罚20元;上下巷严重失修,未采取措施,罚主管队长100元,跟班队长50元;5、上、下巷超前支护单体柱按规定穿柱鞋,少穿一个罚50元。

6、上、下巷超前支护务必使用单体柱配合长钢梁或者单体柱支护,超前支护的长度、数量务必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不按规定架设超前支护,罚责任单位300元,跟班队长100元;缺梁少柱或者不合格柱梁,每根罚50元。

单体支柱与顶梁之间务必有防止单体柱滑到伤人措施,否则,每发现一根罚款20元7、单体支柱初撑力务必符合《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每发现一根达不到要求的罚款50元。

8、机尾出现台阶(超过0.5m)罚责任单位200元。

9、梁端冒高及端面距超过规定的综采每架罚50元。

10、工作面出现冒顶,每次罚2000—5000元。

11、采面要做到“三直两平二畅通”,否则,每发现一次不合格,罚单位300元。

12、顶空每处超规定的罚100元(每棚、每架);工作面悬顶一处,罚款200元。

13、扩修巷道因工程质量原因出现冒顶,罚施工单位2000—5000元。

14、断梁,断腿或者梁口掉、梁翻、错口务必及时更换,否则每根罚50元;酿成事故的严格按事故追查处理。

此检查细则从2010年10月起实施,每月质量标准化考核达到要求的单位给队长、书记各奖励500元;副队长、副书记各奖励300元;技术员(技术员兼统计)奖励100元,每月考核没有达到要求的单位给队长、书记、副队长、副书记、技术员同等处罚。

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陕煤陕北矿业公司陕西陕北矿业公司关于印发矿井安全质量规范化检查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相关单位、涌鑫矿业公司:现将公司《矿井安全质量规范化检查验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矿井安全质量规范化检查验收实施办法根据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质量规范化经管办法》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矿安全质量规范化规范及考核评级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矿井安全质量规范化检查验收实施办法。

一、检查验收规范、考核评级办法(一)检查验收规范依据矿井安全质量规范化检查验收规范及考核评级办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专业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矿安全质量规范化规范及考核评级办法》(煤安监办字〔2004〕24号)、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规范化经管办法》、《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质量规范化和安全生产经管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公司各专业参照行业和上级单位的规范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各专业要制定具有陕北矿业特色、高于上级规范要求的安全质量规范化验收规范。

检查由公司规范化办公室牵头,各专业主管处室对本专业的质量规范化具体负责。

(二)定期检查公司规范化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对单位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质量规范化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得分占季度得分的50%;检查人员深入井下工作面,按照《煤矿安全质量规范化规范及考核评级办法》规范要求,逐条、逐项检查,上尺、上线、上仪表全面检查,不得出现空、漏检工程,并作好记录,严格按照安全质量规范要求进行评级,并把“四位一体确认开工制度”、“不安全不生产原则”过程质量经管纳入安全质量规范化检查内容。

积极推行作业场所精细化经管,从班组到区队,从工作面到生产系统每一个工作场所,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工作岗位都做到上规范岗,干规范活,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劣质工程。

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检查考核实施办法

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检查考核实施办法

2012年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检查考核实施办法为继续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进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自主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现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检查考核实施办法如下: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思想,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主线意识、责任意识、自主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升基层管理水平,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长期稳定发展。

二、矿井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目标1、矿井年度达标目标经集团公司达标检查验收,力争实现年度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目标。

2、各专业达标月度目标采煤、掘进、通风、运输、机电、调度、防治水月度自查考核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三、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1、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1成员:领导小组对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全面负责,定期向集团公司申报公司达标计划和验收申请;副组长对分管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负责;各成员按专业分工在分管副组长的领导下制定专业检查考核办法,对分管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检查考核,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上台阶。

四、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办法1、由安监处组织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信息中心等部门和采掘、机电、保运、运输、通风、修护等单位主管技术员以上管理干部成立联合检查组,每月一次对各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现场打分、现场定级。

2、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每月两次对分管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定级,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现场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到安监处,由安监处负责监督落实整改,同时,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处罚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及科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班班队长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3、公司主要领导不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开展动态达标检查,并对联合检查和专业自查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以动态检查考核定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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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七建技术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实施细则XXX质量部2014年2月17日目录一工程质量及资料检查实施细则编写说明 (2)二检查的范围 (2)三检查的依据 (2)四检查的方式 (2)五检查的主要内容 (3)六、检查的程序 (4)七检查打分办法 (4)八奖罚规定 (4)九工程实体实测实量方法 (5)十基层部门的工作质量评分标准1、土建、安装、市政、装饰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一) (17)2、专业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二) (22)3、建科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二、1) (22)4、设计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二、2) (26)5、租赁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二、3) (29)6、劳务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二、4) (32)7、新厦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二、5) (37)8、构件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表二、6) (41)十一工程资料评分标准 (45)1、项目部质保体系建设检查评分表(表三) (45)2、土建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评分表(表四) (48)3、安装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评分表(主体阶段)(表五) (54)4、安装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评分表(装饰、竣工阶段)(表六) (57)5、市政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评分表(表七) (61)十二工程实体实测实量评分标准 (65)1、土建工程实体实测实量评分表(表八) (65)2、安装工程实体实测实量评分表(主体阶段)(表九) (67)3、安装工程实体实测实量评分表(装饰、竣工阶段)(表十) (68)4、市政工程实体实测实量评分表(表十一) (69)十三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评分标准 (73)1、土建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评分表(表十二) (73)2、安装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评分表(主体阶段)(表十三) (78)3、安装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评分表(装饰、竣工阶段)(表十四) (81)4、市政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评分表(表十五) (84)十四单位工程施工资料及实体质量评分汇总表(表十六) (88)一、“工程质量及施工资料检查实施细则”编写说明甘肃建投集团总公司为提升整体施工质量水平,去年上半年起实施了“科技兴企”和“质量精品”的战略决策,加大了质量技术管理检查力度。

从建投总公司科技质量处对我司在建工程几轮检查方式来看,我司的管理方式颇为落后。

为适应建筑市场变革的需求,强化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模式,提升风险控制能力,促进项目质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体现检查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达到提高工程质量、增强社会信誉度、延长企业价值链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自2014年2月17日起执行。

二、检查的范围检查范围涵盖集团公司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桥梁基础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预拌砼生产、试验检测、设备租赁、设计、房地产开发等,包括对基层公司总工和技术质量部门的管理工作质量的检查,以及对个人责任承包工程和已经备案的个人经济承包工程的实体质量与施工质保资料的检查。

三、检查的依据以集团公司宏观规划和建投总公司科技质量处、集团公司2014年1#文件精神、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近年来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国家规范、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七建“一体五标”管理体系文件,本《实施细则》中各种打分表等为检查依据。

四、检查的方式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副总工程师(技术质量部部长)带队,技术质量部各专业人员参加,对基层公司技术质量部的管理工作情况及各项目工程的实体质量和施工过程质保资料,采取日常滚动式循环检查和定向(专项)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半年一个轮回,对照打分表进行检查和实测实量,做到有依有据。

对一般问题开具《问题检查记录》,而对连续发生、屡纠屡犯的问题,开具《问题整改通知单》,对严重质量问题开《停工整改通知单》。

五、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检查质保体系是否到位1、对创优工程是否进行质量策划;2、是否建立完善高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制度、规范规程、人员配备),目标明确,责任清晰;3、是否有优化的方案和周全的交底;4、是否按照项目标准化管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控制的各项组织及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二)、检查过程控制是否落实1、检查部门对项目部的技术指导、交底及质量监控、指标落实等工作是否到位;此项可以到基层公司去检查,也可以在公司对项目部的资料、实体检查中去追溯。

2、检查项目部是否坚持样板引路,是否严格过程质量控制,能否确保目标实现。

(三)、检查施工资料是否完善施工资料(包括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验收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影像资料等)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及完整性是否落实。

(四)、检查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情况以住建部现行“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应用为准。

(五)、检查各项技术质量指标是否有序进行1、检查质量指标的实施进展情况。

包括“七建杯”优质结构奖、“七建杯”优质工程奖、建投杯、白塔奖、飞天奖、其他市级优质工程奖、质量代表工程暨创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用户满意工程”奖(省级、国家级)、QC小组活动成果。

2、检查技术指标的实施进展情况。

包括省级工法、省级建设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成果、科技示范工程、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企业标准、技术研发等。

另外企业工法、企业级优秀科技论文、专利等编写质量将作为加分的项目。

六、检查的程序1、检查组组长(副总工程师或部长)介绍检查组成员分工情及项目配合要求(土建工程实测实量与观感、土建工程资料、安装工程实体实测实量与观感、安装工程资料四个部分)→基层总工或技术质量部有关人员及项目部有关人员陪同→工程实体质量及施工资料检查→检查组人员内部沟通,确定问题症结并写《检查记录》或《通知单》→检查组点评→检查组组长总结→《检查记录》或《通知单》交责任人签字确认。

2、部门的指导、监控把关及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和资料均按本《实施细则》中附表的内容进行检查打分。

3、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对基础、主体结构工程,操作面必查(实测砼、钢筋、模板、砌体等),其它层抽查;装饰工程查一层(含地下室)、顶层(含屋面)、标准层(两层),均应实测实量。

4、对工程施工资料全数检查。

七、检查打分办法1、按专业检查完毕后分别进行现场打分,要求检查记录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由基层总工及部长、项目经理分别对打分情况进行签认,同时,检查组成员要对检查情况做简要讲评并说明工程质量主要特色与不足之处(包括管理不足及操作不足)。

2、由检查组组长或专人对打分结果进行汇总整理,检查组成员签字确认;每月向项管部提供一次当月检查、整改情况(仅为当月抽查的职能部门或项目工程),每半年出一次总结报告(总结包括基层公司、项目部存在的管理不足和施工资料、工程实体问题,以及改进的建议)。

检查结果也作为一年两次标准化管理大检查的奖罚依据。

3、对基层公司每半年打分汇总中,部门占60%,项目部占40%。

4、安装、市政、装饰公司的职能部门都用土建公司部门打分表(表一)。

其他专业公司(建科、设计、租赁、劳务、新厦房地产、构件等公司)的职能部门,参照(表一)选择通用项目,并依据专业公司体系文件分手册的内容增加检查项目进行检查、打分(见表二)。

总分值均为100分。

八、奖罚规定1、每半年对检查及整改结果进行一次总结,并交项目管理部备案,作为标准化综合大检查奖罚的依据。

2、工程质量日常检查中,凡是发现项目部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1条及以上者;违反主控项目2条及以上者;一般项目5条及以上者;根据问题不同的性质,开具《问题整改通知单》或《停工整改通知单》,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检查综合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达到观摩工程标准的,对项目部进行嘉奖。

3、对基层公司部门检查,综合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进行嘉奖,但有本公司项目在检查中综合得分排在集团后三名的不能给与嘉奖,同时要对总工及部门进行处罚。

4、奖罚办法依据集团公司2012年54号文、《甘肃七建标准化管理暨技术质量检查实施办法》、2014年1号文,矛盾之处,以2014年1号文为准。

九、工程实体实测实量方法(一)砼工程1、垂直度(1)指标说明:反映层高范围内剪力墙、砼柱表面垂直的程度。

(2)允许偏差值要求: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mm,超过该允许偏差记为不合格。

(3)测量工具:2 米靠尺(4)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1)剪力墙:任取长边墙的一面作为1个实测区,累计实测实量10个实测值。

2)当墙长度小于3米时,同一面墙距两端头竖向阴阳角30cm位置,分别按以下原则实测2次:一是靠尺顶端接触到上部砼顶板位置时测1次垂直度,二是靠尺底端接触到下部地面位置时测1次垂直度,这2个实测值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2个计算点。

3)当墙长度大于3米时,同一面墙距两端头竖向阴阳角30cm和墙中间位置,分别按以下原则实测3:一是靠尺顶端接触到上部距砼顶板位置10cm部位测1次垂直度,二是靠尺底端接触到下部距地面位置10cm部位测1次垂直度,三是在墙长度中间位置靠尺基本在高度方向居中时测1次垂直度(当墙面进行了抹灰工程时,靠尺上顶到板底,下顶到地面)。

这3个实测值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3个计算点。

4)砼柱:任选砼柱四面中的两面作为1个实测区,累计实测实量10实测区。

每个实测区分别将靠尺顶端接触到上部砼顶板和下部地面位置时各测1垂直度。

这2实测值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2个计算点。

5)测量时,尺端距离上、下边10cm。

(5)示例:2、表面平整度(1)指标说明:反映层高范围内剪力墙、砼柱表面平整程度。

(2)允许偏差值要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4mm,超过该允许偏差记为不合格。

(3)测量工具:2米靠尺、楔形塞尺(4)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1)剪力墙/暗柱:选取长边墙,任选长边墙两面中的一面作为1实测区,累计实测实量20个实测值。

2)当所选墙长度小于3米时,同一面墙4角(顶部及根部)中任取2角。

按45斜放靠尺,累计测2表面平整度。

这2实测值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2个计算点。

3)当所选墙长度大于3米时,除按45O斜放靠尺测量两次表面平整度外,还需在墙长度中间水平放靠尺测量1表面平整度。

这3实测值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3个计算点。

4)测量时,尺端离开阴角20cm。

5)砼柱:可以不测表面平整度。

(5)示例:3、阴阳角方正(1)指标说明:反映层高范围内砼墙体阴阳角方正程度。

(2)允许偏差值要求:阴阳角方正允许偏差值为4mm,超过该允许偏差记为不合格。

(3)测量工具:方尺(4)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1)每面墙的任意一个阴角或阳角均可以作为1实测区,累计实测实量20个实测值,其中5个实测值需选窗台区域的阴阳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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