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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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防火制度标准范本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防火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1828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防火制度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防火制度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签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的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出口。

四、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等危险药品及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审批和使用制度,保证绝对安全。

五、对医院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批准后方可施工。

医疗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用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用火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诊所、护理院等各类医疗机构的用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建立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用火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医疗用火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用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用火安全的重视和认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用火安全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处置火灾事故。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用火安全档案,保留相关记录和资料,便于日常管理和事故调查。

第二章用火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设立用火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用火管理工作,落实用火安全责任。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制定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各项规范和措施,加强用火安全管理。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用火台账,记录用火设备、用火人员和用火场所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规范用火操作程序,严禁乱搭乱放,确保用火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用火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置合理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编制应急预案,预先确定各类火灾事故的处置程序和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变能力,确保火灾时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用火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应急联络机制,确保与消防部门、医疗救护部门等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

第四章械检查维护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用火设备检查维护制度,定期对用火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医院防火和安全演练制度

医院防火和安全演练制度

医院防火和安全演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医院的防火和安全工作,确保医院患者、员工和资产的安全,规范防火和安全演练活动,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全部科室、诊所、洗衣房、厨房、仓库等场合。

第三条安全责任医院院长负责全院的安全工作,负责订立安全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防火和安全演练。

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安全工作,搭配院长完成防火和安全演练任务。

第四条防备为主医院防火和安全工作以防备为主,坚持防患于未然的原则。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定期检查、抽查、演练等措施,提升全院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二章防火工作第五条防火责任制医院建立防火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

每个科室设立防火专职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日常防火工作,并搭配医院的演练工作。

第六条防火设施医院配备完善的防火设施,包含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器具等。

各科室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防火设施的完好性,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和疏散。

第七条火灾风险评估医院每年进行一次火灾风险评估,确定各科室的火灾隐患,并订立相应的整改措施。

对于火灾风险评估结果严重的科室,医院将采取限制使用、关闭等措施,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安全。

第八条火灾报警医院建立健全的火灾报警系统,各科室负责保持报警系统的畅通和正常使用。

一旦发生火灾,立刻启动火灾报警系统,并快速组织疏散人员。

第三章安全演练第九条演练计划医院每年订立一份安全演练计划,包含演练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

演练计划要提前通知参加人员,确保演练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演练类型医院安全演练重要包含火灾逃命演练、爆炸物泄露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处理演练等。

各科室应依照演练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演练活动。

第十一条角色分工医院安全演练中,明确各参加角色的职责和分工。

包含演练指挥员、演练参加人员、伤员模拟者等。

科室负责人要确保参加人员清楚本身的职责,并搭配指挥员的工作。

医院科室防火工作制度

医院科室防火工作制度

医院科室防火工作制度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患者众多,防火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医院科室防火工作,提高科室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患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1. 科室负责人是科室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科室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全体科室员工都有防火责任,要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二、防火安全培训与演练1. 科室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技能。

2. 科室应定期开展防火演练,检验科室火灾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提高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3. 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防火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火灾预防1. 科室应加强火源、电源管理,禁止违规使用电器、吸烟、乱丢火种等行为。

2. 科室应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3. 科室应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存放、使用和处置。

4. 科室应加强防火门、防火窗、防火阀等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5. 科室应定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火灾应急处理1. 科室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处理流程、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2. 发生火灾时,科室员工应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疏散患者和员工,确保人员安全。

3. 科室应积极参与火灾扑救,利用现场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灭火。

4. 火灾扑灭后,科室应保护好现场,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五、防火宣传工作1. 科室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提高患者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 科室应在显眼位置张贴防火宣传标语、警示标志,提醒员工和患者注意防火。

3. 科室应定期举办防火知识讲座,提高员工和患者的防火自救能力。

六、防火工作考核与奖惩1.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科室防火工作进行考核,对存在火灾隐患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医院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1. 医院内所有区域,包括病房、办公室、实验室、食堂、库房等。

2. 医院内所有用火设备,如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酒精灯、电炉等。

3. 医院内所有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设备、物品。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

2.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保卫科负责全院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工作。

4. 各科室、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用火管理措施1. 医院内禁止使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需经保卫科批准,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2. 医院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需存放,需经保卫科批准,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3. 医院内用火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4. 医院内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防止短路、漏电等事故发生。

5. 医院内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6. 医院内各科室、部门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7. 医院内各科室、部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3. 对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用火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医院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用火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用火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设立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用火安全管理第七条医院用火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用火前,必须办理用火审批手续,明确用火时间、地点、范围、人员及安全措施。

(二)用火时,必须有人看护,确保用火安全。

(三)禁止在病房、仓库、地下室等禁火区域用火。

(四)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用火。

(五)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第八条用火结束后,必须立即熄灭明火,清理现场,确保无火种遗留。

第九条医院定期对用火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四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医院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医院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二条医院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三条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灭火。

第十四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同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组织扑救,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医院_用火安全_制度

医院_用火安全_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用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所有用火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科研、教学、生活等领域的用火活动。

第三条医院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用火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4.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5. 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确保火灾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1. 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2. 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 定期对本部门用火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4. 组织开展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5. 配合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三、用火管理第八条医院用火分为明火用火和暗火用火,具体包括:1. 明火用火:指明火燃烧的用火行为,如吸烟、焊接、切割、熬制等;2. 暗火用火:指无明火但能产生高温的用火行为,如电热设备、烤箱、消毒设备等。

第九条医院用火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用火;2. 用火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完好有效;3. 用火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 用火时,应保持用火场所通风良好,避免发生火灾;5. 用火结束后,应立即熄灭火源,清理用火场所,确保无火灾隐患。

医院防火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医院防火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医院防火安全检查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防火安全工作,保障医院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防火安全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参与防火安全工作。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医院防火安全工作以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为第一考虑。

2. 预防为主:采取防患于未然的主动预防措施,确保火灾风险最小化。

3. 综合施策:采取综合管理和措施,包括设备设施管理、保安管理、工艺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等,全面提高防火安全水平。

三、医院防火责任制度1. 管理层:医院负责制定防火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估。

2. 防火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医院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 科室(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防火工作,包括设备设施的管理、防火教育培训等。

4. 全员参与:全体员工都有责任遵守防火安全规定,积极参与防火安全工作。

5. 外部合作:与相关单位、消防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防火安全工作。

四、医院防火设施和设备管理1. 配备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安装灭火器和消防栓,并定期检查和保养。

3. 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4. 制定防火间距标准,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 定期巡查和检查电力设备和线路,确保安全使用。

6. 加强厨房、实验室等高火灾风险区域的防火管理。

7. 建立火灾报警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医院消防安全管理1. 建立健全医院消防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全员知晓和遵守。

2. 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和消防技能。

3. 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组织定期的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 设置消防警示标志和指示标识,确保遵循正确的疏散通道。

6. 加强消防通道和出口管理,防止堵塞和占用。

六、医院防火安全控制1. 控制明火使用范围,禁止在严禁区域使用明火。

2. 加强对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的审核和控制,避免使用易燃材料。

医院科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科室防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包括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科室等。

第三条医院科室防火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科室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科室主任为科室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科室防火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六条科室指定一名消防安全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防火安全措施第七条科室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第八条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科室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科室应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科室内存放、使用。

第十一条科室应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科室应加强吸烟管理,禁止在科室内吸烟。

第十三条科室应加强用火管理,禁止在科室内使用明火。

第十四条科室应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科室应加强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四章火灾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火灾事故时,科室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迅速疏散人员。

第十七条火灾事故发生后,科室应及时上报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八条对火灾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应根据事故原因和情节,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安全管理和防火制度

医院安全管理和防火制度

医院安全管理和防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医院安全、保护医院资产和患者安全,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的全部科室、员工和设备,包含医院内部和周边区域。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1.安全至上:安全工作是医院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不得抛头露面。

2.防备为主:加强防范措施,防备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和资产安全。

3.管理实施:安全管理工作要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个人,实施到位。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度第四条安全管理机构1.建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防范、应急救援等。

第五条安全责任1.院长负总安全责任,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2.科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布置人员并督促执行。

3.全体员工应对本身的行为负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六条安全教育和培训1.医院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2.安全培训应包含安全知识普及、火灾防护知识和基本急救措施等内容。

第三章防火措施第七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1.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院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科室负责人应每天对本科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火灾防备措施1.医院应建立火灾防备制度,对电力设备、用电线路、消防器材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在科室内禁止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电器设备。

3.定期进行火灾演练,提高员工应急避险本领。

第九条灭火设施和器材1.医院应设置灭火器和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2.灭火器材应摆放在明显位置,标志清楚,便于使用。

第十条应急预案1.医院应订立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科室和员工的应急职责及逃命通道。

2.应急预案要特地针对医院特点进行订立,并在全体员工中进行宣传和演练。

第十一条火灾报警和紧急通道1.医院应设置火灾报警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2.医院应划定紧急通道,保持畅通,防止堵塞。

医疗单位防火管理规程

医疗单位防火管理规程

医疗单位防火管理规程1. 目的本规程旨在确保医疗单位建立健全的防火管理体系,防范和控制火灾风险,保障医疗单位的安全运行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医疗单位,包括医院、诊所、卫生院等。

3. 防火管理责任3.1 医疗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防火管理工作,确保责任明确、权责分明。

3.2 防火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防火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做好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3 医疗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防火工作,共同维护医疗单位的防火安全。

4. 防火设施和装备4.1 医疗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和装备,包括消防器材、自动火灾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

4.2 防火设施和装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5. 火灾风险评估和控制5.1 医疗单位应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5.2 医疗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火灾预防制度,包括加强火源管理、控制燃烧物品、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等。

6. 火灾应急管理6.1 医疗单位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行动流程。

6.2 医疗单位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和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6.3 医疗单位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7. 火灾事故报告和调查7.1 医疗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和记录。

7.2 医疗单位应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防火管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 培训和教育8.1 医疗单位应开展定期的防火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技能。

8.2 医疗单位应向患者和家属提供相关的防火知识宣传,增强公众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9. 法律法规遵守和监督9.1 医疗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防火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和标准。

9.2 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医疗单位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防火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医院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用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用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用火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用火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用火安全管理工作。

3.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用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用火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用火安全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明火。

2. 使用明火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用火前,必须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并填写《医院用火审批表》。

(2)用火地点应选择在安全、通风、易扑救的地方。

(3)用火期间,必须有人看护,不得离开。

(4)用火结束后,必须及时熄灭明火,清理现场,确保无残留火种。

3. 医院内禁止使用电热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4. 医院内禁止吸烟,严禁在病房、治疗室、药房等区域吸烟。

5. 医院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酒精、氧气等。

6. 医院内禁止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如需进行此类作业,必须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用火安全监督检查1. 用火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全院用火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每月对本部门用火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用火安全领导小组。

3. 用火安全领导小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相关科室、部门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奖惩措施1. 对在用火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用火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用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用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院成立用火安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用火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用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用火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3. 保卫科负责医院用火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用火安全要求1. 医院用火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2. 医院用火区域分为禁火区、限火区和准火区。

禁火区包括:病房、手术室、检验科、药房等;限火区包括: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准火区包括:厨房、锅炉房、洗衣房等。

3. 准火区用火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2)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器材;(3)使用明火时,必须有人看护,不得离开;(4)用火完毕后,必须及时熄灭明火,清理用火现场。

4. 限火区用火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禁止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2)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使用明火;(3)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5. 禁火区严禁用火,特殊情况需用火时,必须经医院用火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并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

四、用火安全检查1. 保卫科定期对医院用火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用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科。

3. 对违反用火安全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用火安全制度,为医院用火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用火安全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记过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保卫科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或医院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对本制度进行修改的,由医院用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修订。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防火制度(正式版)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防火制度(正式版)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防火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防火制度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 制定本制度: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签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明确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的教育, 组织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 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出口。

四、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等危险药品及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审批和使用制度, 保证绝对安全。

五、对医院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 批准后方可施工。

六、落实防火安全制度, 加强对水、电、气、固定火源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七、重要设备、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加强对设备、仪器的维护和使用安全的管理。

八、加强消防值班工作, 监控消防系统运行状况, 及时处置火警。

九、加强对各类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挪作他用。

十、坚持防火安全检查, 消除火灾隐患, 做好巡查记录。

医院用火制度

医院用火制度

医院用火制度医院用火制度为确保医院安全,保障医院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医院用火制度。

一、用火范围1. 医院用火范围主要包括炉灶、锅炉房、实验室、手术室、病房等具有明火、燃气、电器等具有火源的场所。

2. 对于患者和员工生活区域,除必要情况外,原则上禁止使用明火。

二、用火管理要求1. 火源的设置和管理(1)炉灶和锅炉房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按照规定进行日常巡查和消防设备的维护。

(2)实验室应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柜中,并根据规定进行分类,防止火灾发生。

(3)手术室应严禁携带不符合规定的可燃物品,保持手术室内空气的干净,防止手术过程中发生火灾。

(4)病房内应安装烟感警报器,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及时发出警报。

2. 用火操作要求(1)炉灶和锅炉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随意操作。

(2)实验室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和使用方法,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手术室内应按照规定进行用火操作,并且要有专门的人员监督。

(4)病房内患者禁止私自使用明火或电器,员工应提醒患者关掉电器设备离开病房。

3. 用火设备的维护和保养(1)炉灶和锅炉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连接、燃料供应等,确保安全运行。

(2)实验室设备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并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火灾。

(3)手术室和病房的设备维护和保养应按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4. 灭火设备的配置和使用(1)医院内应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2)患者和员工应定期接受灭火器使用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3)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拨打应急电话,同时进行疏散,并采取灭火措施。

三、用火安全教育1. 医院要定期组织用火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包括使用明火、燃气、电器等的安全操作方法,火灾预防知识等。

2. 新员工入职时,要进行专门的用火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新员工掌握用火安全知识和操作要求。

中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中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医院消防安全无事故。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立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巡查检查、设施维护、应急处理等。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设立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练等活动,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技能。

第四章防火巡查与检查第十条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每日对医院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应每日对本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上报消防安全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章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第十三条医院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便于员工取用。

第六章消防安全疏散第十六条医院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

第十七条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应完好,并定期检查。

第十八条医院应制定消防安全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七章应急处理第十九条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报告消防部门。

第二十条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属医院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

附属医院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

1.目的:预防和控制科室潜在的火灾危害,在火灾紧急情况时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最大限度的保障人员的安全及降低损失。

2.范围:适用于全科所有人员在遇有火情时应遵守的处置预案。

3.定义: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用于意外火灾发生时的疏散,也可用于其它紧急状态下的疏散。

4.内容:4.1组织机构与职责4.1.1消防应急指挥:工作日由护士长担任科室火灾救援现场指挥官,护士长不在时由科室(值班护士)担任现场总指挥,迅速组织科室医护人员组成科室消防应急队,有序开展灭火、疏散工作。

4. 1.1.1科室消防应急小组组成现场总指挥:护士长/值班护士成员:所有在岗的医护人员4. 1.1.2科室消防应急小组职责4. 1.1. 2.1 现场总指挥:负责日常科室火灾应急演练与指导,负责科室发生火灾时现场整合人力进行初期的灭火及疏散工作;4. 1. 1. 2. 2 各成员职责:值班护士负责发现火情时报告火警,汇报护士长及值班医生;值班医生及听班医生负责初期的灭火;责任医生及责任护士负责疏散患者;治疗护士及辅值医生负责请求支援、切断电源及气源、疏散科室贵重资产。

4.2火灾应急程序4.2.1发现初期火苗时4.2.1.1责任护士发现火情,立即进行评估4.2.1.1.1 火情较小时,迅速移开临近患者,进行灭火;4.3.2.1.1. 2 火情较小但一人无法扑灭时,迅速移开临近患者,取就近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呼叫其他人员进行帮助灭火。

4.4.1.1.3 如果科室自行灭火成功则保护好火灾现场,电话通知消控中心(3119)等待相关领导及消控中心工作人员调查。

4. 2. 2火情无法控制,蔓延至整个房间时4. 2. 2. 1护士长为现场指挥官(查看火情后固定位置在护士站),启动科室消防应急预案,立即实施国际通用灭火程序(RACE)。

4. 2. 2.1.1 救援(Rescue):对能行走的人员,组织病人及其他来访者由一组医护人员带领通过安全通道及时离开火灾现场,下至一层到室外集结;对于不能行走的病人,采用抬、背、抱等方式转移。

医疗单位防火管理规程

医疗单位防火管理规程

医疗单位防火管理规程1. 总则1.1 目的为确保医疗单位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防火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各类医疗单位,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卫生院、诊所等。

1.3 法规依据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 组织与管理2.1 防火领导小组医疗单位应设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防火工作的全面领导与协调。

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单位负责人、消防管理员、医护人员等。

2.2 防火职责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应明确各自职责,确保防火工作的落实。

单位负责人负责防火工作的总体协调与监督;消防管理员负责防火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医护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巡查与火灾应急处理。

2.3 防火培训与教育医疗单位应定期组织防火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与技能。

新入职员工需进行防火培训后方可上岗。

3. 防火设施与措施3.1 防火设施医疗单位应配备完善的防火设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火灾报警器、疏散指示标志等。

3.2 防火措施(1)禁止在医疗单位内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经防火领导小组批准。

(2)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定期检查电气设备,防止短路、漏电等火灾隐患。

(4)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火灾演练。

4. 火灾应急处理4.1 火灾报警发现火灾,立即按下火灾报警器,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4.2 火灾扑救(1)使用灭火器、消防栓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2)组织人员疏散,确保患者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3)拨打119,请求消防队伍支援。

4.3 火灾调查与处理火灾扑灭后,防火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进行火灾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并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 监督与检查防火领导小组应定期对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接受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与检查,确保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6. 附则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程不符的,以本规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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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3831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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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
防火制度
Safety and fire prevention system of Affiliated Hospital of Chengdu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防火
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签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的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出口。

四、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等危险药品及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审批和使用制度,保证绝对安全。

五、对医院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批准后方可施工。

六、落实防火安全制度,加强对水、电、气、固定火源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七、重要设备、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设备、仪器的维护和使用安全的管理。

八、加强消防值班工作,监控消防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处置火警。

九、加强对各类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挪作他用。

十、坚持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巡查记录。

十一、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十二、认真学习医院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违反本制度或消防法
规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依照医院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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