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权激励全程指引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拟挂牌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构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一、公司股权结构现状公司现有注册资本25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二、股权激励时点的选择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尚未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增资的方式实现。
建议股权激励的时点一般选择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前,或者是公司新三板挂牌以前。
由于新三板的具体挂牌及交易制度的特点,参照目前相关规则及实践,如果在新三板挂牌后再实施股权激励,则只能通过定向增资的形式进行,并且定向增资不能仅针对其在册股东及公司员工,还必须有其他外部投资者参与,因此,在此时实施股权激励相较于挂牌前存在一定的限制。
在企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至挂牌前阶段,也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
但是如果在此阶段采取股权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因此,如果未在上述场所转让股份,其股权转让的效力本身就存在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建议采取的方式是在股权交易双方各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及所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然后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报工商管理部门备案,通过工商登记的公示效力来补正其股权转让本身的效力瑕疵。
三、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份来源:包括向激励对象增资扩股、老股东转让股份等方式。
具体方式如下:第一种方式:通过激励对象增资扩股。
公司通过接受激励对象现金出资的方式增资扩股,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来增加资本金,但也存在需要股东会的批准,需要解决股权频繁变动与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法律障碍。
第二种方式: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如果公司不想增资扩股,可采用实际控制人转让股权方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出资对象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优惠比例。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概述股权激励是企业用股权作为激励手段,来吸引、留住和激励员工的一种制度安排,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新三板公司开始采用股权激励方案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推动公司的发展。
股权激励的意义1.激励员工:股权激励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激励员工对公司的发展更加积极地参与,使员工为公司的未来不断努力,从而创造更多的价值。
2.建立核心管理层:股权激励能够帮助企业建立核心管理层,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从而达到稳定发展的目标。
3.提高员工忠诚度:随着股权激励的开展,员工将会非常认同公司的文化和使命,从而提高员工的忠诚度,以及对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贡献。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的形式同样的股权激励,在新三板的企业与A股上市的企业,均采用了股票期权的方式进行。
这种方式被称之为ESOP(Employee Stock Option Plan),即员工股票期权计划。
ESOP计划的实质是:公司对于员工给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以锁定期的时间段之后,能够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
购股权益实际上就是积极参与到公司的价值创造和发展中去,在股票上取得投资收益,以及享受相应的股利分红权利。
不同于A股市场中的 ESOP,新三板企业因为用户规模比较小,其股票流通性和市场变现的速度都要比 A 股要慢。
因此,新三板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安排通常会延长锁定期,以一定程度上防止利润挥发和市场变现的压力。
另外还有配股分红、员工持股计划以及限制性股票等方式,这些方案都是26号文中提出的多元股权激励方案。
实施股权激励需要注意的问题1.条件审慎:设置制定精细,要考虑不同的股东利益之间的平衡。
2.合同签订:合同需要详细列出股票期权方案、行使价格、行使期限等全部的条件。
3.股权激励的选择:针对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股权激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结语股权激励是一种常见的激励方式,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也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激励方式。
但是,在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不同的公司情况,而开出合适的方案,进而将其执行;此外,也需要遵循相关规定,规范股权激励的实施和操作。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随着我国股权激励政策的不断完善,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也越来越重视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本文旨在探讨新三板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并提出一些可行的方案设计。
一、选股权激励的原因1.人才保留人才对任何一家公司来说都是最重要的资产,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更是如此。
而在资源相对单薄的新三板市场中,企业往往面临着高薪资的缺乏和人才流失的严重问题。
因此,为了留住优秀的人才,新三板企业需要提供一定的股权激励。
2.激励员工股权激励不仅可以吸引人才,更能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
员工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在公司取得成功时,通过股权激励可让员工分享企业的成功。
3.提高企业竞争力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不仅可以吸引优秀人才,更可以激发员工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同时,股权激励也是一种非常有力的手段,可以提升企业的投资价值和市场表现。
二、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1.股票期权激励股票期权激励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激励方法之一。
股票期权是一种在特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力,员工可在特定期限内通过实际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来进行激励。
这种方式简单易懂,容易操作,且不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被很多新三板企业采用。
2.剩余股份分红该方案是指,在公司总股本中,由企业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自愿出让一部分股份给员工,员工可根据公司业绩分红。
此方案适合新三板企业中小股东之间分配分红时的使用,既可以激励员工积极性,又能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3.股份回购和认购激励股份回购和认购激励方案是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购回部分股份,将这部分股份分配给员工,继而增加员工的权益。
采用这种方案,可以让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通过分享公司的成果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4.股权分配计划股权分配计划是指某些机构、公司或其他合作伙伴为发布助推某个项目或业务的发展贡献出力,有资格获得计划中某些股数的股本的行为。
新三板企业薪酬激励方案
新三板企业薪酬激励方案薪酬是企业用来激励和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如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方案,对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力和工作效率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来谈谈新三板企业的薪酬激励方案。
新三板企业的基本薪酬激励方案应当根据企业绩效和市场行情进行合理的设定。
基本薪酬应该与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对应,根据员工的年资和岗位水平划分等级,确定相应的薪酬档次。
此外,还应考虑员工参与企业的风险,对年终绩效进行评估,并与薪酬相挂钩。
基本薪酬激励方案应该建立在公平、透明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上,以便员工能够清晰地知道自己的薪酬构成和提升空间。
二、股权激励方案新三板企业可以通过股权激励方案来吸引和激励人才。
股权激励是指通过向员工授予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方式,使员工直接分享企业的成长和价值增长。
股权激励方案可以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相结合,员工可以通过持有企业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方式参与企业的风险和利益,以此来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股权激励方案还可以促使员工更加积极地为企业创造价值,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但是,股权激励方案需要谨慎设计,以避免员工离职后的负面影响。
因此,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应该为员工提供适当的行权期限,以及行权条件的规定,以确保员工在离职后不会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三、绩效奖励方案绩效奖励是激励员工的一种重要方式。
新三板企业可以通过设立绩效奖金或绩效奖励机制,对员工在实现业绩目标或个人目标方面的表现给予奖励。
绩效奖励可以是固定金额的奖金,也可以是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福利待遇等形式。
绩效奖励的设立应该基于明确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标准,使员工在努力工作、实现目标时能够得到公平的回报。
此外,对于优秀员工,可以设立特别奖励的制度,以鼓励员工的积极工作态度和创新精神。
总结起来,新三板企业的薪酬激励方案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进行科学合理地制定,基本薪酬激励方案应建立在公平、透明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上,股权激励方案可以通过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方式吸引和激励人才,绩效奖励方案可以根据员工的业绩表现给予奖励,同时还可以设立特别奖励制度来激励优秀员工。
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
《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标准版)》一、激励对象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2.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二、激励方式本次股权激励采用虚拟股权的方式进行,虚拟股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益,激励对象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但实际不持有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三、激励规模本次股权激励规模为公司总股本的10%,其中,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分别分配30%、30%、40%的虚拟股权。
四、激励价格激励价格为每股1元,激励对象购买虚拟股权时,需按照激励价格支付相应款项。
五、激励周期本次股权激励周期为四年,分为授予期、锁定期和解除锁定期。
1.授予期:自激励方案实施之日起,激励对象获得虚拟股权;2.锁定期:自授予期结束之日起,激励对象持有的虚拟股权进入锁定期,锁定期为两年;3.解除锁定期:锁定期结束后,激励对象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将虚拟股权转换为实际股票,享有表决权。
六、激励条件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2.激励对象所在部门业绩达到公司预设目标;七、激励效果1.提高员工积极性:通过股权激励,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2.留住人才:股权激励有助于留住核心人才,降低员工流失率;3.增强公司凝聚力:股权激励让员工与公司利益紧密绑定,增强公司凝聚力;4.促进公司快速发展:股权激励激发员工潜能,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八、实施步骤1.制定方案:公司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明确激励对象、激励规模、激励价格等;2.审批方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股权激励方案;3.签订协议: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4.购买虚拟股权:激励对象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虚拟股权;5.跟踪管理: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确保激励效果;6.解除锁定期:锁定期结束后,激励对象将虚拟股权转换为实际股票。
九、风险提示1.股权激励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影响公司市值;2.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激励对象不符合条件、公司业绩未达预期等风险;3.股权激励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出,影响公司财务状况。
新三板员工激励方案
新三板员工激励方案1. 引言随着新三板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在新三板上市,而这些公司的员工则成为了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一直是各公司高层管理者所关心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一种针对新三板公司员工的激励方案,希望对公司的人才管理和发展提供一些借鉴意义。
2. 激励方案内容2.1 工资福利工资福利是员工最为关注的方面之一。
新三板公司可针对员工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薪酬体系和福利政策。
在普通基础薪酬的基础上,可以通过提供年终奖、股权激励等方式,进一步激励员工。
2.2 岗位晋升和培训公司可以制定明确的晋升制度和培训计划。
通过员工的努力和表现,可以获得晋升的机会。
同时,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的技能和能力,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3 平台建设公司可建立员工内部交流平台,让员工能够更快地交流互动,帮助员工得到更多的信息和意见,作为公司决策的参考。
这样的平台可以有效提高公司的团队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
2.4 文化建设公司的员工文化也是员工注意的方面。
公司可以通过制定公司文化标识、举办一些员工文化活动、建立员工文化宣传栏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团队文化氛围,使员工更加有归属感和凝聚力。
3. 实施建议3.1 制定明确的激励计划新三板公司首先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员工激励计划。
在制定激励计划时需要考虑公司的经济实力、企业文化、员工需求等多方面因素。
同时,要考虑到激励计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2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要注重完善自身的内部管理制度,以保证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
制度的完善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比如规范员工管理、加强考核管理、完善培训体系等。
3.3 加强员工沟通和交流新三板公司要注重员工沟通和交流。
建立内部员工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员工沟通会议,让员工有更多的机会交流互动,同时也可以让公司了解员工的需求和反馈。
3.4 实行激励计划的跟踪管理为了确保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公司需要进行激励计划的跟踪管理,及时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和改进,让员工始终保持参与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新三板企业解决员工持股方案
新三板拟挂牌公司及已挂牌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一、员工股权激励方式新三板拟挂牌公司或已挂牌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直接激励: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方式,使被激励员工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
、间接激励: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基金或资管计划)等方式,使被激励员工间接享有公司的权益。
注:通过代持实施股权激励的,不在分析范围之内。
二、当前对员工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一)挂牌前公司挂牌前,无论是直接激励还是间接激励,只要被激励员工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公务员、党政廉洁、高校等限制性规定)规定的经商或股权投资限制性情形,均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挂牌后、直接激励被激励员工需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具有参与挂牌公司定增资格的自然人投资者要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一)公司股东;(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三)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名。
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万元人民币以上。
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模板)一、激励背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新三板市场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二、激励目的1.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2.促进公司业绩增长,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3.留住核心人才,降低员工流失率。
4.增强公司凝聚力,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三、激励对象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关键岗位员工。
四、激励方式1.股权激励:公司以每股净资产为基础,给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
2.股票期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五、激励规模1.股权激励规模:公司股权激励规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2.股票期权规模:公司股票期权规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六、激励条件(1)在公司工作满1年。
(3)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激励对象在获得股权激励或股票期权后,需继续在公司工作满一定年限,否则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回已授予的股权或股票期权。
七、激励实施步骤1.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明确激励对象、激励规模、激励条件等。
2.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或股票期权协议。
4.激励对象按照协议约定获得股权或股票期权。
5.激励对象履行职责,实现公司业绩目标。
6.激励对象满足解锁条件,获得相应收益。
八、激励效果评价1.公司设立专门机构,对股权激励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2.评价内容包括:激励对象工作积极性、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公司业绩增长等。
3.根据评价结果,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调整,以实现激励效果最大化。
九、风险控制1.公司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
2.设立风险监控机制,对激励对象进行动态监管,防止滥用职权、内幕交易等行为。
3.建立激励对象诚信档案,对违反诚信原则的激励对象,取消其股权激励资格。
三板股权激励操作要点
三板股权激励操作要点目前新三板市场正在快速发展,即使目前暂时短期流动性不足,但很明显新三板股票市场的流动性正在逐渐增强,因股权激励一般需要2年至5年不等的限制期限,因解除限制的时候也应是新三板市场活跃的时候,故目前正是新三板企业推出中长期激励计划的最佳时期。
新三板市场的各项制度正在逐步完善,最终也将建设成为一个真正市场化运作的交易市场。
金无足赤,股权激励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刃迎缕解”,运用得不好即是“刃树剑山”。
因股转公司暂未出台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具体规定,故新三板挂牌企业均参照上市公司的标准予以执行,以确保股权结构清晰和治理结构完善,以下操作要点仅供参考:(一)股权的来源1、定向发行从整理股转系统目前披露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来看,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激励的股权来源85%以上都是通过定向发行股票。
如企业选择定向发行股票,则须注意几个要点:定向发行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证监会豁免核准;超过200人的须申请核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45条)经证监会核准后,公司须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且不少于总发行额50%,剩余部分12个月内发行完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44条,无须证监会核准的可不遵守此条)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定向增发的股票并无限售要求;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9条)2、股权转让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规定,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
股东拟提供股份的,应当先将股份赠予(或转让)上市公司,并视为上市公司以零价格(或特定价格)向这部分股东定向回购股份。
所以新三板挂牌企业为了规范治理,大多未采取该种方式获得激励的股份。
股权激励方案(新三板公司)
深圳市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草案)特别提示1.本方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2.本方案为间接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平台以增资扩股的方式获得公司股份,激励对象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以期激励对象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3.本方案中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向股权激励平台定向发行的新股。
4.本方案的激励对象为目前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5.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自筹。
6.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方案获取有关股份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7.本方案拟有偿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份。
8.在本方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增资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占公司股份比例将作出相应的调整。
9.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目前证监会及股转公司尚未出台针对挂牌企业股权激励相关的规则和规定,届时如出台相关规则和规定,且公司已实现挂牌,则本方案需要按照相关规则和规定进行修订。
目录第一章释义 ................................................................................................................................................... - 3 - 第二章基本原则与激励目的 ....................................................................................................................... - 4 -一、基本原则 ......................................................................................................................................... - 4 -二、激励目的 ......................................................................................................................................... - 4 - 第三章本方案的管理机构 ........................................................................................................................... - 4 - 第四章股权激励平台 ................................................................................................................................... - 5 - 第五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5 -一、激励对象及其获授股份数量确定依据.......................................................................................... - 5 -二、激励对象 ......................................................................................................................................... - 5 - 第六章本方案实施时间 ............................................................................................................................... - 5 - 第七章股份来源、数量及实施方式 ........................................................................................................... - 6 -一、股份来源 ......................................................................................................................................... - 6 -二、股份数量 ......................................................................................................................................... - 6 -三、实施方式 ......................................................................................................................................... - 6 - 第八章员工持股所需资金来源 ................................................................................................................... - 7 - 第九章权利及限制性条件 ........................................................................................................................... - 8 -一、激励对象的权利 ............................................................................................................................. - 8 -二、限制性条件 ..................................................................................................................................... - 9 - 第十章限制性股份转让 ............................................................................................................................. - 12 - 第十一章持股的退出与收回 ..................................................................................................................... - 13 - 第十二章生效 ............................................................................................................................................. - 15 - 附件:激励对象及持股数量 ....................................................................................................................... - 16 -第一章释义在本方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第二章基本原则与激励目的一、基本原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坚持如下原则:1. 以公司申请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下称“挂牌”)工作为核心,不得影响公司的挂牌工作;2. 公平、公正、公开;3. 自愿参与,量力而行;4. 风险自担:参与人员盈亏自负,风险自担;5. 激励和制约相结合;6.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一致,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7. 维护股东利益,为股东谋求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
新三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操作指南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介股票期权,是指挂牌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条件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是一种权利,单纯的权利而不负有义务,即激励对象可按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挂牌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指用向员工授予股权期权的方式激励员工的计划,一般设置一定的行权条件,如公司业绩指标等,当公司业绩指标达标后,作为激励对象的员工可履行该期权,即以行权价格获取公司股票,该模式将公司业绩、公司股价等与员工未来收益绑定,稳定公司核心员工。
二、期权激励计划的审批权限1、授予期权阶段的审批程序授予期权一般批准程序如下:(1)中介机构协助董事会制定股权激励方案草案;(2)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3)以公告方式向股转公司备案。
特别说明:期权授予阶段不需要股转公司或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只要满足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相关程序,由股东大会审核方案通过,并按规定发布公告即可。
2、行权阶段的审批程序行权的股票来源分三种,一是公司定向增发新股,二是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老股转让,三是挂牌公司在市场上回购自己的股份。
(1)定增发行新股按照新三板定增相关程序执行,需要股转公司核准发行,股东超过200人的需要证监会核准后发行。
(2)老股转让老股转让行权,按照新三板股权转让相关流程执行,无需股转公司或证监会核准。
(3)挂牌公司回购自身股份按照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的股东适应性问题为了使被激励员工满足股东适应性,都需要认定被激励员工为“核心员工”。
关于核心员工数的认定,股转公司规定如下:“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设计1、激励对象的范围激励对象一般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目前不是董监高,也不是核心员工的,公司可先将其认定为核心员工。
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
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篇一:新三板股权激励建议书(模板)XX公司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第一章第一条股权激励目的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创造一个激励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倡导业绩为具体表现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自主管理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依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在制定本激励方案。
第二条股权激励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
3、存量配送,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用下,只有在净资产增值的前提原则下让,激励股份奖赏才可提取奖励基金。
总则第二章股权激励融资方案的执行第三条执行与管理机构设立控股权考核与与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管理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李博股东全会汇报工作。
由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子公司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
(一)确定标准:1、在经济发展公司的历史发展中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2、母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4、其他公司目前认为必要的标准。
(二)激励对象:1、董事;2、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公司认为应当激发的其他员工。
(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1、同时为控股中小股东或5%以上者的一百二十股东及其他关联股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不属于激励第三类范围;公司上市以后,持有激励股权或期权的员工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2、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中国证监会违规行为被中国保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最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一)股票期权1、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预先确定以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所持股份股本的权利。
新三板员工激励方案
新三板员工激励方案股权激励方式一、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均为上市公司设计和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指引。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1.6条,“挂牌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另外,根据《业务规则》第2.6条,“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之“24、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开展?”,“挂牌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向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可以参与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也可以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人数累计可以超过200人,但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
挂牌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进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上述规定。
二、挂牌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开展情况目前,挂牌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新三板企业,其中部分企业是通过定向发行方式直接实施,部分企业是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
(一)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实施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意即挂牌企业直接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等不超过35人或上述人员成立的合伙企业直接发行股份,在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转公司备案、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等程序后即算完成。
如盛世大联(831566)、博广热能(831507)、云南文化(831239)等均采取定向发行方式。
严格说来,采取定向发行方式实施股权激励仅是一个常规的定向发行过程,方案设计简单、完成时间较短,但在发行价格方面可能具有一定的折扣。
如盛世大联2015年4月公告的《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详见附件1)中发行价格为2元/股,而其在2015年3月完成的定向发行中发行价格为10元/股。
新三板股权激励全程指引-精品
新三板股权激励全程指引一、股权激励通常模式股权激励的第一个方法,就是设立专门的员工持股公司。
其优点在于,激励对象直接成为持股公司的股东幵间接地持有拟上市公司的股仹,同时,也可以在持股公司的章程中对激励对象所持股权的转让、锁定等进行限制。
而劣势则是双重收税和持股公司股东进出以及增减持的登记管理问题。
在企业股改或者IPO过程中,股权激励能够让员工感受到作为企业老板的“感觉”,转变其只是为企业打工的心态,从而形成长期的激励机制。
而股权激励具体有哪些模式呢?股票期权模式是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如经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
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以经理人为首的相关人员能否通过努力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股价超过行权价)。
在行权期内,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市场价与行权价格差带来的收益,否则。
将放弃行权。
目前,清华同方、中兴科技等实行该种激励模式。
1.优点(1)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了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并使二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通过赋予经营者参与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把对经营者的外部激励与约束变成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
经营者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努力经营.选择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使公司的股价在市场上持续看涨,进而达到“双赢”的目标。
(2)可以锁定期权人的风险,股票期权持有人不行权就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
由于经营者事先没有支付成本或支付成本较低,如果行权时公司股票价格下跌,期权人可以放弃行权,几乎没有损失。
(3)股票期权是企业赋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是在不确定的市场中实现的预期收入,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这也是企业以较低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方法。
新三板股权激励研究方案(案例最全版)
新三板股权激励研究方案(案例最全版)新三板股权激励基本介绍股权激励是为充分发挥人才潜力、实现企业绩效最大化而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手段,即通过各种方式使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股权,从而实现员工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
股权激励的本质便在于通过对人力资本价值及人力资本剩余价值索取权的承认,正确处理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矛盾,形成利益共生共享的机制与制度安排。
股权激励与其他一般激励的显著区别便在于它的长期性、约束性。
新三板挂牌企业大多为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的挖掘当然显得更为重要,故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目前正开展得如火如荼。
新三板法律法规关于股权激励的规定针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并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只见于新三板法律法规中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披露作出了相应的安排,故目前新三板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条件大多比照上市公司要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新三板法律法规中直接涉及股权激励的全部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依照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6条: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权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
4.1.6条:挂牌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一条: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挂牌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
一份比较完整的新三板薪酬激励方案
一份比较完整的新三板薪酬激励方案背景新三板是中国股票市场的一个板块,对于吸引和激励人才,制定一份完善的薪酬激励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比较完整的新三板薪酬激励方案,以帮助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
目标- 制定一份薪酬激励方案,能够激励员工的表现和贡献- 提高员工的薪酬满意度和忠诚度- 促进组织内部的团队合作和相互竞争激励要素基本工资-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基本工资,以吸引高素质人才- 基本工资应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和经验水平进行合理调整绩效奖金- 设定明确的绩效评估指标和标准,定期对员工进行评估- 根据员工的绩效进行奖金发放,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表现股权激励- 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将一部分股权激励给优秀的员工- 以股权激励的形式,激励员工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努力工作加班补贴- 根据员工加班的时间和工作量提供合理的额外补贴- 激励员工愿意加班并提高工作效率培训和晋升机会- 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机会,帮助员工提升能力和职业发展- 根据员工的表现和潜力提供晋升机会,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奖惩制度奖励- 设立奖励制度,表彰员工的优秀表现和成就- 奖励可以是奖金、荣誉证书、旅游机会等,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幸福感惩罚- 设立惩罚制度,对于违反公司规定或工作纪律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惩罚可以是罚款、调岗、降薪等,以维护组织的正常秩序和规范结语本文档提供了一份比较完整的新三板薪酬激励方案,旨在帮助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薪酬满意度和忠诚度,促进组织内部的团队合作和相互竞争。
但在制定具体的薪酬激励方案时,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需求进行个性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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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权激励全程指引企业上市| 2015-08-17 07:43新三板股权激励全程指引股权激励的第一个方法,就是设立专门的员工持股公司。
其优点在于,激励对象直接成为持股公司的股东并间接地持有拟上市公司的股份,同时,也可以在持股公司的章程中对激励对象所持股权的转让、锁定等进行限制。
而劣势则是双重收税和持股公司股东进出以及增减持的登记管理问题。
在企业股改或者IPO过程中,股权激励能够让员工感受到作为企业老板的“感觉”,转变其只是为企业打工的心态,从而形成长期的激励机制。
而股权激励具体有哪些模式呢?一、股权激励通常模式(一)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模式是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如经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
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以经理人为首的相关人员能否通过努力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股价超过行权价)。
在行权期内,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市场价与行权价格差带来的收益,否则。
将放弃行权。
目前,清华同方、中兴科技等实行该种激励模式。
1.优点(1)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了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并使二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通过赋予经营者参与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把对经营者的外部激励与约束变成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
经营者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努力经营.选择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使公司的股价在市场上持续看涨,进而达到“双赢”的目标。
(2)可以锁定期权人的风险,股票期权持有人不行权就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
由于经营者事先没有支付成本或支付成本较低,如果行权时公司股票价格下跌,期权人可以放弃行权,几乎没有损失。
(3)股票期权是企业赋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是在不确定的市场中实现的预期收入,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这也是企业以较低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方法。
(4)股票期权根据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实现收益,因此激励力度比较大。
另外,股票期权受证券市场的自动监督,具有相对的公平性。
2.缺点(1)来自股票市场的风险。
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的股票真实价值与股票价格的不一致,持续“牛市时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收入可能过高,会产生“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当期权人行权但尚未售出购入的股票时,股价便跌至行权价以下,期权人将同时承担行权后纳税和股票跌破行权价的双重损失的风险。
(2)可能带来经营者的短期行为。
由于股票期权的收益取决于行权之日市场上的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格,因而可能促使公司的经营者片面追求股价提升的短期行为,而放弃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投资,从而降低了股票期权与经营业绩的相关性。
(3)国内现行法律对实施期权的股票来源问题还存在障碍,因此,尚有待于相关的政策法律出台。
3.适用情况:比较适合那些初始资本投入较少,资本增值较快,在资本增值过程中人力资本增值效果明显的公司。
如高科技行业。
4.案例2008年安泰科技(000969)、2008年诚志股份(000990)、2008年深长城(000042)、2008年浔兴股份(002098)(二)“业绩股票”模式业绩股票是指公司根据业绩水平,以股票作为长期激励形式支付给管理层。
公司在年初设定业绩目标,如果年末达到目标,则公司为管理层提取一定的激励基金用以购买本公司股票。
1.优点:(1)业绩股票符合国内现有法律法规,符合国际惯例,比较规范,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行,操作性强(2)管理层所获得的激励基金必须购买为公司股票且在任职期间不能转让,因此该模式有一定的长期激励约束效用。
(3)业绩股票模式使经营者真正持有股票,一旦将来股票下跌,经营者会承受一定损失,因此有一定约束作用。
(4)每年实行一次,因此,能够发挥滚动激励。
滚动约束的良好作用。
2.缺点:(1)公司的业绩目标确定的科学性很难保证,容易导致公司高管人员为获得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2)激励成本较高,有可能造成公司支付现金的压力。
3.适用情况只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不要求股价的上涨,因此比较适合业绩稳定型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三)“虚拟股票”模式虚拟股票模式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则被授予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
在虚拟股票持有人实现既定目标条件下,公司支付给持有人收益时,既可以支付现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和现金相结合。
虚拟股票是通过其持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将他们的长期收益与企业效益挂钩。
上海贝岭实行该种激励模式。
1.优点:(1)它实质上是一种享有企业分红权的凭证,除此之外,不再享有其他权利,因此,虚拟股票的发放不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股本结构。
(2)虚拟股票具有内在的激励作用。
虚拟股票的持有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去经营管理好企业,使企业不断地盈利,进而取得更多的分红收益,公司的业绩越好,其收益越多;同时,虚拟股票激励模式还可以避免因股票市场不可确定因素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下跌对虚拟股票持有人收益的影响。
(3)虚拟股票激励模式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因为获得分红收益的前提是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并且收益是在未来实现的。
2.缺点:(1)激励对象可能因考虑分红,减少甚至于不实行企业资本公积金的积累,而过分地关注企业的短期利益。
(2)在这种模式下的企业分红意愿强烈,导致公司的现金支付压力比较大。
因此,虚拟股票激励模式比较适合现金流量比较充裕的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
(3)经营者不实际持有股票,一旦下跌,其可以选择不行权而避免任何损失,因此是一种纯激励的方式。
3.适用情况:比较适合现金流量比较充裕的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
4.案例2008年华菱管线(000932):考虑到外籍人士持有A股的限制,公司在实际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同时,实施由公司买单的“股票增值权”,以虚拟股权的形式实施激励。
(四)“武汉”模式/ 延期支付模式此种模式由于在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中普遍采用,在业界通常被称为“武汉模式”,其实质是用经营者年薪的一部分购买流通股,延迟兑现年薪。
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一揽子薪酬收入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收入,股权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场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并存于托管账户,在规定的年限期满后,以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这实际上也是管理层直接持股的一种方式,只不过资金来源是管理人员的奖金而己。
1.优点:(1)把经营者一部分薪酬转化为股票,且长时间锁定,增加了其退出成本,促使经营者更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减少了经营者的短期行为,有利于长期激励,留住并吸引人才(2)这种模式可操作性强,无需证监会审批(3)管理人员部分奖金以股票的形式获得,因此具有减税作用2.缺点:(1)武汉模式是由上市公司大股东主导进行的,有不规范的嫌疑(令人产生对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之间独立性的怀疑);(2)业绩股票模式是提取专门的激励基金,而武汉模式将其纳入了经营者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3)公司高管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相对较少,难以产生较强的激励力度3.适用情况:比较适合那些业绩稳定型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五)强制持股此模式是指公司强制管理层购买一定数量的该公司股票并加以锁定。
其与业绩股票、武汉模式的区别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不是公司授予而是经营者自身承担。
1.优点:经营者自身持有公司股票,一旦公司业绩下降、股价下跌,经营者就要完全承担损失,从而给经营者以相对程度的压力和约束。
2.缺点:经营者完全自己出资购买股票,金额太小则不能起到约束作用,金额太大则可能超过经营者的购买能力,因此有一定的局限性。
案例:绍兴百大(600840,现名新湖创业)是实施这一种方式的典型代表。
此外,在去年中兴通讯由于宣布H股增发而导致股权持续下跌之际,也采取了由公司高管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
此举一方面旨在加强市场对公司的信心,而一方面也会对经营者施加相当程度的约束。
3.适用情况:股价持续下跌之际(六)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模式是指公司授予经营者一种权利,如果经营者努力经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上升或公司业绩上升,经营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获得这种由股价上扬或业绩提升所带来的收益,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二级市场股价之间的差价或净资产的增值,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支付现金,行权后由公司支付现金,股票或股票和现金的组合。
1.优点(1)这种模式简单易于操作,股票增值权持有人在行权时,直接对股票升值部分兑现。
(2)审批程序简单,无需解决股票来源问题。
2.缺点(1)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激励的效果相对较差(2)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弱有效性,股价与公司业绩关联度不大,以股价的上升来决定激励对象的股价升值收益,可能无法真正做到“奖励公正”,起不到股权激励应有的长期激励作用,相反,还可能引致公司高管层与庄家合谋操纵公司股价等问题。
(3)增值权的收益来源是公司提取的奖励基金,公司的现金支付压力较大。
3.适用情况:较适合现金流量比较充裕且比较稳定的上市公司和现金流量比较充裕的非上市公司。
4.案例2008年华菱管线(000932):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股票增值权工具,以华菱管线为虚拟标的股票,在满足业绩考核标准的前提下,由华菱管线以现金方式支付行权价格与兑付价格之间的差额。
二、企业是否具备了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人才选聘机制是否公正绩效考核标准是否科学公司治理是否完善业绩指标是否先进合理三、相关法律规定针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已出台了多部文件予以规范,但关于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我国目前并无专门法律规定。
相关重要法律条文如下:《公司法》第143条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但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并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也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由于《公司法》强制要求用于奖励公司职工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所以对于定位于对企业高管进行中长期激励的股权激励意义不大。
中国证监会目前对拟上市企业的上市前股权激励的基本态度:1.基于对公司股权稳定性的考虑(尤其是要求发行人应当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要求公司上市前确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必须执行完毕才能上市,或者终止该计划后再上市。
2.新三板: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