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鲜乳收购站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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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708-2010 生鲜乳收购站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

DB11T 708-2010 生鲜乳收购站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

生鲜乳收购站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about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for raw milk receiving station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建设要求 (1)4.1选址 (1)4.2布局 (1)4.3功能区设置 (1)5 设备与维护 (2)5.1机械设备 (2)5.2设备维护 (2)5.3附属设施 (2)6 卫生防疫 (2)6.1环境 (3)6.2人员 (3)6.3卫生控制 (3)6.4污染物排放 (3)6.5突发事件 (3)6.6其他 (3)7 管理 (3)7.1质量检测 (3)7.2监督管理 (3)7.3操作规程 (3)7.4从业人员 (4)7.5规章制度 (4)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成都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标准(88号文)

成都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标准(88号文)

成都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标准(2007年10月9日经市政府同意转发文件成办发[2007]8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都市菜市场建设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改善菜市场经营与购物环境,提高菜市场整体建设水平,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菜市场。

第三条本标准所指菜市场是指用于销售蔬菜、水产品、粮油、肉类、蛋禽类、果品、熟食、副食干杂等农产品和食品,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

第四条菜市场建设应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并遵循“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经济适用、卫生美观”的原则。

第五条菜市场商品布置应分区明确、划类归市。

按蔬菜类、水产品类、粮油类、肉类、蛋禽类、果品类、熟食类、副食干杂类等设置销售区。

菜市场内不得设立蔬菜、食品以外的其他商品经营单位。

第六条菜市场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规、规范、规程的要求及规划、交通、卫生、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选址与建设用地第七条菜市场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食用农产品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与城市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具体的建设地点宜结合居住区服务中心,选在交通方便的相对独立地段。

其通道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米。

第八条菜市场的建设地点应有良好的地形、地貌、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场地附近应具有满足菜市场使用的电源、给排水和交通条件。

第九条凡已规划确定的菜市场用地和设施,以及建成使用的菜市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建设菜市场。

第十条新建居民小区菜市场宜单独建设,不宜与住宅建筑连体开发,可结合商业、娱乐设施整体开发。

当与其他建筑连建时,应处理好同整体建筑物的关系,满足市场使用功能的同时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

第十一条市区菜市场的建设规模,新区不得小于2000平方米,旧城区不得小于1500平方米,并根据规划部门的要求确定适宜的建筑形式,核定规模类别,满足市民日常生活的需求。

行政告知书(生鲜乳收购站)

行政告知书(生鲜乳收购站)

行政告知书生鲜乳收购站:为了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畜牧主管部门向你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78号的有关规定,你应当知道并遵守和履行以下规定和义务:一、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乳品质量安全负责,是乳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二、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生鲜乳收购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2.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收购场所;3.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4.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5.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6.有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开办生鲜乳收购站,不得从事生鲜乳收购活动。

三、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禁止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四、生鲜乳收购站应当建立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

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应当包括畜主姓名、单次收购量、生鲜乳检测结果、销售去向等内容,并保存2年。

五、生鲜乳购销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禁止收购下列生鲜乳:1.经检测不符合健康标准或者未经检疫合格的奶畜产的;2.奶畜产犊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原料从事乳制品生产的除外;3.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生鲜乳;4.其他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

对上述规定的生鲜乳,经检测无误后,应当予以销毁或者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六、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当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并随车携带生鲜乳交接单。

生鲜乳收购站选址问题研究

生鲜乳收购站选址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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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科J 论 坛 技 I
生鲜乳 收购站选 址 问题研 究
曲志 华
( 尔滨 商业大学 管理 学院, 哈 黑龙江 哈 尔滨 10 7 ) 5 06
摘 要: 生鲜乳收购站的选址是整个生鲜乳收购站建设 的核心 问题 , 直接影响着乳品加 工企业和奶户的利益 。根据生鲜乳收购站选址 的原则 利 用目标规 划模型对生鲜乳收购站的选址问题进行研究 , 为生鲜乳收购站 的标准化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 词 : 生鲜 乳 收 购站 ; 址 ; 选 目标规 划模 型
表 1 各 村 的 最低 送 奶 量 ( ) 吨 近十年 以来 ,我 国乳业保 持 了强劲 的发展势 N={,, n, 12…,1 生鲜乳收购站候选地址集 1 2 3 4 5 6 f , I 乳品加: 企业的 村名 , l l} [ : 头, 生鲜乳产量年均增幅 1 。 生鲜乳收购站作为 合记 为 M =12…, , 最低进奶量 8 0 砷 10 0 7 0 8 0 9 0 联 系奶农与乳 品加工企 业 的桥 梁 , 奶业发 展 中的 集合记为Q ,…,j 在 12 q, 生鲜乳收购站候选 表 2 各村到各生鲜乳收购站的运输费用( ) 元 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因此按照奶源的分布晴况 , 遵 地址 iG ) ( M 与村 i ∈ ) i ( N 之间的 j 单位运 村 1 2 3 4 5 6 输费用记为 c. / ) 元 吨 , ( 生鲜乳收购站候 名 循方便奶农的原则 生 鲜 乳 确保生鲜乳收购 站建没布局的合理是至关重要自田 选地址 i 勺。 建设生鲜乳收购站的固定费用记 收购 站 1 4 0 48 5 0 3 2 6。 4 q 1 生鲜乳收购站选址的原则 为£元) ( 。生鲜乳收购站 i 收购 村的生鲜 2 6 2 44 4 5 2 58 5 。 ,吨) 生鲜乳 收购站 最大储 ( 现在生鲜 乳的主 要收购模 式是 “ 司 +收购 乳 量记为 Y. 。I 公 3 4 8 50 6 2 60 4 9 4 5 4 6 4 60 4 8 50 5 2 4 9 站 +农户” 公 司” 指乳品加工 企业 , 。‘ 是 “ 农户 ” 是指 存能力为 4吨) ( 。每个村的最低送乳量记 饲养奶 牛的 奶户 ,收购站 ” “ 是指 乳 品加 工企 业建设 为 d吨) ^ 。为保证浮L 品加工企业(∈Q) g 的 表 3 各生鲜乳收购站 到乳品加工企业的运输费用( ) 元 — 一 一 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生鲜乳收购站, 是把奶户 与乳品 生产, 最低的加工能力记为 f 吨)生鲜乳 ( 。 这种模式可使生鲜 收购站 i 到乳品 加工企业的单位运费记为 乳稳定地供给乳品加工企业, 也能使奶户的牛奶销 b 元/ 。 吨)生鲜乳收购站 i 送到乳品加工 路畅通。因而 , 生鲜乳收购站的选址问题变得极为 企业的生鲜乳量记为z 。 .吨) 生鲜乳收购 重要。生鲜乳收购站选址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站的各项总费用记为 w。 1 交通便利。生鲜乳收购站是连接奶户和乳 . 1 选址变 量 : 品加 工企业 的纽 带 , 是生鲜 乳流通过 程 中的一个 也 { l 1 选 0 , 则 鲜 收 站( 乳 购 … 1 ) 的中转站。目前 , 奶户送奶有两种形式 :奶户直接 a 目标 函数 为 : 将生鲜乳运送到生鲜乳收购站 ; h奶户将奶牛运送 m W ! x : X ( i = n +: :二 + 2 ) 到生鲜乳收购站进行挤奶。这样一来, 就要求生鲜 乳收购站要建立在一 个交通便利的位置。另一方 札 q () 3 表 5 各 生 鲜乳 收 购 站 到 各乳 品加 工 企 业 的路 径 面, 生鲜乳收购站要将收购的生鲜乳配送给乳品加 最优送奶量( ) 吨 ∑ d ∈ N , 工企业 , 生鲜乳收购站的规模越大 , 处理生鲜乳的 ’ 能力就越大, 将生鲜乳配送给乳品加工企业的频率 \ ∑ X-eg O / ∈ >, ( 工企 5) 业 就越高 , 这也同样要求 个交通便 利的位置 。 其 中 , () 式 1表式是 否建 立生 鲜乳 收 I 0 l3 0 0 0 式() 表示 — — l 2离奶源距离近。建设生鲜乳收购站的目的 购站; 2是 目标函数 , .f 。 处建立生鲜乳收购站;3 x O A X= O, 表示不 就在于为乳品加丁企业持续稳定地提供高质量的 生鲜乳收购站建设的固定费用 ’ u , c ̄X 表示将 在 A, 生鲜乳 , 所以生鲜乳收购站一定要建立在—个奶源 生鲜乳从各村j往 差 在 , A 处建立生鲜乳收购站。 1 、将生鲜乳 村 、6 4 送往生鲜乳收购站 l ,村 235 、、将生鲜乳送往生鲜 充分 、 距离奶源近的地方 , 这样既可以降低运输成 - _ 7 y 、 、h 。生鲜乳收购站 1 将生鲜乳送往乳品加 本, 又可以保证生鲜乳的质量。 生鲜乳收购站的运费总和, ‘ 表示将生 乳收购站 2 1 3有—定的场地。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于乳品 鲜乳从生鲜乳收购站运往各乳品加工企业的费用 工企业 l 进行加工, 生鲜乳收购站 2 将生鲜乳送往 安全卫生重视程度的提高和乳品加T爪1 模的 总和; 3表示各村运往同—个生鲜乳收购站的 力 。 口 龇 式() 生 乳品加工企业2 亍 盯: 在这种运输路径币i 不断扩大, 生鲜乳收购站已由最初的原始手工挤奶 鲜乳 总量不超过生鲜乳收购站的最大储存能力 ; 式 的情况下才能够实现整体费用最低,最低费用为 6 1元 转变为机械化榨乳, 机械化榨乳需要大量的专业设 () 4表示各村运往各生鲜乳收购站的生鲜乳量总和 9 5 2 。 备, 如专业的冷却、 冷藏、 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 不低于本村最 f送 乳量 ; 5表示为保 证乳品加工 氐 式(> 结束语 此模型以生鲜乳收购站为核心,在解决生鲜 专业的化验、 、 计量 检测仪器设备等。因此, 生鲜乳 企业的正常生产 , 各生鲜乳收购站送往各乳品加工 收购站对于占地面积就有了更多的要求。 生鲜乳收 企业 的生 鲜乳 量总 和不低 于各乳 品加 工企 业 的最 乳收 购站 的选 址问题 的同时 , 出各奶 源地到 生 设计 鲜乳 收 购站及 生鲜 乳收 购站 到各乳 品加 工企 业 的 购站的地址选择要考虑到场地面积的大小对于生 低加工能力 。 鲜乳收购站的运作以及日后发展的影响。 最优路径, 从而实现整体费用最低。此模型是在比 3 应用 实例 2 生鲜 收 购站选址模型岗 十 而现实中生鲜乳收购站选 假设 现有 4 个地址供选择建立生鲜乳收购 较简单的环境下建立的, 2 模型假设。 l 奶户以村为单位, 已知每个村的 站, 分别是地址 A、 A 在此区域内有 2 . 、 和 AA 个 址往往受到很多复杂因素的影响, 有待于模型的 进 步改进 。 产奶量和位置, 从一组生鲜乳收购站候选地址中选 乳 品加_ T企业 , 生鲜乳收 购站要将 收购 的生鲜乳 送 使将生鲜乳 往此 处进行加工 。 生鲜乳收 购站建设所需 的固定 参考文献 各 从这些村向生鲜乳收购站运输的成本与生鲜乳收 费用 ( ) f 4 0 ,= 0 0f 30 ,: 0 0 生 【罗平. 元 为  ̄ 00f 5 0 ,= 00f 6 0 ; =  ̄ i  ̄ 1 】 生鲜乳收购站建设步入规范化轨嘲N 中国 } 购站 的建设成 本之和最 小 ,假 定如下 :1 不 分别 鲜乳 收购站的储存 能力 ()为 a 30a 5 0 畜牧兽 医报 ,0 9 0 , 5 2. 1 2 0 ,70 . t , 0 ,= 0 , =  ̄ 考虑奶户直接将生鲜乳送人生鲜乳收购站的费用 a: 0 , =o 浮L  ̄40a 5 0 品加工企业的最f 力工能力( ) 【I 贞. 4 氐Ⅱ 吨 2白世 物流运筹学f|  ̄ 北京: I 中国物资出版社 , 0 6 和将 奶牛送到生鲜乳收购站挤奶的运输费用, 而是 为1 101 10 如表 1表 2  ̄ 5 ,= 3 。 : 2 、 和表 3 所示。 将以上 2 0 作者简介: 曲志华(9 6 ) 黑龙江通河人, ]7- , 女, 将其作为—个整体考虑平均的运输费用;1 2 2生鲜 数据代人公式() . 2 , l gS 软件进行求解。 利用 i o0 n . 求 乳收购站在一段时间之后再将收购的生鲜乳送往 得的运算结果为 : 9 5 2 , l ,21 F 讲师, 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食品保鲜、 食品检验 W= 6 1 元 x= x: , 0, 1 X 乳品加工企业进行加工; I Z 3每个乳品加工企业的 0表 4为各村 到各生鲜 乳收购站 的路径 最优 送 , 项目名称 : 尔滨商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科 哈 加工能力为无限大。 奶量 , 5为各生鲜乳收购站到各乳品加工企业的 研创新 项 目《 表 黑龙 江省低 温乳 源收购站 建设 问题研 . 2 模型建立。 - 2 奶户以村为单位, 村的集合记为 路径 最优送奶量 。 结果解释 为 : lX= 表 示 究》. 以上 X= ,rI

成都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标准

成都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标准

成都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标准(2007年10月9日经市政府同意转发文件成办发[2007]8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都市菜市场建设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改善菜市场经营与购物环境,提高菜市场整体建设水平,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菜市场。

第三条本标准所指菜市场是指用于销售蔬菜、水产品、粮油、肉类、蛋禽类、果品、熟食、副食干杂等农产品和食品,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

第四条菜市场建设应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并遵循“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经济适用、卫生美观”的原则。

第五条菜市场商品布置应分区明确、划类归市。

按蔬菜类、水产品类、粮油类、肉类、蛋禽类、果品类、熟食类、副食干杂类等设置销售区。

菜市场内不得设立蔬菜、食品以外的其他商品经营单位。

第六条菜市场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规、规范、规程的要求及规划、交通、卫生、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选址与建设用地第七条菜市场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食用农产品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与城市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具体的建设地点宜结合居住区服务中心,选在交通方便的相对独立地段。

其通道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米。

第八条菜市场的建设地点应有良好的地形、地貌、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场地附近应具有满足菜市场使用的电源、给排水和交通条件。

第九条凡已规划确定的菜市场用地和设施,以及建成使用的菜市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建设菜市场。

第十条新建居民小区菜市场宜单独建设,不宜与住宅建筑连体开发,可结合商业、娱乐设施整体开发。

当与其他建筑连建时,应处理好同整体建筑物的关系,满足市场使用功能的同时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

第十一条市区菜市场的建设规模,新区不得小于2000平方米,旧城区不得小于1500平方米,并根据规划部门的要求确定适宜的建筑形式,核定规模类别,满足市民日常生活的需求。

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管理要点

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管理要点

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管理要点作者:王俊江来源:《吉林农业》2011年第05期乳制品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费品,生鲜乳收购是乳制品生产的中间环节,生鲜乳收购站经营行为影响着乳品质量安全,因此要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升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乳业健康发展。

1.明确办站主体生鲜乳收购站必须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牛养殖场(小区)、奶牛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一律不得开办生鲜乳收购站。

2.合理布局设置奶站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奶源分布情况,按照方便养殖者、促进规模化养殖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生鲜乳收购站。

收购站应建在地势平坦干燥、排水良好、水源充足、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的地方。

3.奶站要持证经营生鲜乳收购站必须取得所在地县级畜牧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生鲜乳运输车辆必须取得所在地县级畜牧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并随车携带生鲜乳交接单。

交接单应分别由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者保存,保存时间为2年。

4.具有相适应的机械设备生鲜乳收购站应具备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榨奶站还要有机械挤奶设备。

设备选型应达到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及贮存生鲜奶的容器,在挤奶后2小时内应当降温至0℃~4℃。

5.遵守生鲜乳贮存要求挤奶厅、贮奶间只能用于生产、冷却和贮存生鲜牛乳,不得堆放任何化学物品和杂物。

贮奶间的门应经常保持关闭状态,挤奶完成后,生鲜乳应储存在密封的容器中,并及时做降温处理,使其温度保持在0℃~4℃。

6.建立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生鲜乳收购站要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从事生鲜乳化验检测的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生鲜乳生产质量控制及相关的检验检测技术。

生鲜乳收购站要做好鲜奶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并保存2年;每批次生鲜乳应留样低温保存,留样柜能满足样品存放要求,样品保留时间至少10天。

生鲜乳收购站管理规定

生鲜乳收购站管理规定

生鲜乳收购站管理规定生鲜乳收购站管理规定1. 引言生鲜乳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营养来源,而生鲜乳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则十分关键。

为了保证生鲜乳的质量和安全,各地纷纷制定了管理规定,以监管生鲜乳收购站的运营。

本文将深入探讨生鲜乳收购站管理规定的各个方面,通过分析内容和提供观点,帮助读者对这一主题有更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

2. 政府监管生鲜乳收购站的管理受到政府监管的严格要求。

政府部门通常会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生鲜乳的质量和安全。

这些法律法规包括收购站的注册登记、收购人员的资质要求、乳品检测标准等内容。

通过对收购站的管理规范,政府能够加强对乳制品行业的监管,提高生鲜乳的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 收购站设施和设备生鲜乳收购站需要具备一定的设施和设备来保障生鲜乳的质量。

收购站需要拥有安全卫生的场地,并具备合理的布局,以确保生鲜乳的储存和加工过程中不受外界污染的影响。

收购站需要配备适当的乳品加工设备,如杀菌设备、过滤设备等,以确保乳制品在收购站内得到适当的处理和保鲜。

这些设施和设备的规格和要求通常由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确保收购站的运营符合标准。

4. 收购标准和程序生鲜乳的收购标准和程序是管理规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收购站在进行生鲜乳收购时,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规定,以确保所购乳品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收购站需要对乳品进行外观检查、味道检测、细菌检测等,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收购标准。

收购站还需要制定采购程序,确保从生产商到消费者之间的供应链畅通无阻,减少风险。

5. 员工培训和纪律生鲜乳收购站的管理规定还包括对员工的培训和纪律要求。

由于生鲜乳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员工需要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收购标准和程序,学习正确的乳品检测技术和卫生操作规范。

纪律是确保生鲜乳收购站正常运营的重要因素,员工需要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着装要求和行为准则,以保证整个收购站的形象和服务质量。

6. 结论通过本文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出生鲜乳收购站的管理规定对于生鲜乳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现场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

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现场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
B
7
公示挤奶制度
挤奶厅应公示挤奶卫生操作制度与责任制。
B
8
挤奶厅环境
应干净、无积粪,挤奶区、贮奶间墙面与地面应进行了防水防滑处理。
B
9
挤前3把奶的容器
应有挤前3把奶的容器,挤奶时专门使用。
B
10
问题牛奶的处理
问题奶牛应安排单独挤奶,生产出的非正常乳应单独存放与处理。
B
11
挤奶、输奶器具的清洗
挤奶、输奶器具管状物应清洁,无污垢。
附录1:
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现场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收购站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判定标准
类别
单项结论
1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验证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及有效期。
A
2
生鲜乳收购站开办主体
验证开办主体的证件(开办主体必须为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或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
25
防火措施
收购站内有相关灭火的设施设备,并张贴“禁止吸烟”的警示。
B
总 体 判 定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人员(签名):
注:关键项(A)全部符合,且重要项(B)少于4项(含4项)不符合,则判定为达标。关键项(A)一项不符合或重要项(B)四项以上不符合,则判定为不达标。对于无挤奶设备的收购站,7-12项不做判定,关键项(A)全部符合,且重要项(B)少于3项(含3项)不符合,则判定为达标;关键项(A)一项不符合或重要项(B)三项以上不符合,则判定为不达标。
A
3
建设位置
应建在养殖场(小区)的上风处或中部侧面,距离牛舍50~100米,有专用的运输通道,不可与污道交叉。

生鲜乳收购站评比制度

生鲜乳收购站评比制度

生鲜乳收购站(奶牛场)评分标准
一、环境卫生及消毒:(20分)
选址科学、布局合理,得5分。

大门口设有消毒池,池内有充足消毒液,得5分。

场内环境整洁、地面废弃物及时清理、消毒,得5分。

挤奶厅、贮奶间干净卫生,不堆放任何化学物质,得5分。

二、证照情况:(5分)
取得畜牧局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车辆运输许可证及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得5分。

三、设施设备情况:(20分)
完好的机械化挤奶机,得5分。

符号温度和卫生要求的贮奶罐,得5分。

完好的生鲜乳检测设备,得5分。

符号标准的计量设备,得5分。

四、台账管理情况(30分)
养殖档案字迹清楚、记录并保存完整,得5分。

生鲜乳收购记录字迹清楚、记录并保存完整,得5分。

生鲜乳检测记录字迹清楚、记录并保存完整,得5分。

生鲜乳销售记录字迹清楚、记录并保存完整,得5分。

设备清洗、消毒记录字迹清楚、记录并保存完整,得5分。

不合格乳无害化处理记录字迹清楚、记录并保存完整,得5分。

五、规章制度:(10分)
健全的管理制度及防疫制度上墙公示,得5分。

健全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公示,得5分。

六、其它:(15分)
从业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得5分。

从业人员经过培训并具有奶业方面的基本知识,得5分。

每批次生鲜乳留样,且有专用留样柜和留样记录,得5分。

抽检不合格或不按照生鲜乳收购许可证要求收购生鲜乳以及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一律得零分,吊销相关证件,通报收奶企业。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8•【字号】成办函[2008]264号•【施行日期】2008.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08〕264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成都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奶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148号)和全国、全省加强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奶站监督管理,从源头上保障乳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市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从2008年9月28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1个月的奶站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坚决杜绝在生鲜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将所有奶站纳入清理整顿和监管范围;规范奶站经营秩序,构建奶站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奶站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市生鲜奶质量水平。

二、工作任务(一)彻底摸清底数。

各区(市)县要迅速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基层,逐一检查,挨个摸底,摸清辖区内所有奶站的设立模式、所有者性质、经营类型、日收奶量、挤奶方式等情况,一站一表,登记造册。

对个体私营奶站、流动收奶点等独立于乳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场区之外的营利性奶站,要重点清查、不留死角。

确保2008年9月底前彻底摸清奶站底数和情况。

(二)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各区(市)县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处,绝不姑息。

开一家生鲜乳收购站公司注册流程

开一家生鲜乳收购站公司注册流程

开一家生!羊乳收购站公司注册流程一、事项名称:我要开生鲜乳收购站二、市场主体类型:个体工商户三、适用范围:全市以及各县(市)区范围内新开生鲜乳收购站。

四、联办事项:(一)营业执照;(二)生鲜乳收购站许可(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备注:涉及场所建筑面积30011f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无需办理);(四)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备注:涉及场所建筑面积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无需办理);(五)门店招牌许可;(六)涉税事项办理;(七)经营范围中涉及的其他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许可。

五、受理窗口:市市民中心二楼Dl区"T樟一次办"证照联办专区;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六、审批机关: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局、住建、税务、应急(消防)、城管等部门。

七、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2.符合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八、材料清单:基本材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备案比设工竣I:验收或案办事流程图:时限:2个工作日(建筑面积在300πf以下)22个工作日(建筑面积在300肝以上(含300m2))(开始)Γ>1、填报/完善商邛登记材料AI、埴报/完善生鲜乳收购站许可材料一♦2、填报/完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材料一2、填报/完善门店招牌设置相关材料A3、填报/完善涉税事项办理相关材料法人或负责人下载■›政务服务APP进行身份验证1.*3、填报/完善消防竣T.验收相关材料」十、办理说明:L按照国家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实名验证的要求,申请人办理登记前,需先行对经营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实行实名验证。

2.申请人在一窗申请时,窗口提供"公章刻制企业信息表”。

3.开展门头装修时申请占道范围不得影响行人和交通安全,不得损坏市政公共设施,不得影响市容市貌;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建筑物、构筑物外型完好、整洁、美观,应对国家和省市确定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物保持原有风貌特色。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全省奶站清理整顿和生鲜奶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全省奶站清理整顿和生鲜奶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全省奶站清理整顿和生鲜奶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公布日期】2008.10.31•【字号】川畜食函[2008]477号•【施行日期】2008.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全省奶站清理整顿和生鲜奶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畜食函[2008]477号)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各扩权试点县畜牧食品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农业部关于生鲜牛乳生产收购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就全省奶站清理整顿和生鲜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现有奶站的清理整顿(一)对开办奶站主体单位的清理整顿。

1、设立奶站的乳品企业,应当是取得工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固体、液态奶制品生产企业。

2、设立奶站的奶畜养殖场,应当是取得工商登记、核发有动物防疫合格证的规模养殖场(企业)。

3、设立奶站的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应当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社。

4、各地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收购、兼并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个体私营奶站。

上述单位对所举办的奶站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以“挂靠”、“联合”、“委托”等名义接纳其他奶站从事经营活动。

5、各地畜牧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下,依法坚决关闭独立于乳品加工企业、奶畜养殖场和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经营性奶站、流动收奶点。

(二)对奶站经营条件的整顿1、取得工商登记执照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的奶站,要按照《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完善生鲜乳冷却、冷藏、保鲜设施,配备低温运输设备,并拥有相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

凡是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全省生鲜乳收购站交叉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全省生鲜乳收购站交叉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全省生鲜乳收购站交叉大检查情况的
通报
【法规类别】畜产品
【发文字号】川畜食函[2010]458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发布日期】2010.10.14
【实施日期】2010.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全省生鲜乳收购站交叉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川畜食函〔2010〕458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为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2010年9月,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分成四个组,采取交叉检查的形式,对成都、雅安、眉山、绵阳、南充、资阳六市辖区内所有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其他各市(州)也按照本次交叉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

现将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六市目前共有生鲜乳收购站77个,其中成都市25个、眉山市37个、绵阳市2个、雅安市7个、南充市3个、资阳市3个。

62个生鲜乳收购站由乳制品生产企业开办,13个
生鲜乳收购站由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2个生鲜乳收购站由奶畜养殖场开办。

从检查情况看,生鲜乳收购站建设总体情况良好。

一是“两证一单”齐全。

77个生鲜乳收购站均取得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生鲜乳准运证;二是卫生及设施条件基本符合要求。

低温储藏等设施设备齐全且运行正常,并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环境卫生总体较好;三是收购、销售、检测记录资料基本。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食品卫生【发文字号】成办函[2008]264号【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9.28【实施日期】2008.09.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08〕264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成都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奶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148号)和全国、全省加强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奶站监督管理,从源头上保障乳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市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从2008年9月28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1个月的奶站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坚决杜绝在生鲜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将所有奶站纳入清理整顿和监管范围;规范奶站经营秩序,构建奶站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奶站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市生鲜奶质量水平。

二、工作任务(一)彻底摸清底数。

各区(市)县要迅速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基层,逐一检查,挨个摸底,摸清辖区内所有奶站的设立模式、所有者性质、经营类型、日收奶量、挤奶方式等情况,一站一表,登记造册。

对个体私营奶站、流动收奶点等独立于乳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场区之外的营利性奶站,要重点清查、不留死角。

确保2008年9月底前彻底摸清奶站底数和情况。

(二)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各区(市)县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奶牛养殖场和收奶站监管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奶牛养殖场和收奶站监管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奶牛养殖场和收奶站监
管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成农办[2010]20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2.08
【实施日期】2010.0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奶牛养殖场和收奶站监管的通知
(成农办〔2010〕20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坚决彻底清查三聚氰胺问题乳粉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奶牛养殖环节和收奶站的监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源头治理,加强饲料监管
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市场和奶牛养殖场蛋白源性饲料的全面执法检查和整治,增加对蛋白源性饲料的监督检测批次。

保持防、控、堵、打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和打击在饲料或饲料原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的违法行为,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
法年整治成果,从源头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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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收购站设立现场审核表

生鲜乳收购站设立现场审核表

生鲜乳收购站设立现场审核表申请生鲜乳收购站名称:生鲜乳收购站类别: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合作社□生产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人:审核日期:年月日XX 制二○○八年X月填写说明一、本审核表格式由北京市农业局统一制定。

审核表由评审组负责填写。

必须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客观、公正、完整地填写,不得随意涂改。

现场审核结束后,本表由区县畜牧管理部门存档。

二、审核内容的分类现场审核包括7方面内容,共分为12个审核项目,审核项目又细分为39个审核细目。

详见表2。

三、审核结论的判定(一)审核细目结论判定:符合要求的标注“√”,不符合要求的标注“×”。

如被审核企业不涉及的审核内容,则记录为“不涉及”。

(二)现场审核结论判定:“合格”或“不合格”,在表1的相应位置标注“√”。

表1 评审组人员及审核结果表2 现场审核内容一、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二、环保和卫生要求三、设施设备要求四、检测条件要求五、销售条件要求六、从业人员要求七、管理制度生鲜乳收购站设立许可审批程序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生鲜乳收购站设立审核二、法定实施主体: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三、行政许可依据:(一)《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起施行)。

(二)《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10月7日起施行)(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四、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本审核项目不收费。

五、审核行政许可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评审时间)。

六、行政许可程序:(一)申请1.申请方式:当面申请2.申请材料:(1)提交《生鲜乳收购站生产经营许可证申报表》一式两份。

(2)提交符合设立条件的生鲜乳收购站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和相关证明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二)受理1.审查标准: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岗位: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受理人员。

3.岗位职责:(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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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鲜乳收购站建设标准
农粹网| 2011-3-31 17:18:00 | 农资农机商城| 农产品商城| 我要供稿| 浏览32 次
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奶业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该市生鲜乳收购站建设标准。

一、主体资格
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

生鲜乳收购站必须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站许可证,有效期2年。

二、选址与布局
(一)各区(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奶源分布情况,按照方便奶畜养殖者、促进规模化养殖的原则,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收购站。

(二)交通方便,有稳定水、电供应,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符合区域规划,周边无污染源,排污通畅,达到食品卫生环境标准。

(四)奶站功能布局合理,站内生活区与收奶区分开。

三、建设用房
建筑面积应在100㎡以上,除收奶操作用房外,还应设有材料仓库、更衣室、消毒室、检测室、卫生间及其他收购服务的必须场所。

门前地面硬化在100㎡以上, 室外阳光篷面积不少于100 ㎡。

收奶操作间的地面铺耐磨防滑瓷砖、墙面贴瓷砖,建筑物的屋顶、墙壁及地面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腐材料建造。

四、设施与设备
根据年日平均收奶量,配备相应数量及规格的设施设备。

每个收奶站应具备以下设施设备:奶泵、鲜奶过滤槽、直冷式储奶缸、鲜奶留样专用瓶及留样存放冰箱;乳成份测定仪等能检测牛奶密度、水分、酸碱度、鲜度、乳脂率、蛋白率、等常规指标的检测仪器、器材、和试剂,有符合标准的计量设备或计量工具;有低温鲜奶运输车;有备用电源等。

五、工作人员配备
每个收奶站至少配备2名质检人员。

奶站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县级及以上疾病控制中心签发的健康证。

质量检验人员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收奶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质检人员每年应经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卫生等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六、管理制度
生鲜乳收购站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裱制上墙,严格执行。

(一)卫生消毒制度
奶站配备的收奶设备及存储运输设备等,应及时按要求清洗消毒。

加强卫生管理,收奶操作间保持卫生、整洁、无蝇、无鼠。

鲜奶存储与运输应科学合理,符合卫生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印发的《生鲜乳收购站卫生制度》(详见附件一)的规定执行。

(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收奶站应按照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印发的《生鲜乳收购站质量安全保障制度》(详见附件二)的要求建立收奶质量安全保障制度,确保收奶质量安全。

七、生鲜乳收购
(一)收奶站应该依据《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国家标准GB6914-86)与奶牛养殖场(户)签订奶源购销合同。

(二)生鲜奶收购站应当按照《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国家标准GB6914-86)对收购的
生鲜奶进行常规检测。

检测费用不得向奶畜养殖者收取。

生鲜奶收购站应当保持生鲜奶的收购质量。

(三)禁止掺假使假,禁止收购有质量问题的生鲜奶,禁止向生鲜奶中添加任何物质。

管理、质检人员应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做到每批必检,合格才收,并做好记录保存备查。

附件:
生鲜乳收购站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
1.1奶站距离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垃圾场(站)、污水(站)500米以上。

1.2奶站职工宿舍与奶站工作用房相距20米以上;奶站周边不得有农药、兽药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经营单位。

1.3奶站周围100米内无污染源(厕所、畜禽养殖场等),地势稍高,排污顺畅。

1.4奶站连接公路的道路路面、停车场和室外场地地面硬化,定期清洁,保持卫生,雨天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2、室内卫生
2.1奶站室内地面砌防滑耐磨瓷砖,墙面1.5m以下贴白色瓷砖,墙面上部、屋顶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腐材料建造。

2.2奶站工作用房各功能间(收奶室、鲜奶制冷贮存室,质量检测室等)相互分隔。

2.3奶站室内每天清洗一次,三天全面消毒一次。

确保室内无异味,墙面、地面无污垢,室内无苍蝇、老鼠。

3、设备卫生
3.1材质:奶站盛、储奶容器须用不锈钢制造。

3.2存贮:生鲜奶须用制冷设备在2小时内冷却至0—4℃,低温罐装密封存贮。

3.3装车:只能使用吸奶泵把奶从储奶罐(槽)抽入运奶车。

3.4运输:由符合要求的生鲜奶运输车在0—4℃的低温下运送。

3.5清洗:每送完一次奶用碱液清洗贮奶罐(槽、盛奶桶)和运奶车的罐(槽),每三天用酸液清洗一次贮奶罐(槽、盛奶桶)和运能车的罐(槽),并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清水冲洗残留的碱酸液。

每天清洗设备外表一次,保证设备外表清洁。

4、人员卫生
4.1奶站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县级以上疾病控制中心检查合格后签发的健康证才能上岗。

每年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2奶站须配备工作人员专用卫生工作服(含鞋帽),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整洁。

4.3工作人员必须经常修剪指甲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生鲜乳收购站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生鲜乳收购站收购的生鲜乳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
1.1盛奶桶以不锈钢制造。

1.2储奶罐(槽)具有制冷功能,在满罐时2小时内将生鲜乳冷却到0-4℃。

1.3配备与制冷、储存设备配套的备用发电机组,在停电时立即启用。

1.4运奶车具有制冷、保温功能,运输过程中,奶的温度保持在0-4℃。

2、生鲜奶检测
2.1配置对生鲜乳进行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常规检测的仪器设备和工作间。

2.2配备专人按照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对每批生鲜奶进行感观、酸碱度、密度等常规检测。

2.3依法接受县级以上行政监管部门对收购的生鲜乳进行随机和定期快速检测,接受省、市(州)行政监管部门进行的常规监督检测和执法抽样检测。

2.4检测指标:生鲜乳营养质量指标(卫生部门制定标准)、常规卫生指标(卫生部门制定标准)、细菌总数、致病性微生物(结核病菌、布币杆菌、抗生素等)、兽药残留和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残留。

3、禁收及无害化处理
3.1禁止收购下列生鲜乳
3.1.1添加了任何物质的;
3.1.2营养成份不达标的;
3.1.3常规检查不合格的;
3.1.4用非食品容器送收的;
3.1.5经检测不符合健康标准或未经检疫合格的奶畜产的;
3.1.6奶畜产犊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原料从事乳制品生产的除外);
3.1.7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奶畜产的;
3.1.8其他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

3.2不合格生鲜奶的无害化处理
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经检测无误后,在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监督下销毁或采取其他方式无害化处理。

4、设备消毒
生鲜乳贮存设施使用前必须消毒并晾干;使用后1小时内应清洗、消毒并晾干;不用时,用防止污染的方法存放好,避免对生鲜乳造成污染。

5、记录记载
5.1记载内容
5.1.1生鲜乳收购记录,由收奶员负责记录并签字。

5.1.2生鲜乳检测记录,由检验员负责记录并签字。

5.1.3生鲜乳销售记录,由销售经办人负责记录并签字。

5.1.4生鲜乳运送交接记录,由押运员记录,并由收奶单位经办人、押运员、驾驶员、乳制品企业收奶员共同签字。

5.2记录格式
记录格式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农办牧[2008]67号文件提供的格式,由县级畜牧兽医部门统一印发辖区内收奶站。

5.3记录保存
收奶站各项记录装订成册,保存二年。

6、监督管理
6.1巡查制度
市(州)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巡查辖区内所有奶站。

6.2巡查内容
6.2.1对向奶站供应生鲜乳的奶畜进行乳腺炎、结核病、布币杆菌及其他传染疾病检疫。

6.2.2督促向奶站供应生鲜奶的养殖场(户)依法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
6.2.3监督向奶站供应生鲜奶的养殖场(户)执行奶畜休药期和产犊后7日内初乳的禁售;6.2.4督察派出的驻站质量监督员履行职责情况。

原文出自【农粹网】,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农粹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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