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电子取证技术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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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案件侦舯纖碰术的运用
李强
(云南警官学院刑事侦查学院,云南昆明650223)
[摘要]毒品犯罪分子利用电子信息技术进行毒品交易,使得毒品犯罪更加隐蔽,并表现出智能化的特点,加大了 公安机关侦破毒品犯罪案件的难度。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电子取证存在法律依据不完善、缺乏专业人才、证据提 取不全面、容易侵犯公民隐私等困难。
应从健全电子取证的相关法律规定、完善取证的程序和方法、完善人权保 障措施、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等方面去提升其运用效力。
[关键词]毒品犯罪;电子取证;案件侦查;运用
[中图分类号]D918.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048(2018)03-0074-04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毒品犯罪分子利用电子 信息技术进行毒品交易,使得毒品犯罪更加隐蔽,并 表现出智能化的特点。
这加大了公安机关侦破毒品 犯罪案件的难度。
一、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的电子证据
(_)电子证据的概念及特点
1.电子证据的概念
电子证据最早被人们称为计算机证据,随着数 字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又被人们称为数字证 据、网络数据证据、电子数据等。
2012年修订的《刑 事诉讼法》规定的/V种法定证据中没有使用“电子证 据”,而是使用“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是一种无法被 人们直接感知的,需要借助一定媒介并经过转换才 能够被人们识别和认知的证据,它是存储在电子计 算机和移动电话等电子设备上的数据资料。
电子数 据的形式多种多样,一般有电子邮件、微信、QQ、微 博、贴吧、短信、电子签名、网络域名等。
而电子证据 是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包括电子数据和 视听资料。
电子证据必须通过光学、信号和电磁等将电子信息存储或记录在电子设备上。
电子证据是指 通过分析、提取,将存在电子计算机、移动电话、存 储设备、光盘等电子设备上的数据信息转化成证明 案件事实的电子数据材料。
2.电子证据的特征
电子证据作为一种证据形式,除了具备传统证 据所具有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三种基本特征 外,还有其自身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⑴高科技的特征
通常,传统证据依靠载体而存在,其载体一般为 人体或物体。
传统证据载体的种类繁多,证实的内容 也比较直接,比如常见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 人陈述等。
但是,电子证据依靠某种特定的高科技电 子设备(如存»备、电子计算机等)为载体而存在。
因此,电子证据具有高科技的特征。
(2)隐蔽性强的特征
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不是通过直观的形 式表现出来的,具有无形性。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电子证据的产生、传输、存储、提取、分析、识别等都 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通过专门的设备仪 器才能完成。
有的电子证据非常隐蔽,需要特定的电
收稿日期:2018-03-06
基金项目=2017年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17ZZX297)
作者简介:李强(1978 —),男,云南警官学院刑事侦査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刑事侦査、毒品犯罪研究。
子取证方法才能提取。
有的毒品犯罪嫌疑人对其犯 罪的电子证据设置了密码保护,也增加了电子证据 的隐蔽性。
(3) 易篡改、易破坏的特征
电子证据虽然具有高科技的特征,但也容易被 篡改和破坏。
毒品犯罪嫌疑人有时候会有意识地篡 改或删除毒品交易信息。
此外,电子证据感染病毒、硬件故障等都会破坏电子证据的原始状态。
(4) 跨区域性的特征
毒品犯罪通常是跨地域(或者是跨国界)进行 的,这使得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要跨区域进行,与之相关的电子取证工作也要跨区域进行,这需要 各地区的缉毒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以及国与国之间 的国际警务协作,这无疑会加大毒品犯罪案件侦查 取证的难度1]。
(二)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的电子证据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的电子证据,是指在毒品 犯罪案件中,毒品犯罪嫌疑人在从事毒品犯罪过程 中直接或间接地把犯罪行为的电磁痕迹遗留在某种 电子设备中的电子数据资料。
一般而言,毒品犯罪案 件中的电子证据是通过电子数据记录而产生的电子 数据内容,其来源十分广泛,包括计算机、移动电话、存储设备、数码产品等电子设备中的电子数据信息。
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电磁痕迹的特征,利用电子取证 技术分析、提取毒品犯罪的电磁痕迹,通过合法的方 式收集、固定、提取毒品犯罪案件中的电子证据,使 之成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
二、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电子取证的困难
电子取证人员在电子取证时往往采用收集、提 取视听资料的方法提取毒品犯罪案件中的电子证 据,但视听资料的收集依据和规则已经不能满足毒 品犯罪案件中电子证据收集、提取的客观要求。
此 外,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电子取证的法律依据不够 完善、侦查取证人员匮乏等制约了电子取证工作的 开展。
(一)法律依据不完善
电子证据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这使得毒品 案件侦查取证人员在收集电子证据时会出现收集方法不当的情况,这就要求在电子取证的过程中一定 要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严格进行。
我国1997年的《刑 事诉讼法》没有对电子证据做出规定,只有最高人民 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做出了 关于电子证据收集的相关规定。
虽然电子证据与视 听资料有相似之处,但是它们在取证主体、方法和程 序等方面有所不同,需要专业人技术员进行收集。
我 国对电子取证主体、方法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甚少,从而使得审判时对电子证据的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 缺乏专业人才
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有自身的特征,在电 子取证的过程中不能仅采用传统证据的取证方法。
电子证据的高科技性要求毒品案件侦查取证人员不 仅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还要配备相关的电子取 证设备[2]。
目前,电子证据主要集中在U盘、移动硬 盘、电脑硬盘、手机等介质里面,公安机关通常采用 搜查、扣押等方式进行收集,而毒品犯罪嫌疑人毒品 交易的信息及活动轨迹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侦查取 证人员采用相关的设备进行提取。
但是,目前在公安 机关中,能够全面、及时提取电子证据的专业人才甚 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
(三) 电子证据提取不全面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法律、法 规没有对电子证据的范围做出详细规定,这使得侦 查取证人员往往不能全面收集各种与毒品犯罪有 关的电子证据。
此外,依靠电子介质的传统证据有 很多,比如有时候物证和书证也可以存储在电子设 备中进行传输,这时物证和书证就通过电子介质的 方式表现出来,这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人们对电子 证据范围的理解,容易使侦查取证人员混淆哪些证 据是电子证据,从而造成电子取证不够全面和完整。
毒品犯罪案件中的电子证据里面包含着大量与毒 品犯罪有关或者无关的信息,无疑也给侦查取证人 员带来了难度和挑战。
(四) 容易侵犯公民隐私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网 上购物、交友聊天,传递与工作生活相关的信息。
网上购物、交友聊天以及电子邮件等都需要个人设置 登录账号和密码,有的人为了方便,常常会把登陆账 号直接保存在私人电脑或手机里,这虽然提髙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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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的工作和生活效率,但同时也使得个人隐私很容 易被窃取。
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对保障人 权做出了规定,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进行电子取证 也要做到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
如何做到既打击毒 品犯罪,又保障公民个人隐私,成为毒品犯罪案件中 电子取证的难题。
三、电子取证技术在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的运用
公安机关在收集毒品犯罪案件中的电子证据时 要及时、快速、全面。
为此,要完善电子取证的相关立 法和程序等。
(一) 健全电子取证的相关法律规定
2012年,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电子证 据设为一个独立的证据类型,但没有对电子证据的 概念、范围等做出相关的规定。
为了保证侦查取证人 员及时提取毒品犯罪案件中的电子证据,在司法实 践中,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健全相关的电子取证 的法律法规,如科学界定电子证据的概念和范围、明确电子证据收集的程序和证明力的大小等。
此外,还要完善电子证据的收集规则。
电子证据 的收集规则是电子取证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完 善电子证据的收集规则可以为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划 定正确的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进而为案件的侦破 提供强有力的线索和证据。
(二) 完善电子取证的程序和方法
技术侦查措施是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经常采用的 一种侦查手段,它对侦查人员获取毒品犯罪嫌疑人 的犯罪证据至关重要。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电子取 证最好一次取证完,避免出现二次以上的取证。
这要 求侦查取证人员及时固定和提取毒品犯罪案件中的 电子证据,并进行保存和分析。
在毒品犯罪案件的电 子证据提取过程中,侦查取证人员要了解电子证据 的来源,也就是电子证据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以什 么方式产生。
侦查取证人员最好用复制的电子证据 进行测试分析,避免对原始电子证据的损害。
此外,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电子证据提取要合 法,必要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参与取证。
取证人员要 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〇2016年颁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 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取证。
(三) 完善人权保障的措施
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对人权保障做出 了规定,侦查取证人员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
一旦出 现侵犯毒品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的情况,侦查机关 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如果侦查取证人员在取证时 侵犯了毒品犯罪嫌疑人的隐私,那么应当适用非法 证据排除规则及时否定其证据效力,保证电子证据 提取的合法化。
同时,也可以运用各种证据转换的方 法,确定其证据效力。
(四) 制定毒品犯罪案件电子证据提取的特殊方法
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的提取除了采用现 场勘查、技术性侦查、讯问与询问等之外,还应有自 己特殊的提取方法。
由于电子证据具有科技性高、隐 蔽性强的特征,因此侦查取证人员不能采用传统证 据的提取方法进行提取。
在实践中,毒品犯罪案件侦 查中的电子证据提取主要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进行 提取。
具体而言,主要是采取恢复数据、电子监控、技 术监听、破译密码、数据分析等方法。
因此,应该制定 电子证据提取的特殊方法,保证侦查取证人员能及 时、全面地提取合法的电子证据。
(五) 培养复合型的专业人才
由于电子证据具有特殊的特征,侦查取证人员 必须使用专门的方法才能准确、全面地提取。
此外,毒品犯罪案件中的电子证据提取不及时的话,可能 会给犯罪嫌疑人提供破坏、销毁证据的时机。
因此,侦查取证人员在具备电子取证技术专业知识的基础 上,还要具备相关的法律和侦查学方面的知识,以便 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准确、及时、全面地提取毒品犯 罪的电子证据,以保证毒品犯罪案件及时侦破。
这要 求公安机关要定期对侦查取证人员进行法律、侦查、计算机等方面的培训,主动研发与电子取证相关的 软件和设备。
培养既精通法律和侦查学专业知识,又 懂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并具备一定数据分析能力的 复合型人才。
在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运用电子取证技术,不 仅可以使公安机关及时查获毒品交易案件,也可以
解决毒品犯罪案件中证据来源少的问题。
电子取证 技术势必成为破获毒品犯罪案件的一把利剑。
在互 联网飞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研究毒品犯罪案件中 的电子取证技术,对快速侦破毒品犯罪案件,有效遏 制毒品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国强.信息时代数字取证面临的挑战及相应对策[C]//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全国计算机安全学 术交流会论文集:第25卷.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0: 236.
[2]万晓春.计算机取证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J].上海公 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2):71-72.
责任编辑:王真真
Application of Electronic Forensics Technology to Investigation of Drug-
related Cases
LI Qiang
(School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Yunnan Police College,Kunming650223, China)
[Abstract]D rug-related criminal offenders use electronic information technology for dealing drugs,resulting in m ore obscure drug-related crimes with intellectualization and increasing difficulty for the the public sesurity organs in investigation of drug-related cases.Electronic forensics in investigation of drug-related cases witnesses defective legal basis,lack of professional talents,incomprehensive evidences extraction and invasion of the privacy of citizens. Accordingly,efforts need to be made to promote the operation effects of electronic forensics through formulation of the sound law regulations for electronic forensics,improvement of forentics procedure and methods,and human rights protection,and cultivation of the versatile professional talents.
[Key w〇rds]drug-related cases;electronic forensics;investigation of cases;application。