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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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制度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制度

庄头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和维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后管护,是指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边建边管,以及竣工验收后的运行管理和维修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一事一议项目建后管护本着“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注重发挥专业管护和群众管护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真正做到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好一处,管好一处,用好一处,发挥长远效益。

第四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

第五条认真执行项目管护标准。

定期进行检查,保证路质量、水排灌、机井等设施完好,保证正常使用。

第六条对管护人员实行年终考评,适当进行奖惩。

第七条一事一议项目的管护责任重大,必须由热爱公益事业、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对于不负责任,管理不好责任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对损坏一事一议项目设施的行为,要予以迅速坚决制止,责令其赔偿损失,并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工程设施的完整性和有效发挥作用。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的几点做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的几点做法

补项 目 及预算进行逐户征求受益人意见 , 征求农户意 见表 , 户意见表包括筹资筹劳项 目、 农 筹资筹劳标准 及 数额 、 户 姓名 、 农 同意 人签 字盖 章 、 同意人 签字 盖 不 章、 农户数 , 由村委会核算 同意率 , 同意率达到 2 把 / 3
以上 的奖 补建 设项 目确 定其筹 资筹 劳标 准 与额度 。 1 决 议 及报 审 :村 委会 根 据 征求 农 民意 见选 出 的 . 4
村 级公益 事业财 政奖补 试点工 作 的通 知》 国农改 [0 82 20 ] 号和 《 吉林省 2 1 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 00 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 吉政办明电[0 06 2 1 ]0 号文 件之规 定 , 结合 我市村 级 公益 事业 建 设一 事一 议 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 际, 总结归纳出比较实 用 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 工作的做法分五个环节 , : 即 筹资筹劳 ; 审核审批 ; 检 查验收;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 ; 档案管理。
标。除村级投入 、 国家扶持 、 社会捐助的款物外 , 预算 出受益人 、 受益劳动力 的筹资筹 劳标准和额度 , 并将
其进 行公 示 ( ) 7天 征求 受 益人 意见 。 1 征 求 意见 , . 3 确定筹 资筹 劳标 准 : 7天后 , 由受益 人 代 表 到所 代表 的农 户 对村 民代 表会 议 选 出的财 政 奖
新农村建设
及盖章 、 拨付到位奖补资金额 。监督备案的具体要件
筹资款 ; 受益劳动力确需 以资代 劳 , 需向村委会提 出 以资代劳 申请 , 以资代劳 申请书包括 申请人 、 筹劳项
目、 筹劳标准及工数 、 申请以资代劳原因、 以资代劳金 额、 村委会意见 、 上交代劳金额 , 并将代劳金上交村委 会, 村委会将收取 的筹资 、 代劳金 、 村集体投入 资金 、 社会捐助等资金全额交当地农村经济管理服务 中心 , 并纳入“ 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 目实行专账管理 , 科 并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议财政奖补政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议财政奖补政策农村税费改⾰后,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和“两⼯”,规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劳务,采⽤村民⼀事⼀议⽅式解决。

但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不⾜,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事⼀议筹资筹劳⼯作总体上呈萎缩状态,事难议、议难决、决难⾏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通过实施⼀事⼀议财政奖补项⽬,充分调动全县农民筹资筹劳建设村内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建⽴和完善民主议事规则,使基层⼲部和农民群众运⽤民主议事的⽅式解决涉及农民切⾝利益的问题,建⽴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机制,使全县绝⼤部分村内道路实现硬化,村民⽤上清洁安全的饮⽤⽔,村容村貌有较⼤改观,⼩型农⽥⽔利、环境卫⽣、公共⽂化等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整体提升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整体⽔平,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

根据《**省农村税费改⾰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案的通知》(⽢农税改〔2010〕7号)精神,现将我县有关奖补政策宣传如下:⼀、⼀事⼀议财政奖补对象、范围、标准和⽅式(⼀)奖补对象⼀事⼀议财政奖补对象限于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产⽣活公益建设项⽬。

财政奖补资⾦应全部⽤于村民议事范围内的公益事业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改变资⾦⽤途。

(⼆)奖补范围⼀事⼀议财政奖补范围仅限于以村民筹资筹劳为基础、⽬前⽀农资⾦没有覆盖、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产⽣活公益事业项⽬。

主要包括:1、村组道路修建和维护,包括⾏政村到⾃然村或居民点之间的道路修建;2、村内⼩型农⽥⽔利建设,包括灌溉⽔渠⼲渠以下的⽃渠、⽑渠和堰塘、桥涵、机电井、⼩型提灌或排灌站、⼈畜饮⽔等⼩型⽔利设施建设;3、村内公共环卫设施改善、环境绿化,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点修建和公共绿化、植树造林等;4、村内公共⽂化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修建,包括公共闲散地、健⾝休闲场所及设施的修建;5、村容村貌整治,包括公共照明、供电等设施修建;6、其他村民迫切需要兴办且直接受益的其他经⼀事⼀议通过的集体⽣产⽣活公益事业。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探析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探析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探析作者:尤常江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第09期摘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为一项惠及千万农民百姓的暖心工程,在加强农村税费改革,深化农村一级综合改革的成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是中央坚持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的重要措施,这项惠民政策在实施以来,取得的效果显著,农村经济得到较大发展空间,既使农村村民得到了真真正正的实惠,又有序的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深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尽管如此,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完善与改进。

关键词: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存在的问题(一)申请程序繁琐,申请周期长改造新建项目在由村级组织研究决定后,需要上报至乡镇分管部门,乡镇一级进行合理性、可行性研究调查。

在有乡镇一级报送至县市一级农委、财政。

经过批准审核再上报至省级财政、农业厅进行备案审批,最后村级议案才可以生效实施。

审批时间比较长。

同时村级项目申请资料的准备比较繁琐,需要多人、专人跟进项目资料的准备工作。

所以村级项目议案从生成到审批实施时间过程时间跨度大,审批下来往往错过了议案项目最佳的实施时间。

项目的时效性、实施效果有所折扣。

(二)奖补资金量不足,审批额度低于申请额度,影响制约投资规模在实施“政策”过程中,农村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标准偏低,“政策”为了不增加村民的财力负担,按照相关规定农村在“政策”的实施中严格执行筹资筹劳上限制度,在现有的政策执行中存在小村做不了大项目、大村因为需要同时开展几个项目有难度的现象。

而财政奖补的标准虽然已经努力提高并且对大项目给出了筹资优惠政策,但是还是不能满足村民解决公益事业大项目的建设意愿,还有第一年做了大项目第二年就不允许在筹措资金,给项目的后续操作和完善都提出了新的问题。

(三)缺乏对财补资金利用的长期规划,项目的整体性和延续性较差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在申请时,村一级机构存在“过了这村没那店的心理”为了争取资金,项目在立项时缺乏充分的长远规划,致使在后续的使用中存在各种问题。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二)分清责任,明确范围。

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道路、农田水利、村容村貌改造以及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本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黑龙江省、广东省中央直属垦区,下同)有关规定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国家按规定给予奖补;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继续通过现有专项资金渠道解决,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自己负责。

(三)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村办公场所建设、弥补村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等超出财政奖补范围的其他支出。

(四)直接受益,注重实效。

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实行分级管理。

省以下各级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责,由省级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政策,对省级财政部门分配、下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财务管理办法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财务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预[2012]561号)、《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宜春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财发[2012]15号)等规定。

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财务管理由“村账乡代理”核算中心设专账,统一核算,统一拨付资金。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筹措和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算;做好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和资产移交工作;强化财务监督检查。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村民筹资、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助、整合的其他资金、财政奖补资金。

1、村民筹资:根据规范的村民议事程序,由项目理事会按照《江西省减轻农民负担管理办法》规定,村民每人每年筹资不超过30元或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出劳6个标准工日的限额筹集。

2、村集体经济投入:指一事一议项目所在村集体经济实体为支持项目建设而提供的资金支持。

3、社会捐助:在外工作、经商的家乡人士和关心村级公益事业人员的无偿支持、赞助。

4、整合的其他资金:指从其他渠道争取来的专项资金。

5、财政奖补资金:中央、省、县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第五条项目理事会收取村民筹资必须使用县(市、区)财政局统一监制印刷的村级专用收据,由村委会负责到财政所领购,所收取的筹资全部缴入“村账乡代理”账户。

第六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报账时。

项目施工和完工验收后,由村委会(项目理事会)提出申请,须提供项目预决算书、项目建设申请表、项目施工进度情况确认表、项目验收报告、税务发票,并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后,经县(市、区)综改办审核后,财政局国库将财政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乡镇(街道)“村账乡代理”专户。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简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简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561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工作。

省、设区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下达本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下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计划编制,管理、使用上级下达的奖补资金及本县预算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第四条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积极增加奖补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奖补引导、村民自愿出资出劳、村级经济积极投入、社会力量捐资助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奖补原则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三)直接受益,注重实效。

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三章奖补对象、范围和标准第六条奖补对象。

村级组织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和程序开展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视以及财政资金的逐步增加,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成为了关注焦点。

该项目的工作流程涉及多个环节,涵盖了申报、评审、资金拨付等各个方面的具体操作。

在推动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合理、规范的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本文将深入探讨,分析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背景我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面临着诸多挑战,比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不足、乡村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相关部门逐渐增加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其中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便是其中的重要举措。

二、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概述1. 申报阶段——明确项目主体和资金需求——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部门——申报资格审核2. 评审阶段——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估——综合评分确定资助项目——编制评审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3. 资金拨付——组织编制项目预算——提请拨付资金——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以上仅为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的简要概述,下面将从各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

三、申报阶段申报阶段是整个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的第一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申报阶段需要明确项目主体和资金需求。

各村必须明确自身的项目主体身份,确保符合申报资格的要求。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资金需求,确保资金使用得当。

其次,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部门也是申报阶段的关键步骤。

申报材料要求全面、准确、规范,包括项目的必要信息、数据统计、预算规划等内容,以确保审核人员对项目有清晰的了解。

最后,申报资格审核是申报阶段的最后一道关卡,审核结果直接关系到项目是否能够进入下一阶段,因此要求村级相关人员务必认真对待,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以及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反馈。

附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在国家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框架内,各地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前言为了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资金来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来源于政府部门对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财政支持和扶持,以及其他社会捐赠和资助。

资金用途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整治、民生保障等方面。

具体用途如下:1.村级公共设施建设:如村级广场、公园、公厕、路灯、道路等。

2.环境卫生整治:如城乡垃圾清理、公厕卫生、道路清扫、河道治理等。

3.民生保障: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疾病救助、教育扶贫、助学金等。

4.其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资金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村委会委员或村民代表。

2.提出的项目应当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实际需求,并符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申请人应当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完成项目建设并负责后续维护。

申请程序1.申请人向村委会提交申请书,并提供项目建设的相关计划书和预算。

2.村委会审核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则成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负责工作组并组织项目实施。

3.工作组完成项目后,向村委会报告并进行验收。

4.村委会根据项目的建设情况和验收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财政奖补资金。

资金使用和管理资金使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资金使用应当集中力量办大事,做到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拉动作用。

3.使用资金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资金管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资金管理应当做好资金的流转、使用和结余的记录,确保资金有据可查。

2.资金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的支出和收入,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和监督。

3.资金管理应当强化领导责任和监管,严防资金被挪用、侵占和浪费。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操作流程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操作流程

八、项目运行管护
ï 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形成的资产,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 体村民所有,纳入村财务审计范围。村委会是村级公益设施的管护主 体,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部分村民组形成的公益设施,由村 委会负责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对已发包、租赁或民间资本投资并 经营的村级公益项目设施,应由承包人、租赁者或经营者管理和维护, 村委会负责监督。项目竣工验收后,结合省民生工程要求,设立一事 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示牌。
项目库,分年度、分阶段组织项目申报和实施。
ï 召开民主议事会议的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议定的主要事项和参会人员签到等, 应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议事会议记录中填列。
ï
根据民主议事会议结果,村委会填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列明申报单位基本
情况、项目概述、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工程概算、资金来源及议事情况等。
ï 决算、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 ï 乡( 镇)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请验收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财政 、农
业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重点审核项目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工程质量是否 符合相关标准,工程量与投资额是否合理等方面。验收合格的,由验收组成员 和组长分别签名、签署意见,录入信息管理系统;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施工单 位限期整改或重新修建。对技术性较强、安全性要求高、投资较大的项目,由 乡(镇)提出初验意见,提请县级综改办组织验收。 ï 县级综改办根据验收工作安排或乡(镇)上报的项目验收申请,组织相关 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抽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验收组成员和组长分别签名、 签署意见,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或重 新修建。
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拍照存档;项目竣工时,对完工项目进行拍照存档。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国家倡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发展思路,强调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是农村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基层人民群众最关心和最需要的事情之一。

为了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作用,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实施可行的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目标:通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全面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支持。

任务:1. 制定详细的奖补标准和评价体系;2.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3. 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确保实现预期目标;4. 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确保项目效益。

三、奖补标准和评价体系1. 奖补标准(1)按照实际需要,对符合条件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部分奖补支持。

奖补资金从财政预算中拨款,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资金需求量不一,奖补标准也不尽相同,但总体控制在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0%内。

(2)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奖补资金分期拨付,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3)对奖补的资金使用进行跟踪审计,严禁出现挪用、浪费等问题。

2. 评价体系(1)统一立项和验收标准,确保项目符合实际需要和财政投入政策。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在投入有限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同时,通过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发挥社会主义协作优势,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长效机制建设,达到财政奖补资金支持方案的评价标准。

四、实施步骤1. 奖补申报:各乡村通过调查,设计符合实际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并提交申请,列明资金使用计划,分析项目实施效益,阐述项目需求及归口管理部门的举措等,经汇总后,提交区县财政部门审批。

2. 做好宣传:着力宣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意义和收益,吸引广大乡村基层群众积极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提高村民知晓度和支持度,提升公共意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核算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核算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核算作者:韩百东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17年第7期为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改善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按照中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财政奖补资金即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为管好用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益,笔者认为应按下列方法加强对其核算管理。

一、科目设置(1)“银行存款”账户下设二级账户“一事一议资金专户”,核算内容: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向村民筹集的资金和省、市各级财政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规定奖补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

(2)“补助收入”账户下设二级账户“财政奖补资金”,核算内容:省、市各级财政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规定奖补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

(3)“一事一议资金”账户按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财政奖补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分设二级账户,核算内容: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兴办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向村民筹集的资金。

二、原始凭证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兴办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取得的外部支出凭证必须取得正规原始票据(带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章),内部自制支出凭证必须有支款人的签字和摁手印,否则不予入账。

三、业务核算(1)村集体经济组织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兴办公益事业向村民筹集资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贷:一事一议资金—××工程项目在资金筹集过程中村民欠缴的一事一议筹集资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内部往来—××户贷:一事一议资金—××工程项目(2)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过程中,凡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项开支,如水泥、沙料、工具、器具、人工费用等,依据取得合规票据,先在“在建工程”账户中归集,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在建工程—××工程项目贷: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对于出包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支付承包人工程项目款项时,依据合规的支付凭证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在建工程—××工程项目贷: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3)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过程中,弥补“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资金不足时,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贷:银行存款—一般存款(4)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完工验收后,能够形成村集体资产的,将其转为“固定资产”,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固定资产—××资产贷:在建工程—××工程项目不能形成集体资产的,冲减“公积公益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公积公益金贷:在建工程—××工程项目同时将该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向村民筹集的一事一议资金转入积累,贷记“公积公益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一事一议资金—××工程项目贷:公积公益金(5)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完工验收合格后,收到的省、市各级财政奖补资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贷:补助收入—财政奖补资金年度终了,将“补助收入——财政奖补资金”结转到“公积公益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补助收入—财政奖补资金贷:公积公益金同时将结余的“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中的存款转为一般存款,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一般存款贷: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作者单位:河北省遵化市农业畜牧水产局)。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奖补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筹措方式:政府财 政拨款、社会捐赠、 村民自筹等
管理规定:设立专 门账户,专款专用, 定期公示收支情况 等
监督机制:建立监 督检查制度,对奖 补资金的使用进行 全程监管
责任追究:对违规使 用奖补资金的行为进 行严肃处理,追究相 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奖补项目的申报和审核
申报条件: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项目预算书等 审核流程: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复审、市级汇总、省级抽查 审核内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以及村民参与情况等
评估内容: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和完成质量 评估方式: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 反馈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和问题整改制度,及时反馈评估结果 监督主体:各级财政部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监督
奖补政策调整和改进的建议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奖补资金的使用透明度和公正性。 定期对奖补政策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和评估,提高政策执行的公信力。 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奖补标准,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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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村级公益事业的定义和范围
村级公益事业是 指由村民委员会 组织,村民自愿 出资出劳,用于 本村范围内的基 础设施、公共服 务等方面的建设。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村内道路、桥梁、 水利、绿化、环境 卫生等基础设施建 设,以及文化、教 育、医疗、养老等 方面的公共服务。
奖补政策在其他地区的推广和应用
奖补政策在其他 地区的应用情况
推广过程中的 成功案例
政策推广的难 点和挑战

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项目管养护制度

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项目管养护制度

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管养护制度公益事业是指为了利益社会、弥补公益领域不足而从事的一种活动,旨在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推动社会进步。

公益事业建设涵盖很多领域,涉及很多项目,包括教育、医疗、文化、环保等。

在这些领域内,政府对公益事业的支持非常重要,而财政奖补项目则是政府对公益事业支持的一种方式。

一、财政奖补项目的介绍财政奖补项目是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事业进行奖励和补助的一种制度。

财政奖补项目在公益事业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激发公益领域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还能够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财政奖补项目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奖金、资金补助、专项扶持和项目支持等。

二、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为了保证财政奖补项目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对于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应该从项目申报、评审、奖励和管理等方面出发。

具体措施包括:1. 项目申报:申请财政奖补项目时,应该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书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该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计划、预算报告、评价指标等内容。

2. 评审过程:在财政奖补项目评审过程中,应该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审机制,通过专家评审、群众监督等方式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应该及时公布,避免出现利益冲突和不公正行为。

3. 奖励和管理:对于通过财政奖补项目获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加强对其的监管和管理。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对不按规定使用奖补资金的单位进行惩处。

三、财政奖补项目的养护公益事业建设是长期而持续的过程,财政奖补项目也需要长期的养护和维护。

财政奖补项目的养护工作包括多个方面,如项目跟踪、成果评估、宣传推广、经验总结等。

具体措施包括:1. 项目跟踪: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及时跟踪和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制度。

2. 成果评估:对财政奖补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估,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分析,从中总结经验和教训,为后续公益事业建设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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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荆门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号:荆财综改规〔2011〕1号各县(市、区)财政局、综改办,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综改办:现将《荆门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荆门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和财政部发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以及省综改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农综改办[2010]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对行政村(自然村或村民小组)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筹资筹劳,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奖励补助的资金。

第三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应遵循“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先建后补;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奖补范围第四条奖补范围。

为行政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主要包括:1、村内道路建设,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组之间的道路;2、村内小型水利,包括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的修建;3、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购建、管道的铺设;4、村内文化体育设施,包括购置文化体育器材和修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5、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包括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等的购建;6、村内公共绿化,包括村内主道路两侧公共绿地、公共闲散空地和村庄周围绿化;7、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

违背农民意愿或举债兴办的项目,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规定的项目,农民房前屋后修路、建厕、植树等项目,均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第三章奖补依据、标准第五条奖补依据。

一事一议农民筹资筹劳资金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筹资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筹劳每个劳力每年承担10个工为上限,农民愿意出资的,折资标准为每个标准工日5至8元。

村民委员会收取村民筹资筹劳款项时,向村民出具由湖北省财政厅统一规定的格式,荆门市财政局印制的《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做到“一事一票、一户一票”。

所收取的筹资筹劳款项全部缴存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账户后,方可申请财政奖补。

第六条奖补标准。

对已开展一事一议筹资且符合奖补范围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每人每年筹资15元限额内,财政给予实际筹资额50%以上奖励补助。

对开展投劳且符合奖补范围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每个劳力每年承担10个标准工日的限额内,财政按实际投工日数每个标准工日15元的折资标准50%以上奖励补助。

对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性高、但筹资能力弱的贫困村和人口规模比较小的村,视项目投资情况,各地可适当调剂,提高财政奖补资金的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80%。

第四章奖补工作程序第七条项目规划。

县、乡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农村公益事业现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规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2至3年),建立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

第八条项目审批。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申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通过乡镇政府审查后,报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复到乡镇,乡镇将批复原件及汇总表上报县级综改办。

县级综改办按上年年报数对乡镇上报的筹资人数、筹劳劳力人数和申报的项目逐一审核下达正式批复,并汇总上报省财政、综改、农业(经管)等部门备案。

第九条奖补申请。

村民委员会根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进度向乡镇政府提出奖补资金申请,填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并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预算方案、施工合同书、筹资筹劳缴款票据留存联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奖补审批。

乡镇对各村申报财政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县级财政、综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对乡镇汇总上报奖补资金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勘查后,确定符合条件的奖补项目,并上报省财政、综改、农业(经管)等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资金拨付。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的办法。

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办法,根据核实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控制额度,先向乡镇财政预拨70%的奖补资金(含县级奖补资金),由乡镇财政部门拨付到村;一事一议项目竣工后,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财政所提供工程预决算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正式发票,经乡镇审核验收和县级抽查合格后,县级财政再将剩下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由乡镇财政拨付到村。

第五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二条奖补资金由中央、省和县级财政共同负担。

财政奖补资金与村民筹资筹劳一起,专项用于村级一事一议建设项目。

县级财政要按照应承担的补助比例足额安排奖补资金。

财力较好的县市,要尽可能增加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

动员鼓励社会捐资、赞助、村集体经济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第十三条县级财政部门将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由财政预算、国库业务管理科(股)室下达指标及用款计划,实行分账核算。

县级财政下拨的财政奖补资金纳入乡镇预算管理,由乡镇财政部门拨付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账户,专项用于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

第十四条县乡两级要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政策标准、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

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要有村民代表进行项目建设全程监督和管理。

已建成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乡镇或村民委员会要将筹资筹劳的标准、项目资金(实物)的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拥有所有权,且能够预计使用年限的工程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应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管理。

第十五条县级财政、综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会计处理第十六条账务处理1、乡镇预算会计账务处理(1)实行财政专户零余额账户管理的乡镇财政部门:①收到上级财政拨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一事一议补助资金”科目。

②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拨付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时,借记“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年终,如有额度结余,决算时应予以冲销,下年度初予以恢复。

(2)实行实拨资金管理的乡镇财政部门:①收到上级财政拨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时,借记“专项存款--一事一议补助资金”科目,贷记“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一事一议补助资金”科目。

②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拨付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时,借记“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贷“专项存款--一事一议补助资金”科目。

2、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处理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凭参会代表签字认可的筹资金额,借“内部往来---农户”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科目;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内部往来---农户”。

②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专项应付款---一事一议补助”科目。

③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上述资金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支付安装费用和工程费用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支付已入账“应付账款”时,借“应付账款”,贷记“现金”、“银行存款”。

凡属于一事一议筹劳且不需支付劳务报酬的,按当地劳务价格标准作价,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④项目完工后,形成固定资产的,按工程决算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对工程中造成损失,借“其他支出”,贷记“在建工程”。

同时,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价值,借记“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一事一议补助”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该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借记“其他支出”,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⑤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决算时,对于不需要作固定资产的工程费用或损失,借记“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一事一议补助”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其他支出”科目。

⑥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决算时,对于结余资金,借记“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一事一议补助”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对于超支资金作相反会计分录。

第十七条后续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加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逐步建立奖补项目与国库支出进度相一致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荆门市财政局、荆门市综改办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 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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