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
卫生部关于印发《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2.19•【文号】卫妇社发[2006]489号•【施行日期】2006.1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4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妇幼保健是公共卫生的一项重要内容,妇幼保健机构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明确妇幼保健机构的性质和功能定位,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我部制定了《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依据《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
第三条妇幼保健机构要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妇幼保健机构的规划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功能与职责第五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坚持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
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第六条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以下公共卫生服务:(一)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二)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为夫妻提供科学的计划生育方法,以实现人口数量和质量的控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经济和社会发展。
为了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份1200字以上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的部分内容。
1.诊疗常规1.1诊室设置1.1.1诊室应具备充足的光线和通风条件,保持清洁卫生。
1.1.2诊室内应设置隔离帘或屏,保障病人的隐私和安全。
1.1.3诊室内应妥善保存重要的检查和治疗设备,确保能够及时使用。
1.1.4诊室内应当放置必要的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和安全避孕工具,方便病人获取和选择。
1.2病史记录1.2.1医生应认真询问患者的个人、家族和病史信息,并填写详细的病历记录。
1.2.2病历记录内容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婚姻状况、生育史、避孕史、过敏史、现病史等。
1.2.3病历记录应规范和完整,包括患者主诉、临床表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和治疗等。
1.3体格检查1.3.1医生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体格检查,包括一般状况、生殖器官、乳腺、淋巴结等。
1.3.2体格检查过程中应告知患者注意事项,保障其隐私和权益。
2.操作规程2.1避孕措施2.1.1医生应根据患者的需求和特殊情况,合理选择适合的避孕方法,并进行详细的解释和指导。
2.1.2医生应详细介绍每种避孕方法的使用方法、适应症和不良反应等,帮助患者做出明智的选择。
2.1.3医生应讲解避孕方法的正确使用和注意事项,预防意外怀孕和其他不良反应的发生。
2.2人工流产2.2.2医生应明确告知患者手术的目的、操作过程、术后护理和可能的并发症,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2.2.3医生在进行人工流产手术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消毒标准,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有效性。
2.3辅助生殖技术2.3.1医生在进行辅助生殖技术前,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检查,明确适应症和术前准备工作。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03版本)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2月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户籍在本省和户籍不在本省而在本省居住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加强综合管理和提供优质服务,依靠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全体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责任。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并保障其随着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加同比例增长,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给予重点扶持。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应当专款专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人口发展状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完整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完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诊疗常规和操作常规。
其中,宫内节育器放置术是一种常见的避孕措施。
适应证包括育年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而无禁忌证者,禁忌证包括器官炎症、频发月经过多或有出血、器官畸形、器官肿瘤、全身急性疾病等。
放置时间应在月经清净期间进行,或在产后42天恶露已干净、子宫恢复正常时进行。
术前需要做详细的病史和避孕史询问,进行常规妇科检查和化验,以及进行术前咨询并签署手术同意书。
在手术过程中,需要避免感染和损伤子宫壁,同时要将节育器放到宫底,遇到紧颈子宫可使用宫颈扩张棒扩张后再放置。
可以放置铜T或激素IUD,但需注意母乳喂养对IUD的影响。
2)建议在产后6周进行放置,以确保子宫已经恢复正常大小,并且母乳喂养已经稳定。
4.未婚女性放置IUD1)应该在排除怀孕和性传播疾病的情况下放置。
2)建议在月经期间放置,以保证子宫口已经扩张,减少放置的疼痛和不适感。
3)需要提供避孕咨询和相关检查,以确保放置IUD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绝经后放置IUD1)可以放置铜T或激素IUD,但需注意绝经对IUD的影响。
2)建议在绝经后3-6个月进行放置,以确保子宫已经恢复正常大小,并且排除子宫内膜癌等疾病。
3)需要提供避孕咨询和相关检查,以确保放置IUD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在观察室卧床半小时以上。
如果使用呱替啶+异丙嗪静脉麻醉或静脉全麻,则必须卧床休息直至完全清醒。
同时要注意出血和其他情况。
2.术后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和盆浴。
3.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如出血量多于月经量、持续出血时间过长、脓性分泌物、腹痛或发热等,应随时就诊。
4.术后预防感染需要口服抗生素。
5.提供避孕方法指导。
钳刮流产术适应症:1.孕期在10-14周以内,要求终止妊娠或因某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且无手术禁忌证。
禁忌症:与吸引术相同。
术前准备:除了与吸引术相同外,还要在术前12-24小时内使用16号无菌导尿管将其放入宫腔内,余下部分用呋喃西林液消毒纱布包紧,放置于后穹窿或术前0.5-1小时将米索前列醇湿片放置于内,以促使宫颈口放松,便于手术。
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
(二)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的;
(三)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四)夫妻一方因后天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属城镇人口,另一方属农村人口的,按本条例对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重新组合的家庭,一方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没有孩子的,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
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的治疗费用,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节育手术费的规定开支;因施术者主观过错造成医疗事故而增加的医疗费用,由施术单位支付。
节育手术事故的处理,按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奖励
第二十三条 晚婚的干部、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干部、职工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十五天。增加的婚假和产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晚婚的农民,免去当年的集体劳务负担的标工;晚育的农民产妇,免去本人当年的集体劳务负担的标工。[3
第十七条 节制生育应采取以避孕为主的综合措施。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无禁忌症的,应放置宫内节育器;对已生育两个孩子的育龄夫妻,提倡一方做绝育手术。计划外怀孕的妇女,应及早采取措施终止妊娠。
要认真做好节育技术服务与指导、避孕药具发放与管理等项工作。
免费向育龄夫妻供应避孕药具。
第十八条 施行节育手术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手术条件;施行节育手术的医务人员,须经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施术人员要具有职业道德和高度负责精神,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诊疗常规,不断提高手术质量,以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 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视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对医务人员做节育手术连续千例无事故的,发给适当奖金;此项奖金从计划生育经费中开支。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文(4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文请示报告制度凡下列情况必须及时请示报告:1.因特殊情况需对工作计划作重大调整;2.首次开展的计划生育新技术;3.切除脏器或对手术方案作重大改变;4.需要请站外会诊或转院;5.手术医疗事故或差错;6.站内正常工作秩序受到干扰、工作人员受到威胁时;7.住站受术者私自离站以及有发生危险可能时;8.重大经费开支以及重要物资损坏、现金丢失或成批药品变质时;9.各项常规统计报告表;10.各项常规统计报告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基层指导及孕前管理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要配合各级政府,计生委负责对育龄妇女进行分类管理,落实节育措施,搞好孕情监测。
1.县服务站要责成业务能力强,有一定____管理能力的业务骨干分工负责指导乡服务所开展育龄妇女的管理及孕情监测工作。
____乡服务所要____村计生服务人员开展查环、查孕工作,对重点户的孕情了如指掌,对连续漏查____次的重点对象,必须做到上门访视,服务到家,最大限度地减少计划外怀孕和出生。
____乡所包村人员要与村妇女主任、村计划生育服务员密切配合,严格掌握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情,做好孕情管理,力争做到无计划外怀孕和法定内怀孕对象擅自引产。
4.村服务室全面负责本村的计划生育活动及孕情管理工作,发现孕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5.对育龄妇女生育、节育的变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填好卡片,按时上报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技术服务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计划生育服务站等。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的宗旨是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
第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人性化的原则,保障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与知情权。
XX卫生院优质服务任务分解表
XX卫生院孕优自评信息任务分解表第一章功能任务和资源配置1.1 功能任务评审指标评审要点责任人1.1.1 基本功能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2.提供预防保健服务。
3.提供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4.承担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
5.具有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服务能力。
XX1.1.2 主要任务1.提供当地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服务。
2.提供适宜技术,安全使用设备和药品。
3.提供中医药服务。
4.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有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5.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6.提供转诊服务,接收转诊病人。
7.提供一定的急诊急救服务。
8.负责村卫生室业务和技术管理。
XX1.提供住院服务。
2.开展一级常规手术。
1.2 科室设置1.2.1 临床科室1.设立全科医疗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
2.设置输液室、急诊(抢救)室、肠道及发热诊室等。
XX、XX1.2.2 医技及其他科室1.设置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B超与心电图室可合并设立)。
XX、XX 1.增设消毒物品储藏室(可依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2.中西药房分设。
1.增设消毒供应室。
2.增设医学影像科。
1.2.3 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1.包含预防接种室、预防接种留观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健康教育室等。
XX、XX1.预防接种门诊达到当地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
2.设置听力筛查、智力筛查室。
3.增设心理咨询室、健康小屋、预防保健特色科室等。
4.预防接种门诊达到数字化门诊建设标准。
1.2.4 计划生育科1.有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场所及相关设施。
2.有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宣传资料架和药具展示柜等。
XX 1.计划生育咨询室、手术室分开设置,布局合理。
1.计划生育科达到规范化设置。
1.2.5 职能科室1.设院办、党办、医务、护理、财务、病案管理、信息、院感、医保结算、后勤管理等专(兼)职岗位。
XX 1.至少设立3个以下职能科室:院办、党办、医务(质控)、护理、财务、病案管理、信息、院感、医保结算、后勤管理等。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通过医疗手段来指导、规范、支持人们进行生育规划的一种服务形式。
随着人口问题的日益凸显,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越来越重要。
为了保障人民的生育权益,各级卫生部门要坚持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规范,并制定常规和操作规程。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1.基本原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合规成立,符合卫生部门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人员,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良好的医疗服务信誉和声誉,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服务范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应该包括孕前检查、孕期护理、生殖健康指导、生育规划等服务项目,同时还要提供避孕、节育的相关服务。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诊疗常规1.预约挂号2.医生诊断医生在接诊时应认真听取患者的病史,并仔细检查患者的相关检查结果,准确判断病情和制定治疗方案。
在诊断过程中,医生要细心耐心地与患者沟通交流,解答患者的疑问,并做好病情告知工作。
3.治疗方案医生制定治疗方案时应综合考虑患者的身体状况、病情特点及其它相关因素,确保治疗方案符合患者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要及时跟踪病情进展,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治疗方案。
4.药物使用医生在选择药物时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病情特点,选用对患者最为合适的药物,并根据药物的用法用量和服药时间进行详细说明,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5.出院指导患者出院前,医生应做好出院指导工作,向患者详细介绍病情的恢复和注意事项,在行动上要细心关照,确保患者能够正确、及时、全面地执行医生的嘱咐,促进病情的好转和康复。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操作规程1.文书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患者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每位患者的基本资料、病历记录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和保存,确保患者的隐私安全。
2.医疗器械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加强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保证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
计划生育科室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科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规范计划生育科室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利,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计划生育科室是卫生行政部门下设的单位,主要负责指导、管理和实施计划生育相关工作。
第三条计划生育科室的任务是加强对人口数量和结构的控制,促进人口结构的合理优化,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计划生育科室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管理、科学规划、精准施策、全面推进。
第五条计划生育科室要坚持人人参与、全员负责、信息公开、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服务指导、政策落实等工作。
第六条计划生育科室要做好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七条计划生育科室要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计划生育科室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法乱纪,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计划生育科室设立科长一名,副科长若干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若干名,科室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十条科长负责计划生育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检查和督促工作人员的工作。
第十一条副科长协助科长处理计划生育科室的事务,分工负责,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计划生育科室的文件管理、信息管理、会议组织等工作,保证科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科室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按照科长和副科长的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十四条计划生育科室的主要业务包括:(一)宣传教育:开展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们对计划生育的认识和理解。
(二)技术指导: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服务,解答相关问题,保障人们的计划生育权利。
(三)政策落实:贯彻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四)监督检查: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一、概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通过医学手段来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了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安全和效果,以下是相关的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
二、诊疗常规1. 诊断和评估a. 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需求进行评估,包括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生育史以及相关的家族遗传情况。
b. 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生殖器官、内分泌系统等方面的检查。
c. 完善的实验室检查,包括血液检验、尿液检验、内分泌激素水平等方面的检查。
2. 术前准备a. 必要的术前准备工作,包括患者的心理辅导、手术风险评估等。
b. 根据患者的情况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并向患者进行详细解释和沟通。
3. 手术操作a. 选择适当的手术方式,包括节育手术、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
b. 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手术操作,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有效性。
c. 监测手术过程中的各项指标,及时调整手术方案和措施。
4. 术后护理a. 对手术后的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感染情况等。
b. 根据手术的需要,给予患者必要的抗感染和止痛治疗。
c. 提供必要的康复指导,包括生活习惯调整、饮食调理等。
三、操作规程1. 术前准备a. 术前评估: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病史、药物过敏史等,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
b. 术前禁食:患者需要在手术前一定时间内禁食,以防止手术期间出现胃内容物反流导致感染。
c. 术前清洁:对手术部位进行消毒,减少感染的风险。
2. 手术操作a. 确定手术部位:根据手术类型选择合适的手术部位,并进行必要的标记。
b. 麻醉操作:根据患者情况进行麻醉操作,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
c. 手术器械准备:准备必要的手术器械和设备,确保手术操作的顺利进行。
d. 手术切口:根据手术需要进行切口操作,注意切口的大小和位置。
e. 手术缝合:根据手术的需要进行缝合,保证伤口的愈合。
3. 术后护理a. 监测生命体征:手术后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包括血压、心率、体温等。
妇产科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完整
XXXXX院妇产科诊疗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XXXXXXXX院二〇一七年一月修订目录第一章产科疾病··11、产前检查··12、正常分娩··23、难产处理··7(1)产力异常··7〔附〕子宫收缩环··7(2)骨产道异常··11(3)胎位及胎儿异常··10①枕后位(枕横位) ·10②颜面位··11③臀位··11④横位··12⑤巨大胎儿··13⑥无脑儿··13⑦脑积水··144、妊娠病理··15(1)妊娠高血压综合征··15(2)过期妊娠··18(3)双胎··19(4)胎儿宫内发育迟缓(IUGR )·20(5)死胎··22(6)羊水过少··22(7)羊水过多··23(8)前置胎盘··24(9)胎盘早期剥离··26(10)早产··27(11)前次剖宫产··28(12)疤痕子宫··295、妊娠合并症··29(1)妊娠合并贫血··29(2)妊娠合并心脏病··31(3)妊娠合并心律失常··33(4)围产期心肌病··34(J)妊娠合并卵巢肿瘤··34(6)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35(7)妊娠合并糖尿病··36(8)妊娠合并慢性肾炎··37(9)妊娠合并急性肾盂肾炎··38(11)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40(12)妊娠合并急腹症··41①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41②妊娠合并消化性溃疡急性穿孔··41③妊娠合并胆囊炎及胆石症··42④妊娠合并肠梗阻··42⑤妊娠合并急性胰腺炎··42⑥妊娠合并卵巢囊肿蒂扭转··43⑦妊娠期急腹症手术应注意的问题··436、产科手术··44(1)剖宫产··44(2)会阴切开缝合术··46(3)产钳术··47(4)胎头吸引术………………………………………….(5)外倒转术··50(6)臀位助产术··51(7)臀位牵引术··51(8)宫颈探查术··52(9)人工剥离胎盘术··52(10)清宫术··53(11)子宫腔纱布条填塞术··53(12)引产术··537、分娩期并发症··56(1)先兆子宫破裂··56(2)子宫破裂··56(3)产后出血(PPH) ·57(4)胎膜早破··60(5)脐带先露及脐带脱垂··61(6)胎儿宫内窘迫··61(7)羊水栓塞··628、产后疾病··63(1)晚期产后出血··63(2)产褥感染··61(3)产后尿储留··66(4)乳胀与乳头毅裂··669、产科危重病人抢救(MICU)·67(1)心跳骤停、心肺复苏··67(2)产科抢救··68(3)呼吸衰竭抢救··69(4)产科休克抢救··69(5)水、电解质平衡及酸碱平衡紊乱诊断与处理··71(6)急性子宫内翻症··78第二章妇科疾病··801、外阴病变··80(1)外阴痰痒症··80(2)硬化性萎缩性苔鲜··80(3)增生性营养障碍··81(4)前庭大腺炎··81(5)外阴溃疡··81(6)外阴创伤··822、女性生殖器炎症··82(1)滴虫性阴道炎··82(2)霉菌性阴道炎··83(3)老年性阴道炎··83(4)非特异性阴道炎··83(5)子宫颈炎··84①急性子宫颈炎··84②慢性子宫颈炎··84(6)子宫内膜炎··85(7)盆腔炎··86①急性盆腔炎··86②慢性盆腔炎及亚急性盆腔炎··863、早、中期妊娠疾病··87(1)流产··87①先兆流产··87②难免流产··88③不全流产··88④完全流产··88⑤过期流产··88⑥习惯性流产··89(2)妊娠剧吐··89(3)异位妊娠··894、妇科肿瘤··90(l)外阴癌··90(2)子宫颈癌··91(3)子宫肌瘤··93(4)子宫内膜癌··94(5)卵巢肿瘤··95(6)滋养细胞肿瘤··96②、侵蚀性葡萄胎和绒毛膜癌··975、内分泌疾病··98(1)功能性子宫出血病··98①无排卵型功能性子宫出血··99②有排卵型功能性子宫出血··100(2)经前期紧张综合症··100(3)子宫内膜异位症··101(4)子宫腺肌病··1016、损伤性疾病··102(1)尿瘩··102(2)直肠阴道痰··102(3)子宫脱垂··103(4)陈旧性会阴m度撕裂··1037、女性生殖器官畸形··104(1)处女膜闭锁··104(2)先天性无阴道··104(3)阴道横隔··105(4)阴道纵隔或斜隔··105(5)子宫发育异常··105第三章生殖健康科及计划生育疾病··1061、计划生育手术常规··106(1)宫内节育器放置常规 (2)(2)宫内节育器取出常规 (16)(3)输卵管结扎术常规 (41)(4)负压吸宫术常规 (59)(5)钳刮术常规 (65)(6)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终止早期妊娠常规 (72)(7)依沙吖啶羊膜腔内注射中期妊娠引产常规 (82)(8)水囊引产常规 (88)(9)经腹剖宫取胎术··1142、复杂计划生育并发症处理常规··116(1)终止妊娠并发症··116(2)腹式输卵管结扎术并发症··1203、输卵管吻合术(再通术)·1224、清宫术··1235、宫注术··1246、女性不孕症··1257、高泌乳素血症及闭经泌乳综合征··1278、多囊卵巢综合征··1299、闭经··13110、淋病··13411、尖锐湿疵··135第四章妇产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程··1371、内窥镜检查··137(1)腹腔镜··137①检查性腹腔镜··137②手术性腹腔镜··138(2)宫腔镜检查··139(3)阴道镜检查··1412、宫颈刮片细胞学检查··1423、宫颈活检··1434、宫颈粘液检查··1435、取内膜术··1446、诊断性刮宫··1447、后弯隆穿刺术··1458、子宫输卵管造影术··1469、宫颈息肉摘除术··14710、激光治疗··148第一章产科疾病产前检查一、就诊范围及复诊时间1.初诊预约:于孕三个月内开始立孕妇联系卡。
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制度
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制度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消毒管理办法”。
手术操作做到稳、准、轻、细,严格遵守无菌原则。
1.节育手术人员按证施术,人流限十周内,手术时必须有助手。
2.进入手术室必须衣帽整齐、换鞋,手术前更衣、刷手或洗手,禁止非手术人员入内。
3.手术室内除必须品,不得存入其它物品,各种器械敷料专人保管,定期消毒。
4.手术室的抢救车(盘)。
氧气及药械齐全并要定位置,定品种,定期检查,不得外借。
5.受术者排尿后进入手术室,查对姓名、手术名称,高危手术应作重点手术。
术前三问(末次月经、末次分娩、末次手术),三查(查子宫位置、大小;查附件;查化验单),术后三查(查绒毛、胎囊,查出血量、查受术者)。
6.每日进行室内湿式清扫和紫外线消毒,每日空气、地面消毒,每季细菌培养(均要有记录)。
7.手术记录表册填写完整准确、专人保管。
8.术后观察1小时,宣教注意事项,进行避孕指导。
计划生育门诊工作职责1.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法》、《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传染病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执业范围。
2.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妇幼的各种学习和专业教育及对疑难病例的讨论,做好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
3.禁止进行非医学医疗需要的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术。
4.热情接待患者,认真询问病史,耐心解释病情。
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教活动。
5.严格掌握各种手术适应症,术前做好各项检查及准备,术中要精力集中,操作时做到稳、准、轻、细,术后按规定留院观察,详细告知患者注意事项,指导避孕措施。
6.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认真执行各项消毒、灭菌制度,按规定处理污物。
7.每年10月10前及时准确向妇幼保健机构上报本单位的计划生育数量和有无并发症。
8.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工作,随时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及督导。
9.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本医疗机构内的计划生育人员变动情况。
10.计划生育手术中如遇高危病例及传染病患者时应及时转诊到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手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一、概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为了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出生人口质量而进行的相关诊疗服务。
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
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发布部门】湖北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1987.12.19【实施日期】1988.03.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1987年12月19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晚婚晚育少优生第三章节制生育第四章奖励第五章处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为了使人口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生育必须按计划进行。
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实行少生、优生,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要实行人口目标任期责任制。
要制订人口规划,分年度逐级下达到基层,并组织、督促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镇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都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认真执行人口计划,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实行计划生育,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改变人们旧的生育观念;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辅之以必要的行政和经济的措施。
第六条要加强计划生育的科学研究工作。
第七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所有公民必须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
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应当秉公办事,尽职尽责,努力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第八条男性公民二十五周岁以上、女性公民二十三周岁以上结婚的为晚婚。
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
第九条普遍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
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孩子。
禁止计划外生育。
第十条夫妻双方属城镇人口,符合下列条例之一的,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一)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婚后五年以上不育,抱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的;(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法律法规考试题A1卷
西丽人民医院法律法规考试题(二)A1卷考试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题目数:150题准考证号:姓名:科室:分数:一、X型题(0、9分/题,共20题,共18分):由一个题干和A、B、C、D、E五个备选答案组成,题干在前,选项在后要求考生从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1、根据“38号令”,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 ABE )A、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B、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C、皮肤软组织感染D、腹腔、胆道及盆腔感染E、肠道感染2、《母婴保健法》中规定的孕妇患严重疾病是指( ABCD )A、妊娠合并严重的心、肝、肺、肾疾病和糖尿病B、严重精神性疾病C、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症D、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严重影响生育的其他疾病E、法定的传染病3、婚前卫生指导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BC )A、生育知识B、性卫生知识C、遗传病知识D、传染病知识E、儿童保健知识4、科主任抓医疗质量管理的方法包括( ABCDE )A、建立科室质控小组,负责制定科室的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对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做到科室质控日常化,随时检查和质控运行病历,逐份质控出院病历B、科室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活动总结会议,学习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科室医疗服务质量,并形成记录上报质控科C、执行常见疾病诊疗常规,贯彻和落实核心医疗制度,并随时督查和改进D、负责制定科室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E、负责制定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对科室医疗护理质量随时监督考核,按照科室二次绩效分配方案落实奖惩到责任人5、各级政府应当( ABCDE )A、采取措施,加强母婴保健事业发展B、促进母婴保健事业发展C、积极防治地方性高发疾病D、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E、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6、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 ABCD )A、举报B、投诉C、检举D、控告E、检查7、《母婴保健法》规定孕产期保健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ABCDE )A、母婴保健指导B、孕妇保健C、胎儿保健D、产妇保健E、新生儿保健8、下列哪些情况下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 ABCD )A、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B、损害是由于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C、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D、因为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9、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包括( ABC )A、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专业医师B、设置临床微生物室,配备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C、配备临床药师D、配备预防医学医师E、配备抗菌药应用专业护士10、根据首诊负责制的要求,当班医生(首诊医师)接诊急、危、重患者时,应当如何处理(ABCD)A、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和抢救B、属于两科以上多科属疾病的,首诊医师应进行认真负责的诊疗,并根据病情需要请专科会诊C、必须转科治疗的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D、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在征得医务科、总值班、业务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转院途中,需有我院医务人员全程护送E、立即派人将病人送入ICU病房,由ICU专科医师进行抢救11、关于病历填写和管理的相关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ABCD )A、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都将违反法律规定B、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C、患者本人有权查看自己的客观病历资料D、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12、护理教学查房制度包括( ABC )A、临床护理技能查房B、临床护理案例教学C、临床护理带教查房D、理论授课13、危重病人抢救要求有( ABC)A、保持严肃、认真、积极而有序的工作态度B、分秒必争,抢救病人C、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技术五落实D、先转运,再抢救14、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含义( ABCD )A、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双方都有要求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也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B、夫妻有同等的参与权,平等协商C、夫妻要共同支持,平等协商,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D、生育控制的责任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E、生育控制的责任由女方承担15、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什么假期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BD )A、工休假B、婚假C、探亲假D、生育假E、病假16、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哪些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ABCD )A、扶贫贷款B、以工代赈C、扶贫项目D、社会救济E、致富贷款17、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下列避孕措施( ACD )A、男、女性绝育B、人工流产C、避孕套D、宫内节育器E、中期引产18、对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机构或者个人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是( AC )A、计划生育行政部门B、人民法院C、卫生行政部门D、行政主管部门E、人民检察院19、国家鼓励( ABC )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A、国家工作人员B、现役军人C、高等学校在校学生D、企业高中层干部2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BCD )A、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B、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C、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D、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二、A型题(0、7分/题,共100题,共70分):以下每一道题下面有A、B、C、D、E五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21、在某些情况下,患者出现损害可以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下面不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况是( D )A、违反卫生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造成患者损害的B、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病历资料D、拒绝提供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的22、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 C )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A、2小时B、4小时C、6小时D、8小时23、下列述叙不正确的是( C )A、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B、教唆、帮助无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C、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对共同危险行为的解释D、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24、2007年11月21日,怀孕9个月的李某因呼吸困难,在肖某(自称李某丈夫)陪同下到北京某医院就诊院方将李某转到妇产科住院,准备进行剖宫产手术因肖某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拒绝手术”,手术未能进行,当晚,李某和腹中的孩子双亡对该事件的评价不正确的是( A )A、医疗机构构成侵权,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在患者知情权与患者生命权、重大健康权之间作出符合患者利益的选择C、医院的“紧急救治权”仅限于高于患者知情权的生命权,或重大健康权受到紧迫危险时方可适用,并不能滥用D、肖某对李某的死负有责任,肖某没有尊重李某的生命权25、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要求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至少( A )A、每周1次B、每周2次C、每周3次D、每天1次E、每天2次26、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 A )依法承担侵权责任A、不影响B、影响C、可能不影响D、可能影响27、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 C )A、行政责任B、刑事责任C、侵权责任D、最重责任28、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 C )责任A、按份B、共同C、连带D、各自29、护士发现医师医嘱可能存在错误,但仍然执行错误医嘱,对病人造成严重后果,该后果的法律责任承担者是( C )A、开写医嘱的医师B、执行医嘱的护士C、医师和护士共同承担D、医师和护士无需承担责任30、《侵权责任法》中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标准( B )明确规定A、作了B、没作C、有些作了D、有些没作31、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 A )承担责任A、不B、也要C、可以不D、可能3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 A )A、减轻其侵权责任B、不承担责任C、选择承担责任D、选择不承担责任3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A )承担侵权责任A、用人单位B、工作人员C、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D、用人单位或工作人员3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 B )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A、但不可以B、也可以C、有时可以D、有时不可以35、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 C )个品规A、3B、4C、5D、636、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D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投资人B、监理人C、设计人D、施工人37、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C )A、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B、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C、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D、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8、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 B )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A、战争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B、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故意C、紧急避险D、第三人过错39、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 D )承担举证责任A、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B、法律规定的减轻责任的情形C、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D、以上ABC均是40、需要申请院外会诊的病人,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并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报( A )同意,并与有关医疗机构联系,确定会诊时间A、医务科B、业务院长C、卫生局医政科41、( A )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B、医疗机构C、医务人员D、档案管理人员42、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 C )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A、但不可以B、有时可以C、也可以D、有时不可以43、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 B )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A、医疗机构负责人B、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C、行政主管机关负责人D、行政主管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44、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 C )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A、1B、3C、2D、445、公民除了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 D )的义务A、避孕节育B、生育保险C、生育调节D、计划生育E、生殖保健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几个子女( B )A、一个B、二个C、三个D、四个E、多个47、公民实行什么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D )A、生殖保健B、母婴保健C、生育调节D、计划生育E、妇科手术4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什么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 C )A、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B、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C、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D、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E、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中心49、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者是( C )A、未生育子女的夫妻B、已婚育龄妇女C、已生育子女的夫妻D、育龄人群E、新婚夫妇50、张某利用超声技术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且情节严重,应由什么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A )A、原发证机关B、计划生育行政部门C、卫生行政部门D、上级主管部门E、同级部门5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是( B )A、行政责任B、法律责任C、刑事责任D、直接责任E、间接责任52、《护士条例》实施的宗旨是( A )A、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B、为了维护医生的合法权益C、为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53、( C )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A、人民政府B、医院C、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54、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 C )称号A、优秀护士B、优秀护理人员C、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5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 A )制定A、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B、人民政府C、医院56、护士执业有( E )权利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B、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C、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D、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等E、以上都正确57、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 D )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A、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B、未依照护士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C、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D、以上都正确58、护士培训应当注重( B )的应用A、护理知识B、新知识、新技术C、医技知识59、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 B )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A、一年B、两年C、三年6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护士执业证( E )A、服刑期间B、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C、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D、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E、以上均是61、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 A )个品规A、3B、4C、5D、662、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 D )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A、当地政府B、省卫生厅C、市(县)卫生局D、卫生部6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 B )A、执业单位档案B、护士执业信息系统C、护士执业证系统D、个人档案64、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 A )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A、应当B、自愿C、随便D、根据工作需要,可以65、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 E )情形,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A、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B、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护士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C、泄露患者隐私的D、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E、以上任意1项66、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规定医院门诊、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分别不超过( B )A、20% ;50%B、20% ;60%C、30% ;70%D、30% ;80%67、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总金额的比例应小于( A )A、15%B、20%C、30%D、40%68、下面哪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立法的目的( A )A、保障母亲和婴儿的健康B、控制人口数量C、提高出生人口质量D、加强妇幼卫生管理69、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下面哪项不正确( B )A、除医学上确有需要外,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B、医师根据《母婴保健法》提出医学意见,当事人必须无条件执行C、医师依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结扎手术需经当事人同意并签署意见D、有产妇死亡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70、《出生医学证明》可以作为( B )A、出生人口血亲关系证明B、出生人口申报户籍的依据C、国籍证明文件D、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据71、从事医学技术鉴定的人员,必需具有临床经验和( B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A、执业医师B、主治医师C、副主任医师D、主任医师72、《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五条中,母婴保健工作的方针指( D )A、母婴保健工作以保健为中心,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B、母婴保健工作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C、母婴保健工作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和中西医结合的方针D、母婴保健工作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73、婚前医学检查的内容是指( D )A、进行有关性卫生的保健和教育B、进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C、对新婚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指导D、对严重遗传疾病、指定传染病和有关精神病的检查7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这部法律中,首次把( C )作为独立的权利加以保护,这也是侵权责任法的一大亮点A、生命权B、健康权C、隐私权D、用益物权75、《母婴保健法》规定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的是( E )A、新婚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指导有异议B、当事人对婚前医学检查结果有异议C、当事人对遗传病诊断结果有异议D、当事人对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E、上述B、C、D、都是76、医师在产前诊断时发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向孕妇及家属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除外( B )A、胎儿患有严重遗传疾病的B、孕妇患有传染病的C、胎儿患有严重缺陷的D、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E、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的77、孕妇在怀孕多少周前,应到医疗保健机构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 D )A、四周B、五周C、十周D、十二周E、十六周78、目前,我市具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分别是( D )A、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中医院B、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C、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中医院D、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E、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中医院79、在孕产期保健过程中,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提供( E )A、有关避孕、节育、生育和生殖健康的咨询和医疗保健服务B、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育龄妇女患有严重遗传疾病的,应当提出医学意见C、限于现有医疗技术水平难于确诊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D、育龄夫妻可以选择避孕、节育、不育等相应的医学措施E、以上都是80、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要求,深圳市卫生行政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其中不包括下列哪项( E )A、关于印发《深圳市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条件》的通知B、关于印发《深圳市孕产妇系统保健分级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C、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早期终止妊娠手术服务的基本规范》的通知D、关于印发《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修订)》的通知E、关于印发《深圳市传染病管理办法》的通知81、作为有资质的产前诊断中心,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要求,如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时,下列哪些是错误的( D )A、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B、医学上确有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必须到有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C、产前诊断中心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方能上岗D、产前诊断中心从业人员只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而不一定要取得母婴保健技术合格82、从业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的,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资格及医师执业证书( D )A、因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B、给当事人身心造成严重后果的C、造成严重后果的D、以上均是83、从业人员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单位领导及个人可受到哪些处罚( E )A、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B、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C、对医疗保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D、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两次以上的或者以营利为目的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资格及医师执业证书E、以上均是84、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 D )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A、献血者B、用血者C、医务人员D、A+B85、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 B )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A、18-45周岁B、18-55周岁C、25-55周岁D、18-60周岁86、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 C ),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A、献血证书B、自愿献血证书C、无偿献血证书D、献血等荣誉证书87、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不得将不符合( C )的血液用于临床A、健康标准B、企业质量标准C、国家规定标准88、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 B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A、环境保护法B、传染病防治法C、侵权法D、执业医师法89、《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 D )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A、收集B、运送C、贮存D、以上全都是90、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意义( E )A、规范医疗服务B、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C、控制医疗成本、减少资源浪费D、获得最佳服务E、以上都是91、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 C )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A、环保部门B、质控部门C、监控部门D、总务部门92、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 D )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A、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B、交接时间、处置方法C、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D、以上全都是93、临床路径病种选择遵循的原则( D )A、常见病、多发病B、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C、结合医疗机构实际,优先考虑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制定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
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
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87.12.19•【字号】•【施行日期】1988.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1987年12月19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晚婚晚育少优生第三章节制生育第四章奖励第五章处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为了使人口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生育必须按计划进行。
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实行少生、优生,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要实行人口目标任期责任制。
要制订人口规划,分年度逐级下达到基层,并组织、督促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镇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都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认真执行人口计划,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实行计划生育,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改变人们旧的生育观念;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辅之以必要的行政和经济的措施。
第六条要加强计划生育的科学研究工作。
第七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所有公民必须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
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应当秉公办事,尽职尽责,努力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第八条男性公民二十五周岁以上、女性公民二十三周岁以上结婚的为晚婚。
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
第九条普遍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
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孩子。
禁止计划外生育。
第十条夫妻双方属城镇人口,符合下列条例之一的,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一)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婚后五年以上不育,抱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的;(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97年修正)
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9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7.03.28•【字号】•【施行日期】1988.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次修正案已由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于1997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一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一次修正,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为了使人口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生育必须按计划进行。
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实行少生、优生,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应实行人口目标任期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成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应制订人口规划,分年度逐级下达到基层,并组织、督促实施。
把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着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同步增长,并足额拨付。
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镇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都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认真执行人口计划,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以宣传教育、避孕、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同发展经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结合的原则,努力改变人们旧的生育观念,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辅之以必要的行政和经济的措施。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
精心整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常规宫内节育器放置术【适应证】1.育年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而无禁忌证者,均可以放置。
2.1.2.3.4.5.6.式7.8.9.10.11.12.铜过敏或可疑对铜过敏者不宜放节育器。
13.中度贫血,Hb<90g/L者慎用(左旋炔诺酮-IUD及吲哚美辛IUD除外)。
14.严重痛经者慎用(左旋炔诺酮-IUD除外)。
15.产后42天,如事恶露未净或会阴伤口未愈者,应暂缓放置。
【放置时间】1.月经千净3~7天之内。
2.哺乳期闭经或可疑妊娠者,应在排除妊娠后放置。
3.正常产后42天,恶露已干净,子宫恢复正常者。
4.早孕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后即刻放置(子宫收缩不良、出血过多、有感染可能或组织残留者暂不放)。
5.药物流产后月经恢复正常后。
6.自然流产或中期妊娠引产转经后子宫已恢复正常者。
7.剖宫产术后6个月根据情况考虑放置。
8.1.2.3.4.5.6.7.1.2.3.4.操作要轻柔,以防发生心脑综合征等不良反应。
5.放置时,不能任意扭转方向,以防节育器在宫内变形。
6.术后填写手术记录,发给宫内节育器记录卡告知使用年限和随访时间。
【术后处理】1.术后休息2天。
2.放置后可能会有少量阴道出血及下腹不适感。
3.放置后如出血多、腹痛、发热,应及时找医生确诊。
4.放置1周内不做过重的体力劳动。
5.2周内禁止性生活和盆浴。
6.3个月内经期、大便后应注意有无宫内节育器脱落。
【术后随访】1.目的(1)了解妇女放置IUD后不良反应,及时予以指导。
(2(32(1(2(3(43.IUD1(1)月经延迟。
(2)持续多量出血或月经异常。
(3)急性腹痛或其他盆腔感染症状。
(4)尾丝消失、变长、变短或IUD脱出。
(5)白带增多并有异味。
【几种特殊情;兄的IUD放置】1.从其他避孕方法更换为IUD(1)如果妇女一直坚持并正确使用现用的避孕妇方法、或能合理地确定其没有怀孕,可以立刻放置,无需等到下次月经来潮。
湖北省生育保险条例 全文
湖北省生育保险条例全文我提醒您:本条例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下面是湖北省生育保险条例正文内容。
湖北省生...我提醒您:本条例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下面是湖北省生育保险条例正文内容。
湖北省生育保险条例目录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户籍在本省和户籍不在本省而在本省居住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加强综合管理和优质服务,依靠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全体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责任。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并保障其随着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加同比例增长,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常规宫内节育器放置术【适应证】1.育年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而无禁忌证者,均可以放置。
2.禁忌避孕而禁忌证者。
【禁忌证】1.器官炎症,如急慢性盆腔炎、阴道炎、宫颈急性炎症及性传播疾病。
2.频发、月经过多(左旋炔诺酮-IUD例外)或有阴道出血者。
3.器官畸形,如双子宫、子宫纵隔等。
4.器官肿瘤,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慎用5.全身疾病的急性期。
6.深度小于55Cm或大于9Cm者不宜放置(人工流产术同时和有剖宫产史者放置及固定式IUD者例外)。
7.颈内口过松(固定式IUD除外)或重度狭窄。
8.脱垂Ⅱ度以上者。
9.或可以妊娠者,须等终止妊娠后再放。
10.妊娠或葡萄胎病史者慎用。
11.产术中出血过多,怀疑胎盘组织残留或感染可能者。
12.铜过敏或可疑对铜过敏者不宜放节育器。
13.中度贫血,Hb<90g/L者慎用(左旋炔诺酮-IUD及吲哚美辛IUD除外)。
14.严重痛经者慎用(左旋炔诺酮-IUD除外)。
15.产后42天,如事恶露未净或会阴伤口未愈者,应暂缓放置。
【放置时间】1.月经千净3~7天之内。
2.哺乳期闭经或可疑妊娠者,应在排除妊娠后放置。
3.正常产后42天,恶露已干净,子宫恢复正常者。
4.早孕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后即刻放置(子宫收缩不良、出血过多、有感染可能或组织残留者暂不放)。
5.药物流产后月经恢复正常后。
6.自然流产或中期妊娠引产转经后子宫已恢复正常者。
7.剖宫产术后6个月根据情况考虑放置。
8.用于紧急避孕,在无保护性交后5天内放置。
【术前检查】1.详细询问病史及避孕史。
2.检查常规妇科检查及阴道清洁度、滴虫、真菌枪检查。
如有炎症,治疗正常后放置。
3.化验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
4.做好术前咨询,受术者知情并签署手术同意书。
5.术前测体温(超过℃,暂时不放置)。
6.术前排空膀胱。
7.宫内节育器的选择,根据宫腔深度。
【手术注意事项】1.术前必须查清子宫大小,位置和倾屈度,以防子宫穿孔。
2.在放置节育器过程中,避免节育器与外阴、阴道壁接触,以防感染。
操作需轻柔,防止因损伤子宫壁而引起的环嵌顿。
放置时,一定要将节育器放到宫底。
3.遇宫颈较紧者,可使用宫颈扩张棒扩张宫颈后再放置,不能勉强粗暴放置。
4.操作要轻柔,以防发生心脑综合征等不良反应。
5.放置时,不能任意扭转方向,以防节育器在宫内变形。
6.术后填写手术记录,发给宫内节育器记录卡告知使用年限和随访时间。
【术后处理】1.术后休息2天。
2.放置后可能会有少量阴道出血及下腹不适感。
3.放置后如出血多、腹痛、发热,应及时找医生确诊。
4.放置1周内不做过重的体力劳动。
周内禁止性生活和盆浴。
个月内经期、大便后应注意有无宫内节育器脱落。
【术后随访】1.目的(1)了解妇女放置IUD后不良反应,及时予以指导。
(2)及时发现IUD脱落、下降、异位等异常情况,减少意外妊娠。
(3)了解IUD的使用情况,为改进IUD提供信息。
2.随访内容(1)问诊:询问术后有无腹痛、腰痛、月经情况(周期、经期、经量及不规则出血等)绐予及时处理。
(2)妇检:放、取窥器和检查时注意勿牵动IUD尾丝,以防导致IUD下移或脱落。
注意子宫和附件有无异常。
有尾丝者注意尾丝是否存在,以及尾丝的长度,如超过2cm.应做超声检查,以了解IUD有无位置变化。
(3)测定血常规,了解血红蛋白有无变化。
(4)辅助检查:了解IUD位置是否正常,应在第一次随访时,做超声检查,以判断IUD的位置、形态。
以后随访,注意腹痛、出血以及尾丝的情况,并及时配合超声检查。
3.访时间IUD失败以1年内最多,以后逐渐稳定,因此应予放置后1、3、6月各随访1次,片每年随访1次,若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就诊。
(1)月经延迟。
(2)持续多量出血或月经异常。
(3)急性腹痛或其他盆腔感染症状。
(4)尾丝消失、变长、变短或IUD脱出。
(5)白带增多并有异味。
【几种特殊情;兄的IUD放置】1.从其他避孕方法更换为IUD(1)如果妇女一直坚持并正确使用现用的避孕妇方法、或能合理地确定其没有怀孕,可以立刻放置,无需等到下次月经来潮。
也无需同时采用其他备用的避孕方法。
(2)如果是从避孕针更换,可以在预计下次注射的时间放置,无需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
2.产时即时放置(1)可在分娩后48小时内的任何时间放置(要求放置者经过产后放置IUD的专门培训)。
(2)如果是在分娩后的48小时之后,延迟到产后4周或以上再放置。
3.完全或近乎完全母乳喂养(1)产后6个月内①如果妇女的月经尚未恢复,可在产后4周~6个月之间的任何时候放置IUD,无需同时采用其他备用避孕方法。
②如果月经已恢复,可以按照对月经周期正常的妇女建议放置IUD。
(2)产后6个月内①如果妇女的月经尚未恢复,可在能合理地确定其没有其没有怀孕的任何时候放置IUD,无需同时采用其他备用的避孕方法②如果月经已恢复,可以按照对月经周期正常的妇女建议放置IUD。
4.部分母乳喂养产后4周后1)如果妇女的月经尚未恢复,如能确定其没有怀孕的任何时候放置IUD。
无需同时采用其他备用的避孕方法。
2)如果月经已经恢复,可以按照对月经周期正常的妇女建议放置IUD。
5.闭经(与生育和哺乳无关)妇女或在能确定没有怀孕的任何时候放置IUD。
无需同时采用其他备用的避孕方法。
6.用于紧急避孕在无保护性生活后的5天内放置。
7.使用紧急避孕药后IUD可在服用紧急避孕药的当天放置,无需采用其他避孕方法。
早孕药物流产常规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早期妊娠【适应症】1.年龄18~40岁,确诊为正常宫内妊娠(按末次月经,停经≤49天),自愿要求使用药物终止妊娠的健康妇女。
2.高危人工流产的对象,如生殖器官畸形(残角子宫除外)、子宫极度倾屈、宫颈发育不全或瘢痕子宫、多次工人流产等。
3.对手术流产有顾虑或恐惧心理者。
【禁忌症】1.米非司酮禁忌证肾上腺、甲状腺等内分泌疾患、糖尿病、肝肾功能异常、妊娠期皮肤瘙痒史、血液病和血管栓塞病史、与甾体激素有关的肿瘤。
2.米索前列醇禁忌证心血管系统疾病,如二尖瓣狭窄、高血压、低血压、青光眼、胃肠功能紊乱、哮喘、癫痫等,或对前列腺素过敏者。
3.过敏体质者,妊娠剧吐者。
4.贫血(Hb100g/L及以下者)。
5.带器妊娠者。
6.宫外孕或葡萄胎者。
7.吸烟超过10支或酗酒者。
8.经常出差、居住距离医疗单位较远、不能及时就诊随访者。
【临床用药程序】1.用药前处理(1)医生应向用药对象讲清服药方法、疗效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由用药对象自愿选择。
(2)询问病史,进行体检和妇科检查(注意子宫大小与停经日期是否相符),进行初步筛查。
(3)化验检查:血常规、血型、阴道清洁度、滴虫、真菌、妊娠试验、乙肝表面抗原。
(4)必要时做心、肝肾功能,血小板、血清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测定。
(5)B超诊断,确定胎囊大小及妊娠天数,进一步排除宫外孕。
(6)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介绍药物流产的利弊,征得同意后填写记录表,确定服药日期并告知随诊日期和注意事项。
2.用药方法(1)米非司酮的用法,一般首次在门诊用药,其余可让患者带药回家服用。
1)顿服法用药:第1天空腹顿服米非司酮150mg,第3天加用米索前列醇。
2)分服法用药:第1天晨空腹服米司酮50mg,隔12小时服米非司酮25mg,第2天重复应用。
第3天气晨再空腹服米索前列醇。
(2)米索前列醇用法,要求患者来医院用药并留院观察。
第三天晨空腹服米索前列醇600Ug,留院观察6小时。
3.用药后观察(1)服用米非司酮后,注意阴道开始出血时间、出血量。
如出血量多或有组织物排出,应及时来院就诊。
(2)使用米索前列醇后要留院观察,观察血压、脉搏、腹泻、腹痛、出血和有无胎囊排出及用药不良反应。
个别不良反应较明显者可及时对症处理。
注意排除宫外孕、葡萄胎、滋养细胞疾病及残角子宫妊娠等。
详细记录,并告知注意事项。
(3)胎囊排出后由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排出物(有活动性出血即刮宫),观察1小时离院,离院前测血压及脉搏并记录,嘱随访日期及注意事项(流产后2周及6周)。
肉眼不能确诊为绒毛胚囊,应送病理检查。
(4)如服用米索前列醇后患者出现寒战、血压下降或胸闷等症状,需诊断是否不过敏。
(5)胎囊未排出者6小时可离院,预约1周内复查B超及随访。
根据临床症状和B超检查证实药流失败者,须实施负压吸引术中止妊娠。
(6)用药二周后:要求全部对象服药后二周复诊。
【随防】1.用药1周后随访了解离院后阴道出血和胚囊排出情况。
胚囊未排出应做B超检查。
确诊为继续妊娠或胚胎停止发育者,应做负压吸宫术。
若已见胚囊排出且出血不多,预约2周后就诊。
2.用药2周后随访胚囊排出后,如出血不多,可根据情况,继续观察;出血多于月经量,应做B超检查或血清HCG测定,诊断为不全流产者,应酌情清宫,刮出物送病检查。
观察期间有活动性出血或持续性出血,应随时处理。
3.用药6周后随访(1)了解药物流产后出血情况。
(2)作流产效果评价并了解月经恢复时间、血量。
(3)对出血未止者进行治疗,必要时清宫。
(4)避孕指导。
【注意事项】1.药流后出血过多或时间过长(21天以上)应随时就医。
2.如有组织排出,应将组织物放置小瓶内,用酒精浸泡,及时送交医生检查。
3.发生复痛或发热等情况,应急诊就医。
【疗效评估】1.完全流产用药后14天自行排出完整胎囊或未见明显胎囊排出,经B超检查未见胎囊或尿妊娠试验阴性,子宫恢复正常大小,未经刮宫出血自行停止者。
2.不全流产用药14天内胎囊自然排出,由于胎囊(包括蜕膜)残留出血过多或时间过长至转经前而施行刮宫术者。
3失败用药14天内未来见胎囊排出,子宫维持原状或继续增大,或血HCG水平上升或下降不明显,经B超检查仍有胎囊,采用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终止妊娠。
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常规【适应证】1.妊娠10周内,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证者。
2.因患某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
【禁忌症】1.各种疾病的急性期。
2.生殖器急性炎症。
3.全身情况不良,不能耐受手术者。
经治疗好转后,可住院手术。
4.术前24小时内体温2次在℃以上者,暂缓手术。
【术前准备】1.解除思想顾虑,进行避孕宣传。
2.详细问病史及避孕史,注意既往人工流产、剖宫产史,是否有生殖道发育异常,本次妊娠是否哺乳期,既往健康状况,有无合并其他系统疾患及手术史,必要时做相应辅助检查和会诊。
3.作妇科检查,核对盆腔超声、各项术前化验结果,做阴道清洁度检查。
【术中注意】1重复阴道检查,查清子宫位置、大小及质地。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吸刮器械进入宫腔时,切勿接触其他部位,以防感染。
3如遇剖宫产、哺乳期妊娠、近期有过人工流产史的妇女,手术时应给予催产素肌注,预防子宫损伤和出血。
4.吸宫手术应思想集中,操作动作轻柔,依宫腔方向进行。
宫颈口的扩张要逐号进行,不宜过急或用力过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