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指南
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指南
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指南1、考核认定范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中专毕业生;(2)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中专毕业生;(3)上述毕业生应在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
[注:(1)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不适用于“五大”(函大、夜大、电大、业余大、职大)及脱产学习形式的毕业生及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只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
]2、工作程序:(1)网上下载职称认定表格(申报考核认定表(一)—(三)、认定材料清单表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账户信息登记表,下载网址:/hrss/page.php?Aid=2&Bid=7(选择:职称认定表格)→填表并准备好有关资料后向上级主管单位申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有关资格申请、盖章,集中报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审核(申报中级认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申报人直接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一门式民生许可类窗口)→初级认定经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核认定通过的人员,发放资格证书(中级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发证)。
(2)从2017年8月1日起,我省的职称认定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申报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该职称管理系统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了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事项及操作指南请浏览/hrss/page.php?Aid=2&Bid=7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及附件。
职称认定办事指南(非教师类)
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办事指南一、办理条件(一)大、中专毕业生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所学的专业对口或相近。
在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取得业绩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可参照中专毕业生申报认定。
对于本市户口且不在海珠区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的人员,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中心并实行人事代理后方可办理。
(二)具体条件如下: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员”级资格;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助理”级资格;3、研究生班毕业、获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助理”级资格;4、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受聘助理级职务满二年后获硕士学位,再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也可受聘助理级职务满一年后获硕士学位,再从事理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资格;5、获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资格。
二、所需材料(一)《广州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二)《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三)毕业证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四)《贴资格证相片页》(附大一寸彩色光面相片)(五)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六)用人单位开具的从未认定过职称的证明(超过认定年限的必须提供)(七)上岗证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会计、统计、律师等必须提供)(八)与用人单位签定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非广州市户口人员必须提供)三、办理程序1、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广东省网络应用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或培训证明。
(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月前5个工作天可委托我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5号各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现将《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业专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报告省人事厅职称处。
广东省人事厅1998年6月16日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根据人事部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毕业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认定对象,是指在多种所有制的事业、企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本文第二条规定的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即对其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进行全面考核的合格者,可认定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第五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的,个人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第六条根据国家规定,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土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硕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符合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XX
关于考核认定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及**驻赣单位人事(干部)处:为深化职称改革,吸引优秀青年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加快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认定的范围1、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其他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认定其专业技术资格:(1)已经实行了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系列;(2)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3)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能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4)违反职业道德的;(5)提交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二、考核认定的条件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级别.具体学历、资历要求如下:1、大专、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2、中专毕业后,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6、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个月,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延长考核认定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上述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基础上,再延长考核认定时间:1、在见习期(或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违犯受到处分的,处分期结束后应延长一年;2、考核不称职的,每次延长一年,并按次数累计计算;3、考核基本称职的,每次延长半年,并按次数累计计算。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转正定职)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转正定职)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经考试合格,不需评审,不需参加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适用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出站的人员,可认定副高级或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证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七)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办理程序(一)考核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需经所在单位(院、系)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行认定。
(二)申报材料1.个人申报材料。
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需填写自治区职改办印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一式二份、并附上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后出站证明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需由学校职改办验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验证章。
2.学校上报的材料应包括:(1)学校请求认定有关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请示;(2)请求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3)请求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有关说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填表说明(1)基本情况中“最高学历(专业)和主要学习经历”栏,“最高学历”(专业)主要写清所在学校、系、专业的全称,学习起止日期;“主要学习经历”填写时应包括高中毕业后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
对于先参加工作后取得最高学历者必须填写清楚第一学历和后续学历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全称,学习(或工作)起止日期。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 2007-3-19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人职[1998]15号)的有关规定,对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时应掌握的几个方面作说明。
第一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范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中专毕业生;2.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土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中专毕业生;3.上述毕业生应在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第二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条件根据国家规定,申请初次考核认定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专毕业后,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土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符合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获得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材料要求1.申请人提交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2.申请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如下材料:(1)《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一式五份;(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4)工作业绩成果的证书、证明材料各一份(硕土研究生应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5)免冠大(小)一寸近期正面黑白相片一张。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个人操作流程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个人操作流程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是指通过考核来评定个人在特定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是否达到一定标准的过程。
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环节,包括申请、审核、考试、评定和认证。
在这个流程中,个人需要按照要求来完成一系列的操作。
接下来是审核环节。
认证机构会对个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对个人的身份信息、学历和工作经历进行核实。
如果材料完整、真实有效,符合申请要求,那么个人的申请就会通过,并进入下一个环节。
如果材料不完整或者存在问题,那么个人需要进行补充材料或者进行进一步的核实。
然后是考试环节。
认证机构会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考试来评定个人的专业技术水平。
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两个方面。
个人需要准备考试所需的教材、资料等,按照考试的规定进行学习和复习。
在考试当天,个人需要按照要求到达考试地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内容。
考试完成后,是评定环节。
认证机构会对个人的考试成绩进行评定,根据一定的标准来确定个人的专业技术水平。
评定结果一般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合格的个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证书或者资格。
如果个人不合格,那么可以选择重新参加考试,或者进行进一步的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再次参加考试。
最后是认证环节。
认证机构会根据评定结果,颁发相应的证书或者资格给合格的个人。
这个证书或者资格可以作为个人在特定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的证明,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个人可以将这个证书或者资格用于求职、升职、获得特定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参与相关项目的申报等。
综上所述,个人操作流程包括申请、审核、考试、评定和认证等环节。
个人需要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参加考试并通过评定来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这个过程需要个人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完成。
通过这个过程,个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可以得到认可和证明,提升个人的职业竞争力和发展空间。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经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业务直报点咨询以及在“广州职称”网了解到,广州职称认定、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如下:一、申报方式根据国家、省市职称政策的规定,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通过考核认定、评审等方式取得相应级别(初、中、高级)、专业的技术资格。
二、办理条件及操作流程(一)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1、对象范围在广州市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达到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档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2、申报条件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和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中申请考核认定卫生系列以及工程系列中的建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予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述各级别档次相应的学历、资历等条件:3、材料要求(详情可登陆广州职称http://www。
hrssgz。
/gzzc/)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⑵《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⑶《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所贴照片须与上传评审系统的个人相片一致.⑷身份证复印件。
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⑺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⑻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资格者须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
⑼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认定高级资格者须提交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考核合格材料、博士后证书原件、复印件.⑽直报人员、正常申报或未通过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人员,均须提供如下材料:a.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职办理流程.doc
钦人社发〔2019〕44号附件3职称认定、重新确认、证书遗失补办办理指南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办理指南(一)职称认定的范围及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文件规定: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认定应在达到要求的时间起2年内办理完成,取得资格的时间博士后从出站之日算起,博士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算起,其他从认定之日算起。
逾期未办理须通过评审取得相应的职称。
原则上不作二次认定,认定后不能因具备新的学历条件再次认定。
(二)职称认定的学历及年限要求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员级职称;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职称;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职称;6.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副高级职称;7.在站工作时间达到2年以上的海外博士后可认定副高级职称,原则上在与广西区内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2年内办理完毕。
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认定。
(三)需提交的材料(实行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均扫描上传系统)1.个人提交(1)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身份证;(3)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例如: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当年所需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非公单位不作要求);(5)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请的,原则上应提供申请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请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6)近期一张两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
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一、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一)学历、资历条件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2、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1、填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1份;2、填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一式1份;3、贴有正面免冠近期大一寸照片的《贴资格证相片页》一式1份;4、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学位证书及复印件1份;5、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要求提供的工作小结外,申报考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另附一份1500字以上的工作总结,申报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另附一份2000字以上的工作总结。
这是申报人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全面、系统的总结,应突出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
6、申报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除提交以上1-5项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主要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如作品、项目、奖励)的证书、证明材料各一式1份;⑵提交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出版著作1部;②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③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1篇,以及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业技术分析报告1篇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一)评审类职称的条件
(见表1)湖北省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一览表
(二)办理程序
1.填写《考评一览表,初中级一式20份,高级一式25份;
3.交近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履约考核登记表》(原件);
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5.现聘任职务的聘书(原件);
4、我中心可以全权代理取成绩单和办证;
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一.初定起点职称
(一)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认定“员级”;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两年后,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3.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6.申报普生途径所依据的学历证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审查后退还原件);
7.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原件),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再中级评审时可免试英语,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再高级评审时可免试英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可免试计算机;
8.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
9.学术论文、著作(原件、复印件审查后退还原件);
5.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考核认定“中级”任职资格;
6.获得博士学位考核认定“中级”任职资格;
7.职后获得学历的,可减掉一年的见习期。
(二)办理程序
1.填写好《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2.带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后退还原件。
3.交一张两寸的相片,初定费和办证费到人事职称部门办理手续。
10.有关获奖成果证书(原件);
11.业务工作总结;
(三)办理时间
1、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及填写规范
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及填写规范一、申报材料(一)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填写《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见习报告1份。
见习报告要求采用写实手法,客观反映本人的业务成绩及水平,报告字数中级要求不少于2000字,初级要求不少于1000字。
初次认定人员应详实地填写《见习报告审阅单》(附件二),且用A4纸打印输出,所在单位(部门)业务主管领导对其进行审阅并签署审阅意见,与封面(附件一)、报告内容一起侧面装订。
(二)需提供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A4纸),证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
(三)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填写《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附件三),A4纸打印输出。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表格要求详实填写《申报初次认定人员登记汇总表》,单位盖章后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
二、《申请表》填写规范(一)“最高学历”栏所填信息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信息一致。
双学士学位须填写两个学位。
(二)主要学习经历从大中专入学时填起,要写清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的全称,学习起止时间,起止时间均填写到月。
(三)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由本人所在部门(基层单位)负责人填写,注明推荐意见并签字,加盖部门(基层单位)公章。
(四)呈报单位考核审查意见,由本单位负责人填写,注明推荐意见并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申请表》需双面打印输出,侧面装订。
见习报告拟认定资格:技术员单位:房屋物业管理公司铁路物业部姓名:乔建雄2012年10月31日见习报告审阅表说明:审阅人要求为参评人员所在单位的业务主管领导。
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表拟认定资格:说明:此表本人填写,学历相关信息均为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见习报告2012年6月,我很荣幸地加入到准能房屋物业管理公司这个朝气蓬勃、欣欣向荣的企业,开始了人生中时间最长,也是意义最重大的一段历程。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及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说明
关于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及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说明自2015年第二季度起,全日制院校毕业生需初次确认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市外调入人员需确认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办理程序》(附件1)或《市外调入人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办理程序》(附件2)要求办理。
一、基本条件(一)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资格初次确认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业大、电大、职大、函大、夜大),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博士学位,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上述毕业生都要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认定。
(二)市外调入人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属市外调入本市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满半年。
二、实行资格初次确认前毕业证书验印制度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办理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时,需一并提交毕业证书的验印证明。
毕业证可送交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2楼,联系电话:85166762)统一验印,也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海尔路178号,联系电话:88913512)自行验印。
对伪造学历、资历等,违反政策规定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将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以及中共青岛市纪委、青岛市监察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9号)等文件规定严肃查处。
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认定办理指南
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认定办理指南一、考核申请1.考核对象必须是已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且在申请时在所从事单位工作。
2.考核申请需要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考核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1.考核内容: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考核主要包括岗位胜任能力考核和专业知识能力考核两个方面。
2.考核方式:考核一般通过笔试、面试和实操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评审1.学术评审: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考核成绩将由专业评审团进行学术评审。
评审团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3.考核结果公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可以进行意见反馈。
4.考核结果确认:公示期结束后,最终确认考核结果。
合格者颁发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四、申报材料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考核申请表》: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等内容。
2.工作证明: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学历证明:提供相关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4.职称证书:提供相关职称的证书复印件。
5.成果材料:提供相关职业发展成果的材料,如论文、著作、项目参与等证明。
五、注意事项1.报名时间:每年都会设立报名时间,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真实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情况,将会被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费用:申请人需缴纳一定的考核费用,费用标准由权威机构规定。
4.取消资格:申请人在考核过程中如有违纪行为,将被取消考核资格。
5.考核结果有效期:考核合格的职称证书有效期为3年,过期后需要重新申请。
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认定办理指南,主要介绍了考核申请、考核内容和方式、考核评审、申报材料、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
希望本指南能够帮助申请人了解和掌握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考核的相关流程和要求,顺利完成考核认定,提升个人职业发展。
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准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1)以该学历办理了深圳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
(2)以该学历办理了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调令;
(3)以该学历办理了劳动部门调令人员;
(4)中专学历申请初次认定人员;
2、国外高校学历提交《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证明》(提交复印件验原件)或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五)除以下情况人员外,申请人员均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可提供由档案保管单位已加具与原件相符签章的复印件)。
1、以申报职称所依据学历办理了我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接收介绍信人员不需提供;
2、国外高校学历申请初次认定人员;
3、以广东省高等自学考试学历学位申报认定人员不需提供;
4、中专学历申请初次认定人员;
(六)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验原件,须可证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符合初次认定所要求的学历资历条件,其中,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人员此项材料须可证明已在我市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三个月以上,取得其他学历人员此项材料须可以证明已在我市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
2、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
3、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调令
4、劳动部门调令。
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
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所需材料及有关要求一、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条件及所需材料:1、初次认定职务的有关条件:(1)、获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可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即讲师、中一、小高、幼高);(2)、获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学三级(小学二级)教师职务;(5)、中师毕业(在中、小学任教)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三级教师职务。
2、所需材料:(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个人专业(注:双面打印)技术工作小结要求1000字以上)(贴正面免冠1寸近照);(2)、《信息录入表》;(3)、贴资格证相片页;(以上三表用A4纸打印,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载)(4)、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交原件验证);(5)、教师资格证原件;(6)、每人280元认定费。
(7)、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拿身份证到市社保局打印)二、有关要求:(1)、初次认定职务的程序为:个人述职、科组或级组评议、单位考核、主管单位考核的基础上,根据所认定职务的任职条件,被认定者的政治思想表现,知识水平、岗位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来写,结尾一定要写上这样的话:经考核,该同志符合中(或小)学级教师的任职条件,同意认定中(或小)学级教师职务(综合评价不少于150字);(2)、各种材料一定要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工整,于 6 月18 日前送教育局人事股。
(注:本说明所称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即有报到证者),或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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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指南
1、考核认定范围: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中专毕业生;
(2)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中专毕业生;
(3)上述毕业生应在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
[注:(1)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不适用于“五大”(函大、夜大、电大、业余大、职大)及脱产学习形式的毕业生及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只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
]
2、工作程序:
(1)网上下载职称认定表格(申报考核认定表(一)—(三)、认定材料清单表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账户信息登记表,下载网址:/hrss/page.php?Aid=2&Bid=7(选择:职称认定表格)→填表并准备好有关资料后向上级主管单位申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有关资格申请、盖章,集中报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审核(申报中级认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申报人直接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一门式民生许可类窗口)→初级认定经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核认定通过的人员,发放资格证书(中级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发证)。
(2)从2017年8月1日起,我省的职称认定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申报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该职称管理系统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了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事
项及操作指南请浏览/hrss/page.php?Aid=2&Bid=7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及附件。
3、考核认定条件:
根据国家规定,申请初次考核认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研究生班毕业、双学位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符合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获得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提交材料及要求:
(1)申请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2)参加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认定材料清单一份,并贴在竖式牛皮纸档案袋上;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粘贴在认定材料清单相应位置;
③《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账户信息登记表》;
④《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表格打印要规范,按填表说明,如表内填写内容有涂改,任意改变表格结构的不予受理,从2017年起,《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经职称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自动生成;
⑤《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信息录入表》一份;
⑥贴资格证相片页一份,要求提供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相片一张(与《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所粘贴相片同版),相片粘贴三分之一部分即可,作资格证用;
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另外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所提交的复印件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逐项核对原件后,签署核对人姓名、核对意见和日期,并加盖公章;
⑧提交本年度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予受理;
⑨申报教师系列、司法系统、新闻系列等需提供相关上岗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记者证等;
⑩按照省厅有关要求,遵循单位属地管理原则,经人社部门初审材料后,必要时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以便查核;
⑪对照评审资格条件的论文要求,提交市级以上正式公开发表的任现职以来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或译著原件一份(外语论文必需翻译成中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初级认定无需提交本项材料,中级认定需要提交。
发表论文原则上应在“期刊”上刊登,一般情况下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仅供参考)。
论文原件需瘦身,只提交:刊物的封面、完整的目录、完整的本人论文内容(包括结尾语及参考文献)、封底,剔除其他作者的论文内容。
另外,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有关规定,对于发明专利替代论文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发明人奖的,可替代论文。
②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排名前3的),可替代论文。
③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的),可替代论文。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复印,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交原件,原件经主管部门对照审核后退回。
(注: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不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表格上相应内容无需填写。
)
(3)材料要求:
①所需表格的填写方法为打印或钢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端正清楚,粘贴好
照片,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加具具体的鉴定意见和盖章。
②《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中的《个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初级字数在800-1500字范围内,中级字数在1500-3000字范围内,要求反映自己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工作实绩和业务工作能力情况,不接受列项叙述或自我鉴定式的工作小结。
5、注意事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认定其专业技术资格:
(1)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2)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3)违反职业道德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4)未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或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6、收费标准:
考核认定收费标准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即申报初级认定每人280元,中级认定每人450元。
7、办理时间:中级全年受理;初级全年受理,主要集中在7月16日至10月31日,集中受理时间以当年发布的通知文件为准。
因认定材料需由专家审核,根据佛山市人社局要求,受理的材料每年分1-4月、5-8月、9-12月三个批次进行集中审批。
中小学教师系列初次考核认定工作由区教育局另文通知。
8、发证时间:证书由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至顺德后10个工作日内发证。
2005年1月1日起,已开考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国际商务、卫生、翻译、药学、工业设计、安全工程等专业不再进行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查询有关开考科目请浏览“广东人事考试网”(/)。
说明:本指南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确认、初次认定和遗失补证等工作事项的通知》(佛人社﹝2014﹞172号)作为依据,该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注:对象要求均以当年公布的有关政策调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